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泣血春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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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极为看重的停战协议既已缔结,心情似乎轻松不少,便主动旧话重提,促日方“开示和款节略”了。毕竟,停战还是有期限的。

月0日,即停战协定签字的当天,李鸿章提出续开和议谈判,照会日方:“停战条款现已画押,本大臣甚愿即将永远和局事宜从速开议,俾停战期限未满之先,和局已可成议。”

李大人拿出足够的坦诚,讲明希望在停战期限未满前达成和局。所以,不顾身体不便,“拟请即将所拟和局要款开具节略,送到本大臣,以便查核。”

但是,日本人的退让是有限度、有策略的,愧疚或同情之说已经拿停战揭过了。日本所提出的条件,要价之高,还是几乎让李鸿章大人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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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谈进入第二阶段,这才是真正的攻坚阶段,大清使团无异于推进到了更艰难的地段。

4月1日上午10时,陆奥宗光邀李经芳在春帆楼举行第四次谈判。

一开始,在商谈关于议定和约的程序方法上,陆奥又开始玩阴的,提出逐条进行商议。

对陆奥这一出,李经芳驳斥说:“缔结和约,兹事体大。除非阅读全部条款,不足窥其全貌,从而难有分别讨论细目之便。诚如欧几里得所云:凡事物均由部分组成,若不就其整体而思,亦无从决定其部分。和款各条相互牵连,今不阅读全部条款,如何能逐条表明意见?”

陆奥一时语塞,只好同意在全部条款阅毕后再逐条进行议商。但又提出日方出示和约底稿后,中方须在三日或四日内答复,“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马关会谈纪要》,《日本外交文书》]

下午时,李鸿章照复陆奥,接受日方的提议,陆奥即令人送来了和约底稿。

李鸿章接阅日方提出的和约底稿,一下子惊呆了——“为之愕然”。

日本开出的和约条件主要是: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四、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更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国臣**进中国各口货物减税,免除厘金,并得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根据这个约稿,日本将向中国割取大量疆土(在俄罗斯之后,排第二),此外,还远远超出西方曾有的先例,勒索巨额赔款,开放口岸,还要在进出口货物上减免关税,并且,第一个提出了要在中国的土地上设厂。

这里边,很多都是闻所未闻的,小日本倒是对经济的研究也胜过其老师,胃口也比老师更惊人,过惯了穷日子的日本人一伸手,其欲望之贪,野心之大,别说李鸿章未料到日本“所欲甚奢”,竟苛酷到如此程度,连同列强都大吃一惊!

事实真的验证了,1874年中国对日本征台予以补偿费用时,外国人所说的那个判断:这个赔款是一个“真正决定了中国死亡的交易”,它等于向世界做广告,大清随时会拿出钱来,而不是准备打仗。

今日之果,难道不是前事之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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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李鸿章就逐条逐条与日本据理力争,讨价还价。

这个难度丝毫不比前一阶段差,只有更难。光靠嘴皮子,结局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的。

李鸿章非常清楚。所以,谈判桌的背后,另一场斗争也在上演。中间的惊心动魄,足以拍出一部大片。

可惜,多数记载或影视作品都从结局出发,只注意了表现大清的软弱与卖国。

历史如此波谲云诡,而那些反映“暗战”的“大制作”,却专注于用编造险情和巧合,局限于人为制造“惊心动魄”的紧张气氛,另外好象除了搀上点“虐心”的感情纠葛,再没有别的能水。这样的小“台面”上,争来斗去,胜了的,也透着一身的小家子气。

不应忽视,李鸿章除了面对面的争锋,还采纳顾问科士达建议“请总署密告英、俄、法三公使”。这一句话很关键:将日本的条件电告总理衙门,并将日本的苛刻条件、期望获得的利益,密告三国公使,以积极争取各国出面施压。要知道,这也正是日本一再拖延,不肯出示和谈“要价”的原因。

赴日前,李鸿章已为朝廷定下这一策略,并连日走访各国公使馆,企图通过联络列强限制日本的贪欲。虽然当时各国表态仍一副“公正”和不冷不热的模样,凭几十年的经验,李鸿章敢肯定,各国一定会对日本开出的条件有所反应。

此时对于日本,李鸿章建议朝廷在表面上还要一致做出强硬姿态,“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两国惟有苦战到底。”同时请总理衙门对这些情节,也一并密告知三国公使,利用他们的口,将朝廷的态度散布开去。

