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御用抓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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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再用下半辈子陪她, 一起浪迹天涯,以天为盖地为庐,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吧。”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你还吃亏,我还吃亏呢,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整天提心吊胆, 就怕哪天嗝屁了,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什么都不用操心,饿不着也渴不着你, 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你卖画,我看病, 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没好看的早点离开,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 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 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吧。”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吧。”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吧,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吧?”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吧?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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