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郑和跟班王景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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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大海上,一支庞大的舰队正在徐徐而行。

刚刚从金兰湾驶出,虽说金兰湾这个世界有数的天然良港很便于庞大的远洋船只进出,但庞大的宝船仍旧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才全部开出港口,至于说前哨的船只,更是昨天就开始启动,如今已经在外海洋面上待了一个黑夜又大半个白天。

“这个时候,不会有风暴了,相信我们可以安安稳稳的直奔京师,回家了!”

郑和穿着朝服,屹立于旗舰船头,海风吹拂,缎面猎猎作响。站在郑和身边说话的,正是随同郑和一起出海的太监王景弘。今年已经年近五十的王景弘,看上去有些黑瘦,长时间在海上漂泊,大多数人都会像王景弘这般,变得黑瘦。

黑,是因为海上紫外线强度远胜陆地,尤其是远征舰队的航线,大多数时候都在阳光猛烈的热带海域当中。至于说瘦,漂泊在大海之上,吃不好,睡不香,人变得消瘦那是理所当然的。

大海虽然壮美,但对于其中的人并不友好,任何恶劣的情况都有可能随便发生,在海上讨生活的人,往往难得善终,即便没有横死于大海,等到年迈之时仍旧会疾病缠身,辗转痛苦。

“直奔京师?”

王景弘的话引来郑和的一声叹息。

“大帅,怎么了?”

虽说郑和头衔里没有“大帅”这样的称呼,可是作为一个跟随郑和多年的属下,王景弘还是喜欢这样称呼郑和,实际上当远征舰队出航之后,郑和的的确确就是这支三万多人队伍的统帅,一声“大帅”他是当之无愧。

“我们暂时不能回京师,皇上他老人家去北京了!”郑和摇了摇头,转身,不再看那早已经熟悉到厌倦的海面,带着王景弘回到船舱当中。

虽说郑和并不是一个铺张浪费的人,但是为了衬托他的身份,他日常起居的船舱仍旧被布置的堪称是富丽堂皇。墙面乃是出产南海的花梨木,南面的墙壁分明就是一副顺风万里的宝船出海图,甚至船头郑和的身影都雕绘的栩栩如生,还有那光芒万道的朝阳,竟然是用金粉刷成,耀眼非常。

地面上铺的菠萝格,一种耐湿气耐盐碱腐蚀的木材,虽说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清楚海上船只木材被腐蚀的真正原因,可这并不影响匠人们找到合适的材料来应对这种恶劣的环境。

每一样家什都是纯手工精工打造,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台庞大的西洋座钟。

也不知道郑和是去哪里淘换来的这个大家伙,表面竟然都是西洋座钟少见的鎏金工艺,跟墙壁上朝阳交相辉映,熠熠生彩。

“皇上去视察北京了,没有两三个月的功夫,回不来!”郑和坐下之后,也示意王景弘坐下。他们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交情可谓是深厚无比。

王景弘这个人骨子里是个典型皇权主义者,对朱棣的忠诚不容怀疑,更是坚定的“太子党”——拥护当今太子朱高炽的人。

或许正是因为王景弘这种政治态度,朱棣才能放心的将他安置在郑和身边,毕竟如此庞大的一支武装力量,随随便便交给一个人,换成哪个皇帝,都不会彻底放心。

因为大家都是太监,郑和跟王景弘之间的合作一向很顺利,也很默契。

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件郑和知道的事情,王景弘都会知道。

就好比现在,假若郑和不说,怕是王景弘就一直不会知道朱棣已经去了北京的事情,毕竟一个皇帝的行踪,在任何时候都值得保密。

“那.大帅你的意思是.”虽说听到皇上不在京师这个消息,王景弘颇有些震惊,可不管皇上在哪里,难道舰队就不应该回去休整么?远洋了大半年的功夫了,所有人都在盼着回家的那一天呢!

“景宏啊,你可别忘了,那夷洲岛.也是咱们的事啊!”郑和说这话的时候,两眼突然爆发出一阵光芒来。

纪纲,这个大明朝最大的通缉犯,如今就在夷洲岛鸡笼港作威作福,身为当今天子最重视信任的臣子,郑和觉得自己有理由也有责任,为皇帝除去这个心腹之患。

当然,进攻夷洲岛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对于那个鸡笼港,郑和可谓是两眼一抹黑。郑和是个正统的朝廷命官,他不是纪纲那种特务头子,往常也没有对夷洲岛那种孤悬海外的岛屿起过什么心思,所以除开知道纪纲在鸡笼港之外,郑和手中掌握的信息实在是有限的紧。

可这不代表他就不想去攻打鸡笼港。

事实上他很想,非常想尽快的攻打纪纲,最好能够将这家伙生擒活捉了,作为返回京师时对朱棣最好的献礼。

这是郑和的心病,也是郑和此时最强烈的一种欲望。

“没想到夏家的那个小子倒是不错,竟然知道金兰湾对于咱们的重要性,嘿,大帅,这金兰湾只要牢牢的掌握在咱们手中,将来再出海时,胆子就可以更大一些了!”

