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第七章吾王·禽鸟钟情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每种生物都有其天性, 你知道禽鸟的天性是什么吗——庄主

安安就在医院, 见起来相当容易,与小姑姑说我想吃在鹤城另一头的白梅街的肉包子当午餐,又可怜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 一直都没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来, 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顿。

怎么看出来的?她眼睛里就差写上“你皮痒痒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还是你侄女。

小姑姑还是去买肉包了,她一走, 高岚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来的事了, 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个的时候,这两位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瞧着半年过去明显横向丰腴发展了不少的安安, 我默,日子过得挺滋润哈。瞧着就肉嘟嘟的, 还粉嫩粉嫩的,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 但想想这粉嫩嫩的婴孩之躯下是什么, 我就没什么冲动都没了。

“我睡了半年。”我说。

“嗯。”安安点头。

“你没跟我说我会长眠。”

“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你这个躯体, 太脆了, 没有崩毁已是不易。”

我好悬没呕血, 却无可辩驳,神民虽非人族,但在广义上, 仍属于“凡人”范畴,躯体和神人的自然不能比。

安安继续到:“而且,你动用了本源力量,原本应该长眠几十年的。”

长眠几十年?那我醒来的时候鹤城都该面目全非了,呃,也有可能不存在了,被人与非人的战争给殃及,变成了废墟。小姑姑,她要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要么已经化为黄土。

好吧,我大概有点理解王质回到家时的感受了,不过我比他幸运,是差一点,而非已经。

“本源力量很难恢复吗?”

“显而易见。”

“那我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我奇道。

安安随口道:“哦,我把那个玄仙给吃了。”

我一怔。“吃了?”

安安评价道:“连皮带骨肉带灵魂,味道不错。”

上神真真是吃嘛嘛香,百无禁忌,牙口胃口都杠杠的。正腹诽着,忽然察觉到高岚的神色有些怪异,我略有些纳闷,问:“高岚你怎么了?”

高岚犹豫了下,还是道:“没什么,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什么意思?什么叫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既然不知道比较好,你就不应该让我有感觉,如今这样让我察觉到了,却不肯说,这不是让我心痒难耐却无法抓痒,折磨我妈?

我看向安安。“她什么意思?”

“我进食时用的是你的躯体,因而摄食所得的力量分了你一部分,你才能短短半年就醒过来。”

我木然道:“.....麻烦再说一遍。”

安安从善如流道:“我分了一部分收获给你。”

“前面那句。”

“我进食时用的你的躯体。”

我捋了捋思绪与逻辑。“这意思就是说,你吃人的时候用的是我的嘴巴和肠胃。”

安安颔首。

我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针直奔洗手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闹腾着,将之前吃下的所有水果与饭菜都给吐了出来。

安安很是无语的声音自外头传来。“且不说我吃玩后就立刻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便是有,你觉得半年过去,你还能吐出来什么?”

妈哒,您老人家吃人吃同类都快吃出一部美食大全来了,可我不是您老人家啊,对于吃人,我真心有心理障碍。再怎么非人,我也得承认一个事,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半的人族血统。

吐得快虚脱,确定自己肯定吐不出来了,我的心理障碍终于向生理妥协,再吐下去就真得虚脱了。

努力转移注意力,我与安安聊了起来,我比较好奇,为什么同样是需要牺牲自我的选择,这个家伙却能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来。然而,当真的听了她的回答,我默了。

浮初界的人族,没法说他们做得是否正确,因为这种事,答案永远都没法统一。但在大部分人的三观里,牺牲一个人拯救千万人,很划算,但终究只是大部分,不是全部。

比如我,换了我,我肯定不会配合。

我去,我活得好好的,居然让我为了个封印去当祭品,想得美。

雷泽的封印千万年,我们可从未想过用人民去加固它,一直都是缝缝补补的加固,以便延续得更久,同时不断转移族人。嗯,转移族人,没人认为封印能永远,因此雷泽里留下的族人只要足够保护封印就行了,至于多出来的族人,君族不止雷泽界一处聚集地,洪荒破碎,雷泽界只是洪荒雷泽的一部分碎片,主体仍在,大部分族人都在那里继续繁衍生息,多出来的族人也会送到那里去。

我们也未必愿意去死,只是要维护封印,就必须有人留下来,而当封印无法持续的时候,留下的人必死无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若是在封印解除后,还能有生路,没人愿意死。

说起来,君族是无奈也是因为与凶兽这一族类的血仇,以及与众神心知肚明的交易。

君族的天赋是最适合看守凶兽的,不会被凶兽所迷惑,就算被迷惑,一亿伏特的雷霆下去,什么邪祟力量都被轰干净。

而那个时候,洪荒大地不是一般二般的乱,君族因为历史上的诸多浩劫元气大伤,不复大洪荒时代的强盛,在目睹了一个又一个智慧物种消亡后,没人敢说,君族不会灭绝。

成为凶兽封印的守卫者,虽然风险很大,但回报也丰厚啊。

我们都这么付出了,高高在上的众神啊,若有一日君族濒临灭绝,你们总不能熟视无睹吧?

