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里个当,当里个当,是铃儿响,响叮当,荒草地,活人浪,妖魔鬼怪来清场, 一出戏,万人唱,死人活,活人死,各个装的挺膨胀……且听我细细说,且听我细细的唱……”
那歌声嘹亮,那嗓音浑厚, 就在一座山间小路上清脆的响。
而说巧不巧, 吴越的遁光刚好飞过此地, 也就是这时,他收到了蛤蟆立即下降的命令。
搞得吴越有些发懵,不过还是没问什么的落了下去。
只见一条蜿蜒如蛇的盘山路上,赫然晃荡来了一位老乞丐,浑身的破布烂衫,满头杂草一样的头发,就跟一个鸡窝一样。
再经过山风这么一吹的时候,说不出的骚气,酸臭都有的直往人的脸上扑。
站在正前方的吴越,立马捂住了自己的鼻子,极其厌恶的又往后退了一步。
心里实在闹不明白,自己的主子怎么就对一个烂糟乞丐有了兴趣。
再瞅一眼他手里的兽骨拐杖,好似什么大兽的腿骨制成,其上还绑着几个大铜铃铛,叮当乱响的好不烦人。
本想吆喝一句问问这老乞丐是干啥的,不曾想忽然的眼睛一花, 不等他看清楚了, 那股刺鼻的臭味倒是先来了。
等吴越回过神来的时候, 也不知道这老头施了什么妖法,竟然已经站到了自己的近前,还脸贴脸的一闻。
那给吴越吓的,当时就噔噔的直往后退,嘴中还大呼道:“授受不亲,授受不亲!”
老乞丐那张泥儿脸,嘴巴一张的露出了满口的大黄牙,嘿嘿一笑道:“娃儿你这身上可是有着一股子的妖味儿啊!”
吴越心里一咯噔,这时早已没有了先前的厌恶和腻歪,眼睛瞪的大大的,嘴巴也因为紧张而磕磕巴巴道:“风……风大……闪了舌头,你……你可别乱讲!”
老乞丐伸手挠了挠那满头的乱遭发,又揉了揉酒糟鼻:“小老儿一生对两种味道绝不会闻错,一呢,是酒香,这第二就是这股子妖味,哪怕是隔着茅房, 小老儿也不会闻错, 而你的身上,这二者, 皆有!”
如果是妖味,还能解释的过去,毕竟此时的吴越身上,确实是藏着一只大妖,但要是酒香?
“莫非这老骗子是在讹诈于我?”
毕竟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可从来没人能让他露了底,不是他有多厉害,委实是他的那个主子绝非一般的妖。
于是还想嘴硬的逞强,却耳边蛙鸣一响的“呱!”了一声。
等吴越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的头顶上,已经趴卧了一只三条腿的蛤蟆。
于是立马闭了嘴的吴越,不禁又开始好奇的打量起了这看似貌不惊人的老乞丐,心中暗道:“这又是何方的妖孽?”
而蛤蟆呢,则是极具拟人化的眯了眯那对蛤蟆眼,再口吐人言的时候,口气却不是那么友善道:“老东西,怎么在这还能碰着你?”
老头龇着满嘴的大黄牙不气也不恼,还文绉绉的陪着笑:“他乡遇故知,礼应把酒助东风,咋的,整两盅?”
蛤蟆的眉头一拧,心里边极其的不舒服,不是老头带给他了什么压迫感,而是因为看不透对方的那种非常的不舒适。
这老小子可是进过圣灵殿的主,而且身手了得,并且到底是人还是妖,宋玉到现在都没搞清楚。
圣灵血祭的东征,还一起喝过酒,那时候老小子嘴严的很,蛤蟆套了半天的话,全成了他娘的废话。
再次的极冰荒野,要知道这里可是焚天圣域里的人族腹地,居然又一次碰到了他,似乎每有大事发生的时候,他都能来凑一回热闹。
不过巨灵魔那次好像就没见他,但就算是这样,宋玉也是对他的那股子神秘的劲儿尤为的在意。
“酒,杂家还真有,倒是你不给咱整点下酒菜?”
宋玉这里说的下酒菜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肉,而是勐料!
老乞丐又伸手挠了挠头,装傻又充愣道:“那你等着,小老儿下河给你摸两条鱼去。”
蛤蟆心道:“你这又跟杂家装那二百五!”
于是毫不客气的一哼哼:“少在杂家眼前装孙子,要想喝了今天的酒,你不整点实惠的,一滴酒都甭想!”
老乞丐挖了挖鼻孔,又瞅了瞅渐晚的天色道:“那就一边喝一边的聊。”
还趴在吴越头顶的蛤蟆闻言微微的一怔,属实是想不到今天这老东西咋这好说话。
兴许是真馋了酒?
蛤蟆信了才是个瓜蛋,但也别无他法,毕竟嘴巴长在人家的身上,打又不一定打的过,索性就这样吧。
于是二人一只蛤蟆,便在山林之间挑了一处略显幽静的所在,也不点火,而是宋玉从小蓝星里边拿出了四五坛子美酒,有的还是在小云天时就收集的陈年佳酿。
那封贴一开的瞬间,说是十里飘香也不为过。
当时就给老乞丐的哈喇子都馋了出来,伸手就要拿,却被蛤蟆一把按住道:“怎么不得先来点祝酒词?”
宋玉的本意是想这老杂毛先来点干货,哪曾想这老东西随口便唱道:“今日的酒,今日醉,莫要活的太疲惫,好也过,歹也过,只求心情还不错!”
话音一落,那伸的手却是一翻,也不知玩了什么戏法,被蛤蟆按住的酒坛便已经出现在了老乞丐的手掌间。
张口就喝,咕冬咕冬的气都不带喘的,这一仰脖,好家伙半坛子酒就算是没了。
看的一旁的吴越,两眼发直的暗地里琢磨,果然是个妖孽啊!
委实是他最知道自家主子的本事,别看只是一坛子酒,这一拿一夺之间,可暗含了各种较量。
不仅仅是动作的快慢,亦有神念和妖术上的斗法,如今看来,自己的主子明显是落了下风。
反观老乞丐则喝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就跟久在沙漠里晃荡的老骆驼,跟没见过水是一个样!
宋玉这边心里亦有暗惊。
其实早在这之前,蛤蟆就和老家伙斗了两回,一次是被噬魂蜂追的时候,还有一次就是在妖族圣地翡翠之城的里边。
每一次蛤蟆皆未讨到任何的便宜,所以那时候宋玉就知道这老家伙绝非一般的人物。
可如今自己不仅仅是修为大进,甚至连妖体亦是在血脉以及百宝归元术的加持下,都有了质的飞跃,却依然在老头面前无济于事,怎能不让蛤蟆一阵的心惊肉跳。
但老乞丐却恍若未知一般,一边唱着“鼠来宝”一边咕都咕都的喝着酒,那神情还真是说不出的酣畅。
但酒坛一放的瞬间,老头儿嘴巴一抹,老眼迷离道:“蛤蟆,那荒野里傻大个,是不是你放出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