老到的李鸿章知道这些家伙的嘴就象风箱一样,两头漏风出气。所以他料定,这些也一定能很快传到日本,传到伊藤等人的耳朵里。

李大人也在竭尽可能地与日本大打舆论战,心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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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的期限将近,而朝廷的回复却久等不到,李鸿章只能相机而动,先对照日方的和约底稿,拟好一份说帖,把条件内容捋了捋,分为朝鲜自主、让地、兵费及通商权利四项。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其余三项都据理予以反驳:

针对“让地”一项,不客气地揭露日本的谎言:“日本与中国开战之时,令其公使布告各国曰:‘我与中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中国之土地也。’”并告诫日本当局:“徒恃其—时兵力,任情需索,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

对“兵费”一项,指出日本在数字上即属超额勒索:“日本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似即指此次用兵之费而言,其迄今所费详细数目,未睹官中簿籍,虽非外人所能周知,然较之日本所索之数恐不及其小半。”“且限年赔费,复行计息,更属过重不公,亦难照办。”

对“通商权利”一项中日本实际上要求的资本输出,他则敏锐地申明保护本土企业不受冲击的底线,称:“中国如准洋商在华造土货,势必尽夺小民生计,于华商所设制造厂所极有妨碍,国家自不能不出力保护。”“如果中国以此等利益准予日本,各国皆援一体均沾之例,则华商之制造厂所立即挤倒矣。”[《使相徂东公牍》,见《中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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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李鸿章或大讲道理,或陈述情理的说帖,擅长耍赖的陆奥外相有点气短。虽不无几分戏谑地认为“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地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好文章”,却也一时不知如何回绝。

但伊藤就更高一筹了,不光会耍赖,还擅长讹诈。

沉思良久,伊藤决定:不跟老李讲道理,就跟老李讲“事实”。

他很清楚,反复辩驳讲道理,本来日本做得就比较过分,时间一久、事情弄大了,还会使“局外第三者”的列强产生“日本虽胜于力而屈于理”的感觉。所以,最有效的就是拿武力说事,靠实力说话,以迫使中国屈从。

“事实”就是:日军占着战场的主动和优势。再不断加以恫吓、威胁,不怕老李不答应。

于是,日本回复大清使团,意思是:停战和谈是基于战争的结果,不能象一般外交通商谈判一样讲那么多公平(你吃了败仗,当然需要出血)。道理不用讲了,就说答应不答应,有意见就正式以条款形式拿出来。——“应知由于战争结果所要求之条款,自不能与在通常情况下谈判某事件相提并论。故日本全权大臣对于我方所提出之媾和条约案,再请中国全权大臣明确答复对全部或每条允诺与否。若条款中有希望修改者,亦希逐一开明条项以约文之体裁提出。”[陆奥宗光《蹇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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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武力讹诈,李鸿章退无可退,仍然重新拟定了一份“商改约稿节略”,据理力争,声明意见和理由,并对日本人的要求逐条予以辩驳。

如:“查日本约稿所拟请让奉天南部地方,内有辽阳州等处与台湾全岛,皆日兵所未到者,未便请让。又欧洲向例,险要之地虽为敌国兵力所据,仍应让还。旅顺口、大连湾乃北京渤海最要门户,应照法国俾路佛之例,让还中国。”

面对日本强要领土行为,李鸿章坚不答应。这一点,在李鸿章给朝廷的报告中也可以说明,“昨接唐抚(景崧)电,(指台湾)敌未来犯,军民心固,似可坚守。鸿断不敢轻允割弃,已于另备节略中驳论及此。”

又如对赔偿军费上,李鸿章又有了新论,声明:“此次兵端,并非中国先开,亦未侵占日本土地,论理不应认赔兵费,即使赔费,亦只应算至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认明朝鲜自主之日止。其款既以兵费为名,即应查明用兵所费实数。”[《增补中日议和纪略》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即1894年11月日,这一天,清政府以朝鲜自主、赔偿军费为条件,经美国公使向日本提出议和。那么按日本人所宣称的,“为朝鲜争独立”的目标已经完成。李鸿章坚持将这一天作为核定赔偿军费的截止时间,而且要拿出真实的战争费用数据。

