旁敲侧击的打听,再加上自己的实力,让那些人没有过多的怀疑。
两个小时后,公子终于弄懂了自己所处世界的情况。
他所在的这边叫做蛮荒之地。
而蛮荒之地有着很多的部落,这些部落大大小小都有,但他们几乎都是被赶到这边来的。
蛮荒之地之所以称为蛮荒之地,就是因为这里生存无比的困难,拥有血脉之力的猛兽非常的少,而且非常的凶猛,要在这片沙漠当中生存,困难程度大大增加。
而救了公子的这群人,是幕姆部落的,这个小部落在这荒之地,属于一个非常低等级的那种小部落,人数不多也就700多人。
这700多人能练体的占了1/3,但等级都不高。
因为他们找不到拥有血脉之力的凶兽。而这个地方的炼体者之所以能,是因为天生体质的原因。
炼体跟修仙界有灵根的那种差不多。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如果有条件,家中的长辈就会让他们喝一些拥有血脉之力的猛兽血。
如果喝了之后有反应,身体变得更加强壮,那就证明他们是可以炼体的。
可以通过多吃拥有血脉之力的猛兽,或者他们的血来壮大自身,成为一个强大的练体者。
如果喝过之后没什么反应,那就证明他们不能练体,只能自然老死。
而猛兽是他们这地方所有人赖以生存的东西。
要炼体,要吃拥有血脉之力的猛兽。
普通人要吃肉生存,靠的就是普通的猛兽。
因为这个世界除了肉类之外,基本没什么可食用的东西。
像是被蛮荒之地的人所羡慕的天堂,也就是拥有绿洲的那一片沙漠,其实过的日子跟公子原本世界相比起来,那也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那里相对好一点,那里的猛兽较多,低等级的自然也多,猎杀起来要容易一点。
再加上有绿洲,大家不至于被饿死渴死,所以成为了人人都向往的地方。
“还好小爷准备了很多东西。”公子忍不住为自己的英明神武点赞。
他这次准备的东西可多了,吃的用的穿的啥都有,虽然有些东西是这个世界上见都没见过的,听都没听过的,拿出来用可能不合适。
但自己用还不成吗?
就像现在他浑身剧痛无比,没有十天半个月恢复不了。
这样的情况,别说是去杀带有血脉之类的猛兽,随便来一只老虎什么的,都能把自己给干掉。
这时候当然是归缩在家里吃自己带来的东西好。
“大人,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吗?”汉达看到部落里的人都期盼的眼神,他知道,大家都想自己把这位实力高强的人留下来。
但他也不能直说呀!
谁知道人家看不看得上他们这穷酸的部落?
很多实力高强的,一般都是那些大部落之人,大部分对他们蛮荒之地本来就有偏见,更别提融入他们了。
再加上在蛮荒之地这边,他们慕姆部落也是非常弱小的。
就算是这位大人现在身受重伤,流落在这,可能也不会选择在他们部落。
毕竟强者遇强者,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弱者遇弱者,活命的机会会大大的下降。
对于他们这些强者来说,弱者都是拖后脚的存在,就比如他现在二级顶峰,如果不是土生土长在这个部落,那他随时可以加入一些实力更强的部落。
在那样的部落虽然当不了鸡头,但做凤尾也比在这里强。
像在一些大部落,只要你会参与,那么就可以分到一点拥有血脉之力的猛兽血,虽然提升的并不是太快,但也有机会提升。
可现在在他们部落,能帮得上自己忙的一个都没有,只能靠他自己一个人去杀带有血脉之力的猛兽。
可等级太低的吃了也没用,等级太高的,自己又杀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