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争执(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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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斯看着哈威自己进入森林的样子,不禁有些担心,大卫走过来拍了拍他们肩膀:“他脾气虽然臭,但是实力是明摆着的,除非是一个魔导师藏在树木后面偷袭他。不然的话他是不要紧的!”

大概是由于维尔斯的那个安神魔法,大卫对他的态度明显比别人亲近了许多。他拍了拍手喊了一声:“你们都过来,哈威去打几只小型魔兽和动物,我们几个今天晚上要一起吃饭。”

这倒是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吃煮熟的东西,由于赶路,天天吃的都是在马上直接就吃干粮。维尔斯吃肉干都吃得想吐了,听到要一起煮肉,他明显兴奋了许多。据大卫说:前面是一座低矮的山脉,叫做莱克斯维克山脉,那是矮人的领土,所以大家要吃饭喝足,因为矮人对人类向来不太友好。所以大家要准备好以面对可能发生的事情。

“我和卡洛琳有自己带的干粮,就不用自己吃了吧!”卡洛琳和维尔利亚的关系较好,所以她们共用一个账篷。她们正在扎帐蓬,听到大卫说话,维尔利亚轻轻的说。

“对,那魔兽粗励的肉我是吃不习惯的。我自己带着满满两袋子食物!”罗里休斯听到要大家一起吃饭,他不禁有些不高兴。因为在家的时候,他的晚饭的基调主要是可口的食物、洁白的桌面、美貌的侍女、银质的餐具这些东西。

在马上自己吃些家里为他准备的精美干粮,已经就是他的极限了。可是想到大锅中煮得粗糙的食物、几名低贱的平民,特别是想到大家要从一个锅子里取食,他就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要!我们现在是一个整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同心协力,现在就从小小的吃饭上去开始吧。这样在遇到危险的魔兽的时候才能彼此分工合作!”

听到大卫很坚持,维多利亚点了点头,也就不做声了。可是罗里?休斯则是有些不服的样子。

大卫知道罗里?休斯的身份和脾气,这是一个有些不合群的家伙。嗯……就好像是精灵一样。精灵通常都是看不起矮人,看不起地精,看不起兽人,而说起来,他们最看不起的就是人类。因为他们自认为是高贵的种族,但是休斯最精灵不一样的是他看不起的却是自己种族的同类。

这是贵族们的通病了,他们总认为自己身上流着的是高贵的血液,而其实身为魔法师的人大都知道:其实人类的血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甚至人类的血液可以小剂量的交换,平民的血液也可以流到贵族身上。当然!这就是古怪的术士们要研究的问题了。

“我觉得人类之间,如果在一个锅子里取食,那和野兽还有什么区别?我不相像平民一样,如果这样的话,我宁可自己吃点干粮!”休斯不管是在修炼魔法上,或者是在生活中的一件小事,总是有些偏执。这造成了他的优秀,也造成了他的不讨人喜欢。

“错!人类与野兽的不同之处就是人类是有感情的,并不是什么在一个锅子里取食就是什么野兽!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在冒险,就像那些佣兵一样,而他们都是连吃饭都要分工合作的。休斯,你不要皱眉,我知道你很看不起那样佣兵。可是把你和一名三流佣兵孤身扔在这座末日森林里,那名佣兵哪怕是一个低阶武者,也有百分这五十的希望活下去,而你连一点希望都没有!”

维尔斯惊讶的看了一眼大卫,看来这个喜欢孤身冒险的家伙对佣兵们团体合作的生活方式倒是充满了推崇。维尔斯对大卫越来越有好感了,他也是一个对于传统的佣兵团生活有些向往的家伙。

当然,一些三流的佣兵团除了做佣兵之外,还兼职做强盗,赏金猎人。这些人把佣兵的名誉都败坏了,虽然他们自称为佣兵,但是维尔斯认为他们不配!

大卫是那种平时很客气,很温和的人,但是一旦他的脾气一发作,那么!他就会非常直白,浅显的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丝毫不顾忌对方的身份。

休斯被大卫一番抢白,霍地站起身来:“不管如何,我要坚持我的准则。至少什么配合,我觉得用不到。给我一份地图,我孤身就到进入神殿。”

“既然你这样说,那么!你就滚吧!我们能前进,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如果你觉得与我们格格不入,那么你就自己进入末日森林等着成为魔兽们的晚餐吧!”