没错,这就是一份保险单。

虽然同样是死,但封印解开后与凶兽奋战而死和成为祭品而死,绝对不是一种意义上的事。

前者是勇者,后者是毫无价值与意义的牺牲品。

当要求别人成为祭品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现像,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少血气?

君族也曾有过屈辱的历史,匍匐于异族的脚下,但那是为了蛰伏,恢复力量后第一件事肯定是将奴役压迫自己的物种给灭了。

我们从不会因为退让了就一退再退,退到没路再退的时候才会奋战,退个几步就差不多了,休养生息,缓过气来接着干才是硬道理。

雷泽界的那个封印,别看我们一直都往外送人就以为我们什么都没干了,千万年的岁月里,我们将搜罗到的所有破坏力强大的阵法、法宝、咒术全都布置得妥妥的,密集度之恐怖,估计将雷泽界毁灭个百八十回都不是问题了,哪怕最后还是干不过,也一定让凶兽吃不了兜着走。

浮初界的人族,它们只想着封印能永远,因此一直用祭品加固封印,说白了就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心态。

再反观南明神族的作为,我不是支持它们那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的行为,而是,我相信,不管是谁,处在少凰那个位置上,一定会感动得鼻涕眼泪一起掉。

呃,自然,不包括少凰。

“你的族人为你那般付出是在之后的事吧,你一力承担因果是在那之前吧?”我奇道。

少凰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南明不死火山是我的家。”

她没有感动,因为在反应过来后她第一反应就三个字:应该的。

虽然很感动,但我还是忍不住感慨:“虽然如此,但你的族人摊上你这么个王,也挺有意思的。”

安安瞅着我,挑眉:“你什么意思?”

“你姐给人戴了绿帽子被杀,你为此发动战争.....话说,这种事,你根本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如此,发动了战争,能有多少盟友?”

“谁告诉你我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我不解:“你莫不是想说你姐是有理的。”

“当然,长姐只在天族太子的头上种了一根草,而天族太子在长姐的头上种了一片草原,自然是我们占理。要知道龙性本淫,有个后宫在龙族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南明神族虽是神,可我们的本质,是禽鸟。”少凰很是感慨的道。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禽鸟又怎么了?”

“你们可曾听说过禽鸟钟情吗?”少凰问我与高岚。

高岚脱口问:“是有人对禽鸟一见钟情吗?”

少凰:“.....”

我:“高岚你少打架闹事,多读几本书不会死的。”

高岚反问我:“你知道?”

我轻缓而感情饱满的颂道:“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抓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锭。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我自觉念得挺有感情的,奈何听的人不是知己。

“说人话。”

我好悬没噎着,只得翻译道:“天津有个以猎鸟为职业的人某一日猎到了一只雌雁,回家时,雄雁一直尾随着他,哀鸣翱翔,暮色四合才离去。第二天早上,弋人刚打算出门,就发现雄雁已经在门口等着自己了,便叫便跟着他,最后都跑他脚边来了。”

高岚忍不住插嘴道:“那只雄雁脑子坏掉了吧,做为一只鸟居然自己送到捕鸟人的手里去。”

我:“听完再发表评论可以吗?”

高岚只得闭嘴,故事继续——

“其实你说的挺人性的,看到鸟跑到自己脚边,弋人就想着抓了凑一对卖个好价钱。雄雁却突然吐出了一块黄金,弋人这才明白它什么意思,它是来赎自己的妻子的。弋人还不算没人性,捕鸟是为了赚钱糊口,雄雁都拿了钱来赎鸟,他也就将雌雁给放了,没有即拿了钱却同时抓了雄雁再赚一笔。不过,他要真那么做了,八成会死的很惨,都懂得拿黄金来赎鸟了,这鸟显然成精了,就算修为薄弱,还斗不过人,但结下私仇后一直跟你耗着,耗到自己有能力对付人的时候再复仇并不稀奇。哪怕当事人已经化为黄土,这些认血缘的妖怪十之八.九会找上仇人的后代来个祖债子孙偿。而放了两只鸿雁后,两鸿在天上缠绵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后才一起飞走。而它们走后,弋人称了下金子,足有二两六钱之多,别说买两只鸿雁了,买几百只都不成问题。”

高岚忍不住感慨:“鸿雁还挺重情的。”

少凰颇为苍凉的道:“这是大雁的禽鸟天性,一生只择一次配偶,若是有一只死了,另一只要么单着一辈子,要么会郁郁而终,更有甚者,会无意识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残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鸟,也有这种天性,我打小的时候对这种天性也没多少感觉,顶多就是觉得族人龟毛了点,挑来挑去把自个给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么,少凰没说,但看她的神情,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事。我想追问,少凰却将话题给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龙族,他们的婚姻观同我们差的太远了。”

我提醒道:“据我所知,你长姐除了一个合法的丈夫,还有个情人。”出轨这种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区别吗?

