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做的饭有点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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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和柳轻璃回家没过多久,辣妹子就到了。

然后二女就在客厅聊天,当曲岑雪听说沈暮要亲自下厨做饭后,脸上的表情极其夸张、难以置信。

“我跟你说,待会儿不管他做得多难吃,你都要装着很好吃的样子。”

柳轻璃凑到她身边,咬着耳朵轻声道。

“我说你才过去一天,怎么变得这么快,他又不是你真老公!”

曲岑雪嗤之以鼻,毫不退让:“不行,他要是做得不好吃,我一定当面数落他。”

“算了,随你。”柳轻璃忽然记起了什么,“他今天表现很不错。”

“你不会喜欢上他了吧,这是换着花样夸啊。”

曲岑雪起身,围着柳轻璃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甚至还伸出双手捧着她的脸蛋,像是要把她脑袋里的想法扫描出来一般。

“我和你说正事呢。”

柳轻璃拍开辣妹子的手,把公司楼下停车场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轻璃,你要防着姜雅狗急跳墙,偷偷转移公司资产。”

曲岑雪收起了嬉笑的神情,以她专业律师的角度帮忙分析。

“事实上,她已经准备这样做了。”

柳轻璃面色平静:“不过你放心,我已按照你说的方法收集证据,另外,我还准备了杀手锏!”

“好,总之你要谨慎!”见对方这样说,曲岑雪适时结束了这个话题。

接下来,两人聊起了天南海北,甚至是明星八卦……唉,女人不管什么身份,有些骨子里的东西还是很难改变的。

开饭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七点二十。

因为在此之前冰箱送到,又折腾了几人一刻钟。

沈暮系着围裙,一盘盘大菜端上桌,仅是那各式各样的菜式,以及近乎完美的色泽,就看得辣妹子食指大动。

……开饭时间太晚,有点饿坏了。

“给,擦擦汗!”

等最后一盘菜送过来,柳轻璃见沈暮额头全是汗珠,赶紧递过去两张纸巾。

她突然有些惭愧,明明是假结婚的对象,今晚弄得有点像仆人,若非曲岑雪在场,很可能会亲手帮他擦。

“谢谢!”

沈暮看着美女富婆的表情,觉得好感度刷得很到位,看来辛苦这么久都是值得的。

他解下围裙,并没有立即上餐桌,反而去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过来。

这一边,辣妹子已经开始动筷了。

迅速夹起一块回锅肉放进嘴里,无法形容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顿觉满嘴肉香弥漫。

一嚼,似乎忘记了所有不快;

再嚼,仿佛身体都飘了起来;

三嚼,如同羽化飞升!

太好吃了,甚至比老家的小炒肉还要美味。

“怎么样?”

柳轻璃还没有动筷,想等辣妹子先尝尝口感,实在是她对沈暮的手艺没有什么期待。

“虽说不至于难以下咽,但就这个手艺还得多努力才行。”

先在心里给沈暮点了100个赞,曲岑雪蹙起眉头说着截然不同的话,标准的心口不一。

她早就想好了,绝不能夸赞对面那个小白脸,否则那家伙飘起来怎么办,万一真被他当家作主了,岂不是祸害了美女同学?

“那我试试红烧鱼块!”

柳轻璃听她这么一说,都不敢去尝回锅肉的味道,想着鱼是自己亲自挑的,希望不要太难吃吧。

然而鱼块刚刚入口,她刹那就愣住了,不解地望着辣妹子:“岑雪,你尝尝这个?”

曲岑雪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块,一边享受着红烧鱼的美味,满脸嫌弃的神色,嚷嚷道:“诶,这个更难吃!”

柳轻璃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以最快速度把满桌七八个菜都尝了一遍,学着辣妹子的模样:“嗯,的确难吃。”

事实上,柳轻璃心里异常惊喜且满足,依着她的评价,沈暮的厨艺完全不输【笆篱印象】里的大厨。

一旁的沈暮把二人的举动看在眼里,早已弄明白情况。

以他两世为人的阅历,两个小丫头片子刚才的演技实在拙劣。

他也不说破,自顾自添了一勺鱼汤在碗里,也不夹菜,直接闷声开吃,没一会功夫一碗饭下肚,转头盛了第二碗过来。

“你怎么不吃菜?”

曲岑雪大感好奇,哪有满桌的菜不夹,专吃白饭的。

“没办法,菜太难吃,我认为还是米饭更香!”

沈暮一本正经地答道。

“米饭怎么可能比菜还香?”

曲岑雪觉得这家伙烧饭烧傻了,塞了一口手撕包菜后,要刨根问到底。

“我这饭煮得有点儿软,恰好适合我的胃口。”

沈暮说话间,又添了一勺鱼汤。

“原来是软……哈哈哈哈!”

辣妹子差点当场喷菜!

……

这一餐吃得很久,满桌的菜几乎清了个精光,当然,沈暮后来可没有一直吃白饭。

“该死,吃得这么撑,明早起来肯定得长两斤,又要减肥了。”

辣妹子临走前还在向柳轻璃抱怨。

“你还说,若不是你今天过来,我也不会吃那么多。”

柳轻璃不甘示弱,把辣妹子当成了罪魁祸首。

晚上十点,柳轻璃上楼睡觉,刚到楼梯口时忽又顿住,转头对沈暮道:“谢谢你做的大餐,我很满意。”

沈暮清楚,经过这一天的相处,两人的关系变得亲近了许多,至少没有那种明显的距离感了。

但他还得继续熬夜奋战!

沈暮去了书房,搜索租赁办公楼的相关信息,直到夜深。

7月8日,星期四,天气……不重要,心情不错就行。

沈暮依旧早起、跑步,吃过早餐,送美女富婆到琉璃大厦后,他开始了满城晃荡。

从昨晚查询的几个位置挨着跑,可整整一天下来,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办公楼,少数是他看不上,多数是价格太贵。

直到又过了一天,沈暮找到体育馆附近。

中介阿姨一听他的要求,立即道:“小伙子运气不错,我这边有一家昨天刚挂出来的房源,基本上满足你的条件,只是……”

“只是什么?”

“他们那边一批办公家具和用品,希望下家能接手。”

“等等,我考虑一下……之前这家单位是做什么业务的?”

“好像是做高档礼品包装。”

“多大面积?”

“200平米。”

“那行,我们先去看看再决定!”

沈暮突然醒悟,发现接手一个现成的办公环境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不仅能省掉近月的装修时间,还能省出一笔费用来。

要知道,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如果是纯毛坯的办公环境,装修期间招来的员工如何安置?

另外,一项项花费下来,沈暮已不能肯定40万起步费是否够用了,不论猎头以及各种中介的费用,他之前没有细算。

所以如果有能省钱的选择,自然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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