李鸿章坚持这一点,也试图以此表明:日本人向世人标榜的“为朝鲜争独立”达成后,继续进行的全是扩大战争的行动,是对中国的侵略行为。

按说,李大人是按“公法”来说理的,但日本人是不是按这个“公法”办,却是极有弹性的。伊藤对公法的态度已经显示出一种绝对实用性的不恭,符合日本利益的就用,不符合的就删改。别忘了,“数千万言的万国公法,可以用一声枪炮抹杀之”,日本军国主义的鼻祖福泽谕吉的这句实话,恐怕更能得到伊藤这帮人认同吧。强权政治和丛林法则,才是国际政治的本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这就是现实。

弱国想靠“公法”保护自己,是绝对不切实际的。“公法”保护不了正义,正义只能依靠力量来维护。

这也是李鸿章大人在对日谈判中遇到的最大的劣势。无法改变的劣势。

最难的,是当前战场态势,军事上不争气,打仗失掉的土地,在谈判桌上靠嘴皮子要回来,确实是难为之事。再理直气壮,也难以做到。

李鸿章在给朝廷的报告中,说到了这种艰难境地。

“但窥日意,仍逐日由广岛运兵出口,恐添赴台,将有南北并吞之志。皆饬让地以一处为断,极是正论,自应如此立言,不知将来能否办到。”

“日原图所划奉天经纬线度,竟连辽阳、田庄台、营口均包在内。辽阳未失,尚易辩驳。此外日兵已据之地,彼已设官安民,极力争论,未易退让。可俟会议时,察酌妥议,似难由我预为决定。总之,敌所已据处,争回一分是一分;其所未据处,丝毫断不放松也。”[《复译署》,《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甲午开战之前,李鸿章也曾若口婆心,对日本加以劝说、教育,但没有起到作用。现在再说,更是没有用的。

日本人对李鸿章带有几分诚恳的说词,直认为是装腔作势,根本不理那些高谈阔论。

历史一再证明,对日本人,只能打,劝是没有用的。自古至今天,自中国到外国对日的事例无一不清楚说明一个事实:豺狼一样的日本人只认利爪和尖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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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李鸿章只能一再地向朝廷发电,对如何应对(关键是这些条件答应到什么程度)进行请示。

有人说,李鸿章巧妙地通过与北京间的请示报告,避免自己因为擅自作主、承担割地赔款的“汉奸骂名”,也避免以后被朝中攻击,承担罪责。

不错,事实如此。但,这就是废话。哪位大臣能一个人说了算?

谈判与打仗,朝廷都是总指挥部,马关不啻前线,需要前方后方协调一致地行动。

否则,日本何必坚持要大清派使团?主场优势!除了心理上的,还有地利——日本能随时就近商量,此外,就是掌握大清的来往电报——这是李鸿章与国内联系的唯一途径。

相当年大清满朝文武都唯恐避之不及,里边就没有几个能人吗?我的意思很简单,换位思考,即可明了。Youcanyouup,就这么简单。

可是那不争气的朝廷,就是乱成一团,有的借病或装病躲开,剩下的就天天争论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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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4日,大清朝廷获知日本的和谈条件起,一样地陷入割地、赔款的两难境地,朝堂上再度掀起了一场风波。

光绪召见枢臣议商,想尽快统一意见。翁同龢力言台湾不可弃,与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劻发生了龃龉。

恭亲王奕訢卧病在府,给出的意见是:交大家“廷议”,意思是大家商量看怎么办,我都同意。孙毓汶再次表示此时必须言和,“‘战’字不能再提。”奕訢似乎也同意这个看法,握着孙毓汶的手说:“是啊。”

不能战,只能和。和又如何(割地,赔钱)去和?其实等于什么也没说。

6日议事,继续争论。翁同龢激昂慷慨,力陈台湾决不可弃。其他大臣多数主张弃台湾而保奉天南部。翁同龢讲:“恐从此失天下人心。”众人都说:“陪都重地,密迩京师,孰重孰轻,何待再计?”翁同龢登时又没了理由反驳。

最后,只能按“弃台湾而保辽南”的决议,准备给李鸿章发道电旨。

然而,8日,奏事太监却传来了慈禧太后的旨意:哪儿也不给,就是谈判破裂,两国再战也在所不惜,“两地皆不可弃,即使撤使再战,亦不恤也。”[《翁文恭公日记》]

