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渔冷冷的盯着万蓉,只字不言。
这时,在楚渔面前极尽卑微脆弱之态的沈巧巧气势一变,毅然决然的向万蓉展开回击道:“蓉姐!你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又怎么能确保楚渔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万蓉冷哼一声,反问沈巧巧道:“你还记不记得自己的梦想?”
“记得!我从来没有忘记过!”沈巧巧不打算再向万蓉隐瞒什么了。“和你相识的第一天我就说过,我要拼尽所有,努力去站在最大的舞台上,唱歌给全世界的人听。”
万蓉点点头,脸色稍缓道:“既然你记得,为什么还要对一个毫无背景、毫无资本的人念念不忘?你知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豪门贵族的富少对你痴心一片?只要你招招手,他们便会倾尽自己所能,在那条通往世界顶级舞台的旅途上,为你撒花铺路。”
言罢,万蓉视线一转,举手指向浑身上下散发着“低劣纨绔气息”的楚渔说道:“而他呢?他有什么?一辆价值不菲的超跑?几亿华夏币的存款?我承认,如果他在毫无家庭背景的情况下,能够挣到这些财富,的确能称得上人中之龙了,可龙有九子,也分前后!明明可以挑选一颗璀璨钻石,你干嘛非得在一块破银锭上纠缠不休?”
楚渔面无表情的看着万蓉,不回应,也不反驳。
而前一刻还情绪激动的沈巧巧,此时却蓦然冷静下来了。
少顷过后,她慢慢抬起头来,绽放出一抹春日桃花般的唯美笑容。
“蓉姐,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可曾见过我花钱大手大脚?”
万蓉一愣,不知沈巧巧为何会突发此言。“你……你虽然挣得亿万家财,却从来没有因此而迷乱本心,这一点,也是我看好你的原因之一。”
沈巧巧笑容微敛,却未敛尽。“所以,我自己挣的钱我都花不完,又何必再去追求更多呢?”
自以为弄清沈巧巧心思的万蓉双手环胸,为前者陈明现实道:“现在这个时代,钱很重要,但也有一些东西要比钱更加重要。”
语落,她回身望向几米开外的潘霸道。“潘少的父亲潘梓年先生,创办广金集团多年,但积累的财富,却远比不上国内那些真正的超级富豪,而作为潘董的儿子,潘少最终所能取得的金钱数目,撑死了也不过百亿而已。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反对你和潘少在一起么?”
“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对于潘霸道这个差点毁掉自己爱情的男人,沈巧巧已是再提不起半点友善之意了。
万蓉置若罔闻,仍自顾自道:“因为他拥有足够强大的人脉关系,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你在走向全世界的旅途中,才没有被那一片片带刺荆棘刮的遍体鳞伤。”
参加过不少高级宴会的沈巧巧,当然不会不懂万蓉口中的“带刺荆棘”意味着什么。
不过。
即便以后没有潘霸道为她披荆斩棘,即便以后楚渔无法给予她足够的庇护,即便以后她再也不能登台唱歌。
她也不悔!
因为……
“姐。”沈巧巧一脸认真,刻意去掉了“姐”前面的“蓉”字。“你一定猜不到我想去世界舞台上唱歌的原因。”
冥冥之中,万蓉觉得沈巧巧好像对自己隐瞒了些什么。
而她所隐瞒的事情,一旦说出来,必将惊天动地。
随之,沈巧巧莲步微移,走到楚渔身边,动作轻柔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有件事,我没对你说过。”
“以前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跑到街上,遇到两个想要对我图谋不轨的男人,当时那条街上除了我们三个,根本就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我害怕,特别害怕。”
“我本以为自己在劫难逃,却不成想这时有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突然出现。”
“他救了我,打倒了那两个坏人。”
“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这个救了我的男人,怎么也不该一走了之,起码也得找我索取一些数目可观的报酬,或者……”
“没有,他什么也没要,也什么都没留下。”
“从那天起,我想站在世界最大舞台上唱歌的梦想变得更加坚定。”
“因为我想找到他。”
“现在我找到他了,那么其它所有的事,就再不重要,包括我的梦想。”
这一席话在沈巧巧口中说出,越听越惊的万蓉止不住睁大了双眼。
她也终于明白,以前从未对某个富家子弟假以颜色的沈巧巧,为什么会突然对楚渔这个看起来毫无过人之处的“低等纨绔”念念不忘了。
原来。
一切早已注定。
有了这般前提在先,饶是万蓉再怎么有心拆散二人,此时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啪!啪!啪!”
恰逢此时,站在卷帘门前方的潘霸道鼓起掌来,脸上挂着一抹充满莫名意味的笑容,举步走到万蓉身旁站定。
“看样子童话里的故事也不全是骗人的。”
魁梧汉子紧随潘霸道左右,若有若无的煞气于其身体四周时隐时现。
沈巧巧面朝潘霸道,悦耳动听的嗓音中,不含丁点感情色彩道:“潘先生,谢谢你这么多年来的照顾,我也知道你的心意,可是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
楚渔、沈巧巧、潘霸道三人初见之时,是在广金集团举办的一场商业交流会上。
那一次,楚渔用巅峰卓绝的琴技,狠狠击碎了潘霸道的自尊。
也正因如此,潘霸道后来才会答应曹鹏、梁明奇二人,伙同曹氏集团、桦宇集团一起暗中发力,从各方面打压楚渔以及岳海、岳灵婉父女二人的凯达集团。
令潘霸道颇为满意的是,借着方家大少方令群、雷家大少雷东这两根利矛,再添以曹氏集团、桦宇集团、广金集团等诸多天金市商界豪强共同出击,总算将楚渔赶出了这片本就不属于他的土地。
换言之,潘霸道自诩夺回了尊严!
然而,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自己钟情多年的绝美少女,竟早已将身体里那颗芳心倾于旁人。
好巧不巧,这个“旁人”就是那条被他赶出天金市的“丧家之犬”。
潘霸道啊潘霸道。
是不是你很久不霸道了,所以人们都快要忘记你的霸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