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直接收起了孙成天的尸体。
丢入了建木空间。
老鳖在一旁看的心惊胆颤。
林庸竟然如此厉害,如此凶猛,出乎他的意料。
但是,现在,孙成天死了,他自然是高兴的。
两鬼有些愣神:这就完了,我们还没有上场呢?说好的苦战呢?说好的拼命呢?
这就完了,我们都没有发挥作用呢。
喂,能不能重来,让我们也拼命一回。
两鬼愣愣看着林庸,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老鳖对着林庸点了点头,“多谢你了。这次真的要多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林庸笑了,“那就多做好事,泽被一方。”
是的,老鳖多做好事,估计她转化的乙木精华也能多些。
这次收获也是巨大的,不仅能转化的乙木精华估计多上很多。
而且,还把道器进化成了仙器。
美滋滋,以后有了仙器,直接砸上去,看谁是对手。
想到这里,林庸就喜不自胜。
老鳖面上露出一丝黯然,林庸知道,老鳖想到了自己的儿子。
林庸说话了,“你再生一个儿子,好好生活,以后保护好你儿子。”
老鳖摇了摇头,“为了生我的儿子,我的妻子耗费完了体力,生产之后就死了,我不想再作孽了。”
老鳖给林庸说了起来。
原来,老鳖是灵鳖,孕育的孩子,自然是非常特异的。
不是寻常的鳖能承受的。
当年,老鳖找的那个母鳖,非常喜欢老鳖,就算是死,也愿意为了老鳖孕育一个孩子。
后来,母鳖生下孩子就死了。
这样的事情,老鳖也不愿意再来一回了。
林庸很是唏嘘。
林庸决定离开了。
就告别了老鳖。
走的时候,路过鳖神庙,看了看,估计以后,老鳖的香火会重新旺盛起来。
看看天色晚了,就放出来了两鬼。
然后给两鬼说了说自己杀孙成天的事情。
两鬼都是撅起了嘴巴,觉得林庸杀人不带她们,不好玩。
林庸说话了,“走吧,赶在午夜之前,进入成城。”
说着,就往前走去,两鬼跟随在了身后。
果然,午夜之前赶到了成城。
这个大溪王朝还真的是繁华呢,到了夜半也不关城门。
进入了成城,就看到了,虽然快到午夜了,还是有不少人在街道上转悠。
街道边上有不少小吃,还有有些水道,纵横在城中。
林庸就开始大吃特吃。
无骨鸡爪,糖醋丸子,糕团小点,鸭油酥烧饼,五香蛋,小笼包,板鸭,茴香豆,香肚……
吃的林庸满心的满足。
到了午夜,林庸开始转化乙木精华,果然多了不少,大约多了三百多滴,也就是转化了四千三百多滴乙木精华。
林庸正在吃着板鸭,就听到一个声音,“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
就看到一个书生,对着林庸念出了这些诗句。
林庸胸中没有什么墨水,所以,愣神着,不知道这个书生是在骂自己还是在夸自己。
就听到书生说道,“姑娘当真如同洛神下凡,真的是美丽啊。”
这下林庸明白了,这个人是在夸自己美貌。
林庸摇了摇头,不过是一个凡人,就准备离开。
那男子上前跟随上林庸,“姑娘家住何处?我送姑娘回家吧?”
林庸看了看这个书生。
书生年纪也不大,大约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面若冠玉,剑眉星目,嘴唇轻薄,说起来也是一个了不得的美男子。
男子眼中挂着一丝惊艳和欣赏,并无亵渎的感觉,让林庸觉得还算好。
林庸说话了,“我要去客栈投宿。”
男子说话了,“小生杜旬笙,愿意为姑娘带路,去这城中最好的客栈。”
林庸笑了,左右无事,她也是人生地不熟的。
就让这个杜旬笙带路吧。
林庸说话了,“那好,你带我去最好的客栈。”
杜旬笙高兴了,“遵命。姑娘这边请,我们去悦来客栈。悦来客栈是城中最大,最好的客栈。”
杜旬笙就开始说起来了这城市中的美景。
“到了六月的时候,是最好的,能看见蜻蜓飞在荷花上,还能看见大片大片的荷花,晚上还能听到蛙叫,真的是非常有趣。”
“到了九月城中的枫树都变成了红色,也是一片风景。到了十二月,下一场小雪,整个城市都笼罩在雪中,就是水道还是碧绿碧绿的,看起来别有一番风情。”
杜旬笙非常健谈。
而且,虽然喜欢林庸的美貌,但是并无亵渎,猥琐的意味,所以,侃侃而谈,说着城市中的美景,风土人情。
竟然是说的林庸非常神往,想要在这个城市呆下去,看看四季的美景。
杜旬笙接着说话了,“明日,有一个诗会,是很多姑娘家,还有公子哥都回来的,姑娘来么?”
什么?诗会,林庸愣神了,自己胸中可没有多少墨水,参加劳什子诗会做什么?
就听到杜旬笙接着说道,“诗会在宝月斋开,会有宝月斋的厨子做出的点心。宝月斋的厨子做出的点心,是大溪皇朝的一绝,姑娘不可以不品尝啊。”
看来,这个杜旬笙也知道,林庸是好吃的。
林庸点了点头,“那我去参加吧。明日什么时候?”
杜旬笙说话了,“明日申时初,未时半我就来接姑娘吧。”
林庸点了点头,“好的。”
杜旬笙看着林庸办理了入住,然后走向房间,才离开。
离开得时候,还对两鬼拱了拱手。
这个杜旬笙不一般啊,竟然会对两鬼拱了拱手。
要知道,两鬼一看就是丫鬟。
一个公子哥竟然能平等对待两个丫鬟,真的是。
让林庸不禁想到了温如玉。
想起温如玉,林庸心情又有些黯然。
林庸住下了,两鬼在客栈内转悠了一通。
到了白天,进入了建木空间,林庸则是去客栈大堂大吃特吃。
这里的饭菜太好吃了,而且真的很符合林庸的口味。
不知道那宝月斋的点心,会怎么好吃呢。
到了未时中,杜旬笙就来了。
今天杜旬笙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头上带着一个乌木的木簪,就在腰间挂了一个碧绿的玉佩,看起来真的如同翩翩浊世佳公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