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白还在外婆家磨叽的时候,郑重那风风火火的家伙,打了个电话给小白把她给拉回冰城了。
“臭丫头,一回去就消失这么久,老娘要结婚了,你要是不回来给我当伴娘,我就不结婚,耽误了我的婚期,下半辈子就吃你喝你的。”虽然看不到人,但是郑重那高兴劲的张牙舞爪的样子,小白还是能感觉的到。
于是小白终于有了光明正大的借口离开,江城虽好,可是毕竟她不是真正的小白。这么多年一直都生活在冰城,离开了一段时间,还是很怀念那里的便捷生活。
不过兴许是灵魂转换这种事情太奇怪了,虽然有时候小白一些问题答不上话,外婆权当她忘记了,倒也没有怎么计较。
不知道是不是胡黎折腾了什么,后姐和姐夫再也没有来找小白,只是听说姐夫的工厂也因为消防问题不过关,被责令停止了,闹的沸沸扬扬的。
外婆看着小白,白白嫩嫩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和当初她妈妈越来越像了。再过几年,成为真正的女人之后,或许女儿那种颠倒众生的美丽才会展示出来,只是红颜薄命,没有那样的能力,也撑不起那容貌。
临行前,再一次被外婆拖进了她的卧室,看外婆像上次寻找羊皮卷一样,又一头埋进了和山一样高的衣服堆里,小白有点心惊,不知道这回会拿出什么。
好半天才看到外婆爬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hellokitty的纸盒子,小白又一阵无语。看到外婆自顾自的臭美的对着镜子理了半天的头发,小白虽然知道好奇心会害死猫,还是忍不住期待了一下,这个纸盒子里面会是神马东西,不会又是什么稀奇古怪的羊皮卷吧。
外婆整好头发,左右看了看,一丝不苟了,再看看自己的孙女,好奇的样子,笑眯眯的说道:“小白,不要心急哦!你猜猜外婆会给你什么宝贝,保证你惊世骇俗哦!”
她不说还好,这老不正经外婆的一发嗲,嗲的小白心里慌慌,不会都要离开了,还被外婆恶搞一回吧,万一外婆拿出一本九阴真经,叫自己修炼好再走,那估计没有十年八年走不了。
或者外婆拿一本葵花宝典,让自己修炼成男人,小白越想越恶寒,只觉得眼前的外婆,虽然打扮的还是美美的,可是怎么看怎么像电视里的那个如花,张着血盆大口,娇滴滴的和你抛媚眼。
也不管这被外婆翻的乱的一屋子的衣服,小白私下很佩服外婆,居然有精力收拾这么多衣服,估计身体棒,吃嘛嘛香都是收拾衣服收拾出来的,这可是一个纯体力活。看着外婆神秘而庄重的掀开一点都不庄重的hellokitty盒子,小白也瞪大了眼睛——居然是一件旗袍。
胭脂红的颜色,露背,没有什么彩色珠子镶嵌,好像一副水墨画一样,纯手工的工艺。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虽然是早期的款式,可是放到现在这个时候看也是精致的让人都不忍心触摸。
“外婆,这,这不是……”小白想起来,在老爹方文山的书房里挂着的照片的那个穿旗袍的女人,身上的旗袍就是这个样子,美艳不可方物。
“是的,这是你妈妈年轻的时候穿过的旗袍,也是外婆年轻的时候穿过的旗袍,听说你要去当伴娘了,外婆想让你穿着这件旗袍去。”外婆的手非常轻柔的抚摸着这件旗袍,上面绣着的梅花,当真是白如雪,看着都会有暗香来的感觉。
看到这个旗袍,小白也激动了,这简直就是和牛仔裤的夏天里的那条魔力牛仔裤一样,每一个人穿着都是那么美丽,而且居然都合适,每个人穿着它,一定会有一段不同的际遇。有时候一件衣服,岂止是一个故事,也许就是人生的一个崭新开始。
小白接过旗袍,高兴的抱着外婆亲了她的脸颊一口。外婆愣住了,当初她把旗袍给女儿李梅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表情,于是她遇到了方文山,嫁给了那个男人,直到消香玉损。隔了一代,恍如昨日啊。
胡黎得知小白要去当伴娘,兴奋的,又可以屁颠屁颠的跟去了。郑重那厮自然是母老虎配和尚,刚好和自己那从小不对眼的堂弟对上了。胡黎自然可以争取去当伴郎,虽然堂弟没有邀请他,只觉得自己这个堂弟打小就做事奇怪,总算是做了一件让自己顺眼的时候。
两人直接驱车到了郑重家里,却一点都不像是要有闺女出嫁的样子,郑重的老爹老妈居然两人一起出去逛街大购物了,留这娃一人在家看家,看到小白和胡黎过来,把她给激动了,好像农民盼着全国解放,终于把□盼来了一样。
见面第一句话,郑重就嗷嗷的喊:“快,小白有没有肉,给我一点肉吃,我快饿死了。”一副两眼放绿光的样子,像狼一样,把小白吓一跳。
胡黎一边嘲笑道:“郑重你爹妈抠门的,马上要把你送人,还不给吃饱。人家卖猪肉的,送菜市场前都还给猪肉注水呢!”好久没有被郑重欺负,胡黎的胆又肥了,居然又开始明晃晃的欺负到郑重头上。
郑重瞟了一样胡黎,干脆不理他,直接忽视掉,老娘现在想吃肉啊,吃完肉再收拾你这只小狐狸。
小白淘了半天自己的行李,有一些路上带着吃的零食猪肉脯,已经开了一半,郑重手疾眼快,立马抢走。
