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军需仓库之外,守卫们目瞪口呆的看着那群少爷兵在准备出征的物事。
“何坤,你怕吗?真的要去草原跟蛮子们打仗?那个该死的秦飞……”一名少爷兵哭丧着脸说道:“我还没杀过鸡呢。”
何坤一本正经的斥道:“既然镇督大人说了要去打仗,那就一定要打。至于害怕……你以为我就不怕吗。我们多带些酒,喝醉了也就不怕上阵了。对了,军需官……”他转首看着仓库门前的军需官,严肃的说道:“五百袋上好的陈年老酒,赶紧准备好,要是误了我们出征,我们便禀告燕王,狠狠的处罚你们。”
燕王下的命令是配合狼牙部队的一切行动,提供他们的一切需要。
军需官还是第一次听到一百多人出征要带上五百袋陈年老酒的,可是他还没回过神来,那些少爷兵已经连声叫嚷起来。
“去了草原我们也要吃美味的食物。”一位少爷兵严肃的对军需官说道:“在东都,有名厨发明了冷冻干燥食物的保存法。正好北疆寒冷,又在下雪,你们把肉脯等食物用冰块冻好,仔细的给我们装备上。”
“军需官,有没有女人随军?哎呀,去草原不知道要多久,晚上没有人暖暖脚,一群大老爷们睡在帐篷里,早晚会出事的。”瘦瘦的少爷兵紧张的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这几天,因为都住在军营里,那些平素吃喝嫖赌惯了的少爷们,已经憋的有些耐不住了,万一到了草原被按耐不住的同袍给爆了菊花,岂不是太对不起祖宗了?
少爷们七嘴八舌提着各种要求,繁朵儿捂着耳朵站在远处,只好假装什么都听不见。虽然少爷们疯疯癫癫的,可他们也知道繁朵儿身为察事厅金石司的高级官员,是万万招惹不得的。就连荤段子也极少在繁朵儿面前提起。
吵吵闹闹的队伍在仓库外闹了整整一个早上才踏上出征的道路。
秦飞和李虎奴离开之前曾经交代隋杰,四天之后,要带着队伍去草原边缘地带跟他们会合,随即在那里对蛮子的小股部队展开攻击。
隋杰亲自在前开路,身后的少爷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一定要找秦飞的麻烦。有的说,把这些未来国家栋梁送上去跟蛮子们真刀真枪的死磕,秦飞的脑子里一定都是稻草。
这样的话听的太多,隋杰也已经麻木了,索性置之不理,只管带领队伍朝前进发。好在那些少爷们已经知道了秦飞的厉害,不敢擅自离开队伍当逃兵。
进入草原之后已是夜晚,白茫茫的积雪覆盖着辽阔广袤的草原,数十顶帐篷搭了起来,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们并不敢生火。可就在隋杰安排人手去巡夜的时候,少爷们又开始推三阻四,纷纷表示自己肚子疼,又或者有夜盲症,再不然就是熬夜会伤皮肤等等诸如此类的理由,总结起来就是没有一位少爷愿意为了大家的安全出去巡夜。
为了让营地更加安全一些,隋杰愤怒的拔刀怒喝。在雪亮的刀锋和犀利的骂辞之下,少爷们终于选择了一个比较公平的法子来安排守夜——摇骰子。点数小的,便去守夜。当二十名战败者垂头丧气的来到营地外放哨之后,已经被骰子激起赌性的少爷们,分头聚在几个帐篷里,暖上炉子,围在小毯子上,吆五喝六的赌了起来。
“繁镇督,您还没睡?”隋杰筋疲力尽的安排完少爷们站岗,回来却见繁朵儿抱着双腿,静静的坐在雪地之中,看着深邃黑暗的天空,不由得诧异问道。
繁朵儿微微点头,轻声道:“弩机是金石司几代工匠的心血,这次试验,金石司上下都极为关注。可是你看看那些败家子,哪里像是出征打仗的样子?现在这当儿还在赌钱,唉,有他们在,我只怕这二十台弩机成了送给蛮子的礼物。”
远处的帐篷里一声高呼:“三个六,豹子通杀啦……来来来,收钱收钱!”
