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进劳斯莱斯中,阿信从后视镜看了苏杭一眼。他清楚察觉到这个年轻男人隐藏在平静下的雷霆怒火,以及那连自己都有些毛骨悚然的杀机。
闫雪母女俩这两天不见踪影,他也是知道的。刚才陈志达跟着一起去了楼上,下来后,两人的气势完全变了,难道那对母女发生了什么事?
他没有立刻启动汽车,而是转身向陈志达询问:“老板,有事?”
陈志达点点头,脸色阴沉的说:“闫雪母女被人抓了,我要救人,去市郊炼钢厂。”
阿信嗯了一声,没有再问,立刻启动了车子:“知道了,老板。”
汽车迅速驶离了出租屋,朝着苏杭所说的炼钢厂而去。对方说让九点去,可苏杭怎么会是那么听话的人呢?既然是去杀人,自然越快越好。
此时,市郊那处废弃的炼钢厂内,张总老神自在的坐在一间破旧办公室里。周围的东西都很破,唯独他屁股下的椅子一片光洁。那是特意搬来的,就是为了欣赏一场好戏。
旁边一个脸上带着伤疤的光头男人殷勤递来雪茄,张总接过放进嘴里吸了口,然后缓缓吐出。闻着那迷人的烟草味道,他看了眼那大片空地中,绑在椅子上的女人,问:“已经安排好了吗?”
“放心吧,明刀,暗枪。而且离这一公里内的必经之路,藏了三个暗哨。那小子只要敢来,保证必死无疑!”光头男人回答说。
张总嗯了一声,说:“那小子不简单,一定要做的干净点,否则让他跑了,可能会有麻烦。”
“兄弟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经验足的很。倒是那女人……”光头男人舔了舔嘴唇,露出十足的兴趣:“身材和皮肤都好的惊人,就这样杀掉有点可惜。要不是您吩咐在那人来之前不要动她,兄弟们早就忍不住了。”
“女人到处都有,多极品的都能找到。办好了这件事,把她留给你们玩玩又算得了什么。”张总笑起来:“不过还是那句话,事情要做的完美,不要出差错!”
光头男人嘿嘿怪笑,脸上的刀疤,随着笑声扭曲着,显得特别狰狞。
看向外面的黑夜,张总露出了阴狠的笑容。为了能够彻底解决苏杭,他花费了太多的心思。这件事,一定要办成,而且要滴水不漏。他要让人明白,自己人虽然走了,可名还留在环安城。如果有人想欺负张家的人,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下方被绑在铁椅上的闫雪,脸上和身上尽是青紫。虽然这些人没对她做太过分的事情,但因为其态度“不好”,这两天没少挨打。但闫雪很坚强,她硬生生的承受这一切,从未喊过疼。因为妍妍就在身边,她不想让自己的痛苦,转变成女儿的惊吓。如果自己忍受下来,可以让妍妍感到安全,那她愿意把牙齿都咬碎,混着血水吞进肚子里。
看着同样被绑在身边的女儿,闫雪低声说:“妍妍不要害怕,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小丫头摇摇头,说:“妍妍没有害怕,因为天使一定会来救我们的,我已经喊了天使很多声了,他一定会来的!”
这句话,是妍妍这两天重复次数最多的一句了。在她那简单的世界里,苏杭就是能够拯救一切的天使。无论多大的困难,多么的危险,她一直坚信,天使会从天而降,把她们救出这恐惧的魔窟。
听着女儿的话,闫雪眼神复杂。她已经从那些人口中知晓,自己之所以被绑架,全因为苏杭。这些人认为她是苏杭很看重的女人,所以才用来当作筹码。
无缘无故被牵连,闫雪心里没有别的想法,肯定是骗人的。但她也知道,苏杭没想过会连累自己,甚至他可能连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些人都不知道。只是,害的女儿也跟着受罪,这让闫雪感到自责。
抬头看了眼炼钢厂的大门,闫雪很希望那里会出现一个身影,却又不希望他出现。
至于那身影的样貌是陈志达还是苏杭,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七点左右,劳斯莱斯停靠在市郊。阿信很谨慎的没有太过靠近炼钢厂,他觉得有必要亲自侦查一番。以自己的本事,应该足以应付这种局面。
但苏杭却表示了反对,营救闫雪母女,不容许出现任何差错。他相信阿信的能力,但却不能完全依靠。比起这个不明底细的男人,他更信自己。
藏在衣服里的十几只小虫子,静悄悄的落下,连阿信也没有察觉到,自己脚边有许多小东西离开了。时刻保持着灵气牵引,眼中所见,顿时像多了一层白雾。虽然不是特别清晰,但视野范围却大幅提高。前面的树林,建筑,仿佛不存在一般,完全无法阻挡他的目光。
有了侦查虫探路,苏杭开始前进。
见他如此自信,阿信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警惕四方,守在陈志达身边。
一路走了大概一公里,苏杭忽然停下,并示意他们留在这里。阿信有些疑惑,却见苏杭微微弯下身子,如一只黑猫穿过田野。过了大概十几秒钟,苏杭走回来,说可以继续前进了。
陈志达跟着走了一段路,实在有些不解的问:“你刚才在干什么?”