“你至于吗?看你家装的富丽堂皇的,不会连块肉都没有把?”小白被郑重这多少年没吃过肉的形象吓住了。
听到小白这么说,郑重没有说话,就先酝酿了一堆的泪水:“你不知道,我惨的嘞,为了穿上那好看的婚纱,我愣是一个星期没有吃肉了,家里可以吃的肉都被爸妈藏起来了。当初去试的时候还好好的,想不到马上要结婚了,婚纱居然穿不下了。”
听到郑重这么一说,小白笑了。可以想象,当初试穿婚纱的时候,这个臭美的家伙为了显得漂亮,一定是收腹收太过了。结果天天男朋友吃好喝好的伺候好,生活太过滋润了,胖了一圈,生生的穿不下了。
一小块的肉脯也是肉,总算把郑重给小小的安抚了一下。然后就有力气开始折腾了,左三圈右三圈的围着小白和胡黎转,最后定格在胡黎面前,一直摇头,指着他的脑袋,像个老学究一样教训道:“你天天和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一起,居然一回都没有搞定,你是不是男人啊?你们律师不是最讲究效率的吗?贞操这种东西你怎么能够有机会让他增值啊?”
说的胡黎一阵哑口无言,什么和什么啊?就是直接讲到他的痛处啊,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曾经还有那么一个女人躺在自己身下,自己没用珍惜,如今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把方小白这三个字刻骨铭心。不管是**还是叫春,他都能叫成方小白。
小白也脸色绯红的不自然。郑重那家伙太直白了吧,乘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才多久啊,就直接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搞定了。看来胡黎的堂弟比较有干劲啊!
郑重的老爸老妈果然也是非常喜感的人,才能培育出郑重这么活宝的家伙。小白看到郑重出嫁那天,他老爸郑重的拉着郑重的手,老泪众横的说道:“这么多年,我一直靠畜牧为生,让我骄傲的是,那么多牛啊羊啊的,哪一次出嫁都没有我宝贝女儿的婚礼盛大啊。”
然后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一点悲伤也顷刻间被扫除了。婚礼是在酒店举行,一群的长辈,当郑重这厮节食好多天,终于穿上了那一身的婚纱走到泰医生的身边的时候,小白看了也万分的羡慕,作为女人,有这样的一天,是多么的幸福。
今天小白没有另外定做礼服,穿的就是外婆特意叮嘱的要穿的那件旗袍。说实话,现场除了新娘,最惹眼的大概就是这个穿着胭脂红旗袍的伴娘了。后背小面积的□出优雅的脊背线条,精致的肌肤,让人遐想联翩。
特别是她笑的时候,眉眼弯弯,宛如一株盛开的梅花,凛冽的清纯气息逼人,又暗含着一丝丝的妩媚。行走间,自会有行云流水的姿态。
小白第一眼看见这旗袍就喜欢上她,可是穿上后,居然觉得旗袍是会有灵魂的,穿上它的时候,自己也忍不住展示出那种细微的风情,更是把第一个看到的胡黎,迷的七晕八素,好久都不知道说什么。
一时间万分羡慕自己的堂弟,敢作敢当,看着他和郑重在一块两人异常的和谐,真正是一对璧人。胡黎庆幸自己说好说歹总算弄了个伴郎当当,新郎的伴郎和新娘的伴娘,说不定也可以吉利的凑个对。
无奈胡黎这厮看到小白的时候,总是反应慢几拍,和小白登对的位置,居然被泰医生的国外留学的同学兼好友占了先机。
他有一头金棕色的头发,眼珠是淡蓝色的,据说是泰医生的同窗,可是看上去却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男一样,精致的让女人都会妒忌。
他笑的有点腼腆的走到小白面前,自我介绍道:“你好,我的英文名的john,我的中文名叫大山,你真漂亮,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中国女人。”
小白刚刚就看到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少年,居然有点像彩色的胡黎,忍不住笑道:“你好!你的普通话说的真好,大山。”
大山看到小白一笑,更加感兴趣了,努力的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和小白聊着,两人都聊的笑呵呵的。
小白浑然不觉,自己成了视线的焦点。
不仅是胡黎自己,胡黎堂弟的婚礼,他的爷爷胡青山是一定会参加的。当他看到小白身上穿的旗袍的时候,一瞬间也愣住了,这,这不是阿卿吗?一下子呼吸甚至有点急促。一脚并两步的走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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