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重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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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统领乃是李氏南宗的先天兽灵强者——第一神箭手杰!杰乃是李千寻公子的弓法启蒙老师,在李氏南宗毫无疑问是站在李安、李云这一边的。并且杰平常也格外以拥有李千寻这个弟子为骄傲。

而李千寻公子和凶兽厮杀练习剑法,这早就传开了。

毕竟每三天就要杀死一头凶兽,大量的凶兽死去,而这些凶兽几乎都是黑甲骑兵活捉回来的,在军队当中早就传开了消息。

“李千寻公子早就达到了后天圆满境界,剑法入微,人剑合一,又修炼我们李氏最顶尖的剑法。杀死后天圆满的凶兽是轻易而举。”

“据说,连后天神兽都被杀了呢!”

“李千寻公子什么身份?定有着锋利无匹的神兵,有了神兵,凭借着剑法入微的剑术……斩杀后天圆满的神兽也是不难。”

李氏南宗的军队中更是传的有鼻子有眼。

就练李氏南宗里的另外一个强势人物‘李宝’都认为李千寻这个小家伙,应该是凭借神兵利器,才能够斩杀神兽的。

……

兽神堡,斗兽场内。

一头有着金黄斑点的巨大凶兽正躺在地上,身上厚实的皮毛没有一丝瑕疵,没有一丝脏污,反观这只凶兽的七窍却是已经流出了无数的鲜血,这也只是沾染弄脏了一些皮毛。

李千寻则是站在一旁皱眉的沉思着,他和一般得后天圆满凶兽厮杀都仅仅是使用肉体力量,而兵器则是更加没有用,反倒自己的背上却是又多了一柄蓝色的剑。两柄一模一样的蓝色长剑,一左一右交叉背在背后。

难道李千寻真的使用了神兵?

回答是肯定的。

这两把湛蓝色的长剑,通体发蓝,整个剑身大约一掌宽,八十公分长。而重量,却是一柄超过了将近一千斤。这就是李氏南宗,乃至整个大陆上所有人都知道的一种武器,这是一柄试炼剑,没有开锋,有的只是看似很轻,实则很重的武器。

重水剑!

这是李千寻要求父亲,为自己打造的两柄长剑,之前的黑色巨剑简直太碍事了,眼中影响了自己的行动力,将近两米长的巨剑,简直就是一块门板。好在这个异世有一些奇异的材料,也就是这重水矿,炼制出来后就是湛蓝的重水原料,然后再打造成这漂亮又实用的重水剑!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兽神炼体。

在别人看来,这两把剑看起来也只有两百斤重,其实这两把剑却是已经将近有两千斤。为何这么小?这些都是秘密,就练李千寻都是不知道,李云也是没有告诉儿子,这些也许是一种迷惑外人的方法。

“千寻!”上面传来一声音。

李千寻不由得抬头看去,上方看台上正是父亲李云,这令李千寻惊讶道:“父亲,你这怎么来了?”

因为每三天来兽神堡进行一次厮杀,除了第一次和雪猿厮杀外,其它数十场血战父母亲都是没有来过……

“看看你剑法如何了。”李云道:“可曾入境?”

“未曾。”李千寻摇头:“《兽神剑》和《火剑残卷》的众多招式,我一招都没有小成。”其实李千寻是没有练,这不是偷懒,而是这些弱小的后天凶兽实在是提不起兴趣用来练剑法,这些后天凶兽都一一被李千寻背着重水剑给锤死了,要不然地上的凶兽早就是被切得七零八落了。

血战之余,李千寻还是每天勤奋练习剑招的。

《兽神剑》共有九招剑式。

《火剑残卷》共有三招剑式。

这些剑招都是特殊的招式……如果练到极高深处,便会感受到天人合一之境,引动天地之力。这就叫做‘入境’。不过这些并不代表达到了剑法第三重境界‘天人合一’。因为真正的剑法天人合一,是指随时随地随便一招,即便是简单的一刺一劈一划,都能够引动天地之力,这才算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而入境,仅仅是施展某个特殊的招式才短暂的天人合一罢了。

按照父亲所说……

当能够入境,便代表着剑法小成。

当达到天人合一,便代表剑法大成。

据传……

在天人合一之上,还有着更加高深的层次,像《兽神剑》 《火剑残卷》这种绝顶的剑法,都是境界上超越天人合一的存在才能够创造出的。

“你练习剑法也不比时刻苦思冥想。”李云道:“今天你就带着春雨、秋香出去玩一玩吧!”

