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佳期,一朝如梦
七七拉着易晓筠一块儿去剪头发,本来她们俩的头发已经快到披肩了,因为马上要军训的缘故。师姐们都说要剪赶紧剪吧,不然军训的时候被教官押到理发店去,一定剪得像鸭屁股。
剪的时候发型师问有什么样的要求,七七想到《入学通知书》附录注意事项,写着“不得过颈”,狠了狠心说:“得把脖子露出来。”发型师没再多说就动手了,等剪完了七七和易晓筠互相一看,还是像鸭屁股。
易晓筠老大不高兴,撅着嘴说:“凭什么还不准留长发?我们又不是军校!”
七七倒比易晓筠更合适短发,因为发型师给她留了齐刷刷一排刘海,她是圆圆的一张脸,剪完了更显得稚气未脱,易晓筠看得噗得一笑,说:“樱桃小丸子!”
七七和易晓筠就是在租漫画的小店里认识的,因为同时想租一套漫画,七七让给了易晓筠,第二次再在书店里遇上的时候,易晓筠就主动跟七七打招呼说话,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即使是中考前,两个人还在万忙中抽出时间来碰头,她们通常各自租一本,然后换着看。七七和易晓筠都喜欢成田美名子,一套《双星记》被她俩看得荡气回肠。易晓筠的口头禅就是:“上哪儿去找这么帅的俩哥哥呀!”
易晓筠本来要去101,不过最后还是选了四中。七七很高兴,因为她也打算进四中,还没进校门她和易晓筠已经约好,要想办法分在一个班上。易晓筠拍拍胸脯说放心吧这事一点也不难,果然后来她们就分在一个班上。
军训的时候易晓筠将自己暗恋十年的男生指给七七看:“就是那个!”
七七扭过头使劲张望,差点没被教官看到罚去站军姿,也就看到一个高高的背影和半张侧脸。
“又不帅,哪里值得你从幼儿园就暗恋他!”
“谁叫他小时候亲我……”
“哇!”
“小时候在幼儿园睡午觉,他睡我旁边小床,我刚把眼睛睁开,他就叭得亲我一口。”易晓筠笑咪咪的:“不帅也是他了!”
军训的日子当然比在家艰苦,不过十五六岁的男生女生,怎么也能苦中作乐。比如晚上的时候偷偷结伴,翻墙去买老乡的西瓜。这样的行动当然会有意外,买西瓜都是男生的事,女生顶多帮忙放风。结果终于被巡逻的岗哨抓住了。七八个人一股脑被抓起来写检讨,还要关禁闭。
七七从来成绩好,在初中被老师宠坏了,关禁闭也不当回事。易晓筠更不当回事,她家里全是穿军装的,连她妈妈肩上都扛着颗金星。她从小犯了错就被关储藏室,早练出来了。
等军训结束的那天,学校派来的大公共汽车把新生拉回市区,大家叽叽喳喳在车上又笑又闹,易晓筠跟七七说:“待会儿先别回家,晚上王燔宇请吃饭。”
王燔宇就是那个领头偷西瓜的男生,他和易晓筠住在一个大院,易晓筠和他很熟。
七七问:“他为什么要请吃饭?”
易晓筠说:“共患难呗!谁叫咱们一块儿被关禁闭,怎么能不纪念一下啊!”
等到了餐馆七七才知道易晓筠为什么非要来,原来那个她暗恋十年的男生也来了。易晓筠对七七介绍:“这是阮正东,咱们一个班的。”
七七还没直接跟班上其它男生说过话,不过易晓筠的心上人她还是蛮有兴趣的,所以笑嘻嘻的学武侠片,拱了拱手:“原来你就是阮正东,久仰!久仰!”阮正东不过笑了笑,易晓筠偷偷拿胳膊撞了撞七七,不让她瞎说。
正式上课之后排了座位,七七正好坐在阮正东的前面。七七虽然人很聪明,但是特别懒。教他们化学的老师偏偏特别能布置作业,每次七七只挑典型的几道题出来做,其它同类型的题统统不做,只抄别人作业。阮正东化学很好,字又写得特别工整,七七每次都拿他的作业抄。
时间久了,七七发现阮正东也不算太勤奋,他上语文课的时候总是偷懒睡觉。可是照样分数很高,语文老师有次夸他,因为他背得出来整本的《文心雕龙》。七七简直佩服死了,问他:“你怎么连这都能背下来?”
“小时候被逼的……”阮正东头也没抬的在做化学作业:“你数学做完了没有?”
“做完了。”七七把自己的数学作业本给他,有时候七七和他分工,他做化学她就做数学,这样大家省时间。
易晓筠在教室那头给他们扔纸条,上面写着:“化学和数学都给我抄一下。”
她比七七还要懒,作业顶多只做一半。七七把作业本传过去,中间经过好几个同学,有人截下来自己先抄,边抄边问:“这是谁的?”
