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睡醒,已是周六大清早,良越扒完早饭,急吼吼地出门散步,兀自去找露夜音玩儿。不出所料,自他踏进露家的后院,径直地看见落彩依和露夜音腻在一处,俩女说说笑笑,似是聊不完,交情升温得堪比坐直升飞机,好得让良越瞠目结舌。
“音——”良越寻找存在感似地打个招呼。
“嗯?”露夜音回头过,诧异地看着他,“什么事?”
良越闷闷地道:“……没事。”他见露夜音又想和落彩依聊天,一点也没欢迎他的意思,甚至连“你来了”这句话都没说,不禁地低声感慨,“你和落彩依处得真好啊!根本就不像刚刚认识!这才一个晚上吧?你和她怎么那么聊得来?”
露夜音抿嘴笑道:“我跟你也很好啊。”
良越摇头道:“不一样。”
露夜音问道:“什么不一样?”
良越吃味道:“每次都是我找你,你就没找过我!我和你相处,你经常心不在焉!落彩依就完全不一样!你看你,你和她谈得多开心——”
一旁的落彩依听罢,颇感惊奇,想笑又不敢笑。露夜音眨了眨眼,极力地否认道:“你别多心,我和她的关系与你是一样的。真的,都是一样的。”
“……一、一样?”听了露夜音的想法,良越是失望的。这真是一条不好的消息:他被露夜音发好人卡了?明明他希望露夜音待他是特别的——谁要一样!
偏偏露夜音误认他不满意,还信誓旦旦地强调道:“真的,一样。”
良越被露夜音回得没了脾气,只好转移话题道:“那好,呆会儿你们要做什么?带我一个!对了,你吃过了吗?”
露夜音一板一眼地回答:“吃过了。我和依约定以后每周双休都让她来我家作客,顺便一起练习。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我们做好庆典的准备——”
“啊?”良越张嘴,“庆、庆典?”
“十月那天,学样肯定要举办一场庆祝活动,里面自是少不了音乐演奏!”落彩依怯怯地补充,“我不知道那天能不能表演得很出色,但是我想如果我肯努力,我的歌声绝对能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加油,我们能成功的。”露夜音微笑地鼓励,“我认真弹琴,你跳舞唱歌,你定将一鸣惊人,大家会喜欢我们的演出——”
良越对露夜音不置可否,对落彩依却嗤之以鼻——看样子,落彩依还没听过露夜音的歌声……只要听过露夜音的唱歌,就无法忘记她的声音!相比之下,落彩依的歌喉尽管要比一般同龄人要高超许多,但她依然无法和露夜音相提并论!真是奇怪,为什么露夜音不在落彩依的面前展示一下她的天赋呢?
却见露夜音看向他,突如其来地邀请道:“你呢?要不要加入?”
——什、什么?良越嚅动了嘴唇,一阵泄气:音乐?演奏吗?他要表演什么?吉他吗?开什么玩笑,他都快要忘记了那把该死的吉他——那把贵得离谱的吉他被他丢在男生寝室的角落里一周多了,也不知那玩意儿有没有被人捡去弹玩?
“我当观众,行不行?”良越无精打采地提议。
露夜音和落彩依相视一笑。落彩依倒没说什么,露夜音却说:“你不是会功夫吗?到时你可以秀展你的功夫啊。”
良越汗颜,忽然觉得露夜音的脑袋还挺好使。
——展现武艺么?良越摸着下巴,快速地思考,却暂无兴致,只得含糊道:“以后再说!我比较好奇的是当前!你们选好歌曲了吗?”
“她比较合适‘北京的金山上’。”露夜音瞅了瞅落彩依,“我们决定先拿这首曲子做练习。”
“这首歌我会唱是会唱,不过……是不是简单了点?”落彩依发觉有些不妥。
“那歌我也听过,不是流行歌吧?”良越为自身终于懂了一丁点儿音乐常识而兴奋地挑眉,“老歌吗?”
露夜音道:“它是一首藏族民风的歌曲,据说原曲是一支古老的酒歌,改编一首《山南古酒歌》,一般用于宗教的仪式。它短小明快,富有生命力,这首歌当年可是传遍了大江南北呢。”她抬起头,问落彩依:“你会不会用藏语唱呢?”
落彩依一愣,继而摇头。
“有趣!”良越新奇不已,“我只听过汉语版,倒没有听过藏语版,你们练习就用藏语唱一唱吧?说不定是一种独特新颖的方式呢?”
落彩依为难道:“可是我不会呀!”
良越催促道:“是让你们以后练习,又不是现在!好啦!你快唱歌吧!让我好好地欣赏欣赏——你再不唱,我可要走啦?”
