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是死沉沉的灰色,摇摇欲坠的太阳斜斜挂在屋角上,似已无力穿透这个大都市的沉闷气息。
街上的行人渐渐少了起来,在这里生活惯了的人们早已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就算有天大的事,晚上能不出来的,还是不要出来的为好。
有风吹来,卷起地上杂乱的都市报,如秋风中的残叶般打着千卷,慢慢堕进某个阴暗的角落处。
街角处一个十字路口,算是这一地头最繁荣的地方。
百花都就在这里。
这地方有许多店铺是白天营业的,也有些是晚上才开始工作的,而且通常晚上开铺的小店,生意好像都特别的好,百花都就是这一种。
周围开始暗起来,“百花都”三个字却越来越亮,在远远的地方都能看得到,红色的荧光字,仿佛透出一种诡异的吸引力。
外边死气沉沉,里边却热闹得很,如果行人走过这里,十个有九个都会引不住走进来瞧瞧。
天还没完全黑,许多人就来这里寻乐子了,百花都就是让有钱人寻乐子的地方。无论在什么年代,在什么地方,有钱的人总不会少的。
这里虽然也提供小食,不过这里最受欢迎的却是酒,洋酒。这些口袋里装满银元的绅士们,总觉得喝洋酒总比国酒要高贵得多。
不过无论是多么绅士的上等人,几杯酒下肚后,就会变成另一种人,变得与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异,有些变得甚至比地痞无赖更低劣的人。
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准则,只要你有大把大把的钱,无论你是如何的猪狗不如,也是一个上等人。
贵宾们情绪高涨,店内的服务也忙着工作,猜玫声,摇骰子声,吆喝声,怒骂声集在一起,让这个本就热闹非凡的百花都更添热气,与普通的菜市场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唯一有区别的就是在菜市场上为两毛钱争得面红耳赤的是素质低下的人,而在这里骂着粗口,喷着酒气的所谓大亨们,则是社会的精英。
墙上的大摆钟刚敲响七下,许小姐又开始劝酒了,她手里拿着的高脚玻璃酒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空着。她的人不断在人群中穿插着,犹如一只在狼群里翩翩起舞的蝴蝶。
许小姐就是许蔷薇——在百花都里的歌舞女当然以花为名,蔷薇就是最美丽,最刺手的花,许小姐也许就是这样的人。
她笑得很好看,眼睛既大,又亮,仿佛还透着慑人的光芒,人们不断呼喊着她的名字,她也不断地向人们点着头。
她知道自己是主角——她每天晚上都是这里的主角。
所以她早已习惯了被注视的感觉,而且表现得落落大方,有时她的手明明想伸到别人手上,等别人醒悟过来的时候,她又缩了回去,然后娇笑着逃往另一边。
她早已学会了如何引诱他人和控制自己。
店内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也许只有一个人没有看她。
这个人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独自一个人闪在角落里,别人虽没注意到他,他也好像没注意到别的人,他只是低着头,专心致致地抹着吧台上的痕迹,仿佛除了面前的吧台外,眼前什么东西也没有。
这个纷纷绕绕的世界也好像也与他无关,这边杂乱而吵闹的景象已被他眼前的吧台隔断开来了。
许小姐也似乎早已知道这个人的脾气,她迈着舞姿般的步子向这边走来,靠在吧台上,轻轻吮了一口酒,回过头来咪着眼笑了笑,道:“喂,你怎么又在抹台,经理不是已经升你的职了么?”
这人没回答她,回答她的是另一个服务员,“许大姐,你就别管他了,你又不知道他是个木头人……”
“嘘”许小姐用手势打断了他,笑道:“他虽然叫小木,可是我知道他绝不是个木头人。”
小木?这算什么名字,这又算是个怎样的人?
小木终于把眼睛从台上移到面前,忽然笑道:“人怎么会是木头?树木没有心却依旧能够生长,可是人若伤了心,就很难活得下去了。”他虽然在笑,可是他的笑容中仿佛带着说不出的讥诮之意,也不知道是在讽刺别人,还是在嘲笑着自己。
许小姐忽然一下子变得痴了,她侧过头,痴痴地望着他,竟已忘记了说话。这个人平时冷然的样子虽然有种说不出的孤寂味道,可是想不到他笑的时候却像换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他的眼睛,谁也不知道这双忧郁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竟会变得这么明亮,只是一瞬间就能把人的注意力吸引住。
可惜这只是一刹那间的事,因为他又低下头去刷他的吧台,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前面一眼,好像冷冰冰的吧台比人要好看得多。
许蔷薇仰起头,一把将酒倒进肚子里,笑着离开了,笑容中仿佛也带着些凄凉的意味。
门口突然传来一片吵杂的响声,让本来就乱哄哄的气氛一下子变静了。这也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本来就嘈杂无比的画面,如果突然被更吵乱的响声打断,场面就会变得安静起来。
外面慢慢走进一个人,黑衣黑裤黑鞋子。“那不是魏大爷吗?”
