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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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主家对一群揽工汉子们做下的活计是极其满意,这顿真正意义上的散伙饭不仅饼馍管够让大伙儿敞开肚皮吃,带着大片大片肥肉条子的各种炒的煎的煮的烹的菜也是吃光一盆又端来一盆,家酿的散酒让个个揽工汉都喝得满脸红光油亮,人人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菜的时候,还不忘了高声感慨一声主家的大方和高义。

随着夜幕渐渐降临,一轮半圆不缺的月亮从一抹轻纱般薄云后面露出大半张脸,清冷的月光撒落在这喧哗热闹的院落里。

散伙饭已经进入了**。如今在院落里围着几张拼凑起来的木桌边的不仅有在主家揽活帮工的人,还有庄子上和主家关系亲切的乡亲,几个和主家相熟的有头有脸的庄户就坐在堂屋里,你一杯我一盏地喝得高兴。不时有揽工汉或者本庄人捧着粗陶大海碗过来给他们敬酒,大声称颂主人家的慷慨或者小声感谢主人家的热情。不少孩童手里举着饼呀馍的吃食,在人群里兴奋地钻来钻去……

商成已经吃喝好了,现在正坐在院落一角的廊下石沿上。他能喝酒,但是不好酒,尤其是这种十几二十号人把几个盛酒的大海碗传来递去的喝酒法子,更是让他心理有一种本能的抗拒心理。他看着眼前的热闹景象,听着人们高声说话大声哄笑,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反而空落落的寂寥难受。他看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酒菜上,就悄无声息地站起身,顺着墙垣转到门口,走了出去。谁都没有注意到他,只有一两个不相识的人诧异地扫视了他的背影一眼,不过他们马上就又掉过头来继续喝酒吃菜。

他沿着土路一直走出了庄子,直走到庄子边的一条小河沟旁边,才在河边的路埂上坐下来。河沟不宽,河水也不大,月光在水面上流离摇曳,就象撒了一河细碎的银点。潺潺的流水声就象一永远不会终止歇息的细曲,又象一声悠长迷离的叹息,在他耳边轻轻地回荡。夏夜里凉爽的风顺着河道从下游吹过来。河岸边的几棵柳树在夜风里摇曳着婆娑的枝条。远处的大燕山在夜幕笼罩下只剩下黑糊糊的模糊轮廓。墨蓝色神色幽暗的晴朗夜空中,月亮露出清澈淡泊的微笑,冷冷地注视着大地上的一切。越来越繁密的星星就象是在一块巨大的青石板上缀满了光华闪烁的银钉……

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割完了,十几天前还是麦浪翻滚的田地如今都变得光秃秃的。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第一声虫鸣,然后四面八方就都响起了野虫的唱和。

星空、远山、小河、虫鸣,眼前的一切就象无数小说和诗歌里描绘过的世界一样美好,即便是最光怪迷离的梦也未必能构画不出这般引人入胜的幻境……

梦境呀!商成在心里叹息一声。眼前的一切要真是个梦,那该有多好啊!

多少次他都在梦里告诉自己,他所看到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当他睁开两眼醒来时,他就会现,眼前既没有柳老柱也没有柳月儿,既没有霍家堡也没有大燕山,更没有让他被别人高看一眼的两条恶狼……可他每每满怀希望从梦里惊醒过来时,就会失望地现,他既没看见用钢筋水泥塑堆砌出来的宿舍,也没有看见熟悉的钢丝床和课桌课本,更没有已经陪伴了他几年的手机和手表……他睡的是随便铺就在地上的草席,身上盖的是自己那件肮脏的短褂,身边只有和他一样劳累得连话都不想说的揽工汉,连脊背上的伤口都在用令人抽搐的疼痛提醒着他不要忘记自己现在的身份……有时他不得不认真思考一个问题,难道说他过去二十几年的生活才是一个彻底由他自己勾勒出来的幻景?而他现在的生活才是重新回到了自己原本应该停留的真实世界?

