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远毕竟年纪不大,一旦熟悉起来,话也多了起来,不再端着架子。
不是他官威大,而是踏入仕途之后,他已经逐渐养成了某种属于官场人士的习性——永远不会跟人交心,十分的话只说五分,换名话说,不知不觉之中,会给自己戴上一副面具。
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是官三代,甚至说自己的爷爷已经退休,在中枢仍有不小的影响力。
他水木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西秦省,先是在省委机关做了几年科员,自认做的还不错,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仕途通达,这其中他在省里做高官的父亲施加了某些影响力,最后运作他来太乙县任职。
他还太年轻,做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有超常提拔的嫌疑,不过太乙县实在太穷,全省榜上有名,所以这个提拔在省里市里倒也不太引人注目。
“咱这里真穷啊。”余思远一边开车,一边感叹,“我以前觉得内参上说,有的贫困地区全家人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那一定是在夸大其词。自从我来到太乙县,我真的是见到了。建国四十多年了,改革开放也有十多年了。”
这样穷的地方,钟魁两世也没见过,丁官镇虽然穷,但还没到这个地步,因为它不是太乙县最穷的。
“这还得看你余主任这样的官员啊。”钟魁道。
“纠正一下,是副的!”余思远半开玩笑。
“这还不是早晚的事。”钟魁笑道,“因为这里穷,可以说一穷二白,正如一张白纸,随便你泼墨挥洒,空间极大。只要做出一些政绩,被上头提拔也是应有之事。”
“老实说,我也想。不是我说漂亮话,是真的想。当前全国的工作都是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点,集思广义,力争上游,对于我们太乙县来说,现在最紧要的就是脱贫,然后再谈什么奔小康。”余思远又一次用余光看了钟魁一眼,心道这个小家伙真神了,说到自己心底里去了。
“我来咱太乙县,才三个月,对全县的情况可以说有个大概的了解,只是还没有什么头绪,我们底子薄,又没有什么自然资源,况且我……”
“况且你不是一把手,副的,而且也不是主抓经济的部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嘛。”钟魁接口道。
嘎,一阵刺耳声传来,吉普车紧急刹住。
赵雪以为前面撞人了,吓的尖叫起来。钟魁也是不明所以,余思远假装抹了抹额头,掩饰道:
“刚才有条野狗横穿马路,我条件反射紧急刹车,以为撞人了。”
“吓死我了。”赵雪夸张地拍着胸脯。
吉普车继续前行。车内一时安静下来,余思远不停地用余光打量着钟魁,钟魁心中了然。
晚上路面上车辆行人稀少,很快便抵达了丁官镇中学,赵雪热情邀请余思远和钟魁去她家做客,二人均摇头,赵雪只好作罢。
再一次发动吉普车,余思远和钟魁二人踏上了经县城通往省城的路。
县城往北,通往省城的路,明显好多了,至少不用那么颠簸。
“钟魁同学,我忘了问你家庭情况,家里有几口人?”余思远打开了话匣子。
钟魁简单介绍了下,没什么好说的。余思远倒是有些纳闷,这样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见识实在不简单。
“你刚才说,什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话有点意思,谁教您的?”余思远道。
“李宗吾!”钟魁道。
“谁?”
“《厚黑学》这书看过吗?他写的。”
“你看这书?”余思远嘿嘿一笑,“你应该看看《少年文学》这类的,《红楼梦》也行啊,别看成了人精。”
“没关系,咱看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地看。”钟魁面不敢色,“就好比你读中学时,偷看什么少女之心一样。”
“行,算我没说。”余思远弄个大花脸,悻悻地点点头。
“余主任,跟你商量个事?”钟魁突然道。
“不敢当!你说吧,我听着呢。”
“咱换个位置?我来开车。”
“啥?不行!绝对不行!”