李千寻点头:“是,父亲。”

李千寻随即转头便沿着已经开启的狭窄通道出去,至于那死去的凶兽尸体,自然会有人来处理。想必到了晚上,自己餐桌上便会出现他的肉食。

这段时间一直吃到很不筋道的凶兽肉食,李千寻也是明白了,这都是被自己打断了筋骨,打送了肌肉的凶兽,被剥了皮,精华肉食却是送到了家里给自己食用,而皮毛却是给自己做了华丽的衣衫。

******

南宗城乃是有着数十万子民的大城。

“公子,我们好久都没有出来闲逛了呢。”春雨和秋香两名丫鬟跟在身后,显得很是开心。

李千寻笑着走在街道上,这条街道也是南宗城里最为繁华的一条大道,一般经商的都会在这条街道上。街道本来就有十几丈款,可街道两旁做生意、买卖的却占了大半的街道空间,使得能够行走的街道也就剩下了两三丈宽而已。

“丰满的女人……快来看看,只要一银棒。”

(注:异世金钱分级一拳金(一斤)等于百拳银(一斤),一拳银等于十碎银,一碎银等于十银棒。这里的人外出,都是带着银棒或者碎银,也只有李千寻带着拳金。)

“这些强壮的男人,都是很好的战师,都能够力举千斤。同样只要五十拳银,买一个男人送一个小孩一个女人。”

一名穿着兽皮的图偷汉子在高声的喊着,他周围还有着数十名兽皮壮汉看守着,同时还有着身着残破兽皮脏兮兮的奴隶,他们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周围,渴望着能够遇到很好的主人将他们买去,这些奴隶额头上都是烙印着一个奇怪的标志。

一个兽头,这是一个低贱生物的形象——猪首。

被烙印上猪首的奴隶,这些此生便永世为奴隶,同样也是代表着是对外出售的。

虽然李千寻很不感冒这些贩卖人口、奴隶的行为,但是这就是异世的生活,李千寻也不能够阻止什么,只能心里暗叹一口气,继续向前走去。

……

边走边看。街道两边贩卖奴隶的、卖兽皮的、卖兵器的、卖野兽的、卖凶兽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甚至连一些珍贵的书籍、神兵、奇异药草、秘籍法门等等皆数有卖。

“我们部落死了上百个战士才得到这珍贵的神兵,又一路穿山越岭,历经艰辛才抵达南宗城,就是为了卖掉这珍贵的神兵!一些走上来到我们的部落,愿意出五十块拳金我没都没有交换。你的一百块拳金太少了,至少也得一千块拳金!”一个粗壮的嗓子从旁边传来。

李千寻好奇的看去。

只见有数十人正围在那里,摆摊的则是三名魁梧皮肤黝黑的汉子,其中他们的手臂上都纹着一条黑蛇纹身,站在中间的汉子正不停地说道:“一千块拳金,一千块拳金就拿走。”

“真黑呢。”

“竟然敢要一千块拳金。”春雨和秋香小声嘀咕着。

李千寻也惊讶,拳金一般都是一斤的标准,这一千块就是一千斤黄金,虽然这一千斤黄金对于李氏公子不值一提,可是对于一个普通部落可是一笔巨额财富。这一银棒足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一个月,而这一拳金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一辈子就吃穿不愁,而且还可以生活的很富足。

“再锋利也就一个兵器。”

“又不是真正完好的法宝,是一倍完全破损的只能当做兵器的法宝而已。”

“两百拳金,我最多出两百拳金,你要卖,我就买了!”

有人在出价。

“一千拳金。”黑蛇纹身汉子死咬着不松口,他身侧的两名黝黑汉子则是小心翼翼注视着眼前的这群人,唯恐谁抢走了他们的宝贝。为了这一件宝贝他们部落死了不少人,而且从部落翻山越岭抵达这个南宗城,又死了数十个战士,这件宝物一定要卖一个高价钱。

卖了后再买些奴隶,买一些好的刀剑弓箭毒物,部落的实力就能大增了。

“让我看看。”李千寻站在人群后看了一眼中间黑蛇纹身汉子抱着的神兵,当即向前问道。

周围的人回头一看。

“公子。”

“公子。”

“这就是李氏公子?兽神剑的独子?”

其中更是有几人恭敬卑微的后退,能在这里出高价的都不是一般人,而李千寻前几年早晨每天都和白麒麟一起去城外练箭,每天出城进城,自然城内很多人都认识这位地位尊崇的李氏公子。其他不认识李千寻的,听旁人一说个个也都知道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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