百花都内的服务员都认得这个人,包括许蔷薇在内全都低着头,用最恭敬的态度迎接来人。
走进来的这人也并不是很老,而是很年轻,大爷也不是指年纪大的人,通常都是指口袋里有钱的人。
店内其他客人纷纷退开,给他让开一条路,这些人似乎对这个魏大爷也充满恭敬。
恭敬之中带着畏惧与害怕。
被称为魏大爷的年轻人向柜台走去,走得很慢。他刚毅的脸上面无表情,仿佛这里的人都欠着他钱一样。
“给我来两半打没开封的法国白兰地,送到外面的车上。”他指了指百花都门口对外的街口,然后掏出一张白纸,丢在柜台上,冷声道:“货送完后,到万通银行去,无论是支票还是银元都能随时付给你。”
服务员拿着白纸的手在发抖,他哆嗦着:“大……大概什么时候?”
这人刚走出两步,又回过头来盯了眼他,长着一字胡的嘴唇微微抖动了下,“什么时候都可以。”
他的眼睛似乎往一边抹着台的小木撇去,这时候小木突然弯下腰去,似乎要捡什么,把整个身体都缩在吧台后面。
魏大爷抖了抖衣服,大步向门外踱去。
等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众人才松了一口气,无论是百花都内的服务员还是那些所谓的贵宾们,都狠狠呼了一口气。
“你看,这就是大人物的气派。”服务员在调笑着,眼睛射出向往的光芒。这些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始终都期望有朝一日能飞黄腾达,脱离贫困的苦海,可是谁又能保证脱离了这个苦海后,下一步不会踏进另一个苦海?
“你懂什么,这个魏中只是个小人物,只是魏洋的跑腿,要我说,像魏洋魏大爷那种人物,才真的算是个大人物。”另一个服务员竖起大姆指。
“你就吹牛吧,你说他不是大人物,刚才为什么会被吓得腿在发着抖?”
“你小子说什么,你说我腿在发抖,不知道是谁差点要尿裤子了……”
小木这个时候忽然望着街外发着呆,目光中似乎充满了痛苦的神色。
“喂,你在看什么?”在他旁边的服务员也望着门口,奇怪地瞥了眼小木。
这个人在百花都里是小木唯一的朋友,叫丁小虎。在百花都里,也只有他是一直以来都关心小木。
“没什么。”小木回过神来,眼中闪过一种奇妙的神色,转过身去整理身后的酒架。
丁小虎耸了耸肩,往门外瞧了眼,这时候门外的黑色轿车的车窗上正好有一道精锐的目光向这边扫来。
丁小虎被瞧得有些胆怯起来,他不由自主地推了推小木,道:“喂,你看……”
“看什么?”小木回过头来,面无表情的。
丁小虎喃喃道:“没什么,人已经走了。”他叹了口气,仿佛全身都已虚脱了。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丁小虎忽然带着神秘的口吻问着小木。
“不知道。”小木刷着酒架,不太想搭理他。
“你当然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并不是个普通人。”丁小虎兴趣一下子上来了,“如果我估计得没有错,车里那人肯定是蒋氏商会的第二把手,大富豪魏洋。”
“哦。”
“一看那高级的轿车就知道了,一般的人哪有那么豪华的轿车的。”丁小虎继续道:“真想不到像魏洋这样的大人物也喜欢店里的白兰地,如果有机会结识到他的话,那我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小木拿擦台的手停了下来,眼睛望着酒架,似乎对着酒架说话:“你若结识到他,恐怕这辈子就完了。”
丁小虎却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他的目光中已露出向往的神色。
要说蒋氏商会在这个大都市中的地位,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蒋氏商会的第一把手蒋英才,一直都是个传奇般的人物,而且很少人能见得到他的真面目。因为商会在外面走动的大人物,最高层的就是商会的二把手,魏洋。
蒋英才在十多年前就像消失了一样,从来没有人听过他的消息,而且谁也打听不出他的下落。
有人说像他那样的大人物是足不出户的,家里已经是最高级的享受了。
有人说就算蒋英才要出来,也是一早安排好,从来不会走漏风声的。
传说中的人物总是带着十分浓烈的传奇色彩。
在这个大都市中,蒋英才不仅是许多女人顷慕的对象,而且还是许多男人的崇拜者,特别是新一代的年轻小伙子,他们早已把这个传奇般的人物当神来膜拜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