不知是慈禧的气话,还是故作姿态。但大家都知道,慈禧的变化向来也是很快的。所以,既不能不当回事,也没必要非当成什么大事。

最终,总理衙门给李鸿章发来一封语义含糊的电报,说道:台湾辽南,朝廷一样视为重地。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没有办法了,怎么能轻言放弃?所以,就算倭人胃口很大,实在不能全部拒绝,也应把哪里绝对不能给,哪里实在不得不给,对敌人说清楚。——“南北两地,朝廷视为并重,非至万不得已,极尽驳论而不能得,何忍轻言割弃?纵敌意太奢,不能尽拒,该大臣但须将何处必不能允,何处万难不允。直抒己见,详切敷陈。”[《译署来电》,《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最有意思的是,接着竟然以一句“不得退避不言,以割地一节归之中旨也”,来指责李鸿章,就是说,决不能不跟敌人争执,而一味矛盾上交,坐等朝廷的旨意。

对割地无肯定指示,反责李鸿章“不得退避不言”。互相推诿,其情可见。

“极尽驳论而不能得”就可割弃,那台湾、辽南两地,假如靠嘴皮子都无法“说服”日本人呢?

说了这通废话,朝廷才指示李鸿章:预期目标——割地一处为底线,赔款以一万万两为底线,“先将让地以一处为断,赔费应以万万为断,与之竭力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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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朝廷和李鸿章均未料到,由于密码失泄,来往电报的内容,完全掌握在了日本人的手里。

随着档案解密,真相完全得到验证:当年马关谈判期间李鸿章与总理衙门之间的电报,一封不落地被日本人复制和破译。对照国内文档,虽然有些出入,个别地方还有字词错误,显得磕磕拌拌(估计是密码掌握不全的问题),但关键字眼,却没有差错。联在一起,也不难准确把握大清朝廷与李鸿章的真实意图。[相关抄录见宗泽亚《清日战争》]

而且,有些重要的电报,日本电报局还故意拖延。那伊藤等人拿到的,比大清使团还早。安排得相当周到啊。

伊藤等人始终清楚大清朝廷的底线,掌握着谈判的主动权,既保证了在大清可承受范围内达到最高的要价,又不至于扯断拉线、使谈判破裂。

李鸿章就是按照朝廷的旨意去办,与日本人竭力争取。双方会下交流,会上辩驳。

而伊藤等人始终能够预料李鸿章的策略,预有准备,处处狙击。

接下来的谈判过程,便变得没有什么奇特可言了。

唯一考验日本人的,仅仅是耐心而已——日本急需尽快达成协议。

因为,已有德国等国的公使劝告日本:不要索要过多赔款和割地,让中国为难。这是一个多么严峻的信号。

通过获取的种种情报,日本人敏锐地意识到:必须要争取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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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到最后一刻,李鸿章决不会屈服,轻易撒手。

伊藤当然也知道这一点。

于是,日本人一再加紧地施出恫吓、威胁手段,施行外交讹诈。

4月8日,伊藤博文即派专人邀中国新任全权大臣李经芳至其行馆谈话。

伊藤在这种半正式的会见氛围下,“不无为难”地透露:停战和谈的事,是自己力压军方意见才达到的(此话有三分真)。军方的将军们始终要求攻下北京才算完(此话也有三分真。大本营那帮冒险派确实还在谋划扩大战争,月7日还任命了参谋总长小松宫彰仁亲王为征清大总督,计划调集全国7个师团搞那个直隶大决战)。意思是,本人很为难,如果再谈不成,就压不住了。——“此次停战,由伊力持乃允。各武员预备兵马粮械齐足,必欲分道直攻北京,再行议和。现期已迫,断难再展。”

又再一次申明日本的要价,表示决不可能再让步。“尊意欲将奉境全行收回,万作不到。南北两处均要割让,仅让一处亦断不行。该国已用兵费,实系太巨,所索三万万,即欲减少,能减无几。此我国上下文武熟商而定,特据实密告。”[《寄译署》,《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最后,就是厉声恫吓,说,中国还认不清日本是胜者、大清为败者这个事实,如果谈判破裂,日军必将继续进攻。北京难保,恐怕中国使臣也难以承担谈判不成的后果吧。——“尚希中国使臣能深切考虑现在两国之间的形势,即日本为战胜者、中国为战败者之事实。前者由于中国请和,日本应允,始有今日之议和。若不幸此次谈判破裂,则我一声令下,将有六七十艘运输船只搭载增派之大军,舳舻相接,陆续开往战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进一步言之,谈判一旦破裂,中国全权大臣离开此地,能否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门,恐亦不能保证。此岂吾人尚可悠悠迁延会商时日之时期乎?”