看出郑和并不是很想讨论刚刚的话题,精明的王景弘立刻将话题扯到夏布朝身上。

正如他所说,过去虽然他们也同样会经过金兰湾,但那时的金兰湾可不是大明人的地盘,即便以远征舰队这种压倒性的军事实力,仍需要对金兰湾的所有人表现出客客气气的姿态来。

而当金兰湾真真正正牢牢掌握在自己人手中时,停泊在港湾里,就如同是回了家一般,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说起这个事情,郑和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在航行途中他并不知道交趾再度叛变。当初跟朱棣谈及大明南方诸地域时,郑和也曾担心交趾的混乱局面,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个穷山恶水之地果然是出刁民,叛乱了镇压,镇压了叛乱。

出乎意料的是,夏布朝年纪轻轻竟然能够率军剿平交趾,甚至还很有眼光的将金兰湾牢牢掌控下来,还真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而此时郑和还不知道,夏布朝之所以会看重金兰湾,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的原因。

宝船虽然庞大,可毕竟还是船,即便是后世的航母,在波涛汹涌的海上仍旧会起伏不定。

舰队加速航行,郑和那不算高大的身躯也开始随着船身的起伏而左右摇晃。这种摇晃,不论是郑和还是王景弘,都已经熟悉到骨子里。

“大帅,那我们的下一站,就是夷洲?”

舰队已经出航,明确目的地是第一要务,否则制定航线的人就无法及时的算出航线来,这将会大大增加在外海上的逗留时间,而对于这年代的船只来说,外海每多待一天,危险就会成倍的增加。

“不,我们直接去太平港!”

“太平港?”

王景弘的眉头皱了起来。

对于太平港这个地方,王景弘是非常熟悉的。或者应该说,整个大明南方沿海的几个重要港口城市,王景弘都很熟悉。几年前,王景弘曾经受朱棣所命,在太平港及好几个港口城市修筑港口,征召水兵,打造战船。

在王景弘的印象中,太平港并不是个整修的好地方,除开太平港还算可以的修缮能力之外,王景弘实在不知道那样一个小小的港口有什么值得郑和看重的。然而郑和的命令他必须要执行,远征舰队是一支军队,而不是扯皮的内阁。

“是,这就传令去!大帅,还有啥需要嘱咐的?”

郑和略微沉吟之后,又道:“传令下去,沿途遇上的海盗,只要不是主动找上我们,一律无视,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太平港,不知为啥,我心中总有点不好的预感.”说到这里,郑和的双眉再次皱了起来。

“不好的预感.”王景弘在听到郑和这句话时,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但也仅仅是一瞬间而已,长年航行在海上,人多少有些神神叨叨的吧。

而在郑和预定的目的地太平港里,潘厚仁正在送别好哥们夏布朝。

虽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可夏布朝领的命令可是暂镇交趾,率领一千骑兵来到太平港跟潘厚仁见面那已经是大大的违规,早点回去总能少很多麻烦。

有些时候命运就是这么奇怪,假如说夏布朝率领的这一千骑兵能够在太平港待到郑和远征军的到来,恐怕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好哥哥,此去千山万岁还请多保重啊!期待有朝一日,我们京师再会!”即便是向来大大咧咧的潘厚仁,在分别之际也是满腹的感怀。

都说军中男儿轻离别,但人心可不都是肉长的?

“别说了!你回去记得探望你家嫂嫂!”夏布朝重重一挥马鞭,胯下枣红马受那甩鞭破空声刺激,打出个响鼻,四蹄腾空,飞驰而去,逐渐跑出潘厚仁的视线。

“回去吧。”

潘厚仁站在原地眺望良久,直到细川和子开口他才转身,上了赖三亲自赶的马车。

“东家,胡其三明天到。”

“哦?”

听到这个消息,潘厚仁的眼神微微一亮。

说起来这倒是个好消息。在潘厚仁设定的计划当中,胡其三此番来太平港将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到时候能否成功的说动郑和,让胡其三来个华丽转身,就看这一局了。

“明天?确定?”

“东家,没问题了,那家伙是胡其三相当信任的属下,他说是明天,那就肯定是明天!”赖三脸上颇有些得意之色,毕竟能够帮潘厚仁办好这件事情,也是他赖三的功劳。

“看来你又准备玩一次空手套白狼吧?到现在你在京都做的那些事情,我算是想明白了,哼哼,不就是孙子兵法里的空手套白狼么?”身份的转变当真是会影响到一个人性格,潘厚仁面前的细川和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往常如同冰山一般的细川和子,如今好像都是被潘厚仁给融化了一般,在几番“恩爱”之后,话也变得多起来,只是言辞是一如既往的尖利。

潘厚仁缓缓的摇头,眼神一点点的瞥到细川和子那日渐妖娆厄身子上,“孙子兵法里有空手套白狼这一计?是我学的版本残缺,还是你用的日文增译本?你确定你明白你刚刚说那些汉语的意思,要不要用你的母语重新翻译一下?”

“你.”

细川和子鼓起了透红的腮帮子。

没错,她是从小就接受着细川家族精英式教育,可这并不代表她所获取的知识都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至少在潘厚仁面前,她没有分辨到底的勇气。

“空手套白狼?能说出这样一个俗语证明你对汉语的学习已经达到了考级的标准,可知道这么一个词和会正确使用词意不同,我怎么空手了?谁又是白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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