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还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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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队坐拥两个被NBA下放的新秀,对他们来说,本赛季的目标自然是总冠军。

然而,这支“冠军之师”此时却被11战仅仅4胜的蓝色队阻截。最重要的是,蓝色队当家球星慕斯今天还打得如此糟糕。

“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你距离NBA已经越来越远了,越来越来远!如果你在发展联盟都无法拿出统治级的表现,那就干脆趁早离开!”

第一节比赛结束后,整个火焰队的替补席上只有主教练的大吼声。而被吼的人,自然是第一节比赛被叶知秋完爆的帕特森。

帕特森单节比赛砍下了8分2个篮板的数据,看上去好像还不错。但他这8分,全部是前四分钟在慕斯头上得到的。自从叶知秋上场之后,帕特森便没有再进哪怕一个球。

在进攻端被遏制也就算了,帕特森居然还让叶知秋单节就砍下了13分。而这,恰恰才是火焰队此时落后6分的最主要原因。

火焰队主教练自然不认为叶知秋的实力有那么强劲,所以他一直认为是帕特森太轻敌了,没有认真对待。

面对主教练的质疑,帕特森是有苦说不出。他总不能告诉教练“我已经很努力了,但依然防不住”吧。

所以,第二节比赛,帕特森如果还想找回面子,如果还想继续进军NBA,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竭尽全力。

他得和叶知秋玩命才行。

在NBA,大多数球员都是在季后赛才会玩命。而在发展联盟,每场比赛都有几个球员为了数据和胜利而不顾一切。

发展联盟的比赛和NBA相比,有一种更粗犷的魅力。篮球毕竟是竞技体育,而竞技味儿越重,对球迷来说比赛就越好看。

“我知道了,第二节比赛你不会再看见他蹦跶了。”

帕特森咬紧牙关答道,如果自己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落选秀打爆,要多丢脸就有多丢脸。他可是大学明星,可是被火箭队寄予厚望。

于是,他打算用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去对抗叶知秋。

他最擅长的是什么呢?接球投篮!

所以第二节比赛开始之前,帕特森找到了自己的队友,尚未去大华夏进修的哈桑.怀特塞德。

“伙计,第二节比赛我需要你替我做更多的无球掩护。还有在防守端,多帮我留意一下那个黄皮肤的5号。如果他胆敢杀入禁区,你就让他尝尝厉害!”

帕特森知道,他必须借助队友的力量来遏制叶知秋。刚刚过去的一节比赛,没人比帕特森更清楚叶知秋有什么能耐。如果靠单打独斗,他恐怕还会吃亏。

因此,帕特森必须借助队友来达成目的。他必须赢,这不仅仅事关胜利和荣耀,还关乎自己的饭碗。

而蓝色队那边,康利现在想做的无疑就一件事——继续拉开比分。第一节比赛就能领先火焰队6分,这是康利赛前想都不敢想的。但叶知秋这个X因素真的发挥了作用,让这个秃头教练无比地欣喜。

因此,他决定接下来换上自己的最强阵容。

“什么!?你要我和那个白痴同时出场!?”

当慕斯听见他将和叶知秋同时出场时,他的内心是非常抗拒的。主教练为了叶知秋,居然把他推回了四号位。在慕斯看来,这比被帕特森打爆了还难受,其实他也不想想自己有没有打得分后卫的天赋。

为一个落选秀让位?开什么玩笑!?

“首先,YE不是白痴,他是你的队友,而且他在打爆你的那个家伙头上拿了13分!其次,如果你不想打4号位可以换5号位或者不想上场,那你就坐穿板凳,我丝毫不介意。”

康利的态度十分强硬,他可不管谁是落选秀谁又是从NBA下放的。他只知道,能够带领球队胜利的,就是好球员!

见康利这么说,慕斯也不好反驳什么。他就是再气,待会儿也只能乖乖听话。

“其他人,多给YE做掩护,多给他传球。我需要让他得到轻松投篮的机会,只有这样,咱们才能赢得比赛。你们当中,有谁想输给来自休斯顿的那群混蛋吗!?”

“没有!”

“很好,”康利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么,照做吧!”