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关注准确性,怕万一错了,大家全错
,这样错误雷同被化学老师逮到,会死得很惨。
“东子的。”
有人马上起哄,因为早就传说易晓筠和阮正东是青梅竹马。易晓筠反正挺大方,笑着把作业本夺过去:“给你们抄了还这么多废话!”
七七知道易晓筠不像她看上去的那样乐观,因为易晓筠告诉她,阮正东真正有个青梅竹马,姓盛,正在英国读Roedean School。
“我该怎么办呢?”有一次,易晓筠忧心忡忡的问七七,七七也不知道该拿什么话来安慰她。幸好易晓筠不是那么容易气馁的人:“反正还有大学四年呢,大不了我追他到大学!”
七七就觉得好笑,这位好友坚持了十年,看来还需要再有十年,说不定可以打消她对阮正东的痴心。就因为小时候被他亲了一口,竟然这样执拗。
不过七七觉得高中生活还是挺幸福的,尤其他们班,特别能玩能闹,却一点也不耽搁学习。连班主任都诧异,把他们当大人看待。学校有任何活动,首先征求全班的意见,再做决定如何参与。班主任这么做的原因是最近班级选举,王燔宇被选上了班长,因为他特别会折腾,大家都觉得他麻烦,于是选他当班长,这下他被职务箍住了,反倒要天天维持纪律。管着好几个班委,苦愁眉脸的布置工作。班主任本来对选举结果非常意外,但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效果,顿时成了意外的惊喜,于是对全班同学更加放心。
有天放学之后,易晓筠神神秘秘对她说:“你知道吗,咱班长喜欢你。”
七七大吃一惊,她从来没心没肺,班上经常谣传说谁谁喜欢谁,还有谁谁放学一块儿回家之类,但她都觉得那离自己太远了。而且她最近长了好几颗青春痘,成天就忙着跟自己额头上的青春痘费劲,哪会想到易晓筠突然扔下这么一颗炸弹。
“瞎说!”
“我才不瞎说呢,你不信自己看,王燔宇上课的时候总是偷偷朝你看,而且下课也老在东子桌边打转。你以为他和东子说话呢,其实他就想和你套近乎。”
七七下课就爱趴桌子上睡觉,她懒,任何课外活动都不爱。再加上最近长青春痘,一晒太阳痘痘就更疼,所以下课后通常不出去活动。东子坐在她身后,下课后总有一堆男生闹哄哄的围在那里,她从来没注意过。
被易晓筠这么一说,七七心里还真有点七上八下。她有个文具盒合盖里面有面小镜子,上课的时候她装作无意,把文具盒打开,从镜子里看到王燔宇撑着脑袋在那里转笔,一会儿转过来,一会儿转过去,目光若有若无的,果然正朝这边瞅。
七七吓了一大跳,“啪”一声把文具盒给盖上了,害得正讲三角函数的薛老师狠狠把她瞪了一眼。七七不由得心虚的低一低头,越是心虚薛老师越不放过她:“尚七七,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七七压根没听课,看到黑板上白茫茫一片板书,不知道薛老师已经讲到了什么地方,只好站在那里发窘。她数学成绩很好,越是这样,薛老师对她要求更严。看到她这样子,更是恨铁不成钢:“尚七七!你上课不听讲你在干吗?你到底在想什么?都已经是高中生了,上课还开小差?你们别以为三年时间很漫长,我告诉你们,等高考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七七生平第一次被留堂,薛老师苦口婆心教育了她一番,然后给了她十道题,要做完了才能回家。
七七一个人在教室里做题目,值日生刚打扫完卫生,地上洒过了水,映着日光管泠泠的蓝色反光,更显得寂若空谷。七七趴在桌子上沙沙的写推导公式,忽然听到有人“咦”了一声,问:“你怎么还在这儿?”
七七回头一看,教室后门口站着一个人。走廓上,秋日漫长黄昏的光线暧昧未明,而远处的天空是蟹壳青与孔雀蓝,像是一樽刚出窑的玻璃花瓶,瓶身上还有一搭一搭紫色的霞,晕开来渗进玻璃质里,太阳则是重笔描出的花,浓滟滟的颜色,正兀自缓缓沉下去。那人不过穿一套浅蓝色的运动衫,那抹蓝却像是凭空挚出来的一道光影,仿佛月色般皎然。
教学楼下的操场里有人打球,砰砰砰的声音隐约传过来。七七定了定神,才说:“你怎么也没回家?”
“我忘了拿样东西。”阮正东走到她身后翻自己的课桌,看她铺了一桌子的稿纸,问:“怎么不回家写作业?”
