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帮老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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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山,峻极峥嵘。

千年峰、五福峰、芙蓉峰,巍巍凛凛放毫光;万岁石、虎牙石、三尖石,突突磷磷生瑞气。

桧柏,藤萝,青竹,野花,漫山遍野。

绿槐,斑竹,青松,千载斗华;白李、红桃,翠柳,灼灼争艳。

青草秀丽,梅香十里。荆棘密森,芝兰清淡。

麋鹿奔腾,青鸾昂首,白鹤来栖,猿猴倒挂,幽鸟乱啼,锦鸡齐鸣……

行至万寿山地界,凌云真人刻意放缓飞速,指点江山,为霍宝介绍当地的山川沟壑,风土人情,万寿山这些郁葱峰峦,他一一踏过,犹记得刚入门那些年,少年心性,伤春踏青出游,悲秋也要登山远望强说愁,一来二去,哪座山头有什么鸟,哪条溪水游着什么鱼,哪片草地藏着野鸡,摸得一清二楚。

“这万寿山,原名石瓮山,传说有一位老人在山上掘出一个装满宝物的石瓮而得名。后来,那个老不死的,咳咳,就是我师父镇元子来了,发现那个石瓮并不神奇,埋着石瓮那片土地才是宝,恰好他有一颗神树种子,正愁找不到一块合适的泥土种下,便留在此山定居下来,兴建楼阁,广收门徒,渐渐有了太乙玄门道场的样子。凡夫俗子一提起石瓮山,只知道山中有仙人,个个万载寿命,一来二去,石瓮山没人叫了,都叫万寿山。”

凌云真人说得唾沫横飞,天花乱坠,叵耐霍宝似乎并不领情,连个白眼都不丢给一个,这一路上,小家伙种种举动实在匪夷所思,单说一口吞吃两粒六气归元丹那次,肚子猛地涨得滚圆,浑身青筋鼓起,几乎就要撑爆,差点把凌云真人吓死,还未及出手相救,小家伙双眼一闪,小手按向肚子揉了揉,慢慢的,肚子竟然像是发生神迹一般地一点点憋了下去,最后奇迹般地安然无事,身上的气息更为凌厉可怖,瞳孔深处,精芒翻滚,波澜壮阔,气象万千。

此后,小家伙没心没肺地催促凌云真人飞快再飞快,说什么“朝游北海暮苍梧”,“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即便凌云真人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自己一个弹指间就是十万里,比什么翻跟头飞行那种不雅的门道强多了,小家伙果然不信不服气,鼻子哼个不停,激得一心要树威的凌云真人只好一跺脚使出浑身解数,以从未有过的神速抵达万寿山,以为能震慑到小家伙,万万没想到,小家伙不咸不淡地说了句“老头,你太磨叽了,这个坏毛病得改改。”

凌云真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小家伙,没良心啊没良心,一点儿不像他爹。嗯,霍长卿是个好徒儿,不过太死板了,缺少变通,反而不可爱了。”

凌云真人心中苦笑,却愈发喜爱霍宝了,臭小子,居然知道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咦,这个分明是那个齐天大圣使得筋斗云的路数,寻常仙家腾云驾雾,都是跌足而起,唯有那个猴子喜欢翻跟头上天,老不死的说过,怎么上天无所谓,坐着放屁上天也是上天,雅不雅另说,关键在于腾云之法,说起来,筋斗云这个腾云之术,有独到之处,确实出类拔萃。

五庄观近在眼前。

门首处,松坡冷淡,竹径清幽。拾阶而上,台阶年久失修,随处可见破裂缝隙,上面长满青苔,似乎平时很少有人走动。远看那些观众那些宫殿,楼台极高,缥缈入云间,上衔丹霞,仿佛直通九霄,近前再看,其实只有三层高,而那无尽高远的碧落却像是塌堕一样,又似朝臣觐见君王深深跪拜一般,三层楼台顶尖依然与苍天衔接相通,委实不可思议。

青鸟每传王母信,紫鸾常寄老君经。看不尽那巍巍道德之风,果然漠漠神仙之宅。

这里便是五庄观。

霍宝深吸一口气,遥遥看着山门,忽然想到,今天入了此门,便是与盘丝洞彻底了断,可是,血溶于水的情,打断骨头连着筋,断得了么?

