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茗冲笑嘻嘻地接道:“大哥是无忧书肆的老板呢。”
“我不是老板,我只是管事的而已,她才是老板。”
华小犀又瞪圆了眼,接连的震撼,让他暂时不知该用何种语言来表达自己对这个女子的崇拜。一个姑娘家,隔着万水千山,在异地他乡,竟然还能有如此本领撑起子若城中最大的书肆和生意最旺的布庄,实在了不得,这么劲爆的消息,他想,一定有人比他还震撼。
“这种人,在那种地方待久了,只会学一身下三滥的狐媚手段,靠他去当招牌,我们是卖布,不是卖色。”容夕冷言冷语,实在看不惯这个满身脂粉气的小男人。
华小犀也不甘示弱,拍着胸脯向容夕示威:“我是在清风馆里待过又怎样?你不要瞧不起我,说起招揽生意,我可不比你差,你瞧你一脸凶神恶煞,不把客人吓跑才怪呢,做生意要和气生财,你到底懂不懂?顾客就是天,得罪不得的,你要是不懂,我可以教你,不收费的。”
岳茗冲傻眼了,这小子,是当初楚楚可怜求她赎身,抱着她大腿不放的可怜少年吗?这嘴皮子,与她不相上下啊,甚至还有超越她的潜质。
华小犀的一番话呛得容夕哑口无言,他本不是善于言辞的人,遇到这种善于辞令的“高手”,他只有甘拜下风的份儿,狠狠瞪了对手几眼,他转向岳茗冲,态度变得和善温柔起来。
“素素,既然你要将他留下,都随你吧……”
“喂喂喂,华大哥,你干嘛叫这么亲热?素素?真是不害臊。”华小犀满不在乎地朝容夕翻了翻眼皮,嘴角直往下撇。
岳茗冲笑着搂住华小犀,“他是我大哥,自然跟我亲热了,叫我素素也无妨啊,你若是惹恼了他,他生起气来,可别来找我。”
容夕厌恶地瞪了华小犀一眼,冷冷地撇下话:“你要在这里,最好安分些,把你身上那臭烘烘的味道给洗干净,满身风尘味儿,真是令人讨厌!”
华小犀瞪向已经走到门口的容夕,大声嚷道:“你才令人讨厌呢,我身上哪里臭了,明明是胭脂味儿,这么香,你竟说臭,你鼻子有问题啊!”
“小犀,你的声音……”
是她的错觉吗?方才听他的声音好生古怪,他大吼的时候与他说话时的声调怎么不太一样啊?
华小犀也意识到,立即噤声,掩着嘴,眼珠子转了转,小声说:“我生病连带着声音也变了,我平日里不会和人吵架的,可是那个华大哥,我见他第一面就觉得好讨厌。”
“讨厌什么?”岳茗冲笑道:“他虽然不太爱说话,但是对人还是挺好的,我瞧你的嘴皮子利索,他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她这话说的没错,接下来的这些天里,容夕的确是被华小犀的伶牙俐齿堵得哑口无言,明知道是胡搅蛮缠,一到华小犀嘴里就变成大道理,而容夕却根本连招还没出就败下阵来。
她颇感欣慰,看来,是后继有人了。不过她也无法理解,为何他们两才第一次见面就像是仇人一般,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呢?尤其是华小犀,一看到容夕就不给好脸色,只要见到容夕与她稍微靠的近些,就会想方设法把他们两隔开,她真是不理解了,这又干他什么事啊?每每瞥见华小犀发现容夕跟她说话柔声细语的时候怒气腾腾的样子,她就觉得好笑,这满脑子不知装的什么东西的家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
疑惑归疑惑,喜乐布庄的生意本来不错,但自从有了华小犀,布庄的生意简直火爆。她偶尔会站在对街视察,顾客络绎不绝,她的店铺里卖的是暗花香云纱和鸳鸯凤凰锦,虽然其他店铺也有的卖,但她的价格要比其他的铺子低很多,因为物美价廉,她铺子的布匹一度脱销。
“这位姐姐,你肤色白皙,最合适湖色,这暗花香云纱做的夏装,保准姐姐穿在身上比天仙还引人注目。”
“姐姐你肤色偏暗,却是最特别的蜜色皮肤,穿红色的更显得姐姐英姿飒爽,与众不同。”
柜台前的女子都乐得合不拢嘴,从前怎么没发现喜乐布庄竟有个如此甜嘴儿的美少年,说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心里暖融融的。
“这位姐姐请稍后,我马上就来招呼你……姐……姐,你来啦?”华小犀从拥挤的女客中挤出来,“看看我的战果如何?”
