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很好,很好。”哈罗德被气怒了,“给你一个管家的身份,你就上天了是吧,你不过只是一个半精灵,一个卑微的亚人种,天生就是当奴隶的命。给我抓住他,我要在他的身上刻上奴隶印记,让他记住自己的身份。”
“奴隶!”
这个充满屈辱的名词,让林末深深的皱起了眉头,脑海中浮现出一段记忆。
那是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他的部落,那些半精灵的族人,就是被别人抓走当奴隶。这是他亲眼目睹的,而没有看到的,还有很多。
所以他们必须远离人类社会,躲在深山老林之中,才能够有一片净土。
可即便如此,人类的脚步,依旧能够找寻到他们的痕迹,步步紧逼。
一部分人是因为贪婪,而另一部分是为了享乐,就将跟他们外表差不多得的智慧生物,当成了家畜一般的奴隶对待,推向噩梦的地狱。
这些记忆,也引发了林末自身的共鸣,因为华夏民族,也曾经有过一段水深火热的屈辱历史,在自己的土地上,身份地位却是最低的,甚至还被当成家畜一般对待,不仅被肆意屠杀,还将屠杀的数量,当成了炫耀,当成了功绩。
那一段历史,林末没有经历过,只是在课本和影视作品之中看过,硬要说有特别的感触,那也只有一个,就是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
而此时此刻,两种记忆交替,却让林末仿佛有了亲临其境的体会。
一时间,林末的内心,涌现出一股强烈的情感,说不出来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情感,只是鼻头一酸,泪水浸湿了眼眶。
面前上前要将自己拿下的私兵,林末出手了,这一次,他没有用魔法,而是用拳头。
不管怎么说,他还有一个龙骑士的职业,斗气他还是会点的。
那两个私兵也没有想到,林末居然敢反抗,而且出拳那是一个快准狠,力道还特别大,没有防备,柔软的腹部中了一拳,蹲了下去半天站不起来了。
“感觉很不错。”
第一次用拳头解决敌人,这种打击感,还挺让人着迷上瘾的,难不成自己的身体里,还潜藏着暴力因子。
这一瞬间,林末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因为他多了一些东西,而也是这些东西,让他想明白了。
“你还敢动手!”
“为什么不敢,你都要给我刻上奴隶印记了,我还不动手,难不成还得乖乖束手就擒,把自己的脑袋伸到你的面前不成。”
林末微笑着,但他的眼瞳闪动着绿光,那是跳动的灵魂之火。
如果现在不是白天的话,那么此时的林末肯定会很吓人,眼中冒着绿光,杀意更是清楚的写在了脸上,浑身上下弥漫着强烈的杀气,这副形象,跟恶鬼完全没有区别。
“我应该要感谢你的。”
“感谢我,感谢我什么?”
这话说得,别说哈罗德了,就连其他人也是一头雾水,他都要将你贬为奴隶,你还感谢他,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感谢你让我彻底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有时候,做事情不要想太多,有太多的顾忌,因为别人会比你更加肆无忌惮。”
哈罗德不是很明白林末这话的意思,但他感觉到了,此时的林木很危险。
空气中充满火药味,冲突已经是无法避免的,战斗也即将一触即发。
哈克和尤里卡等人默默的拿起武器,金姆倒是义气,走到了林末的身后,表明了支持的态度,当然还有很多人的态度是中立的。
可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微微颤抖,传来一种咚咚咚的声响。
这是什么声音,听起来好像是脚步声,可能够造成这么大声势的脚步声,得是一只多庞大的队伍啊。
这是大军压境,还是敌国入侵啊?
