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帝国首都,上京铜镐街一年四季难以见到太阳。
其处于诸多酒楼勾栏的围拢之中,此中居住的人家,多为娼妓亦或是一些下九流的人物。
阴暗的环境为他们本来就畏光的心理提供了庇护。
这是一个寻常百姓能以想象的地方,也是大秦中尉府极难插手管辖的地域。
天刚蒙蒙亮,铜镐街入目所及还是黑沉沉的一片。
一个醉汉背负一柄长剑,晃晃悠悠的从巷子里钻出来,往自家房屋走去。
他鼻梁高挺,颧骨凸起,有一副长长的胡须,相貌相对于常人而言有些特异,不过倒也并不能说是一个丑八怪。
迄今为止,他最满意的便是自己这副相貌,从前住在自己家隔壁的瞎子算命师傅说自己这副相貌,是标准的隆准而龙颜,或帝王,或大器之相。
醉汉对此深信不疑,他没有兴趣做一个帝王,每天处理朝政,日理万机,疲乏无比。他平生最大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起剑天下惊的剑圣。
然而上京剑道院并不屑于收下他这样没有身份地位的下九流中人,使他能够真正跨入剑道殿堂。
晃晃悠悠的走到自家房屋门口,醉汉从腰间解下一串儿钥匙,捻起其中一把对着铜锁的锁眼插了好几次都没有插的进去。
这让醉汉有些恼火,啐了一口唾沫,用力握住了那把表面上锈迹斑斑的铜锁,用力往下一拽,直接将这把锁给拽开了,倒省却了再用钥匙开锁的诸多麻烦。
醉汉推开院子门,脚步虽然虚浮,脚尖却险之又险的掠过了门槛,跨进院子里,也不转身将门关好,肩膀上扛着黑铁长剑走入了正房之中。
他这个院子算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唯一财产了,院中空空如也,房间之中也是家徒四壁,穷到了极点,所以才会如此放心的用一把不靠谱的锁,穷成这样,倒也不担心别人惦记什么了。
“呃……”醉汉坐在椅子上,打个一个酒嗝儿,一只手掌顺着另一边肩膀上的长剑剑鞘向前摸索着,似乎是想抓住剑上悬着的酒壶。
然而他手臂发力带动身体扭动,如此费力了半晌,却始终没有什么收获。
醉汉有些急了,猛地一抖长剑,那个酒壶在这一甩之下,立刻飞了出去,却正落在男子身前,被他脚尖一提一带,直接送到了手中,身手矫健而灵活,跟刚才那个寻常醉汉的动作模样判若两人。
酒壶被他放在了桌子上。
他以脖子夹住肩膀上‘扛’着的长剑剑鞘,吃力地向前一拉,才将整柄八面剑扯出不知道与剑鞘粘连了多少时日的剑身。
剑身之上遍布红斑绿锈,似乎是一件颇为古老的剑器。
不过名剑大都有不会锈蚀,千百年后仍然锋利无匹的特质,因而这柄剑即使是个古物,也不值什么钱。
“赤霄啊赤霄……他们都不懂你是柄好剑……”醉汉拇指弯曲,弹掉了酒壶的壶塞,先给自己灌了一口酒,然后抚摸着那柄锈迹斑斑的八面剑喃喃道,“只有我懂,只有我刘季知道,你终究会成为一个剑圣的佩剑……”
“我们……喝酒!”
男子家徒四壁,身上衣着也极其简陋甚至有些破烂,然而却丝毫不吝惜那些比粮食贵了数倍的酒液,将之一股脑淋在了剑身之上。
“我刘季当为一代剑圣……而你啊,赤霄,你将是剑圣之佩剑,赤霄之名自然会名扬天下!”