第二节比赛开始,蓝色队的阵容引起了解说员们的注意。只见乔治、叶知秋和慕斯三人同时出场,这样的阵容组合无疑是将蓝色队的进攻火力最大化了。

“那个神奇的5号究竟还能不能延续第一节比赛时的状态呢?我们见过太多突然手感爆棚后打出华丽数据的球员。但他们中的大多数,通常表现都不够稳定。第二节比赛,蓝色队也许还会以慕斯为核心去进攻。”

解说台上,评论员依然不太看好叶知秋。单节砍下高分后就开始疲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NBA也比比皆是。在他们看来,康利同时拿上慕斯和叶知秋,就是为了双保险。

但实际上,他派上慕斯只是希望那个“大黑熊”能在叶知秋身边扮演好蓝领的角色......

于是第二节比赛开始后的第一次进攻,慕斯就被迫替叶知秋做了一个无球掩护。

“你还愣着干什么?等着我把你换下场吗!?掩护,给你的队友做掩护!”

康利的大喊让慕斯不得不妥协,因为第一节比赛已经证明这个秃头教练是的确会让他坐冷板凳的,他说到做到。

所以,慕斯给奔跑中的叶知秋做了一个无球掩护。你还别说,慕斯的掩护质量起码在发展联盟是足够出色的。本身大学时期,他就经常干这种活儿。

而且慕斯除了讨厌叶知秋,也讨厌今天让他颜面扫地的帕特森。因此,慕斯的掩护非常强硬。

有了慕斯的帮助,叶知秋想要摆脱掉帕特森就更轻松了。甩开帕特森并接到篮球之后,叶知秋故意在三分线外虚晃一枪。

赶过来的帕特森特高高跃起,但他亡羊补牢式的防守并未成功。只见叶知秋点飞帕特森后直接持球突破,他只是假投,帕特森

完全被戏耍了!

“可恶!”帕特森在空中惊恐地扭过头,如果再被对方进球,他可就彻底颜面扫地了。

然而,他的好队友怀特塞德没有忘记刚刚的谈话。这个内线巨兽扑了出来,准备协防。

不得不说,当叶知秋看见怀特塞德的瞬间,一股可怕的压迫感就扑面而来了。哪怕乔丹的能力,叶知秋也不太愿意挑战整这个巨兽的权威。

于是,就在叶知秋和怀特塞德都快要撞到一起时,这个黄皮肤的5号前锋突然击地一传。

篮球从怀特塞德腿侧穿过,蹿入内线!而此时,给叶知秋做完掩护的慕斯刚好切到篮下,接到了篮球!

“什么!?”

众人一惊,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内还能击地把球送到队友手里,这家伙真传球堪比控卫?

与此同时,蓝色队的各位和慕斯本人也都十分惊讶。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叶知秋和慕斯是什么关系,两人昨天才在训练场上互喷垃圾话。但今天,叶知秋居然给慕斯传球了!?

慕斯没有想那么多,现在怀特塞德扑了出去,篮下空无一人。被帕特森羞辱了一整节比赛,慕斯哪儿会放弃这种表现的机会。

于是他接球之后直接大跨两步,然后双手暴扣得分!

全场一片欢呼,第二节比赛一开场,蓝色队就为主场球迷们奉献了一次漂亮的进攻!

“传得漂亮!该死,这家伙该去打NBA!”

此时,解说台上,评论员们已经被叶知秋的表演迷倒。从漂亮的摆脱到逼真的假投以及最后精妙的击地传球......虽然最后得分的人是慕斯,但这次进攻最耀眼的人无疑是叶知秋。

进球之后的慕斯诧异地看着叶知秋,但叶知秋却只是偏了偏脑袋。

他承认,自己不喜欢那个骂他是弱鸡的黑人前锋。但在比赛中,为了胜利和更好的表现,叶知秋不得不暂时将个人成见抛到脑后。

刚刚那次进攻,是顶着怀特塞德的防守打铁不进吸引人,还是一个妙传更吸引人,就连小孩子心里都有答案。

因此,叶知秋那么做即能够改善球队关系,又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简直是一举两得。

“我一直以为YE是一个纯投手,但看来他的持球攻击和阅读比赛的能力也非常出色。正如你刚刚说的,这家伙应该去打NBA。”

解说员们还在为叶知秋刚刚的传球感到惊讶,毫无疑问,叶知秋也打破了自己只是一个纯射手的印象。

事实上,新秀乔丹技术虽然还没成熟但非常全能,何况还融合了白巧克力的能力,刚刚那样的传球,对叶知秋来说只是雕虫小技罢了。

帕特森突然发现,自己的对手好像不仅仅是投篮准而已。让怀特塞德去协防,似乎并起不到太好的效果。

要是今天被对手拿到一个两双的数据......

帕特森不敢往下想,他只希望自己的噩梦能早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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