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帅摇头,调侃道:“为了一棵树,放弃了整片森林。何苦呢。”
“你们不会明白的。”林晓天眼中带着些许神思,“当你真的爱上了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全世界在她的面前都黯然失色了。为了她,你甘愿牺牲一切,哪怕是自己最为珍贵的东西。”
“完了,天哥坠入爱河,自甘堕落了。”陈小帅满脸惋惜。
林晓天笑笑,没有再理会那帮小子的调侃。
等到那帮小子在离开后,林晓天将神秘人的事情告诉蜘蛛,交代他调查神秘人的资料后,就去外面游玩闲逛。
好不容易来迷笛国一趟,他可不能空手而归。
闲逛一整天后,他收获颇丰,找到了两件不错的珠宝不说,还拍到了几张非常美的照片。
回到酒店时,他心情愉快,却见那帮弟兄们一个个垂头丧气的围在沙发上看电视。
“怎么,今天都纵欲过度了?一个个萎靡不振的。”林晓天笑着问。
陈小帅瞥了眼旁边的唐卓跟,没精打采道:“还不怪他,说好的请咱们几兄弟去玩儿成人游戏,结果等到咱们把裤子都脱了,他却拿出来一副飞行棋!真是法克!”
“哈哈哈哈。我早该想到的。”林晓天放声大笑。
众人见状,都是一副便秘的神情。
“卓跟,以后出去玩儿的时候,千万别再跟别人说我们认识你。”白虎一脸嫌弃的模样。
其他几个兄弟连忙附和。
唐卓跟委屈的坐在沙发的角落,模样煞是可怜。
林晓天大笑过后,拍拍兄弟们的肩膀,安慰道:“算了,至少飞行棋还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游戏嘛。嫖不健康,还容易染病,卓跟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对的。平常心平常心~”
众人还是不高兴。
“我还准备明天带你们去迷笛国其他地方逛逛,让大家好好放松放松呢。既然你们这么没有兴致,那我就自己去了。”林晓天说。
众人马上跳起来,嚎叫着凑过去大声道:“我有兴致,天哥带上我。”
“哦哦,对了,忘记说了,我预定这次的旅程是三天。全程吃喝玩乐的费用都由我承担。”林晓天继续吊他们的胃口。
陈小帅等人脸上纷纷露出谄媚的神情,“天哥,旅途劳累,你肯定需要个跑腿和拎包的吧,做这些我都很擅长。”
“迷笛的环境比较复杂,且大多数是热带雨林,你还需要个擅长丛林穿梭的人来带路。”野人也马上接腔。
其他人纷纷开始陈述自己的优势。
林晓天看着这帮家伙,心里颇为温暖。安静的听完他们的陈述后,他微笑道:“放心吧,你们都有份儿。不过事先说好了,大家出去游玩期间,可要帮我出谋划策,看看给你们的几位嫂子挑选什么礼物比较好。”
“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众人异口同声。
第二天,大家兴致勃勃的整装出发。
迷笛国并不算大,三天的时间足够把几个相对重要的地方游玩一遍了。捍卫者的一帮弟兄们在游玩的途中,也格外放松,展现出了平时所不具有的孩子气的一面。大家一起打闹,拍些造型奇特的照片,互相吐槽,一路都非常欢快。
林晓天也乐在其中,跟着兄弟们放松的同时,不忘给明珠的几位美女挑选礼物。
说起给女人挑选礼物,这可是件相当有难度的事情。首先,你要体现出自己的心意,但是也要考量你和她之间的亲密程度;其次你要投其所好;第三这个礼物的价格也很难把握……
总而言之,给女人挑选一件礼物,非常不容易。当然,生活中也有很多女孩儿并没有那么挑剔,只要的你的礼物足够用心,便能够让她狠狠的感动一把了。
林晓天为了挑选礼物,花费了不少心思。当带着四件礼物返回南通时,他累得跟重新扫荡了一次狄龙的游击队一般。
抵达南通的夜里,捍卫者的兄弟们聚在一起喝酒。酒过三巡后,众人兴致高昂,林晓天则收敛起之前的轻松,宣布接下来的任务部署:“解救天狼的任务已经完成,按照原计划,兄弟们过了今晚都可以回去。不过由于本次来南通,我们还额外的收获了秦将军的友谊,并且和他建立了同盟合作关系,所以还要劳烦一些兄弟继续留守在这边。”
“天哥,我留下吧。华国那边捍卫者的事情还要你亲自回去操办,秦将军这边就交给我负责吧。”陈小帅马上开口。
林晓天点头,“你是必定要留下的,不过你一个人我还是不放心。这样吧,卓跟、白虎、野人、天狼、鬼手你们五个留下,协助小帅跟秦将军敲定建立合作的细节。至于金鹰,就跟着我一起回国。”
“团长,我也想去华国。迷笛的环境太艰苦了,长期在这里待下去,我怕自己真的会变成野人的。”野人哭丧着脸。
陈小帅怪笑,“野人,你小子别多想了。华国那边,捍卫者的基地也是建在荒郊野外,而且目前还在建立之中。你要是想现在回去,可得做好在荒郊野外打持久战建立基地的思想准备。再说了,华国那边什么都管得严,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你这种性子在那边不知道会觉得多憋屈。”
“那还是算了,我还是留在迷笛吧。虽然环境艰苦了点,至少能图个自在。”野人马上改口。
林晓天又看向其他人,“你们呢,还有意见么?”