……
看到省城一片灯火辉煌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西秦省的省城镐城,地处关中平原,北濒秦HN依秦岭,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历史遗迹甚多。
它曾经辉煌过,祖上也曾阔过,如今即便在经济上落后于东部大城市,但它仍以自己的不朽之名,在华夏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此时的镐城,还很落后,至少在钟魁的眼里,夜色下的城市缺乏活力。
夜晚的车辆并不多,除了哼哧哼哧的公交车,就是单位车辆,私家车更是极少,路面显的很宽阔,最多的就是自行车。
余思远驾着吉普车在大街小巷中穿行,他驾驶技术不错,开的速度不慢,载着钟魁来到一处幽静的大院前。
这里是西秦省委大院,当余思远得知钟魁原本只是随便找个地方,比如火车站候车室随便凑和一夜时,大吃了一惊,极力邀请钟魁到他父母家住了夜,心说自己将来的孩子如果敢这样干,一定要打屁股。
钟魁原本并不想到陌生人家去过夜,尤其还是高官家,并不是说他高攀不起,而是天生的性情如此,后世人更是讲究生活的私密性和独立性。
院门口的警卫,仔细瞧了一眼驾驶室,抬杆,放行。
院内绿化极好,还有好几个小型人工湖泊。吉普车进了大院,又行驶了好一会儿才在一幢独立的二层洋房前停下。
西秦省委组织部长余家栋,正处于仕途最佳的年纪。
对于更高的领导层来说,甚至更高的中枢长老们来说,他年富力强,工作积极,有想法有冲劲,对于比他地位低的官员们来说,他经验丰富,手腕老道,极受爱戴。
但那是坐在会议室的余家栋,那是在地方视察的余家栋。此时居家的余家栋,穿着拖鞋,穿着睡衣,戴着眼镜,以极舒服的姿势斜躺在沙发上看着报纸,一个小老头而已。
他的夫人,余思远的母亲林兰,正一边削着苹果,一边看着客厅那台大彩电上播放的连续剧。
“儿子,回来了?”见余思远推门进来,林兰惊喜地将削了一半的苹果塞给自己丈夫,将儿子迎了进来,见儿子身后跟着一个少年人,面色一怔。
“爸,妈,我回来了!”余思远一见门,便打着招呼。
“嗯。”余家栋瞥了一眼,手中的报纸仍没放下,特别打量了钟魁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是谁啊?”
“哦,爸妈,这是我们太乙县丁官镇中学学生,他正好要来镐城买书,晚上又没地方去,我便把他带到家里来。”余思远微微弯着腰,脸上的表情有些低声下气。
为什么用低声下气这个词呢?因为这是钟魁的感觉。
“余爷爷、林奶奶,我叫钟魁,魁悟的魁。今年十二周岁,现正就读初二,打扰了!”钟魁言简意赅地自我介绍。
没办法,前生今世每当跟陌生人自我介绍时,他都要补上一句魁梧的魁。
“这孩子,看上去挺机灵的,一点也不认生。”林兰笑了,又对自己儿子道,“你们这个点到,怕是没吃晚饭吧?”
“妈,我饿了,可以吃得下这么多!”余思远夸张地用双臂比划了下。
“那行,张嫂回家了。我特意让她多留了些手擀面,给你们俩每人下两碗肉丝面吧。”林兰道。
“好咧。”余思远道。
钟魁却是面色一变,这就是他不太愿意来这里最重要的原因,因为他太能吃了,他可不想为保持风度而饿肚皮。
“怎么,肉丝面不合你胃口?”余思远道,“张嫂是我们家保姆,她擀的面条筋道,很好吃的。我妈虽然手艺差点,下个面条还是可以滴。”
“臭小子,你吃我做的饭二十年,也没见你绝食过一次。”林兰笑骂道。她不到五十的年纪,因为保养的好,看上去却很年轻,年轻时一定很漂亮。
“林奶奶,主要是我饭量比较大,两碗可能不够吧。”钟魁道。
“那多下一碗。多大的事啊,你这个年纪正长身体呢,能吃是好事。我们家思远长身体的时候,更能吃,经常半夜跑到厨房偷吃,第二天我还纳闷,怎么家里进贼,专偷吃的呢。”林兰道。
“妈,这算个事嘛?”余思远不满地抱怨道,又对钟魁道,“三碗够了吧?”
“至少三碗吧,能再加个锅盔吗?”钟魁觉得自己脸有点发烧。
果然,余思远和林兰都愣住了,连一直只是哼哼没有说话的余家栋也将目光看过来。
“行,那啥……你们坐着看会电视,我去厨房,一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