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世繁华,半世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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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茜云看着这几具尸体,眼神中露出了既迷惘又仇恨的色彩。

想到舅舅一家满门都被这些黑衣人屠杀殆尽,胡茜云的脸上满是痛苦。舅舅一生与人为善,广施善行,他不该是这般结局。

“叶大哥,阿飞大哥,谢谢你们!”胡茜云一脸感激的说道,她已经是第二次被救了。

虽然她猜测自己比叶闲和阿飞的年纪都打,但是这两声大哥却喊的没有丝毫做作。

阿飞点了点头,这种情况自然是不要指望他来处理了,让他安慰人还不如让他蹲在墙角画圈圈靠谱。

叶闲脸色复杂的说道:“胡姑娘,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胡茜云眼神中的仇恨刻骨,她咬着牙说道:“藏剑山庄,必须血债血偿。我要去找我父母,找我外公,将藏剑山庄的恶行昭告天下。”

“七天之后是我舅舅一家人的头七之日,我外公一定会前往藏剑山庄报此血仇!”

根据胡茜云所说,她外公并没有和她舅舅住在一起,并且她外公霍贤德老前辈在江湖上也是一代名宿,颇有名望,肯定会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

阿飞突然开口道:“七日之后,藏剑山庄,我会去。”

叶闲一愣,有点惊讶的看着阿飞,不知道这个冷面男什么时候对胡茜云这么关心了。

似乎是察觉到了叶闲目光的怪异,阿飞难得有点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她是我的酒友,酒友也是友,我阿飞朋友不多。”

叶闲接口问道:“那我也是你的朋友了?”

阿飞瞥了一眼地上的那五具尸体,每一柄尸体上都歪歪扭扭的插着一柄飞刀,有的在肩膀,有的在背心,有的甚至是在大腿上。

看着这些飞刀阿飞摇了摇头,撇嘴道:“算是吧。”

叶闲同样撇嘴:“重色轻友!”

不过他立即反应了过来,这个时候当着胡茜云的面开玩笑很不合适,所以他话锋一转又对着胡茜云说道:“胡姑娘,咱们这一路也算是共患难了,藏剑山庄干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七日后我也会尽量前往藏剑山庄!”

胡茜云抱着他的长木盒子,低着头不住的说道:“谢谢……谢谢……”

一个时辰后,三人再度分道扬镳。

不同的是,这一次阿飞和胡茜云走了,叶闲孤身一人。

阿飞孑然一身,但是叶闲却有任务在身,他必须要前往太鹿城杀了王家少爷王源,这是唐门给他的入门任务。

他的飞刀技术只能够算是入门而已,还需要在唐门继续修炼,所以他必须要完成这个入门任务。

由于阿飞却是了无牵挂,所以护送胡茜云前往鸠山城了,鸠山城是胡茜云外公的居所处。

当然了,三人约好了七日后在藏剑山庄再见。

出了白岩城,走在山道上,叶闲一拍脑门,苦笑道:“哎呀,忘了问他们藏剑山庄在什么地方了。我前往太鹿城还需要两日,杀王源至少需要一日,也不知道三日之内能不能够赶到藏剑山庄。”

藏剑山庄,叶闲在书中略有耳闻,可是如今真到了这个世界也是两眼一抹黑。

“算了,不管了,就算赶不上,阿飞胡茜云也不会怪我。不过失信于人终究不好,我得尽快完成任务,然后再打探藏剑山庄的消息和位置。”

叶闲在这世界只能够存在一个月,如今还剩下十九天,他有着自己的计划。

原本他是打算完成入门任务后,立即回唐门继续修炼飞刀,利用好每一天。最好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能够想办法盗取唐门的十大暗器之一。

既然来到了这世界,怎么可以入宝山而空手归?

唐门十大暗器,就是叶闲最大的目标,把这玩意偷回地球,叶闲心里没有一点负罪感。反正对于他来说,这个世界只是虚幻的,早晚要离去,说穿了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至于武侠之门给叶闲的任务,倒是被叶闲抛之脑后了,反正这第一次降临武侠世界是最佳降临,任务失败没有惩罚。

主要是叶闲连李寻欢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在十几天内得到一柄小李飞刀?

“不管怎么样,能来到这个世界,并且和阿飞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了一次,还成为了阿飞的朋友,我也算不虚此行了!”叶闲不无嘚瑟的想道。

…………

……

一日之后,太鹿城。

叶闲快马加鞭终于是赶到了这里,原本需要两日的路程,硬是被叶闲一日走完了。

太鹿城,有三大家族,王家、刘家、杨家。

叶闲这次任务要杀的人,便是王家的少爷王源。这个王源声名狼藉,不学无术,少年时便混迹青年,青年时更是色心暴涨,动不动就强抢民女,**少妇。

所以当叶闲了解王源这个人之后,对于这个杀人任务反而没什么抗拒了,在他看来这是替天行道。

如果实在地球世界,叶闲就算是想要替天行道,也没有这个勇气和胆子杀人。可是这个世界不同,叶闲隐隐把这个世界当做是一场游戏,所以他心底那颗杀戮的刺激之心此刻蠢蠢欲动。

“难道我是个嗜杀之人?我居然有当杀人狂的潜质?”叶闲感觉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兴奋感,那种即将杀人的刺激感让他肾上腺激素狂飙。

这,让他稍稍有那么点无法接受,他感觉自己不是那种人。

言归正传。

叶闲此刻在一家青楼之中,左拥右抱,坐享齐人之福。只不过他的手,他的心一直都在紧绷着,根本没有享福的心态。

春香楼。

很俗的名字,里面的人也大多是俗人。

不过这群庸脂俗粉之中,却是有一个不俗之人。

一个让叶闲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此地遇到的人!

这个不俗之人,这个叶闲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人,便是春香楼的花魁。

每家青楼都有花魁,这并不值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花魁的名字叫做——林仙儿!

原本这家青楼的花魁并不叫林仙儿,因为林仙儿路过了这里,所以花魁便成了林仙儿了。

叶闲并不知道林仙儿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在他的了解中林仙儿应该在京城当才对。

“这个世界,还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不管林仙儿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都让叶闲心头平静不下来。

论起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若说谁最让叶闲讨厌痛恨,不是龙啸云、不是上官金虹、不是百晓生、也不是龙小云。

而是林仙儿!

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

这个被誉为“武林第一美人”的女人。

这个半世繁华半世凄凉的女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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