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也说过,这文臣,总喜欢为皇上排忧解难,甚至于提皇上当家做主,越是学问高抱负高远的文臣,就越是有这种趋势。
杨士奇也不例外。
当朱棣带着朱高炽离开京师,明言国事由内阁联议之后,杨士奇就有种了快感,一种当上了皇帝的快感!
而当皇帝有快感,也就有着沉重的责任。
故而此时的杨士奇看上去,两眼布满血丝,面容憔悴,有种为国事“殚精竭虑”的辛酸模样。
“我是怎么说的?让你别跟刘重那群人裹在一起,好好念书,将来报效朝廷!是不是我说的话,你都当成耳边风了?”
“爹啊,这次的事情真跟我没有关系!驯鹿社出事的时候,你不是让人从会所里把我给揪出来的么?”跪在地上的杨稷那是一脸的冤枉,有一件事情他确实没有说谎,杨家的家丁那真是从一号会馆里把他给揪出来的。
以杨稷的身份,假若是要进入潘基娱乐会的会馆,那也就必须是一号会馆,哪怕是二号会馆,他杨稷也丢不起那人!
“哼!”
杨士奇显然并不满意自己儿子的回答,或许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杨稷给自己找的不在场的证据而已,谁说指挥一场行动就必须要人在当场的?小子那些花花肠子,凭杨士奇的人生经历,还能看不透?
“你怎么还不懂呢?”杨士奇显然有些恨铁不成钢,“潘厚仁不管怎么说,如今都是皇上跟皇太孙看重之人,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没有完全的把握,就不要去招惹他!”
“爹,孩儿真是没有啊!”杨稷真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挖出来给老头子看看,当然前提是挖出来不死,而且也不能疼。
既然不能挖心,杨稷的话也就没法让杨士奇轻易的相信,虽说老头子没有继续唠叨下去,却是给杨稷下了禁足令。
回到自己房间里,杨稷仍旧是闷闷不乐!
他当真没有搀和这事?
那不可成,那不是杨稷的风格!虽说杨稷跟刘重两个在很多时候都尿不到一个壶里,但在面对潘厚仁的时候,他俩也算是有共同的语言。
从表面上看,杨稷至少还有几分人才,清白的小脸还能透出几分智商来,而那刘重则是彻底的小胖子,又黑又矮,即便是看他顺眼的姑娘也只会形容他是——好憨好可爱的小狗熊。
然而老话都说,这人不可貌相,当杨稷跟刘重两人因为潘厚仁而勾搭在一起的时候,出主意的人往往是那只好憨好可爱的小狗熊。
就如同这次事情一般,杨稷知道的并不多,刘重唯一需要杨稷配合的,就是无论如何一定要将他老子杨士奇拖在家中。
将杨士奇拖在家中有什么用?这一点杨稷暂时还没能想明白。要说杨稷本也不是那种容易对别人言听计从的人,只不过当刘重说出他手中掌握着足以制潘厚仁于死地的证据时,杨稷就不得不承认刘重在这次计划当中的主导地位。
当然,杨稷也不会就此认输。时间还长着呢,在杨稷心中,只要自己老子杨士奇不倒台,即便这次计划失败了,还有下次机会,到时候就轮不到那只小狗熊说话,而该他杨稷来当家做主。
所以杨稷还是老老实实的执行了刘重的计划,成功的利用身边一个书童,引来了杨士奇的重视,虽说被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但也让杨士奇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到他的身上,再没有多余的功夫去关注那驯鹿社的动静。
就在此时,国色天香二楼,因为耿钟“残暴”的手段,那些堵住小婵娟的士子们退却了。
猎人,骨子里最擅长的就是抓住机会。就如同在大山上捕猎,当面对一支大狗熊或者是猛虎之类的猛兽时,活命,反败为胜的机会或许就只有那么一次,抓的住就活,抓不住就死!
作为一名合格的猎人,耿钟捕捉机会的能力是无以伦比的!那些士子本能后退的一瞬间,耿钟已经上前一步,将小婵娟一把抓住,略微审视其受伤的程度之后,就甩到他坚实的后背之上,不顾女人的惊呼,大步流星的向着楼下而去!
而跟着耿钟来的那些家丁更是非常配合的抢到耿钟身后,将楼梯给堵了严严实实,看他们的样子,与此同时,还有家丁配合着去拿那动剑伤人的士子。
这个时候,那一圈士子们不干了!
小婵娟被人救人,这样就罢了,虽说是低贱的妓户,但总是个女人,而且又受了伤,可若是要当着他们的面,任由这些家丁下人拿了一同而来的士子,可就是大大失面子的事情,他们无法接受!
“动手,不杀死就成!”
就在双方重新回到对持状态的时候,耿钟的声音突然从楼下传来!
对于那些家丁来说,耿钟的话就是命令!至于说那些年轻士子,对不起,咱不认识你,家伙无眼,真要是断了手脚,就是自己倒霉!
虽说这年代即便是读书人也不会手无缚鸡之力,但跟当成精兵培养的潘府家丁相比,这些士子还不够看,战斗可谓是刚刚开始就已经结束,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在一个段位的士子瞬间全部被放倒,而且还是谨守着耿钟的命令——只伤不死。
“带走!”
