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野兔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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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莲娜是佩恩的贴身侍女。

她是整个城堡唯一可以住在塔楼的女仆。

这充分说明她和佩恩少爷的关系,非常特殊。

如果没有意外,佩恩少爷早晚会继承男爵的爵位和领地,艾莲娜会一辈子待在城堡里。

按照她自己表现出来的能力,或者成为女管家,或者成为厨娘。

佩恩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他不肯出去,是为了在完全贴合这身皮肤不被人看出破绽。

那个不时进进出出的侍女让它感觉到非常亲切,他喜欢这个人类。

不久之前那一群咋咋呼呼的家伙,他虽然模仿他们的样子应付了过去。

其实内心里,他讨厌那些家伙里大多数人。

好几次都想扑过去,动手割断他们的喉咙,撕掉他们的外皮。

其中只有两个女人让他有些亲切感,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姐姐。

幼畜剥皮魔总是会继承原来那个身体很大部分记忆和感情。

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它嗜杀的天性被人类的懦弱所污染。

生下它的雌性剥皮魔如果在幼畜附近,一定会想方设法杀死所有和原来那个身体有关的人。

那只雌性剥皮魔如果发现自己幼畜孵化成功,它一定会回到幼畜身边,完成自己的杀戮。

佩恩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还只是个嗜血的“孩子”

狩猎队伍离开城堡一刻钟后,进入丘陵地带。

猎狗们狂吠着冲进那些草丛和灌木。

很快一大群灰色的野兔被猎狗们从藏身的地方驱赶出来。

绿色的草地里,到处都是灰色的野兔。

“砰”随着第一声枪声响起,冒起一团第一烟雾,狩猎活动正式开始。

队伍里的每一个男人手里都握着一把燧发步枪。

连那些贵族少女手里都拿着在这个时代,被无良商家称呼为“精致小巧”的燧发手枪。

在谢盛眼睛里,这些燧发手枪,在重量上堪比后世一把突击步枪。

这个时代的女性和后代那些女性相比简直称得上是非常“剽悍”

她们的表现不亚于那“七个小矮人”。

一只手拿着沉甸甸手枪的枪柄,另一只手托在手腕下,扣动扳机。

“砰、砰、砰”声不断响起,不断有野兔被铅弹击中倒下,当然被击中更多的是灌木和草茎。

那些训练有素,也非常聪明的猎狗不断会把野兔们驱赶出来,还能准确的把猎物叼到打中猎物的人马前,这大大增加了这项活动的趣味性。

每一个贵客身边都跟着一个仆人,他们手里拿着一把备用的火枪,胸前口袋里放着装满铅弹和定装火药的油纸包。

伸手从贵客们手里接过打过的火枪,手脚麻利的清理枪管,重新装填铅弹和火药。

熊管家和谢盛、约翰尼三人并驾齐驱,跟在队伍最后面。

谢盛和约翰尼谁都不会把熊管家当成一个高级仆人。

要知道,他在退役前,曾经领导着男爵手下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团。

“嗯,今天是有兔子结婚吗!”

“什么意思?”约翰尼奇怪的看着管家。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野兔了!”

“是啊,今天野兔确实多的出奇,不过对这些客人来说,不正是一件好事吗!”

“真是些好客的野兔”熊管家笑着说。

心里话,多打死一些野兔,对城堡所属那些牧场算是好事。

两人说话的时候,谢盛一直看着那些战场老兵。

他们动作娴熟的交枪、接枪,清理枪管、咬开火药包,塞进铅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熊管家,谢盛和约翰尼骑士他们三个,一直没有开过枪。

两个人知道自己不是这次狩猎的主角,当然不会和贵客们争抢猎物。

他们想要过瘾,每天晚饭后自己骑上一匹马,带上一支枪,想这么玩就怎么玩,完全没有必要在今天显摆自己。

还有一点,真正的猎人喜欢的猎物是野猪或者野鹿那些大家伙,至少也得是只狐狸。

开枪打野兔,那可真是羞耻。

三个还得照看着那辆三匹马拉的马车,马车后面还拴着几匹备用坐骑。

很快,马车里扔进去了十多只血淋淋的野兔。

谢盛最讨厌这种环境,强烈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息,使他非常“不舒服”。

血腥气味对于他一向是种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在中午大量失血后。

看着那些血淋淋的东西,好想抓起一只野兔,吸干它的血。

不得不花费巨大精力来克制这种原始冲动,谢盛的脸色越发苍白。

难得看到谢盛吃瘪,约翰尼骑士一脸嘲讽的看着谢盛。

“钢琴家先生,虽然你不像我是个真正的战士,可是你总是个男人吧,怎么表现的如此懦弱!”

谢盛瞥了他一眼:“哦,是吗,告诉我骑士先生,你脸上这几道伤疤,是你在哪个女仆面前表现勇敢时,被抓伤的!”

“为什么非得是女仆弄的,这是我在剃胡须时,不小心碰到的”

“是吗,等到回去以后,我一定要见识见识你那把形状很像女人指甲的剃须刀呢!”

摸着脸颊上隐隐作痛的伤疤,约翰尼恶狠狠看着谢盛的背影。

“呸”

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向这个娘炮展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约翰尼嘲讽谢盛的时候,熊管家一直在旁边看热闹。

他的目光落在被几个贵族少爷簇拥的晓蝶身上,有些同情的看了谢盛一眼。

城堡里任何一件事,想要瞒过他都很难。

坏消息一向传的飞快,酒馆里死人的消失很快传遍了整个镇子。

洛克比酒馆,数百人乱哄哄围在酒馆四周。

他们中有人得到确切消息自己的儿子或者丈夫在酒馆里。

还有一些因为不知道儿子或者丈夫的去向,怀疑他们在酒馆里。

当然,更多的还是喜欢看热闹,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

钱德勒署长带着几个警探走出酒馆:“这里面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案件,在没有完成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前,谁都不许进去”

“署长大人,我儿子在不在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是啊,我一直找不到我丈夫,除了家里,他只有可能来这里”

“您把洛克比那家伙喊过来,他一定知道当时都有谁在酒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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