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阿瑟对自己的士兵说:“身为一名士兵,我永远不会逃避任何一场战斗,哪怕这场战斗是要跟来自我身后的敌人作战!”
麦克阿瑟的说法让他的人气再一次暴涨。
可惜,军人不是偶像练习生、美国国会的老爷们也不是饭圈中人,对他们来说“流量”是没有用的。
罗斯福其实也早就有换掉麦克阿瑟的心,这不仅仅是因为麦克阿瑟不听话。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罗斯福对麦克阿瑟的能力并不是非常信服。
诚然,麦克阿瑟的能力在美国当时的将领之中算是平均线以上的水平的。但是,他这一生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用绝对优势的火力和后勤去虐菜。
当他遇上了一个可以跟他死磕的大国之后,结果会怎么样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不得不说,麦克阿瑟实际上并不是带领美军打澳大利亚之战的最佳人选。
而且在之前守卫新几内亚岛的时候,麦克阿瑟也确实犯下了一定的错误。
只是之前罗斯福一直没有换掉麦克阿瑟的理由,新几内亚的失败也不足以成为美国总统换掉一位战区司令的理由。
所以罗斯福一直忍到了麦克阿瑟自己把枪送到了他的手上。
虽然麦克阿瑟回国受审的消息并没有让澳大利亚人完全满意。但是他们也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澳大利亚人那边暂时被平息了下去,可是澳大利亚人的民间巡逻队却并没有就此取消。
裂痕已经留下......
美国这边也比较满意,至少高层是满意的。因为他们终于将神憎鬼厌的麦克阿瑟换掉了,换上了一个他们认为靠得住的人——艾森豪威尔。
虽然艾森豪威尔只是一个副手,但是他头上的那个老上将年纪毕竟也大了,而且那位也知道自己就是来帮着资历尚浅的艾森豪威尔镇场子的,真要打仗还得是靠艾森豪威尔的。
所以,实际上真正掌握大权的战区司令是艾森豪威尔。
美国人满意了,日本人也很满意,甚至连中西功都满意。
因为在他们看来,麦克阿瑟好歹是一个上将、艾森豪威尔是从哪冒出来的小角色?
看看现在那个战区的配置,老的老、嫩的嫩,那岂不是说他们大曰本随随便便就能拿下澳大利亚了?
他们想想就很开心,如果不是还太早了,日本人都想提前印他一堆良民证给那些闹事的澳大利亚人送过去了。
不得不说,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真正满意的还得说是中国人,至少陈启民很满意。
艾森豪威尔可比麦克阿瑟强多了,有这么一个人物在,澳大利亚就不会轻易落到日本人的手里,陈启民就能利用这块地方让日本人将血都流干,也能让美国带着一块流血的伤疤跟自己缠斗。
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最重要的是,这个两全其美还没用陈启民花钱!
事实上,看着澳洲这风云变幻的样子,陈启民也是非常的惊讶!
还能这样啊!
陈启民发命令的时候虽然预料到了会发生连锁反应,可他是真没想到这连锁反应能把麦克阿瑟拿下。
陈启民也是顶级政治家,他知道麦克阿瑟绝对是完了。麦克阿瑟下一次有机会复出,大概就是中国国防军打进美国本土的时候了。
真到了那个时候,麦克阿瑟也没有能力挽救美国的败局。
见到自己的命令能起到这么大的连锁反应,陈启民也是非常开心。
其实之前陈启民也曾经发愁过,以麦克阿瑟的能力要应付澳大利亚的局势可能不咋太行。
陈启民还想着要想个计划把麦克阿瑟给解决了,这下好了,他自己就把自己给解决了。
给陈启民省了多少脑细胞?
这条命令对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澳大利亚都有这么大的影响,对近在咫尺的阿拉斯加的影响自然是更大的。
阿拉斯加美国守军的战斗意志降到了冰点。
云爆弹的恐怖威力让阿拉斯加地区的美军闻风丧胆。
如果不是另外两件事的出现,美军根本不可能在阿拉斯加稳住阵型。
第一件事,是罗斯福接连下达的几条命令。
第一条命令是连坐法命令。这条命令非常简单,那就是如果再有云爆弹落在陆军的头上,那么就对当时所有在场的美军飞行员问责。
这一条能够刺激美军的战斗意识,让他们尽最大的努力去和中国国防军拼命。
并且,罗斯福发了疯一样的将大量的战机送往阿拉斯加。
虽然中国的工业产能并不比美国差,可是中国的补给线太远了。所以现在在阿拉斯加的上空,中美两国的飞机数量比达到了1:1.5。
同时,美军也改变了战法。他们不再用单纯的防御战的战法同中国国防军拼命。
他们用高速机动的方式以及自己是机械化步兵的特点,用快速突击的方式跟中国国防军肉搏,以求让中国国防军不敢轻易的投掷云爆弹。
这样,在美军不得不防守的时候,他们让自己的空军扩大封锁范围,绝不让中国国防军的飞机靠近美国陆军的空域。
甚至,有些时候为了阻止中国国防军的轰炸机“杀出重围”,还发生了几起撞机事件。
凭借美军装备数量的优势以及同样发了疯的美军飞行员,他们居然真的保住了美国陆军上空的空域。
第二件事,就是加拿大人的加入!
加拿大和南非是盎撒人之中少有的两个比较有血性的。南非的布尔人曾经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跟英国人拼过好几年。
而且在后世,南非也曾经是少数几个弄出了蘑菇弹的国家。
另一边的加拿大也没多弱,加拿大陆军在两次世界大战之中的表现还是非常英勇的。
在索姆河战役中,加拿大军是协约国突击主力之一,那一战加拿大人便付出了24029人的伤亡。
而在维米高地战役中,面对协约国军队久攻不下的维米高地。加拿大人用十分之一的伤亡,英勇的攻克了德国人的阵线。
这一战被当时的协约国视为奇迹,加拿大后来能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参与巴黎和会就是打出来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南非原本是荷兰人的地盘,加拿大原来是法国人的地盘,加拿大到现在都有近四分之一的人是说法语的。
这两个国家的英勇之中,有没有什么隐性的因素?这恐怕就很难说了吧?
而这一次面对陈启民,加拿大人又勇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