“不错,你见人就叫姐姐的功力更不错。”她笑言,绝对没有吃醋的意思,多亏这小子机灵嘴甜,不但把铺子里卖得最火的布匹都快清仓了,还将一些不太鲜艳,色彩不太招人喜欢的布匹也推出去了。
华小犀双手叉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把岳茗冲拉到一旁,凑近她耳语了几句。
她愣了愣,还想问个清楚,他却撇开他,很敬业地回到柜台前招呼客人去了。
当天下午,她便单枪匹马,抱着赴死的心再一次踏进清风馆。
“姑娘又来了?这次可有瞧见谁了?是想替那位小公子赎身啊?”老鸨笑容可掬,完全没有上次见到的那般不耐烦和市侩。
岳茗冲笑呵呵,挠了挠头,这种事,她还是头一次,怎么说都有点不好意思,从前的厚脸皮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磨薄了,动不动就会害羞起来。
“呃,我不是替谁赎身的,我是来找一位兰公子的。”
老鸨闻言,也没说什么,领她到那位兰公子门前,“这里就是了,姑娘进去吧,兰公子有事出去还没回来,你稍稍候着吧。”
华小犀神神秘秘地跟她说,这里面有个姓兰的公子,为人和善,待人极好,知冷知热的,若是有意,一定要去找他,就算做不了夫妻,做朋友聊聊天,谈谈心也是不错的。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位姓兰的公子是个哑巴,不管别人跟他吐苦水还是说心事讲秘密,他都不会传出去,绝对保密。
她想,这种人,老老实实的,做个暖被窝的知心人,应该还是不错的吧?也不知人家愿不愿意。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他不愿,她就先霸王硬上弓。
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她抬眼望向窗口,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她也不知自己在这里干坐了多久,忽然灯火亮起来,想是那姓兰的点了灯。
“不要点灯。”她慌了神,千万不要点灯啊,她怕这双眼睛会吓到他。白天她就跟正常人没两样,一到夜里,她的眼睛就变成了鬼怪,眼白血红,瞳仁却死白,她曾在晚上照镜子,那恐怖的模样连她自己都差点吓破胆。因而,她时常将黑纱斗笠带在身边,天色一暗,她就会带着斗笠遮住面容。
刹那间,整个屋子又陷入黑暗中,一双宽厚的手掌轻轻按在她的肩上,她一颤,随即镇定下来,忽然,令她有点慌乱的双手移开,正当她轻轻舒口气时,发觉自己的腰身被轻轻环住,微热的鼻息就在自己的颈子周围徘徊。
她心狂跳不已,这未免也太直接了吧?太快进入主题,她反倒有些慌了手脚,“等,等会儿行吗?我还没准备好。”
身后的人抽离双手,走到屏风后面,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那人的的长相,罢了,长相什么的,也无关紧要了,这种时候,她若提出跟他谈心聊天,他也不会觉得煞风景把她赶出去吧?
“兰公子?”她试探地问着,“我想跟你聊聊天,你若是不喜欢,那我现在就走,若是你答应,就拍拍手让我知道,好吗?”
随即,她听到他拍了两下手,她放下坐下来,隔着屏风向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拉闲话。以前对着容夕,她不能将全部的心事都说出来,容夕以为她失去记忆,忘掉所有的人和事,她便将错就错,装作不认识他,当他是亲大哥。见他开心的模样,她心里也觉得安稳,他拼死救了她,这恩情,她下辈子也还不了,与其执着与过去,还不如骗他,权当什么都忘了,大家谁都不提过去。
可是,她发觉,日子久了,两人之间就显得小心翼翼,而她自己也觉得这样自欺欺人不是长久之事。
她自顾自说着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屏风那头始终都沉默不语,她差点忘记他是哑巴了,真是令人安心啊!即便心里有多少不快乐,说出来了,她便觉得踏实,舒畅。
“兰公子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可悲?这世上,我还有谁呢?”语毕,她又轻声笑道:“我不该问你的,你又说不出口,即便心里有千百种滋味,也是只能藏在肚子里,就像我一样,心里不管有多苦闷,都只能藏在心里。”
他沉默着仔细聆听她的一言一语,眼眶微微潮湿起来,正如她所言,心里有千百种滋味,此时却不能说出口。
她掩了个呵欠,摸索着走到床边,发现他们之间还隔着一道布帘,他在里面,她就站在地上,她开始脱衣,脱到一半的时候,布帘后伸出一只手拉住她,她吓了一跳,急忙甩开退后几步。
“对不起,我,我想我还是走吧,多谢云公子相陪,听我说了这么多废话,天色晚了,兰公子休息吧。”她略略遗憾,对着这种让人安心的男人,她也不能用尽真心啊!
颓丧地下楼,几乎是用逃命的速度,在旁人不解的眼神下,她匆匆逃出清风馆。
重新戴上黑纱斗笠,温热的夜风袭来,她有些迷醉,想起方才那一幕,她竟无端地感到羞耻,到底是对着陌生人,她的戒备心还是存在的。更何况,拖人上床这种事,到底是要有情有心的,和一个陌生人……
她真不知自己当初是怎么了,脑子被冲昏了才会想到来这种地方找知心人。她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来这种地方,连着两次失败,充分证明她不是这块料,调戏男色,得十足的勇气才行,她如今这般畏缩,真跟老鼠没什么两样了。
迎面走来两人正在谈话,她无意中听到他们两的谈话——
“着火了你可知道?”
“哪里啊?”
“不就是喜乐布庄吗?”
她一听,心头大骇,快步朝着布庄跑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