这个时候再没有人阻拦潘府家丁“行凶”,那罪魁祸首惨叫连连,却是被两个家丁抓住了手脚,活像是抬死猪那般给抬下楼去!
“抓紧时间离开!”
不知为何,眼下耿钟等人虽然已经彻底的控制了场面,可他右眼皮还是始终跳个不停,好像有什么重大的危机正在等着他一般!
正是因为有这种不好的预感,耿钟才迫不及待的要带着小婵娟和那凶手离开。
早已经进入正常经营的国色天香即便小婵娟这个掌柜的不在也能自行运转,这点不用小婵娟和耿钟担心,在国色天香那些打手们的帮助之下,耿钟等人算是顺利的离开了。
然而他们并没能走的太远。
因为耿钟等人来的匆忙,加之小婵娟的伤势不算太重——耿钟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不是干假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耿钟为了抓紧时间,就没有去寻找马车耽搁。
背着小婵娟仍旧可以小跑着前进的耿钟,带领着家丁队伍还没能走出一条街,就被人给堵上了。
“来人止步!”
沉闷的声音,从眼前排成整齐队列的黑影身上发出。
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支军队!
耿钟心中一沉,张口便道:“何人挡路?我等乃是潘府家丁,人命关天,还请速速让路!”
虽说耿钟也知道来者不善,但此时本就是深夜,而且这段路正好是僻静所在,周围光线不明,行人稀少,不,这会儿根本就看不到一个行人,很显然对方是做了完全的准备!
所以即便亮明身份也不会改变眼下的局面,甚至会让局面边的更加糟糕,但耿钟却还是这样做了,之所以这样做,为的是将他身后整支小队的心神都凝聚起来——咱们都是潘府的家丁,亲兵,生是潘家人,死是潘家鬼!
“放下人,走,不放人,死!”
很显然,对方并没有跟耿钟废话的意思,而耿钟的回应则更更为干脆。只见他转身,将背上簌簌发抖的小婵娟交到另外一个家丁手中,自己则是右手轻轻一拍腰间。
“唰!”
一声轻响伴着一道雪亮的光芒,等到光芒消散,耿钟的手里却是多了一条灵蛇——一柄软剑!
“唰!”
“唰!”
“唰!”
耿钟的举动如同战阵上吹响的号角,随着他的举动,身后的潘府家丁们也纷纷拔出兵刃来!
是的,兵刃!
跟着耿钟从潘府里出来的这二十个家丁并非是空手而行,事实上他们身上都带着兵刃呢!
可刚刚为何没人看出来呢?
说起来这就是潘厚仁的功劳,是他亲自为耿钟这些从亲兵“转职”的家丁设计了隐藏式的武器——背刀。
皇城根前,天子脚下,若是潘府的家丁整天都带着兵刃,那叫话么?
可没有兵刃,那亲兵又该如何保护自家主人呢?为了两全其美,潘厚仁特意为这批特殊的家丁定做了这批连柄在内两尺三寸的直刀,如同电影《刀锋战士》里面主人翁那样的,平常时候都影藏在那加高领圈的家丁服里面呢!
“来吧!”
耿钟作为亲兵当中的领头人物,装备自然也不凡,他手中那柄软件价格高昂,而且稀罕,即便不说削铁如泥,但至少削人的骨头不会豁口!
二十个家丁,带着一个伤员和一个俘虏,他们面对的,却是人数在他们一倍以上,来历不明的敌人。耿钟没有胆怯,二十个家丁同样没有胆怯!
一股萧杀的氛围在逐渐围拢,像是从地下突然钻出来的瘴气一般,轻易的把双方给包围了起来。
耿钟心里明白,对方绝对不是什么简单货色,而几乎就在众家丁们拔出兵刃的同时,那阴影当中的队伍领头之人却也是发出一声不带半点人味儿的冷笑。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
随着那领头之人的话语,耿钟只见那群人整齐划一的侧转身体,紧跟着一条细长的影子,就齐齐出现在那些人手中!
“枪!”
等到耿钟判断出对方的兵刃时,一股冷气自他脚底直钻心窝,更有一股热血自丹田而起,直冲他脑门!
短兵对长枪,人少对人多!
可以说,假如双方的个人战斗力不相上下的话,那么耿钟所代表的潘府这边,几乎是输定了!
在这种狭路相争的情形之下,输可不仅仅是阵,而是命!
这一点,耿钟心里明白,他身后的家丁心中明白,就连被人搀扶,勉强站在一片,浑身簌簌发抖的小婵娟心中,亦然明白!
“等一等,我跟他们走.”
剑拔弩张,针尖对麦芒,眼看着一场血战避无可避之际,那娇弱的,让人怜惜的小婵娟突然开口了。
她的声音听上去是那样软弱无力,可落在耿钟等人的耳朵里,却又像是一阵晴天霹雳!
能让小婵娟跟对方走么?能在这种情形之下,放弃小婵娟么?
“不!绝不!”
耿钟的右手捏的更紧了,那鲨鱼皮包裹而成的细腻剑柄,传递给耿钟的,不是信心,而是决心,是一种信念!
一阵夜风吹来,耿钟的喉咙里发出吼声!
那不似人类的声音,反倒是像一只猛虎,一只笑傲山林,脚踏巅峰的丛林之王发出的怒吼——“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