连他自己都知道这种想法是无比荒谬的。他当然不属于眼前的这个世界!他读过小学中学大学,十六年的学习在他心里留下了无数深刻的印象和记忆,他甚至能回议起他所读过的那些课本,许许多多原本已经被收藏在意识最深处的东西,如今他也能清晰地记忆起来。他甚至还记起了自己的母亲一一在他的意识里他们的形象原本是模糊的,但是现在却异常清晰,他记起来小时候有一回因为别人骂自己是野种,自己和同村的孩子打架,他哭着回去找妈妈,母亲一面给他抹眼泪一面给自己抹泪水……可这种温暖的场面刚刚在他心头浮起来就被他硬着心肠又掠过去……他抿了抿嘴唇,耷拉下眼帘。他的眼眶里已经盈满了泪水,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即便景色已经模糊,他还是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是他的世界。绝对不是!

这里甚至都不是他的世界里以前曾经走过的历史!

他现在已经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他第一次听说这个时代的准确称谓时的心情了。惊讶、惊诧、震惊、呆若木鸡……所有这些词汇都不足以描绘他当时的真实心境,生平第一次,他感觉了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匮乏。

一一这个世界有它自己的称谓:赵朝。

赵朝!他现在已经不记得当时自己都说过些什么做过些什么了,唯一能记得的事情就是当他知道这件事时,他就象一具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天,别人说什么他都听不见,别人做什么他都看不见,吃到嘴里的饭食如同嚼蜡,而且他也没有饥饿和干渴的知觉……

夏商周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哪里有赵?!南北朝五代十国,哪一朝哪一国称赵?!

当他清醒过来之后,他接连几天都找着霍士其,拐弯抹角地打听赵之前是哪一国,再往前又是什么朝代?更早呢?还有吗……

他打听出来的结果就是“夏商周秦汉魏晋隋唐赵”,有秦皇汉武,有三国魏晋南北朝,有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也有黄巢大起义……可宋朝呢?北宋呢?那个号称历史上最富庶最有朝气也最颓废最无用的北宋去哪里了?

他心头揣着无数的疑问,却偏偏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敢说不敢讲,他不敢明目张胆地问霍士其,赵朝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也不敢在人前曝露出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更不敢在大街随随便便地找人打听。他只能把所有的疑问都揣在心里,拼命地想从人们平常说话讲故事中寻找到蛛丝马迹,然后把这些零散的碎片拼接成一个完整的答案。

他现在只知道赵朝的国姓是陈;之所以国号是赵,就因为赵太祖被南唐封为赵公;没有五代十国,只有后晋和南唐;后晋灭唐,然后李唐宗室在江南拥立新皇帝,继国号为唐;赵灭伪朝后晋,继灭南唐……

他猜想,他来到的这个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是一个历史中未知的片段,是历史长河中每个瞬间都可能有的无数展方向中的一个;所有他能回忆起来的历史片段对他来说都毫无作用,也不可能为他提供什么未卜先知的帮助。他完全不能预见到历史的将来,更不能预见到自己的将来,他如今的处境远比他先前的真实世界里的处境还要坎坷艰难无数倍一一那个世界里他至少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最不济他还能凭着自己研究生的牌子找个稳定妥当的铁饭碗,可在这里,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出过家又还俗的和尚,是个背井离乡的受苦人,是个穷苦潦倒的揽工汉,是个连一间遮风挡雨的破茅屋都没有的穷光蛋……