盘丝洞不到两年的生活,恍若隔日,霍宝不敢去想,怕自己心痛,怕自己想家,是的,盘丝洞已经是他的家,意识到这一点,却是在他走出盘丝洞之后。

霍宝知道,内心的某个地方,将盘丝洞七位妖魔姐姐的点滴全部收藏起来,不是束之高阁,而是珍藏起来,如同鸟儿爱惜翎羽一般。

五庄观再好,地仙之祖再仙气凛然,永远抵不上盘丝洞的七位妖魔姐姐浪荡的一笑。

抬脚,走起。

山门左边有一通碑,碑上有十个大字,乃是“万寿山福地,五庄观洞天”。

进门之后,还有一道二门,其上有一对春联,“长生不老神仙府,与天同寿道人家。”镇元子的混名是“与世同君”,放眼三界,这对春联,只怕唯有放在他的道门上最贴切。

过了二门,空间骤然变得开阔,出现许多小石子铺成的路径,通往各个院落。

凌云真人头前带路,走在与正门在一条线的路上,片刻后,路旁出现一方一人高的石碣,碣上有一行模糊的字迹,像是很久很久,某人喝醉了随手写上去似的,马马虎虎,却别有一番说不清道不明的神韵:“清虚人事少,寂静道心生。”

霍宝看到这行字,没来由想起毗蓝婆菩萨提起过,地仙之祖镇元子修的是清静无为道,这句话似乎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直到临近内堂,霍宝才看到观中有其他人,让他意外地是,这些修行者与凌云真人完全不同,有的羽扇纶巾似儒士,有的白衣飘飘似侠者,有的道袍紫气东来,有的羽衣两袖飘风,或静静手谈,或高谈阔论,或琴箫相和,年龄小的,少年青葱,年龄大的,留有美髯,总而言之,看着就十分不凡,有仙气儿,再斜瞥凌云真人,这老头乞丐气十足,简直格格不入,奇葩一朵。

观中这些人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霍宝,或含笑点头,温文如玉,或该干嘛还是干嘛,遗世独立。

但是,凌云真人见到这些人,毫不掩饰地露出鄙夷之色,撇撇嘴,不屑道:“悟道悟道,重在悟字。宝宝,你看看这帮人,迂腐不堪,整天装模作样,无病呻吟,占着茅坑不拉屎,纯粹似乎在憋道,憋了三万年,却连一泡屎都憋不出来,你千万别学他们。”

霍宝有些无语,问道:“你的辈分比他们高?”

凌云真人坦然道:“记不清楚了,入门时间早晚,少少也要差出千把年,多则相差一两万年甚至更久远,谁有那个心思一年一年的数着,而且,辈分这种事,可轻可重,反正只要有人参果,大家都不会老死,大家迟早都是老不死的,谁还会在乎那些细枝末节。所以啊,在五庄观,没有师兄弟之分,只有一帮老不死的。”

霍宝愕然,好任性的门派。

向南有五间大殿,中间的那座大殿,挂着五彩装成的“天地”二字,还设有一张朱红雕漆的香几,摆放黄金炉瓶,燃香袅袅。不拜三清,四帝,诸天神佛,只拜天地。三界之中,独此一家。

凌云真人傲然道:“宝宝啊,别看这写着天地二字,我们五庄观其实只拜天,老不死的是地仙之祖,地上地下的,根本没资格受我们的香火。”

霍宝轻轻点了点头,一抬头,发现门前站着两个少年仙童,丰彩异常,腰间环绦紧束,脚上缠着蚕绒,骨清神爽,二人见到凌云真人,互看一眼,迎了上来,笑道:“凌云师兄,回来啦。”

“他们是……清风,明月。”

霍宝心头一震,镇元子身边应该只有四十八位弟子,清风和明月是最小的两个,明眸齿白,嫩得快能捏出水来。

重冈已隔红尘断,村落更年丰。移居要就,窗中远岫,舍后长松。十年种木,一年种谷,都付儿童。老夫惟有,醒来明月,醉后清风。

凌云真人点头嗯了一声,介绍道:“宝宝,左边这位是清风,右边这位是明月,别看他两少年模样,实际是在装嫩,扮演小鲜肉勾引良家妇女,都是有一千多岁的老家伙了。”

闻言,清风和明月没有气恼,轻轻笑了笑,然后同时认真打量霍宝,发现这位小孩儿肤色如霞,双眸如月,腰间别着一把石刀,英气逼人,忍不住皱眉道:“凌云师兄,师父让你去接霍长卿的儿子,你怎么带回来一位小师妹?”

凌云真人一呆,霍宝也是一呆,接着凌云真人噗嗤笑了出来,霍宝反应过来,旋即大怒道:“睁眼瞎的你们,一千多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小爷是堂堂的汉子,什么小师妹!”

清风和明月大惊,讲道理,不是他们眼神不好,着实是霍宝太小,生得又水灵,雌雄莫辨,他俩左瞧右看,还用目光交流之后,都觉得面前这小孩儿是女娃子,这才有此一问。

“小师弟莫发怒,我们看错了。”清风和明月那叫一个汗颜,忙不迭道歉。

凌云真人看着清风和明月,讥笑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眼通心啊,你们心里成天想着小娘们,见到俊气都是娘们。”

又对霍宝说,“宝宝,看到了么?五庄观里,全是想偷腥的贼猫,偏偏有色心没胆子,整天活受罪。”

清风和明月面上一红,无地自容,急忙岔开话题:“师父在里面等你们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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