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国观众因为没什么版权意识,所以看了日漫也不一定会关心究竟是哪家公司发行的。但是只要稍微脑子里有根版权的弦,瞄那么一眼,就会知道bandai公司无愧于日本历史上最强大二次元产业公司之称。
宇宙战舰大和号、高达系列、圣斗士星矢、美少女战士、蜡笔小新、灌篮高手、足球小将、名侦探柯南、海贼王、犬夜叉、火影忍者、钢之炼金术士、苍穹之法夫娜、凉宫春日……
这一切,都是顾莫杰所在的这个时空,已经被bandai拍出来的。相信没有哪个90后以前的人没看过其中一部或者某几部。
幸运星、双恋、一骑当千、怪物王女、初音岛、日在校园……
这些是本时空还没来得及被bandai拍出来、但是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未来会被拍出来的名作。
至于那些不是那么有名的大路货,就汗牛充栋了,bandai公司的历史上,随随便便凑数就能凑出几百部。
相比之下,在动漫产业方面,才拍了一部《秦时明月》的初音娱乐,只能算是一个婴儿。
当然,初音娱乐的成就不能光看数据,其背后的历史意义非同寻常。毕竟那是一个从中国人几乎没有优质原创动漫的旧时代走出来,撕开重重迷雾的先行者。
所以,骤闻公司的ip有可能被bandai旗下的制作公司侵权的时候,顾莫杰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也不是想上去敲一笔。而是……庆幸。
并不是顾莫杰妄自菲薄,而是这毕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反应。
就好比一个长得挺丑的胖子,也没什么钱,要是走在大街上被林允儿摸了,心里第一反应肯定是庆幸——原来林允儿肯摸我?这是多提士气的事儿呐!
而不是想到去控告林允儿。
不过,也就局限于第一反应。顾莫杰资本家式的冷静,在一瞬间之后就回来了。
他捋了一下思路。对费莉萝问道:“费姐,这事儿你觉得有操作性么?怎么取证?怎么证明对方到底有没有侵权?动画形象、人设,哪怕再相似,甚至看上去完全一样,都没法告侵权的吧?”
一说到法律问题,费莉萝马上进入了灵台空明、神游太虚的高效率状态。
“这个就要分情况区别对待了。首先我们要确定对方有没有实打实地借助3d引擎技术进行拍摄、有没有提前建模。如果可以证明、或者是至少证据链充分到‘足以提出合理怀疑’的程度的话,就可以提出申诉,通过第三方要求日升公司提供自证清白的原形建模和相关代码。
但是如果对方用的是伪3d技术,没有任何引擎建模。通过纯粹的传统美工手段来完成绘制和渲染的话,这事儿就没法办了。”
顾莫杰听了,微微点头,想了一想,觉得脑子还是不够清楚,便点起一支烟。一个人走到窗边。说:“这事儿中国法律说了还不算吧?难不成日本法你也了解?而且这个案子,目前为止《叛逆的鲁鲁修》这部片子只在日本上映,没有传到中国。就算是适用‘侵权行为地管辖’,也不能在国内起诉吧。走别的管辖依据,又会麻烦不少。”
“那倒不是主要矛盾,”费莉萝起身,款款地走到顾莫杰身后,思索着说:
“日本和我国都是加入了《巴黎公约》和《尼泊尔公约》的,wto框架内的trips,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wct和wppt。日本人也都是参加的,保留条款还比我国更少,他们的国内法,是不会违背这些原则的。也就是说,只要在知产领域,中国算犯法的事儿,日本统统都算犯法。在中国不犯法的事儿,日本说不定比我们还严。最多到时候具体诉讼规则之类的程序法,我要花时间了解一下,请一些外部专家。”
“好,你办事,我放心。这些细节到时候你去安排就好了,该请日本律师的就请,多少费用随便报,不必请示。”
顾莫杰想明白了问题,也不把烟抽完,仅仅抽了两口的烟,直接就给掐了。
乘兴而抽,兴尽则扔,何必抽完。
陆文君静静地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见顾莫杰和费莉萝聊在兴头上,她却什么都不懂,插不进话去,讪讪地端了焗盘去厨房洗碗。
女仆想要接过陆文君手上的盘子,被陆文君打发了。搬进新居之后,这还是陆文君第一次亲手洗碗。
等她洗完擦干手出来,顾莫杰和费莉萝也聊得差不多了。陆文君咬了咬嘴唇,试图让自己也能融入话题,走上前去给费莉萝倒了一杯冰茶,问了一个问题。
“姐,我没学过法律,有些问题问出来你可别笑我。”
费莉萝和煦地抬头,回以一个善意的微笑:“这有什么笑的,尽管问。术业有专攻嘛,你要是和我讲程序代码、软件运营的东西,我也两眼一抹黑呀。”
“那我就说了。”陆文君抿了抿嘴,说道,“如果我们最终得知日升公司确实是用了3d引擎建模做的《叛逆的鲁鲁修》角色,又怎么进一步证明这些东西是用了我们初音公司的引擎、算法和渲染呢?法律我是不懂的,但是程序上的事儿我懂,有些东西,哪怕源代码有部分相同,都不能证明抄袭呢,何况……是一个已经封好的半成品?”