哈威高大的身影在火堆的映射下被拖得长长的,一幅冷峻的面孔,他肩膀上挂着两只野鸡,左手中拖着一头巨大的剑齿虎,右手将一头野牛一般的火焰角马拖在地上。维尔斯只看了一眼,就张大了嘴:那头剑齿虎似乎被人生生的扭断了脖子,而那已经跻身入中阶魔兽的火焰角马,肚子上面是一个血洞。

随着哈威的大步迈了过来,一道长长的血迹从远方延展进来,只是这个情景,维尔斯就觉得这个家伙的捕猎能力比得上魔兽中最善于捕食的雪斑黑豹,杀一个实力不算强劲的中阶魔兽不算什么,重要的就是维尔斯根本就没有听到哈威与魔兽搏斗的声音。一头中阶魔兽就已经被他给开了膛。

“这是一个刽子手!”维尔斯心中打了一个寒战,看着哈威冷森森的面容给他下了一个确切无比的定义。

哈威把手头的猎物随手抛在地上:“今天魔兽们似乎都吓得钻进洞里了,没有什么大型的猎物,不过这些东西已经够我们吃了!”

他看也不看一眼休斯,大卫告诉他,哈威只是一名八级的武者,同时也会一些弓箭手的技能。与休斯相比来说,他的等级差了一些。不过维尔斯直觉就是,如果休斯和哈威放对,在休斯的魔法咏唱还没有出口的时候,就已经被哈威扭断了脖子。

对于休斯这样讲究绅士仪表的人来说,他不怕一个与他同为贵族的人。就怕像哈威这种根本就不和他讲理的人,看着哈威拳头上还沾染了一些血迹,休斯缩了缩脖子,他可不想像那头丛林之王——剑齿虎一样被哈威这个野蛮人给扭断了脖子。

不过休斯自然有自己的坚持,他转就就向篝火照不到的黑暗之处走去:“我是无所谓,不然我们就比一下谁才先到那个该死的神殿,如果我幸运的成为了神的话,我想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维尔斯看得心中大乐,这个如煞神一样的哈威正好克制休斯,如果两方打起来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拉一下架呢?嗯……抱住休斯,然后让哈威好好的踹他几脚!

不过一个维尔斯不太喜欢的人把他这个美好的幻想给打碎了!

“等一下休斯!”

希尔一直在逗弄自己的马,这个家伙已经考取了八级骑士的徽章,对于马他本来就有着一种洛汗人天生的血肉相连的感觉。见到事情似乎有些闹得不可开交,他终于还是出声劝解了!

“休斯,你不是一直觉得你比我强吗?我说我能与大家成为朋友,而且我们会一起去看看那个有趣的神殿,难道你就不如我?”

希尔带着一些温和的从容,他的态度有礼而恭敬。

他走到哈威和大卫面前微笑着说:“对不起,两位老师,这是我的堂兄,只不过他是从来不适应与大家交往而已。我想只要继续下去,你们会喜欢他的!”

希尔对着大卫行了一个骑士的礼仪,接着抬头挺胸,让自己的身子变得标枪一样笔直,这个家伙的脸上突然就现出了一丝肃杀之气:“洛汗王国雷克斯元帅账下第二军团下属第五骑兵团第三中队骑长希尔向您问好!”

这个家伙的的军礼十分标准,当他摆出一幅军人的样子后,身上立刻就散发了些许铁与血的味道。维尔斯甚至好像嗅到了战场上的血腥气,他惊讶的冒出一个想法:“这个家伙虽然是王子……但是他还参加过战争,而且是杀过人的……肯定不止一个!”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哈威不及细想自己也是一个纳米亚式的军礼敬了回去:“纳米亚亚尔弗列德元帅下属第四兵团长哈威信……”他陡然想起了自己已经不是军人,不过他的眼睛精光一闪,摄人的目光望向希尔。

虽然希尔不是真正的军人,只是在几年前为了锻炼自己上了几次战场,杀了几十个人。但是军队中服役的人在眼神上就可以轻松的看出来,这一刻,两个人四目相对,有着一种军人的惺惺相惜。

维尔斯心中大骂:“这个希尔果然不是什么好人!他既然要劝架,为什么一开始事情有所缓解的时候不来劝架。非要等两方闹得已经有些掰了的时候来出来?而且他看哈威当过军人,便投其所好,取得好感。这个家伙……不是好人!”

但是维尔斯没有想到自己压根就是一直在看好戏,一直没有劝架,要说希尔不是什么好人。他更不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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