“真是大言不惭,好一句一代剑圣,好一柄赤霄剑,哈哈……”
刘季目光看向门外,几个经常在铜镐街上横行霸道的混混儿趁着自己喝醉,没有锁上院门,就趁机溜进了自己的院子里。
该是自己刚才的话被这几个混混听到了,正在指着自己哈哈大笑。
刘季脸上也没有分毫面红或者羞恼之意,看着那几个混混,从容道:“怎么,我说的不对吗?你们这几个混混,难道还能决定我刘季以后做什么?”
这刘季平日里浑浑噩噩的,难得有清醒的时候,几个混混本仗着自己人数多,想狠狠欺负这个醉汉一顿,逼迫他完成上头大人们交给自己的任务。
赏钱都可以省下许多。
然而他们却没想到对方醉醺醺的状态之下,随口说出一句话,便堵住了自己的嘴,让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嘲讽下去。
对方说的话本也是稀松平常,却在那副从容自信的气态作为注脚之下,为之增添了许多可能。
对啊,谁能决定别人的未来?
把一个人杀了,他就没有未来了。
为首的混混心头突地冒出了这个想法,随后赶紧用力甩了甩脑袋,哥几个都是铜镐街上的混混泼皮,寻常时候当街调戏调戏小姑娘,欺负老乞丐,抢小孩儿的吃食的事情也没少做,但真要说杀人,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刘季,别跟我们卖弄你的口舌!”为首的混混觉得自己和对方耍嘴皮子,估计是没什么胜算了,三五个人赤着胳膊甩着膀子进了刘季的屋子。
他推了那醉汉一把,对方跟随他手上力道向后歪,软绵绵的身体像是没了骨头一般。
瞧着对方这副没多大力气的样子,为首混混的底气又上来了:“咱们哥几个这次来,是让你帮我们办一件事请,办成了,老子就再给你打一壶,不,三壶酒,让你喝个够!”
刘季抬眼看了看这个五大三粗的混混,嘴角挂着嘲弄的微笑,扬了扬手中的酒壶:“你们能请我喝什么酒?”
“青叶子,还是烧穿喉?看看大爷喝的这酒,烧春!喝过没有?一壶酒得抵你们整日勒索别人一年的收入!”
“赶紧滚出去,别耽误大爷和我的赤霄说说话……”
酒壶上的字,为首的混混并不认识,但是他见得对方那副口气,下意识的就当了真,在心底思考了一下自己勒索一年得赚多少钱,算出一个大概数目之后,嘴角抽了抽,有些肉疼:“刘季,你要真帮哥几个办成这件事情,老哥儿就请你喝两壶烧春!怎么样,满意吗?”
刘季眯了眯眼睛,而后坐在椅子上,上下打量了一番为首的混混,嗤笑道:“你这混混也没太大出息,平日里也就敢勒索勒索殷实人家的银子,将你这几个兄弟倒养的白白胖胖,听说你最近收留了三个乞儿,日子过得得勒紧裤腰带了吧?怎么还有钱请我办事?”
“这个……你不用知道。”为首混混嗫嚅着嘴唇,老半天才道,“哥哥最近发了一笔小财,你只消帮老哥办下这件事就行了,酒钱老哥自然会给你!”
“呵!”
刘季站起身,竟比那为首混混还要高出半头,他拍了拍为首混混的肩膀:“上京城里的大人物多如牛毛,哪怕你平日里去朱雀街那边游玩,稍有不慎惊到一只猞猁都可能是某个大官家的宠物,你这笔横财怕是你这辈子最后收到的一笔钱财了吧?好好省着点,给自己哥几个,还有那三个乞儿买几副好点的棺材!”
“刘季,你嘴上积点德!”
为首混混顿时大怒,面孔通红道。
刘季则没有理会他,在房屋之中背着手,转了几圈之后,目光再次盯上了为首混混,道:“这件事,我便帮你办了,我不需要钱财,你赶紧带着你的兄弟们离开上京吧!我要做什么?”
“也没什么大事,刘季,你太过紧张了,那个人交代的,不过是给最近要进城的一个叫赵策的军汉添些麻烦而已……”
“赵策!”刘季瞳孔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