“这里面就有门道了,一般来说,大型的、原创型的软件公司,做引擎也好,做别的软件也好。在拿源代码申报软件著作权的时候,是会做一点手脚的,留一些比较隐晦的错误代码或者冗余代码进去的。
如果遇到了侵权官司,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正确功能部分的代码完全相同,那是没法证明抄袭的,因为完全有可能是双方各自开发了实现同样功能的软件、在具体实现手段上‘英雄所见略同’。但是如果是冗余和瑕疵部分的代码都被发现完全相同的话,就有很大的概率让登记时间在后的开发者败诉了。”
陆文君一时间没完全听懂费莉萝的法言法语,依然略微茫然地看着费莉萝。费莉萝想了想,又用人话翻译了一下:
“这么说吧,文艺作品著作权,就像是文科的作文考试。老师在评判有没有作弊抄同学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整段整段的文字雷同。只要找到雷同点,就会判定为抄袭。因为文艺创作是主观的、多样性的。
但是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这些东西,虽然归类上也属于著作权,却因为其客观得多,所以就好像是理科的客观题——在判卷的时候,老师并不能因为两个学生解题过程一样、答案也一样,就判定其抄袭。因为客观题答案本来就应该是一样的。
不过,这时候,如果有一道题目其中一个人做错了,或者在证明题论证过程中有明显的冗余废话瑕疵,而另一个考生连这些错的地方,都和前者错得一模一样,老师就可以判定他作弊了。”
这下陆文君彻底听懂了。
文科的东西,段落文字一模一样,在法律上就算抄了。理科的东西,对得一样还不够,得找到连错都错得一样的地方,才叫抄。
“那……我们在做初音歌姬和ageia相关引擎建模等等软件的时候,有在代码里留陷阱么?我怎么没印象。”陆文君弱弱地问。
“当然有留,当初上线之前,我最后以法务风险为由打回去过一次,让软件部的人埋了坑的。”费莉萝很有把握的说,脸上抑不住地露出得意之色。
“吓!还有这事儿?”陆文君吐了吐舌头,“那你觉得日本人会中招么?还是说他们早就料到了,所以弄得似是而非没往坑里跳?”
费莉萝斟酌了一下,没敢把话说满:“这个只能排查了才知道了。不过我还是有三分把握的,因为国内的互联网文化娱乐产品企业很少在软件上留这么一手的,会增加成本。所以很多时候美日这些国家的人抄中国人的软件的时候,就随便搞了。比如小马哥的藤迅,据圈内人了解,写东西从来不留坑。”
陆文君不解:“为什么?”
费莉萝无语:“这还用问?因为小马哥从来都是他抄别人的,还怕别人抄他干嘛。那些信奉‘原创不重要,只要我规模体量比你大,靠套路的后发优势也能压死你’的组织和国家,是不会花成本挖坑的。”
“……”
陆文君:“这么听起来,要是这次日本人真中招了,咱是不是还得谢谢小马哥?”
费莉萝:“为啥?”
陆文君:“因为他们代表全中国软件业同行扮了这么多年猪,才让日本人对‘中国软件企业’这个集合整体的‘挖坑可能性’失去了戒心呀。要不是这样,哪来我们今天吃老虎的可能性呢?”
“……”
这次,连旁听陆文君和费莉萝对答的顾莫杰,也陷入了无语。
“好,如果这次咱真的无心插柳坑到了日本人,回头我亲自去深市,给小马哥送一面锦旗。”(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