……………………………………………………

日本在谈判桌上的挤压也加紧进行。

10日下午,中日全权大臣在春帆楼举行第五次谈判。李鸿章以伤势渐愈,亲自参加。

闲谈片刻后,伊藤即转入正题,并拿出准备好的改定条款节略,霸道地说到:这次的条件,中堂只说同意还是不同意。“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日方提出的条件,割让土地:中国的下属领土皆永远让与日本:一、盛京省南部地方,从鸭绿江口起,溯江抵安平河口,从此划线而抵凤凰城、海城及营口,以上指名之地亦在所让境内;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属诸岛屿;三、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四、澎湖列岛。

在赔款上,则减至库平银二万万两。

前后比较,日本第二次提出的改定条款节略,在奉天省南部的割让土地上适当收缩,另在赔款一项上,减去了一亿两。

这是因为,清政府向列强求助的事,日本政府当天便得到了情报。而决定做出这样的调整,还是顾及到列强的反应,减少对俄国的刺激,缓和一些西方国家的不满而已。

这些底细,伊藤是决不会和盘托出的,李鸿章也只能猜到几分。

伊藤只是在谈判桌上“送顺水人情”,假装是“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说些“所减之数即为留别之情,初约本不愿改,因念中堂多年交情,故减万万”,“我与中堂交情最深,故已多让,国人必将骂我”,如此之类的话,李鸿章也就当这点让步,是他“力与坚持,多方开导”[《钦差大臣李鸿章奏中日会议和约已成折》,《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的结果,当然自己几乎是苦苦哀求的情节,不方便提起罢了。

……………………………………………………

李鸿章虽只能猜到几分,尚不能完全确定自己的策略作用到底多大,但阅读日方节略的中文本后,决定再接再厉,就赔款和让地两项上再搏一搏。

但是,这次对形势是完全误判。

伊藤抓住大清想尽快定约的心理,对李鸿章强硬地说道:“驳只管驳,但我主意不能稍改。目前最需我等努力者,乃速定和约。”

进一步施行威胁,“我国在广岛已做好出征准备,有六十只运输船随时可解缆出航。昨夜至今晨,渡海之运输船已达二十只,其所向之地盖距天津不远。惟在停战期内,须严守停战之约耳。一旦时机到来,当即刻进发,而无可犹豫也。”

最后,伊藤再次强硬要求,“今日之事,所望于中堂者,惟‘允’与‘不允’之明确答复而已!”[《马关议和纪要》,《日本外交文书》]

“中堂只说答应不答应吧”,这已经等于是强硬的最后通谍。

……………………………………………………

完了。大清的底线,实际上已在伊藤手里。伊藤有很大的把握,李鸿章会签字。

1日,李鸿章接总理衙门转来电旨称:“伊藤连日词气极迫,倘事至无可再商,应由该大臣一面电闻,一面即与订约。该大臣接奉此旨,更可放心争论,无虞决裂矣。”[《译署来电》,《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中间一次正式会谈,双方还几次约请见面,伊藤利用各种机会,操纵舰船摆出架势,特意透露小松宫亲王将要出发前往旅顺的消息……用尽了各种表演、各种手段,不断加压。

对李鸿章关于免除辽东割让、减少赔款的商请,伊藤紧紧咬定不放松。终于最后收网,再博一把,下达了最后通牒,规定14日为答复的最后期限。经李鸿章要求,才延迟到15日。

伊藤的这套“组合动作”,终于起了作用。

14日,李鸿章再次致电总理衙门:“伊(伊藤)谓‘……姑候至明日四点钟晤面定议,过期即作罢论。’事关重大,若照允,则京师可保,否则,不堪设想。”[《李鸿章全集》()电稿]朝廷闻讯,顿时绝望,皆惟恐京城不保,急忙复电李鸿章,指示即可定约。可能是怕误事,竟在14日、15日连发两条内容相同的电报。

为等朝廷回复,特意将时间推迟到15日,李鸿章最终等来了内容相同两封电谕:“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译署来电》,《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李鸿章既奉最后谕旨,马关谈判缔约一事到此便成定局。

15日的谈判长达5个小时,李鸿章仍逐条力争,但终因伊藤在主干和关键问题上寸步不让,耗时良久,也不过是在时限、赔款利息、日军驻军人数等等细枝末节的问题上有所修改。

李鸿章最后的努力,未取得新的进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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