现在他坐在河边的土埂上,再一次清醒地思考自己的处境,也是再一次想为自己规划一个未来的出路。

他知道,他的出路还是有很多。他可以去参加科考,可以去吃粮当兵,也可以凭着自己半罐子水的本事做一个有出息的匠人,或者凭着自己能认字写字,在县城或者府城里的商号里某份差使……参加科考的事情先被他排除了。先不说参加科考要去县城官上挂号,光那些作为科考会试课本的书他就一本也没读过,这事就能把他煎熬得头都愁白;没个三五年时间他肯定不能把这些书读过读好,那他在这段时间里吃什么穿什么?除过读书,他还要把古文基础磨练扎实,还要拜师学艺,还要和人切磋作文章的技法……想想都教人头痛伤脑筋。唉,算了!看来这读书做官的事情不适合他!比较起来,还是去当兵吃粮最简单,反正他就是孤单一个人,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而且他也有当兵的先天条件,凭他的身量力气再加上点运气际遇,说不定当兵是最好的出路。可当兵吃粮说不定就要上战场,上了沙场刀枪不长眼,谁知道倒霉的事情会不会教自己撞上?他倒不是畏死,可人死总要有个价值,他总该知道自己是为了谁去拼命。不为祖国不为亲人,他上战场就为了保卫这个让他懵懂迷惑的陈家赵朝?不可能。他对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感情,不可能用生命去捍卫它。所以吃粮当兵的事情就被他从将来的出路上划掉了。做匠人和在商号里当伙计也都是路,可也有这种或者那种麻烦事,最让他恼火的是两者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这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一一他要是愿意看别人的脸色,何苦跑到重庆去读那个劳什子的哲学系研究生呢?要是不去读研究生,他又怎么可能鬼使神差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就在他自怨自艾地感慨自己当初不该脑袋热跑去考什么研究生时,耳边突然传来一声牛叫,“哞一一”的一声嘶鸣里充满了痛苦和挣扎,倒把他吓了一跳。扭头顺着声音望过去,却只见庄子边的一处院落有一点蚕豆大的烛火忽明忽暗,影影绰绰还看见人影晃动。

他瞧了两眼,昏暗中压根就看不真切。他也没心思去关心那院落里到底生了什么事一一这里的治安状况远比他来之前的那个世界要好得多,别说他还从来没听说哪家人丢过耕牛这种大牲口的事,连小偷小摸的事情也没听说过。想来不过是勤快的农户临睡前再来给耕牛添一回草料,就又转过头来继续想自己的心事。

既然听到牛叫,他马上就意识到他还有别的出路可以走一一他还能做个佃户。他可以从别人赁几亩十几亩田来种庄稼,慢慢地在土地上挣扎刨食,然后积攒些钱置办下自己的产业,最后就象这几天雇用他帮工的主家那样,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的小地主。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坐在桌子后面,半眯缝上眼睛似睡非睡,听着婆娘把算盘打得噼啪响,再很有威严地咕哝一声“罢了留下吃晚饭”,他的嘴角禁不住咧了咧。

当然这一切都只能是他为自己的勾画而已。就象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竟然会有一生中经历两个世界的那一天一样,他也不会知道明天会生些什么事,而这些事又会给他现在的生活带来些什么样的变化。眼下对他最为紧要的事情,就是先在柳家的院落里为自己搭建一间简陋的小屋一一他实在是受不了柳老柱睡觉时山一般的呼噜声。更重要的是,按这个世界的看法,十三岁的柳月儿已经完全是个大姑娘了,他作为一个出家又还俗的和尚,住在柳家原本就不合适,要是再给柳家父女带来什么闲话蜚语,那他就真正该死了……

他早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也多次提出来要出去赁间房子单独过,可柳家父女就是不同意。无奈之下他只好改主意,在院落里先搭个小屋来把闲话的影响降到最低。

唉,即便是修个小屋也不能彻底地阻塞住街坊四邻的嘴呀!

看来再过段时间,自己还是要想办法搬出去住,实在不行,就到府城或者更远的地方去揽工,等积攒够足够的钱,再回到霍家堡来买房子。说到买房子,他不禁摸了摸腰间挂着的半瘪不鼓的荷包。荷包是大丫给他做的,一面还用红线绣着他的姓,“商”。和街面上店铺里卖的那些针线活计比较,小姑娘的针线活还是很看得过去。荷包里装着七十枚铜钱,再加上他前头积攒下的三贯多钱……离买房还差着老远一截。

他禁不住又叹息了一声,从泥地里抠出一颗石子,抡圆了胳膊,狠狠地把石子朝远远的河道里扔过去,就象要把心头所有的烦闷都扔掉一样。石子在河面上溅起了一圈水花,马上就又恢复了悠闲的平静。

他扯了扯褂子,拍了拍裤子上沾染上的泥土和草叶,就慢悠悠地朝庄子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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