难不成这个哈罗德,还是某个大人物的私生子之类的,感觉到林末要动手做掉他,暗中保护的人出手了。
不,并非是这么一回事,因为林末看到了一群绿色皮肤的家伙,它们是哥布林。
但它们又不是一般的哥布林,普通的哥布林都是矮个子,一般身高都在一米二到一米五之间,可眼前这些,身高最低的居然都不在一米八之下,绝大多数还有两米出头。
而那些原本就有三米之巨的大型哥布林,更是暴增到了四米,他们的皮肤依旧是绿色的,但体表却别一层红色的光芒笼罩,双目赤红神情狰狞而疯狂,宛如疯狗一般,迈着整齐的步伐,朝着午夜镇狂奔而来。
“这一群哥布林,难道是山里面的那群家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末觉得难以置信,那群家伙他又不是没有见过,当初看到的时候,除了发展出了部落,拥有社会性之外,跟其它的哥布林也没啥区别啊,这才多久没见啊,他们怎么变成这副德行了。
“他们是中了嗜血术!”托德在林末的耳边小声说道。
“嗜血术,我虽然对魔法了解的不多,对祭祀这些也不是很清楚,可嗜血术不应该有这么强的效果。”
嗜血术在兽人那边是十分常见的一种增益法术,这已经是每一个萨满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因为它的增幅效果的确很好,其作用类似于狂化,都是以牺牲理性作为代价,换取战斗力翻倍,不畏死亡的效果。
狂化是有代价的,嗜血术也有副作用,它能够是战斗力翻倍,其实是燃烧自己的血液,用自己的生命力做燃料。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嗜血术不会持久,一般都是维持十分钟左右,十分钟只会让兽人虚弱一段时间,而不会有性命之忧。
而十分钟的爆发,也足以决定一场战斗的走场,奠定胜机了,
从山腹那边跑到这里,需要多久,十分钟根本不可能好吧,就算它们动用了嗜血术,没有半个小时也别想过来。
“嗜血术只是一个引子,它们事先服用了特殊药物,这些药物在嗜血术的作用之下,会持续增强嗜血术的效果,直到它们耗尽最后一滴鲜血。”
“靠,一群炮灰!”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林末怎么会不明白,隐藏在山林之中的音浪一族,是利用这些哥布林充当炮灰,很显然这是要夺回午夜镇的节奏啊。
“都被愣着了,快点回去!”林末朝着还在发愣的镇民大喊道。
为了避免有些朋友搞不清楚状况,我们将时间调回到六个小时之前,这里是时间的分割线
六个小时之前还是深夜,掏空的山腹很热闹,因为所有的哥布林,在哥布林之王的召集之下,集聚一堂。
奴役一个族群,其实不需要奴役到每一个个体,只需要控制他们的王就可以了,高效而快捷。
如果没有王,那么就培养扶植一个傀儡王出来,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在王的威慑之下,哥布林们都很安静,安静的等待那个比它们的王,更加高贵的存在。
黑袍人出现了,哥布林之王就好像是一条家养的忠犬,凑到黑袍人的身边,摇尾乞怜,等待对方的投食。
从衣袖伸出一只手,掌心放着一颗红色的药丸,哥布林之王看到这颗药丸,就仿佛是看到了美味一般,立刻就把它给吞下了。
“很好,很好!”黑袍人很满意,随后又拿出一瓶药剂,将药剂倒入到一缸水里面,对于黑袍人的举动,这些哥布林早就习以为常了,每隔一段时间,它们就得喝这种药水。
也正是因为如此,它们有了秩序,一个一个排好队,前面的那个舀了一碗喝完,后面的就替上去。
整个过程安静有序,完全没有不和谐的事情,自然进行得很快。
很快的,所有的哥布林,都已经服下了药水。
而这个时候,黑袍人拿出一个水晶球,放在它们的面前,水晶球倒映出午夜镇的景象。
“记住这个地方,去消灭这个城镇的所有人,一个不留,去吧!”
黑袍人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是在水晶球之中,留下一个猩红色的图腾,然后便消失了。
那个图腾就是嗜血术的图腾,水晶球绽放出猩红色的血光,四面八方无死角。
被猩红血光照射的哥布林布,纷纷发生了异变,一个个痛苦抱着自己的的脑袋,发出惨痛的嚎叫,它们感觉自己似乎失去了什么,那种东西就做理智。
一股强大的力量,从身体深处涌现出来,将他们瘦小的身躯撑起来,就好像是吹气球一样,绿色的身躯快速膨胀,直至成为林末所看到的那个样子。
这个时候,它们已经成为了疯狂的野兽,完全没有了理智,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
杀,杀,杀!!!
没有任何言语,在哥布林之王的带领之下,它们朝着午夜镇前进了。
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思考为什么,它们只知道,目的地是午夜镇,而他们的使命就是消灭这个地方,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完全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