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番外·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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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暖和了,黛玉也终于换下了夹衣,她正守着父孝,原是要穿白的,只是自幼身子不好,忌讳也多,新来的哥哥着人给她做衣裳时提了句:“不定要白的,只别弄红的黄的太艳就行,妹妹到底还小。”故而新得的几件衣裳,还是蓝的绿的多,没有一丝儿花纹,头上的首饰也多是银的、青玉的。

先前贾敏去时,因借住外祖母家,怕舅母有忌讳,她并不很敢戴孝,就是给母亲烧纸也得偷偷的,就怕下人们见到了胡说。不过既然现在新当家的哥哥已经自己带头穿起了白色,黛玉也少了那些避讳。

虽说感激兄长的孝心,然而对于这个陌生的哥哥,到底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

林家的老人、父亲的同僚们说,这个年轻人三元及第,文章被所有的考官交口称赞。从现在看,品行也好,过给了父亲,也不是敷衍了事,而是千里迢迢快马加鞭地来主持丧事了。一应排场,他都安排得有条不紊。而最出头的,大约就是灵堂上同贾琏的那一番唇枪舌战。

黛玉并不知他们是如何辨的,只知道一向伶牙俐齿的琏二表哥不得不放下了手头一切的事,而后,父亲的丧事便由林家人来主持。

这个兄长,说是只比宝玉大两岁,可是板起脸来时,目光如刀,狰狞呼啸着剥开了荣国府给一个小女孩儿设置的虚假幻象。

锋利如斯。

黛玉从未见过这样厉害的年轻人。甚至她的舅舅,都不定有这样冷静得不起波澜的处事风格。做事干脆利落,不到几天,林家下人都已对他俯首恭敬。

兄长是山东林家的长房长子,虽说是养子,却待养父养母极其孝顺,那边也对他极好,听说分家产时,他与亲生的两个是平分的。甚至连叔伯们也没有一个怠慢的。他同林家亲生的儿子并没有一点差别。

而现在,这个人过给了父亲。黛玉心想,他们也才认识几天而已,能比得过那边林家待他如己出的十几年么?而且,自己不过一个小小女子,不能同那边一样爱护他,甚至要麻烦那个少年替自己操持。

他会嫌麻烦吗?会和外祖母家的下人们说的那样,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吗?

“咱们明儿个见了几个族叔,没几天就该回去京里了。”林沫捧着些账本子过来,全都堆到了黛玉面前,“这是我同管事的一起总结的,父亲留下的田庄家产,妹妹先过目。若有不对的,咱们再清点。”

黛玉也才见了这个便宜哥哥没几天,然后便是操办父亲的丧事——总算有儿子替林清捧幡摔瓦,林如海的丧事也办得有木有样。做儿子的送纸,做女儿的烧纸,他终究也算走得儿女双全。只是来悼念的见小女儿柔柔弱弱,哭得形容具毁,做儿子的也不过是个瘦弱少年,且林家人丁零落,以后官场也全无依靠,不觉都叹了口气,道声珍重。

林家祖籍山东,祖上移居到了江南,虽然人丁简薄,但到底是封过侯的人家,兄妹两个也是有族人的。林海死在了任上,他们扶灵还乡。清点了家产,黛玉才知道先头贾琏不肯让父亲安葬故土是因为什么。不过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但既然他过给了父亲,那比起自己,这个兄长便更有资格继承家产,黛玉于是道:“全凭哥哥做主。”

“人总得有些后盾的。我的意思,父亲姑苏老宅,咱们便借给族人们居住,一来不至于凋零,二来,也算是尽些余力。”林沫道,“余下这些,妹妹点点看有无遗漏,便算作妹妹的嫁妆。”

“兄长?!”王嬷嬷一脸喜色,黛玉又惊又奇。

见过族人,两家考究起族谱来,发现林沫先头的养父林清竟与这边林家是同根同源的,族里人受了他的好处,又知他是新科状元,且五代之后仍得袭爵——还比林海之父之爵还高了两等,且山东本家虽为官的不多,但功名、家产俱是不缺。自是愿意与他亲厚。

只是族叔们同他越发亲近,做妹妹的却始终有些彷徨。虽说对于年轻又冷静、身居高位的兄长甚至心怀畏惧,但是外祖母劝她留在荣国府之时,她还是摇了摇头。

林家现在是有后的了。她需得同父亲的后人在一起。

双木为林,独树无依。

靖远侯府尚未修葺完毕,他们仍旧居住在状元府里头。地方不大,好在兄妹二人,住着也不挤。

林沫拨了几个丫头来,其中一个叫闻歌的,比紫鹃还要大几个月,生得温柔可亲,说话做事也成熟稳重,更难得的竟然识字,像个温和的姐姐,叫黛玉不由得感觉到心安。

兄妹二人口味大相径庭,林沫见黛玉每日要起早赶着早露来同自己一同用早膳,倒是提议今后不必如此麻烦,于是二人见面的机会愈加地少了,他又不是宝玉那样爱跟女孩儿玩的性子,得了闲暇是宁愿窝在书房里头看书的。兄妹两个也谈不上太亲近。