话刚出口,阿信就拉了他一下,指指脚边。陈志达低头一看,只见湿润的田野中,静静躺着一个男人。那人睁大了眼睛,似看到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的脖子以古怪的角度扭曲着,以阿信的经验,一眼就看清这人被扭断了颈骨。
他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下意识看了眼前方那年轻男人的双手。
上次交手的时候,他记得对方力量并不算特别强,平衡性也有些不足,所以一直被自己的攻击所压制。但这次,他却看到了十足的力量感。没有惊人的臂力,是不可能轻易把人颈骨折断的。
而且,他是怎么发现这人的?
从刚才的位置到现在,起码间隔了将近百米。这么远的距离,一个人趴在田野中,加上天黑,基本不可能被发现。阿信以前经历过很多次丛林作战,最擅长侦查和反侦察。可就算是他,也不敢说自己能在这么远的位置就发现敌情。
对方隐藏的位置和方式很专业,应该不是庸手。即便如此,还是被苏杭早早发现。且从那惊骇的表情来看,应该是刚看到人就被打死了。
惊人的侦查能力,凶狠的杀人手段,这个年轻男人,到底来自哪里?
阿信忽然想起上次交手的时候,苏杭曾对他说过:“我最擅长的,是杀人。”
这句话,他一直都信,可直到现在才明白,苏杭的杀人,可能比自己想象中更可怕。
看那个年轻男人的样子吧,表情和脚步没有半点变化,仿佛杀了一个人,和吃饭一样随意。这样的人,要么心理变态,要么已经杀人杀到成为习惯。
而无论哪一种,都值得被人忌惮!
又走了几百米,苏杭再次停下。这次不用他说,陈志达和阿信都停住步子。他们看着苏杭弯着腰钻进树林,过了十几秒,身影再次出现。
当他们经过那处不算茂密的山林时,发现一个男人趴在灌木丛里,已经失去了气息。看不到任何伤口,只是脑袋的角度有些怪异。阿信心里发沉,又是远距离发现目标,并一击毙命。对方毫无还手之力,甚至连示警或惨叫的机会都没有。
一路走着,苏杭总共停下三次。
这三次,代表三条人命。
看着那个脚步始终轻缓,不急不慢的年轻男人,陈志达感觉嘴巴有些干。他想到自己曾试图挥拳去打这个人,也许那时候,自己并不知道兔子面对老虎,会是多么危险吧?
同时,他又想起了李白的那首《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有人解释这句话时说,这个侠客每走十步就杀死一个人,一直杀了一千里那么远,杀完之后把衣服一甩,什么事都没有一样就走了,然后隐藏起来很低调地生活。
还有一种解释,是说港湾区古惑仔的:“我从铜区,砍到大屿山,又砍到凤尾山,最后砍到芭蕉湾!砍完之后衣服一甩,再拿着老大给的钱去娱乐城避风头,不让任何人知道。”
一种正经,一种不正经。
第一次听到这两种解释的时候,陈志达哈哈大笑。可如今想到这首诗词,他只感觉浑身发寒。
要杀过多少人,才能狠下心杀一千里!
不管身后两个人怎么想,苏杭的心境,始终平静无波。三条人命,在他眼里,和蚂蚁没有任何区别。看到了,就杀了,不需要停顿下来思考什么。
视野中的白雾,已经愈发习惯,这让他看的更加清晰。
耳朵里,传来了呼啸的风声。
那风,带着腥味。
从远方吹来,然后卷向了炼钢厂。
在这寂静的市郊,在那明月被乌云遮掩的黑夜,他缓缓的行走着,像极了一只孤独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