露夜音和和落彩依捂嘴,呵呵地笑起。
随后,露夜音调解竖琴的琴弦,落彩依清了清嗓子。
周围一片寂静,连鸟鸣声也听不见。良越目不转睛地盯住露夜音,只见露夜音环抱竖琴,那竖琴有她一半的高大,她坐在一个板凳上,开始拨动琴弦。
她的弹奏一如既往地动听,双手好像灵活的顽猴,富有朝气,灵气逼人。她的双手拔动琴弦时很迅速,十指齐齐一动,看上去不拘一格,杂乱非常,可是弹出的曲声却十分常精确动人,特别的舒服好听。
落彩依的脸上带有一丝淡淡的自信,高声地唱道:“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多么温暖,多么慈祥,把我们农奴的心儿照亮。我们迈步走在社会主义幸福的大道上。”
她的歌声相当得迷人。良越听完落彩依的歌唱,不由地心想:虽然确实比不上露夜音,但也唱得相当不错——嗯,落彩依的嗓音高昂、醇厚,对歌词记得很熟,不用看也能唱得流畅,丝毫没有停顿。
良越忍不住地鼓掌,毫不吝啬地赞美道:“弹得很好!唱得也好!”
露夜音和落彩依皆是害羞地笑了一声,却是不好再弹、再唱下去。
良越继续道:“你们好好练习吧!到时候一定会让所有人喜欢的!”
“嗯。”露夜音轻轻地点头。
“当然!”落彩依神采飞扬。
他们沉浸在不久后的美妙庆典,一个声音却不满道:“唱得也不是太好嘛,还不如我家小姐唱的——”声音不大,却够清晰,像是故意泼某人冷水似的。
三个人吓了一跳,寻声望去,只见远处站有两个人,正是李娃和若夫——说话的是李娃,她一副鸡蛋里挑骨头的目光看着落彩依。
落彩依惊慌地看了一眼露夜音,不大理解李娃的评价。
李娃道:“你知不知道你身边的小姐,其实也会唱歌,而且唱得比你还好!”
落彩依结巴道:“什么、什么意思?”——故意找茬的吗?
若夫皱眉,拽了拽李娃。李娃不理,仍道:“我不过是说出实话而已!不信你让小姐唱一唱看看,保证比你唱得好!”
一片冷场。
良越也不敢出声。
落彩依茫然地抬起头,看向露夜音,小声道:“音,你……你也会唱吗?能唱给我听吗?”
露夜音不语,低头拨动琴弦良久,久到众人都以为她不会开口,方才唱道:“尾拉金塞给拎那咧。塞拉尾尼玛夏啦九。塞给啦嗦、塞给啦嗦、塞给尼玛玛拉热。赛给尼玛玛热累,毛主席给尾啦赛。”一曲唱完,在场的四人大为惊讶——露夜音竟用藏语唱歌?
露夜音唱歌的时候,神情并不专注,像在敷衍。尽管像在敷衍,她的歌声一如既往……良越眼里满是佩服:露夜音的歌喉简直太好听,若说落彩依是水中的游鱼,那露夜音便是天上的飞鸟,一个在地,一个在天,无法相比!
毫不做作的嗓音——像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污点;像清澈的水底,没有一丝浑浊;像与自然融为一体,清晰而明显……用“天籁之声”四个字形容最合适不过。
这一刻,对自己保持完美信心的落彩依也不得不承认露夜音唱得的确很好:她不光熟悉歌词,还会用藏语唱出来——露夜音唱歌的时候眼眸会变得炯炯有神,与平日里的她截然不同。
眼眶有些湿润,落彩依的心情开始低落:原来这便是差距!露夜音真的很优秀,她当真比不上!李娃说得很对,确实唱得比她好……
勉强地挤出笑容,落彩依赞美道:“……果然好听!”
露夜音垂眸看地,一脸风轻云淡。
良越瞧了瞧落彩依,又望了望露夜音,清楚地明白两个女孩的心底有了间隙。
……虽说这么形容对方很不礼貌——良越拖着下巴感慨: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然而一山有两母,又会是怎样的情景呢?
——交情再好的朋友,是否会因共同的追求而产生竞争之心呢?
若夫拉走李娃,微微地责备道:“你也太打击人了吧?好歹她是小姐的朋友。”
李娃无辜地说:“我又不是故意的——何况小姐确实比她唱的好听啊!”
“你……你……唉!”若夫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面色沉重地离开,留下满头问题的李娃在苦苦地思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李娃想了半天也得不出答应,偶然瞄了一眼时钟,原地惊叫:“哎呀,都快中午了,赶紧做饭去——”
秋风一吹,温度有点冷瑟,刚才的欢笑伴随李娃的离去而静寂下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