那日里头天气格外好,有风,太阳也好,却不晒,闻歌提议:“大姑娘,咱们也去放放风筝,去去病气。”

丫鬟们连声叫好,黛玉见丫头们兴致勃勃,虽则觉得自己一人放纸鸢也没什么意思,但有这些丫头陪着也好。

闻歌有双巧手,亲自画了只活灵活现的大蝴蝶,裁了纸糊架子,又涂了漂亮的眼色,看起来同专人做的也没什么不同。

黛玉笑嘻嘻地问:“牡丹风筝你会不会做?”

“我画不来呀。”闻歌笔画着,“我就会画衣裳上的那样的。”

“我给你画,你帮我做一个可好?”黛玉问。

闻歌忙道:“那当然行。”

一个院子的小丫头都高高兴兴地忙前忙后,热热闹闹地一起你做了个顶大顶大的风筝,颜色又好,形状也漂亮,闻歌还写了日后林家兄妹二人顺遂平安的话。几个丫头拥着黛玉到院里去放风筝。

风正好,虽然都是女孩子,但居然也挣扎着飞了上去,只是她们跑不快,这阵风过去了,手里那种挣感便渐渐没了。

“哎呀,掉下来了。”黛玉道。

闻歌可惜道:“这阵风还是不够大——还得再等等。好在还没有飘远,我去捡。”

雪雁正高兴着,道:“我去吧。”只是正要跑过去,就见那牡丹风筝摇摇晃晃地,挂到了院里一颗白果树上。

那树有个小一百年的岁数了,因为没有嫁接,所以没不能结果,生得高耸如云,雪雁跳了两下,离最矮的那根树枝还有好些距离。

这要是寻常风筝,丢了就丢了,不过是黛玉亲手画的、大家一起做的,就显得格外珍贵,何况还是要放晦气的,紫鹃吩咐着去取梯子来,就见林家大爷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往这边院子来了。

“在放晦气啊。”林沫抬起头来,又伸手试了试高度,转头对黛玉笑了笑,“你不会放罢?不过这个,还是得自己放着管用,比小厮放着有意思。”

黛玉见了哥哥来,忙提着裙子来,思忖着该如何答话,就见林沫俯□来,抱住了她的小腿。

“啊——”她惊慌地短促地叫了一声,林沫已经稳稳当当地抱着她站了起来:“这下应该够了,是这里吗?”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下意识道:“再往南边一些。”

林沫看着瘦弱,力气却比丫头们想象得要大许多。

黛玉伸手把风筝摘了下来,扶着哥哥的脖子,被他轻松地放回了地上,脸不禁红了。

“哦呀,闻歌的手艺。”林沫看了看她手上的纸鸢,“这丫头做风筝,看着一起都好,其实真的说起来,总是一边重一边轻的。走,我替你扎一个来。”

俊秀挺拔如同白杨树的状元郎,原来竟是这么个温柔又风趣的年轻人。他不似宝玉那样会撒娇卖痴博女孩儿一笑,然而举止优雅,谈吐温和的男子,本就易让人心生好感,何况是林沫这样的好相貌好文采。

那一日,黛玉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身量还是个小孩儿,却因为父母的早逝、人情的冷暖成熟得像是比宝玉还要大好些。而比她大四岁的兄长,已是本朝开国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受封一等靖远侯。这位后来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第一权臣,彼时才踏出了他奋斗的第一步——蛰伏。而那一年,只存在于舅舅口中的那个文雅王爷,开始频繁地出入他们府上。而日后,被黛玉认作“家”的那座府邸,也开始渐渐地修建。

就如同闻歌在风筝上写的一样。

痛楚的日子逐渐过去,一切步入正轨。他们仿佛开始被上苍另眼相看。

黛玉心里一直明白,并不是老天眷顾,她能有后来顺遂又富贵的几十年,从来不是老天的功劳,只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哥哥。

即使许多年以后,已经儿孙满堂的吴国公主,仍旧会记起自己初丧慈父后的第一个春天,当时还并不熟悉的哥哥把她抱起了头顶,让她伸手去摘枝头的那个风筝。哥哥的怀抱似乎蓄积了无穷的力量,能把她举到无论多高的地方去。即使想要去天上,也轻而易举。

那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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