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上忽然传来愤怒的喊声,“他撒谎!郭有才撒谎,他杀了我女儿,我女儿就是被他杀死的,我女儿不是自杀的,我女儿是绝对不会自杀的。”
那个虚弱不堪的老太太激动站起身来,佝偻着身体,眼中的泪水汩汩而下,她用颤抖的手指着郭有才,“杀人凶手,杀人凶手啊。”
老太太悲怆的喊声像是一发重磅炮弹,庭内瞬间沸腾起来。
审判长拿起法槌在桌上重敲两记,“肃静!肃静!”
一名武警走过去,示意老太太坐下,“这位大妈,请您不要激动,安静听审,具体的怎么宣判法庭自有公论。”
老太太点头,抹去眼泪,坐了下来。
审判长咳咳两声,“郭有才,既然你说范贞香是自杀,那么她当着你的面喝了敌敌畏,你为什么不及时拨打10对她进行救助?”
郭有才道,“她当时喝得太多,一下子把一瓶都喝下去了,而且一喝下去,人马上就不行了,立刻吐白沫,腿一伸,就不动了。我一摸,已经没气了。我就是叫医生来也救不了她了。而且被人发现我就在她死的房间里,我有十张嘴也说不清楚。所以我就没有叫医生来,也没有报警。”
“那么在她喝了农药死后,你做了些什么?”
“前面我说过了,我看她死了,感觉很害怕,于是就把她门上挂了请勿打搅的牌子,回工地去了。”
“然后第三天照常上班,下班之后,拿了剁肉斧分尸。对吗?”
“是的,因为不能总把尸体放在旅馆房间,所以我就买了把剁肉斧,晚上把尸体处理了。”
审判长点头,“现在由公诉人进行提问。”
公诉人道,“郭有才,你是什么时候跟范贞香认识的?”
郭有才道,“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你跟范贞香是什么关系呢?”
“老乡。”
“只是老乡吗?”
郭有才低声道,“她当时是我未婚妻,可是在她来之前,我已经在电话里告诉她我有了新女朋友,想跟她分手,可她执意要来找我。”
“那瓶敌敌畏是谁买的?”
“她的。”
“范贞香大老远的从SC老家带着一瓶敌敌畏过来找你?”
郭有才道,“我不清楚是她从老家带来的还是她在BJ买的,反正敌敌畏是她的。”
公诉人道,“审判长,我现在有问题想问下被害人亲属。”
审判长点头。
公诉人道,“兰桂花,我想请你回答一个问题,在你女儿范贞香离开老家的时候,有没有情绪异常的情况,比如说郁闷烦躁打算寻短见之类比较消极的想法?”
老太太摇头,“没有,我女儿是开开心心走的,她以为自己马上就要嫁人了,心情很好,哪里会寻短见。”
公诉人道,“那么在她走之前,有没有在包里放一瓶敌敌畏?”
老太太摇头,“不会的,我们送她上车的时候,她很开心,哪里会带着敌敌畏。”
公诉人道,“审判长,现在我想传本案的证人出庭。”
审判长点头,用法槌敲一下桌面,“传本案证人出庭。”
门打开,一个憨厚淳朴的女子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审判长道,“证人先自我介绍一下。”
女子低声道,“我叫赵冬梅,案发当时是胜利宾馆的客房服务员。郭有才入住的501房就是由我来打扫的。”
公诉人道,“赵冬梅,你说下当时501房的情况。”
“在004年9月7日当天,也就是郭有才带着范贞香入住的当天他们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当时男的气呼呼的走了,女的独自在房里哭。”
“之后,你有看见范贞香再走出房间吗?”
赵冬梅摇头,“之后,我就再也没看见她。”
“在他们退房之前都没有见过范贞香,对吗?”
赵冬梅点头,“是的。”
公诉人道,“审判长,据证人描述,范贞香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房间,那瓶敌敌畏不可能是被害人外出购买的。而范贞香的母亲兰桂花也表示,她女儿离开家的时候,心情很好,一个心情很好准备出嫁的女人是不可能带着一瓶敌敌畏出门的。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这瓶敌敌畏是嫌疑人郭有才带进旅馆房间的。”
审判长点头,“公诉人继续提问。”
公诉人道,“赵冬梅,我再问你,郭有才和范贞香入住的501房,你除了9月7日听见他们争吵之外,之后还有听见他们发生过争执吗?”
赵冬梅摇头,“没有。因为那几天宾馆来了旅游团,我比较忙,也没注意。”
公诉人道,“那你为什么感觉501房有异常?”
赵冬梅道,“因为那间房门上一直挂着请勿打搅的牌子。而且他们退房之后,我发现床单上有血迹。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退房之后,我每晚都做噩梦,梦见范贞香在501房里哭。后来,我很害怕,就辞职了。现在想想,当时范贞香托梦给我,大概是想让我帮她报警,可是当时我年少无知,加上工作难找,就没向警方汇报。所以今天我自愿成为本案的证人,我就是想帮帮她,做我当年该做却没有去做的事。”
庄梦蝶凑近叶天低声道,“你和小张就没去查查胜利宾馆周围的小店,看看哪家出售敌敌畏,说不准还能找到郭有才是从哪里买的敌敌畏呢?”
叶天苦笑,“回庄作家的话,我和小张为了查那瓶敌敌畏的出处,把脚都走断了,现在胜利宾馆和竣城花园附近的小店拆迁的拆迁、重建的重建,而且现在也没有哪家店卖这玩意了。”
庄梦蝶叹气,“是啊,十三年过去了,变化太大了。还说这赵冬梅,她要是当时报案,这案子很简单就能破了。”
叶天道,“要不说,案子不能拖,越拖越没希望,古今中外许多著名悬案就是因为拖成了人类史上永久的悬案。”
小张嘘了一声,“继续听审,不要喧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