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在上空里,随风飞扬着。还好南青田修为高深,包裹着他的元气始终没有破碎掉,让他得以幸存。
不然在这样汹涌的攻击之下,只要随意一道余波,都能将他轰得渣都不剩。
“掌气凝山。”南青田一声低喝,所有的天地灵气凝聚成了一座万千掌印汇集起来的山峰,朝着温钊而去。对方的剑气在掌印山峰的攻击下,居然连片刻都没有支撑住,就溃散开来。
天地之间的剑气顿时消散,温钊向后飞退,还是被掌山扫中,受了不轻的内伤。
他的脸上带着骇然:“你居然反悔,动用了超出分神境的力量。”
南青田脸上带着不悦:“饭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说。老夫一言九鼎,绝对不会干出有损名头的事情,传出去丢的可是老夫的脸面。”
“胡说八道,如果没有动用超出分神境的实力,怎么可能使得出意志凝山。”温钊不相信,他才能将剑意操控至随心所欲,对方已经能够做到意志凝山了。
“井底之蛙,老夫说了,你天赋之差,怎么能比得上老夫。意志凝山的人多了去,只是以你的眼界见识不到而已。”
分神境能够参悟出属于自己的武道之意,但是武道之意也分为好几种层次。如同温钊,虽然参悟出了剑意,可是还停留在比较浅显的运用,最多是调动天地大势去发动攻击而已。
而武道意志凝山,便是更深层次的运用,将天地大势自身意志凝聚为一座山峰,去碾压敌手。合起来的攻击毕竟要比松散的厉害得多。
但是分神境以最基础运用武道之意居多,能够在分神境便将意志运用到这种程度,只有真正的天才才能做到。而温钊距离天才,还有不小的距离。
温钊还是不敢置信,南青田能在分神境的时候就能将武道之意运用到意志凝山,这样的话他即便使出了其他手段也不会是南青田的对手。
没有领悟武道之意的分神境和领悟武道之意的分神境是两个境界,领悟武道之意的分神境与能够意志凝山的分神境又是两个境界,差距也同样大。
“还有什么底牌吗?要不要使用出来,还是这么弱的话,我想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还有一招,如果你能接住的话,温钊甘拜下风。”
温钊手掌之中化作一道金色漩涡,一个小小的金色虚影从其中走了出来。
下面的对话李成都能听到,看到温钊这样的招数,他有些不解。当初温晏在对付朱洋之时就使出了这一招,本以为是最差的一招,可是没想到会作为温钊的底牌使用。
其实不然,温晏将虚影显化在手掌上,只是第一形态的运用,而这底牌,是第二形态。
金色虚影从手掌之中走出,竟是一团金色液体,随后膨胀变作和人一般大小。金光液体包裹住了温钊的身体,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全金打造的傀儡人。
“我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坚持半盏茶时间,而在这期间,我的一切状态都会增幅一倍,如果南老扛不住的话,也不要客气。”
温钊在故意这样说激南青田,他有把握在这最终状态下打败南青田,可是又怕他坚持不住动用原本的实力,那与他的想法不符。只要激了他,对方就碍于面子不会动用实力,那么他就会让他很难堪。
南青田果然受了温钊话的刺激,在此发下了承诺:“老夫对付你还不需要那么麻烦,闲话少说,先让我试一试你的虚实。”
他好像也看出来了温钊的变化,可是高傲让他不允许故意拖延时间。这一次,南青田主动出手,掌印蓝光:“飞渊掌。”
蓝色元气在空中迅速汇聚,显化为了一道水蓝色的深渊,将温钊夹在其中。一道大手印从天拍下,想要将温钊拍入深渊之中去。
温钊宛如金色战神,金光蔓延而出,两条巨大的金腿抵在了深渊两边悬崖,手也无限伸长,与上方的掌印打在一起。只听“轰”的一声,深渊和掌印化为无形,而温钊重新恢复到了原来的大小。
突破对方的攻击,温钊从被动变为主动,对着南青田连番打出爆裂铁拳,每一拳都势大力沉,将南青田手臂打到两边,然后重重捶在了他的胸膛,将他不停打着后退。
南青田脸色涨红,气得白须乱飞,可是没有任何作用,眼看就要被温钊生生打出将军府去,他身体一闪,蓦然出现在了温钊的身后,对着温钊便是一掌拍去。
可是温钊的反应快到了极点,以迅雷一般的速度反身,与南青田相撞一掌,然后以更快的速度,一脚将南青田踹入了将军府内院之中去,将两栋古色古香的建筑撞塌成了一片废墟。
温晏处在内院之中,因为外面发生的事情,让他不敢出去生怕受罪,后来又听到了南青田的声音,知道对方是通玄境修炼者。而且父亲惹怒了他,今天有可能大难临头。
现在突然一道身影闯入内院,还造成了如此大的轰动,顿时让他向着废墟之中看去,以为是温钊被南青田打了进来。
废墟之中,走出一道人影来,正是南青田,他头发凌乱,胡须肮脏,衣袍褴褛,哪里还有之前来时的仙风道骨与傲气凛然。
温晏看到南青田,不由大惊,向着外院看去。他的父亲到底用了什么鬼神莫测的力量,还能将通玄境的南青田打成这个样子。
半盏茶时间,连一半都没有过去,南青田就被打成了这副狼狈的样子,虽然伤不到他,可也丢了大脸。真要这样坚持下去一盏茶,那可让温钊出尽了气。
李成一边恢复伤势,现在已经有几条经脉修复完全,虽然还有些脆弱,可也能够经他运转,随着经脉恢复越来越多,他恢复伤势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另一边,他观察着战场,想要看看南青田会怎么面对接下来温钊的雷霆攻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