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不是我的老板么?先欠着行不?”
他修长好看的手比了一下:“五千!”
在此之前,我的确觉得那只手好看,但如今看来,那只手,不!是他整个人都让恨得牙痒痒。我心里狠狠鄙夷,真特么的吸血鬼!我才醒来,就开始讹我的工钱!
我虽不悦,可脖子上的冰冷让我怕得连连点头:“好!”
他的手在空中迅速扫了一下,再定在我面前时多了张符,我正一脸激动,他似乎又想起什么,嘟囔一句:“不对,我并没有说要给你工钱。你要怎么偿还?”
其实,我的脾气真的挺好的,至少朋友同学都这么说。那张轻飘飘的符值五千?况且他竟还如此计较,如此抠门!他惹怒了我,我被气得不经大脑吼了句:“大不了肉偿!”
这话一出,他竟没有了往日得从容,动作极其迅速,就连我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已经应了句:“成交!”
说话的同时,他一甩黄符,我听到背后一声凄厉地惊叫,而后阴风散去。
方烨从上至下扫了我一眼,继而目光停在我的胸部,良久竟有些惋惜地叹了声:“有些小。”
我的拳头紧握着,狠狠咬牙,又悔又怒。瞪了他须臾,又蓦地闭上眼,嘴里念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
也就是这样,我不仅要完成他交给我的任务,还要“陪睡”。而关于阴阳眼一事,因为害怕再看到不干净的我死活不肯睁眼,他才烧了一张符在水里,又将布泡在里面,十分钟后拧干蒙在我的眼睛上。
他一边替我绑紧布带,一边自觉地很吃亏道:“从前我帮别人遮住阴阳眼,都是要收费的,看在你是我的员工份上,就让你免费一次。”
他说的我好像很享受被他“折腾”的样子。我心里虽鄙夷,却是抿着唇不说话。
我坐在车上,回想起那晚的事,那悔恨就如黄河之水,源源不断。
不过话说回来,他虽让我“陪睡”,可却真的只是陪睡,什么也没做。至于每次睡觉前喝下的那杯水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每次喝完便失去意识,我曾猜想那是安眠药,可如今的我身上细胞都死了,就算是安眠药对我也不该有效果。
想了许久,我却毫无头绪。莫名伤感地抬头望了眼树梢上的明月,心里一片苍凉,又像是隔着一条宽宽的大河,看着隔岸热闹欢腾的景象,而我只能回头望了眼身后的孤岛,孤独落寞。
即便是我能接受不是“人”这件事实,可我又当如何去习惯这一件事?
方烨要我去找陈欣晨,她的尸体是找到了,如今放在殡仪馆,关键是要找到她的魂。
倘若她死了不过七日,还不能被称为鬼,只能被叫做生魂。这七日,我若是没能找到,就必须顺着阴曹地府的路去寻她。一旦入了鬼道,要找起来却更费事。
事发现场,法医曾说,陈欣晨的死亡时间至少24小时,也就是说,她并不是跳楼而亡。所以,对我来说,最多只有六天时间能在阳间找到她的生魂。
方烨还告诉我,人死了之后,魂魄在七天内会留在阳间。若是有极强的遗愿未了,那魂魄会一直徘徊在阳间,自杀而亡的魂每天都会在死去的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重演一次自杀的经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