“不,从头到尾就一个。天族太子太脏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认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长姐虽与他政治联姻做了几万年的夫妻,却从未同房。毕竟,对着一盘沾了许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锅的山珍海味,不是谁都有勇气动筷并且在吃进嘴里后能控制不会反胃得呕吐出来,至少,长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长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电视的时候看到古装剧,那些皇帝皇子后宫佳丽如云,爱他们的女子一大堆,我特么的特想吐。政治联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驱,牺牲婚姻也在所难免,但真的爱上一个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后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这得何等胸怀出能爱上?不嫌脏吗?

少凰长姐太tm的棒了,不仅没爱上,还反过来嫌弃太子脏,不同房,虽然这有因为太子只是太子还不是皇帝,而她却是一族之王,掌控实权的关系,但能够做到这一步,足可见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义上的。

我决定了,我以后就是你的骨灰级粉丝。

不过——

“既然嫌弃别人脏,干嘛要联姻?”

“天族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路,诸神族大多都不怎么给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战四方,屠族无数,诸神族就没哪一个是跟天族没仇的,只是碍于天族势大,打不过,因而选择蛰伏,等有能力的时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杀回去血债血偿。天帝便想利用联姻来让诸神族忌惮一二,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更多的筹码以便镇压诸神族。正好,长姐那时有求于他,加之天帝开出的价码相当可心,长姐也就心动了。”

“这种联姻违背了禽鸟天性吧?”

“所以她始终无法爱上太子,更无法与之同房,因而在杀了太子的心上人后便一直努力离婚。”

高岚奇道:“既然不爱,甚至连同房都觉得恶心,为什么还要去杀太子的心上人?”

我问:“太子的真爱威胁到她的地位了?”

“虽然太子一直都担心长姐伤害他的真爱,因而一直对其保护有加,更给予了她很高的地位与权利,但长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会对一个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为什么?”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为了表示真爱的地位,让别人不因为那只是一个姬妾而轻视于她,便让人将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边。”

我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太子妃与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边,便代表着,她的地位与太子妃等同。”

我无语:“这也太作死了吧,他们当自己是汉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对,汉文帝贵为皇帝最终也不得不委屈真爱,让真爱的席位位于妻子的下方。太子还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权势依赖与丈夫和儿子的窦皇后。”少凰长姐可是统治一方的实权君王,而且于君王而言,这已经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发战争都不足为奇。将心比心,华夏王朝时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时被人安排与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个皇帝不是包子,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所以长姐当着所有人的面让真爱魂飞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长姐杀完了人才发现真爱已经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资格与长姐平起平坐,以至于太子因年少得志将脑子喂了狗,她也跟着喂了。”

“这必须得离婚。”我道,别说离婚了,我估摸着太子剁了少凰长姐的心都有。

“离不了,若是可以离,他们俩一开始就不会成婚。毕竟,男的有真爱,女的嫌脏。不过这也难不倒长姐,离不了,分居便是,反正政治联姻能捞的利益她已经捞得差不多了。”

我与高岚不由一呆,前半段还是言情剧,最后一句却残酷的揭露,这压根不是什么言情剧,这是冷血的政治。太子玩不过少凰她姐太正常了,一个会因为真爱而昏了头,另一个却是会因为利益可观而舍弃婚姻,这俩根本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抹了把脸。“她的情人,不至于也是因为政治吧?”若是这样,我真得写个服字了,从事政治这一行业的人,多为政客,政治家,很是罕见。但再罕见,历史长河那么漫长,积累起来也不少了,可纯粹的政治家,仍旧是稀有品种。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摒弃七情六欲,总有那么一两样喜好,不为利益,只因喜欢而喜欢。

少凰道:“她为她的情人生下了孩子。”

我秒懂,古神是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子嗣的,而因为孕育子嗣时,力量会下降一个境界,仇家多半蜂拥而至,因而古神对于传宗接代这种事大多不怎么在意。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从长津湖开始 陆地键仙 星汉灿烂 修罗武神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人族镇守使 从木叶开始逃亡 我有一剑 万相之王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相关推荐:我开了一家义庄傅夫人是娱乐圈顶流带着攻略去穿越特别情况管理局特殊案件调查科副驾上的非人类我的非人美娇妻特殊事件调查局异常调查簿精灵联盟调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