“没有。”众人回答。
“那就这么决定了,明天一早,我就和金鹰赶回华国。”林晓天说着看向小帅,“迷笛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你可要照顾好弟兄们。还有,千万要提防那个神秘人,在他的身份水落石出之前,你们每个人都要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时刻保持警惕。明白没有!”
“明白!”事关弟兄们的安慰,陈小帅等人都严肃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林晓天就和金鹰赶去迷笛国的首都,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了明珠。
明珠国际机场中,得知消息的陈恬请了假,早早的就赶去接机。
看到林晓天笑意盎然的走出时,她惊喜不已,大步冲过去,猛的投入了他的怀中。
“古人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么几天不见,是不是想死我了。”林晓天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
陈恬猫在他的怀中,娇嗔道:“谁让你这个坏家伙的电话老是打不通,都急死我了!”
“迷笛国是这样,情况比较复杂。”林晓天笑笑,忽而凑到她耳边,柔声道:“不管你想不想我,反正这几天我是想死你了。所以事情才办完,我就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来了。”
陈恬心里暖暖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笑容,也小声道:“我也想你。”
“哪儿想了?”林晓天盯着她的眼睛。
陈恬脸色发红,羞涩道:“哪儿都想。”
林晓天低下头,轻轻衔住她的嘴唇。厮磨片刻后,他看着怀中眼神迷离的佳人,邪笑道:“我品尝出来了,你的小嘴想了。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想了。”说着,他目光肆无忌惮的飘向陈恬身体某些敏感的部位。
“坏蛋!”陈恬娇羞不已,嗔怒的白了他一眼,又将脑袋埋入了他的怀中。
林晓天的身后,金鹰脸色平静,目光淡定的飘向其他地方,一言不发。他平时话就很少,而且非常善于伪装,所以如果别人不主动跟他讲话,他基本上不会讲话。
而作为一名杰出的狙击手,他的目力和耳力都是相当惊人的,林晓天和陈恬你侬我侬打情骂俏时的那些内容可以说是都一丝不漏让他给接收了。他没有什么恋爱经历,见到听到这些肉麻的画面和对话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将头偏向一边,刻意让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
林晓天和陈恬温存了片刻后,终于也意识到身边还有个兄弟,便开始为他们互相介绍:“恬恬,这位是我的好兄弟,金鹰。”
“金鹰?你好。”陈恬露出个甜甜的笑容。她已经知道林晓天的身份,所以一听他说“好兄弟”这个字眼,就知道金鹰应该是捍卫者里面的人。
金鹰露出笑容,有些不好意思道:“大嫂好。”
“金鹰,跟恬恬不用那么拘谨的。”林晓天笑着说。
金鹰点头,可还是那副木讷的样子。
林晓天也不再强求。他知道,金鹰的性格就是这样,稳重,话少,但是做起事情来,丝毫不含糊。
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初和尚见到金鹰时,就直接下了断言:“这家伙就是个天生的狙击手。”
后来金鹰的表现确实印证了那句话。他就天生的狙击手,稳重,沉得住气,善于伪装自己,最为重要的是,他对于*这种武器还有一种天生的天赋。
对于这种天赋,和尚也曾跟林晓天介绍过。他当时说:“金鹰是金戈世家的传承者,而金戈世家的子弟,天生都对武器有极强的天赋。”说完这些,他还提醒林晓天,一定要用好金鹰,说不定会成为未来发展大路上的一大助力。
林晓天当时还不明白和尚为什么这么说,直到和尚临离开捍卫者前,将一些绝密资料交给他后,他才明白过来,金鹰的身份到底意味着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