隋杰苦笑一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就是这种人,难道还能指望他们突然转了性子,变成一个纪律严明的狼牙战士?我是一点儿也没抱希望的。”
话音刚落,一个被安排站岗的少爷兵颠颠的跑了过来,低声道:“头儿,我刚才想到一件事,一定要和你说说。”
“你说!”隋杰淡淡的说道。
“你看,这大冷天的,坐在帐篷里都嫌冷,何况是出来站着?我想,我们都那么想睡觉,蛮子也一定想睡觉。大家都睡了,哪里会有人来袭击我们?”他眼巴巴的看着隋杰:“不如,就让我也回帐篷去吧。”
隋杰冷哼一声:“我看你是赌瘾犯了,老老实实给我滚回去站岗,否则,军法处置。”
少爷兵吃了个瘪,悻悻的回身走去,一边嘟囔道:“我就不信,这大冷天的,哪些蛮子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来找我们的晦气。”
“你看!”繁朵儿惆怅的说道:“我们哪是带着狼牙出来打仗,简直是带着一群主子出来游山玩水。”
隋杰无可奈何的叹息一声,学着繁朵儿的模样,仰首望着黑漆漆的天空,默然无语。
他们并不知道,距离他们的宿营地不过二十里,就有一个魔族的小军营,这里的魔族战士有两个百人队,分别由两名队长带领。这两百名游骑,冬天的时候就到处沿着北疆进入草原的路线游荡,一旦发现过往客商或者落单的队伍,便马上去截杀,一个冬天积攒下来,也抢了不少财物。
魔族战士或许因为天生就在草原,他们对于寒冷并没有少爷们那么畏惧,一碗烈酒下肚,甚至光着身子就站在雪地里拿雪擦身洗澡,至于打破河面上的冰层,下去摸鱼。这么简单的事儿,对于魔族战士完全不在话下。
队长成律归是个典型的魔族战士,他作战勇敢,嗜血如命。手底下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
天色已晚,成律归端着一碗酒,一双眼睛却在今日部下抢回来的女人身上打转。这个女人看起来约有二十多岁,已经不是粉嘟嘟的小女孩了,十有**生过孩子。不过,她皮肤还算白皙,长的也还有几分姿色。大冷天,部下也懒得深入北疆去抢漂亮女人,勉强在村落里能抢到个这样的,也算是不容易了。
成律归心头那股火渐渐燃烧了起来,尤其是看着那个女人胆战心惊的模样。她越是害怕,他就越兴奋,尤其是那些女人在他疯狂的蹂躏下,撕心裂肺的嘶喊痛哭,拼命反抗却丝毫改变不了命运的那种绝望,是成律归最喜欢看到的。
酒碗丢在地毯上,沿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滚了两圈,残存的酒水瞬间打湿了毯子。那个女人似乎知道要发生什么,下意识的蜷缩着身体,双手抱在胸前。
“我来了!”成律归站了起来,随手把外袍扯下。
“队长……”门外一个急促的声音叫道。
“混蛋,有什么要紧事不能明天再说?信不信我马上砍了你?”成律归正在兴头上,突然被人打断,心中十分愤怒。
门外那人急忙解释道:“队长,有重要军情。”
“给老子滚进来。”
门帘一翻,进来个二十岁左右的战士,他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女人,而是低着头连声道:“队长,从北疆那里传来的消息,有一支军队,大约有一两百人那样,从方向上判断,已经进入了草原,好像是要过咱们的驻地。”
这是北疆军故意放出的风声,秦飞既然不要他们的帮助,那他们也不介意拆拆台。把狼牙部队的行踪告诉蛮子们,借刀杀人,让魔族和狼牙打去吧。
成律归双眼微微一眯,通常他这么一眯,就是杀机顿起。跟随多年的部下哪能不明白他的心思,当即叫道:“队长,我们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抢过来也好啊。”
“不,我觉得这是一个阴谋!”成律归斥道:“冬天的时候,万夫长大人告诉我,我武艺高强,作战勇敢,战功累累。如果不是因为我太容易冲动,太容易陷入敌人的圈套,早就已经提拔做了千夫长。所以,我要学着冷静,不能一听到消息就马上动手。”
“队长英明。”部下赶紧送上马屁。
成律归轻声道:“消息是哪里放出来的?”
“北疆军!”
“你娘的!”成律归飞起一脚将那部下踹翻在地,他光着脚丫子,踩在那部下的脸上,臭烘烘的脚趾头几乎快要顶.进他的鼻孔。
“多用用你的脑子,北疆军说有一股人进入草原,就是为了诱我们去攻击。要是我们傻乎乎的真的去了,北疆军的大队人马就会出现,把我们两个百人队杀得片甲不留。到时候,两百个脑袋,够他们的偏将升官发财了。你这个蠢货!”成律归骂道:“那些天杀的北疆土包子,坑了我们多少次,你要长记性。”
部下努力的从脚底板下露出嘴来,挤出一丝笑容:“是,是!”
“传令,马上鞍,人披甲,严加戒备。”成律归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