七七沮丧的说:“薛老师说了,不做完不准回家。”
“你傻啊?你拿回家做完,薛老师怎么会知道?”
很多年后,七七仍旧记得,记得阮正东说这句话的样子。他秀长明亮的丹凤眼里透着笑意,仿佛觉得她是真傻。
七七也觉得自己是真的傻。
毕业十年第一次同学会,大家一见面仿佛重回高
中时代。出来社会都已经五六年,每个人都像变了样子,每个人却又像都没变,互相都是唏嘘万分。易晓筠特意从美国赶回来,为了这次同学会。易晓筠从清华毕业后就出国去了,这是她出国后第一次回国。
有人问她东子怎么没来,她笑嘻嘻的说:“他又不归我保管,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没来啊?”
吃饭的时候七七和她坐在一起,两个人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趣事,易晓筠却告诉她,阮正东目前也在美国,前不久她告诉过他同学会的事情,他却没有来参加。
七七问她:“你放弃了没有?”
易晓筠一笑,眉眼依旧弯弯:“我这辈子跟他耗上了,他只要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不放弃。”又问她:“七七,你那个博士怎么样了?”
七七和所有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一样,谈过一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前不久相亲见了一个博士,两人不咸不淡的交往着,估计再这么下去,只有结婚一条路了。易晓筠听七七说完,挺认真的叹了口气:“七七,其实你这样子也挺好的。”
不过找一个人过一辈子,结婚生子,在工作后渐渐摆上话题,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七七其实非常佩服易晓筠,因为她根本没有办法用一个又一个十年,去等待一个漫长的希望,尤其那个希望又如此的遥远和渺茫。
七七和博士的婚礼只请了几个高中同学,因为好多高中同学都出国去了,还有的渐渐失去了联络。大学同学倒来了不少,大家狠狠热闹了一场。蜜月是去瑞士,因为博士替老板接了北欧的一个项目,考察顺便和她去度蜜月。
一辈子一次,反正奢侈点也不算什么。
七七没想到会在瑞士遇上阮正东。从少女峰下来后,他俩在一个小镇上吃饭。餐厅里本来有一个韩国旅行团,吵闹得不得了。七七实在忍不住,半晌也不上菜,她于是独自走到花园里去透透气。结果花园里有人站在那里吸烟,因为是东方人,所以七七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觉得面熟。反倒是他先认出她来,很意外的叫出她的名字:“尚七七?”
七七不晓得该跟他怎么打招呼,所以说了句:“你怎么在这儿呢?”
“跟朋友一起过来玩儿。”阮正东一笑,狭长明亮的丹凤眼,倒让七七似乎顿时回到了十几年前,在高中那间教室。明亮的荧光棒发着幽蓝的白光,外面的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夜幕渐浓,而她伏在那里,写啊写啊,仿佛一辈子也做不完那些数学题。
他说:“你傻啊?”
然后把她的本子和稿子都拿过去,帮她解出了最后也是最难的两道题。她把解答过程抄到作业本上去,他的字工工整整,即使是草稿,每个公式端正得仍如同老师平常刻钢板的仿宋。她在那里一笔一划的抄,他说:“下次别这么死脑筋了,其实薛老师不会为难你的,她那么喜欢你。”
是啊,老师们都挺喜欢她,因为她成绩不错,平常表现也挺乖。班上的同学们都和她好,因为她挺大方,跟男生女生都相处得来。
连易晓筠脾气这么坏的人,都和她是好朋友。
可是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她有什么用,她知道自己唯一希望的那个人,从来都是漫不经心。
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他对待任何人都是那样子。
毕业后几乎全班都考上重点大学,将近一半的人更去了清华和北大,只有他,高考分数那样赫然,却扔下大学学籍,跑去当兵了。
易晓筠为了他,也报了清华自控系,顺利被录取后刚搞完军训,却听说他去了某舰队服役,顿时在家里嚎啕大哭,死活逼着自己父母闹着要去海军。那时候征兵早就已经结束了,就算想做工作也迟了。易晓筠在家闹了好几天的绝食,最后被她父亲关起来,还是七七去劝的她。
这样任性,也是一种幸运吧。七七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她父母都是大学里教书的知识分子,从小教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远处巨大的山峰,在晴朗湛蓝的天空衬托下,仿佛冰屏般熠熠生光。而天这样高,云那样远,一切都洁净的仿佛仙境。
她从来没有想到会再遇上他,在这样的一天。
而不过也只是笑笑,随意的说起来:“嗯,有十年没见了吧?”
毕业后暑假还曾见过一两次,大部分是和易晓筠一起。后来就没见过了,所以有关他的消息,都是易晓筠偶尔提到。
张爱玲的小说,被人引用了千遍万遍的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因为他们之间的缘份,仅止于此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