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的农业生产模式,李孟羲不可谓不熟悉,集体化生产有着单独劳作所不具有的优势,相比普通的劳作模式,集体制无疑组织度更高,更能把人力调动起来。
以巨鹿现状,为助力均田政策尽可能的消灭阻力,乡间之一切宗族秩序被拆的七零八落了,正因人员拆的太散,反不利耕作了。
事到临头,集体制恰好能一改巨鹿生产模式的弊端。
毫无疑问,集体制有其优点的,集体制的高组织度之下,很利于进行一些大规模生产建设活动,比如挖河造渠之类的。
在后世,在某个特殊时期之后,虽说集体制在后期僵化的不得不改,最终这一制度消失在了长河之中。但不得不提,在集体化结束几十年后,那个留下的众多水利工程和建设设施,在几十年以后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就比如李孟羲的老家,老家小小一个村里,西边有大堰,村中有水塔,村中更有大湖数个,这些全是当时集体化时代祖辈的一锄头一锄头人抬肩扛给修出来的。
在小时候,每到夏天暴雨涨水的时候,河水漫过坝,有很多鱼冲到了坝下边的小河沟里。
小时候只觉得捡鱼开心,而今想来,那一个巨大的堰坑,不知能蓄多少水,堰坑里的水不仅方便村里用水,还能养鱼,到暴雨时节,堰坑还能蓄水,每村都有这么一个大堰坑,村村的堰坑相连,众多的堰坑加起来,能大大的控制水情。
堰坑的作用跟水库一样,涝时能大量蓄水,到旱时从水闸那里把水泥板搬开,再把水放出来,真正可以做到岁无饥馑之忧。
想想,不管是自己村里,还是邻近村里,农村里每个村里都有那么巨大的一个水利设施,很是惊人。
修建水利的浩大的工程量和漫长的工期,要是没有高的组织度,是完全无法完成了。
要问,巨鹿有必要大行工程吗,这当然有必要。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靠天吃饭的时代,有良好水利的土地,跟没有良好水利的土地,收成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既要大兴水利,必然需要高的组织度,没有高组织度的架构,像古时劳役让百姓们农闲时去挖沟清淤之类,此种方法虽也能修水利,但是效率太低下。
集体化有很多大优势,可缺点可是不少,如后世,集体化前期还行,到后来逐步僵化之后,反干扰了生产力发展。
李孟羲衡量许久,他觉得,可以以无害的方式实行集体化。
无害集体化的关键在于,众所周知,集体化后期会崩坏,关键就在,这个【后期】。
也就是说,集体化前期是没大问题了。
有一个故事,据说当时圆珠笔发明的时候,有一个技术问题一直没办法解决,当时受限于工艺,圆珠笔笔芯的钢珠在滑动十万次之后很容易损坏,科学家们一直想设法提高钢珠的使用寿命,却迟迟难有突破。
这时,一个商人把问题解决了,既然笔芯写到十万次就要坏,那干脆减少油墨量,让笔芯在达到十万次之前就用完油墨不就行了。
李孟羲从圆珠笔芯制造工艺这里,找到了解决集体制后期崩坏的方法了。
方法就是,在僵化之前,立刻停掉。反正,在集体化的前三两年,集体化的正面作用是大于负面作用的。
李孟羲是打算白嫖三五年的组织度和生产力,有三五年时间,足以修出大量的水利工程了。
白嫖了一波水利工程之后,在集体化模式出大问题之前,立刻回归普通模式。
后世的集体制度在摸索中前行,摸索过程中难免走了一些错路,比如大炼钢铁,比如虚报产量之类的事。
但李孟羲作为后来人,前人所走的错路,加以避免,能让状况好的多。
再者,后世的集体化制度崩坏的原因很复杂,并不完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有复杂的外部原因,而今汉末,李孟羲只需让百姓吃饱饭就行,没有发展工业的需要,也不需要在外部的生存压力下赶苏超美,也没有复杂的政治因素干扰,可以说,要在汉末施行集体化,很可能不仅仅能持续三五年,更有可能持续十年二十年都不会出大问题。
十年二十年高组织度的人力,能建多好大型工程,想想都恐怖。
认真想来,集体化制度可能不尽善尽美,可能有缺陷,可再怎么有缺陷,那也远超封建时代的生产模式。
二战时期,前苏联跟德国鏖战,大量男丁到战场上打仗去了,剩下的体力薄弱的妇人不得不负担起沉重的生产活动,最早的集体制便在此种环境下应运而生。
施行了集体制度之后,的确极大的提升了生产效率,的确使得苏联的粮食产量大增。
而今汉末,世道不稳,要问是不是战时,当然是战时,此时不是战时,不久之后也会变成战时。
到战乱四起之时,大量男丁要出去打仗去,劳作的劳力自然骤降,生产力自然大受影响,此时,用集体劳作的方式弥补生产力上的不足,当大大抵消劳力不足带来的影响。
集体制度除能提高生产力,除了有助大工程,除了有助劳作以外,还有另一个巨大价值。和寻常的小农小户生产方式相比,集体制度下,百姓组织度非常之高。
就如明朝之时,戚继光将军路过浙江,看到乌泱泱几千个矿工在打架,大为震撼。
相比农业,采矿行业是需要协作的行业,因此在平日劳作当中,矿工们就习惯了相互配合,这就使得习惯协作的矿工们组织度更高,比农民更容易适应军事训练。
又有,白山黑水鱼猎为生的女真人,也经常进行数十数百的围猎行动,集体围猎活动当中,纪律性,组织度,还有军事素养就一并磨练出来了。这就造成了女真武士的凶悍善战。
集体化所带来的高组织度优势,能让巨鹿之民变得团结善战,能让巨鹿之民,从农人,变成真正准军事程度的人员。
几百人有生产队,有生产组,有详细编制,还能听从命令执行生产任务,还习惯了每日集结一起,每日点卯上工,这当中种种,已近似军队的架构了。
小农小户的生产模式,从村里喊一百个人,百姓们得迟疑半天不知干啥,而集体化制度,工长喊一声,已经习惯集合上工的人们扛起锄头就来了,这就是差别。
普通村庄,就是一百个百姓能成功聚集到一起,这一百百姓却没有组织架构,一百人,乱七八糟。而集体化农庄,每个小组,每个队,日常已经分的很清了,日常生产之间各队人员已经习惯协同劳作了。
这因此,两个村庄打架,普通村庄一百人,绝打不过集体农庄一百人。
从调集速度,从团结能力,从组织能力,普通农人绝打不过集体制度下的百姓。
集体化一出,可让境内所有人力,瞬间化为准军事力量,要是再加上一定的专业军事训练,瞬间,将全境皆兵。
计定,李孟羲决定,择日看看,该怎么推行集体劳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