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药铺、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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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边说话边往村中的家里走。

近些日子,王存业老两口带着王真真搬到了这里,鸽子不用担心喂食的问题,小白牛也由二老来牵着出来,晚上再牵着回去。

所以他们两个也不怎么回来了,现在正好回家来看看。

但没想到的是,他们刚才的谈话,却被人听了去。

现在大部分村民都在村外的大坝上,村里没啥人,两人也没注意控制说话声音。

不过呢,这人听到他们的说话,反应却停奇怪的。

这是个非常消瘦的汉子,略显紫红的脸膛,稍显病容,拿着红布,看样子也是去大坝上拜“鳖王爷”的。

但是这时候,却突然在陈凌和王素素走过去之后,脚步停了下来,皱着眉头仔细思索了一下,就步履匆匆的返过身闷头往回走。

这个奇奇怪怪的汉子,陈凌两个人自然是没注意到的,回到家就只顾着抱着儿子围绕着院里的花草和葡萄架打转了。

“来年睿睿大了,能下地跑了,我就在村里开个药铺……”

王素素抱着儿子,一只手托着一串开始泛红的葡萄,满眼憧憬的说道。

对面的王春元都已经把药铺开起来了,但是没啥人,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都是找陈国平去。

而外边来的,从县城和其他地方来的人呢,却都是来找王素素的。

即便是怀孕了,生了娃了,来找的人还是不少。

很多是去年就过来,她给人家看个一两次就好了,所以离得远也会在天气好的的时候专门来跑一趟。

这让她心里也有点小骄傲。

就难免的老是惦记着这事。

“行,今年入了冬,都没啥事了,我就去找三桂叔给你打两个中药柜。”

陈凌看了她怀里的儿子,心说就自家这臭小子的德行,你指望明年就开药铺,纯属是做白日梦,但也不忍心打击她,就笑着说:“等睿睿会跑了,我帮你看着他,你没事了就来村里坐坐诊,给人看看病。”

“好啊好啊。”

王素素一听这话越发憧憬,眼睛都亮了。

“我要是没啥忙的,可以给你去上山采药去,我跟爹上次两个人进山,那可真是遍地草药啊……”

“采回来之后,晾晒、打粉、炮制,我都跟着爹学会了,到时候咱们也不用买药材啊。”

陈凌继续说着,直把小媳妇说得兴奋不已。

随后,也叽叽喳喳的跟他说个不停,抱着儿子转来转去,眉飞色舞的,像个小姑娘一样。

回农庄的时候,走在村外的小路上还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子,那雀跃的样子把陈凌看得暗笑不已,心想要不是还抱着儿子她都准能一蹦一跳的跑回去。

这心情愉悦了,小媳妇饭量都见涨,高秀兰新蒸的馒头,一下子干掉三个。

但是到了晚上,她就高兴不起来了。

没别的,好不容易安生了两天的睿睿又开始折腾了。

放进婴儿车也不行,大晚上的非得让人抱在怀里转悠着,他才觉得舒坦。

“今天又不是没带他出去玩,按说他那小眼珠子也没闲着,看看这边,看看那边的,这看东西也该看累了啊,咋到现在还不困呢?”

陈凌愁眉苦脸的抱着儿子,心里第一次有点后悔。

后悔把这小东西往洞天带的太早了,这精力旺盛的,专门盯着他和王素素折腾,这不是让人活受罪嘛。

“我哪知道,阿凌你说他会跑了会不会安分点?”

王素素也是满面愁容,她最怕儿子哭闹了,只觉得儿子一哭闹就心慌得很,彷佛天要塌掉了一样。

虽说多数情况下,儿子比较喜欢折腾陈凌。

但是遇上这种时候,你让她睡觉休息,那根本不可能睡得着。

“睿睿这么能闹人,我总觉得我的药铺开不成了。”

用现代人的话来讲,开个小药铺,给人看病,这是她的人生梦想……

但梦想这东西也不如儿子重要啊,所以,想那些也没用。

“你个臭小子,看把你娘愁的,大晚上好好睡觉不好吗?”

陈凌掐着儿子的小身子,把他举在半空中,恶狠狠的盯着小家伙说道。

小家伙一点也不害怕,反而高兴得很,伊伊呀呀的咧着小嘴,看着陈凌,两条小腿还不住的摆动着,真是一刻也不安分,哪里有其他小娃娃半分老实的样子。

“你快把他放下来吧,他那小身子多软啊,可别伤到他了。”王素素看到陈凌都把儿子举起来了,担心的皱起眉头。

陈凌轻叹一声,把儿子放下,真是拿这小东西没办法了。

“我抱着他出去转转,马上就快立秋了,现在夜里凉快得很,也没啥蚊子飞了。”

“行,转两圈就赶紧回来,夜里凉。”

“我知道。”

陈凌跟媳妇招呼一声,就抱着儿子从竹楼上走下来。

夜里的农庄一片静悄悄的,现在这个季节,离入秋已不远,山里入了夜后会比较凉,连虫叫声与蛙鸣都变得微弱许多。

好在今晚是有月亮的,月光清幽无声,彷佛它也知道秋天快来了,落在地上带着些许清凉之意。

也把水渠与莲池映照的波光粼粼。

甚至能看到,院中的青石板上一只蜗牛缓缓在爬。

月色下的农庄也是非常美的。

陈凌抱着儿子走下来后,黑娃小金就听到了动静,摇着尾巴欢快的跑了过来。

以它们的聪明劲,自然也知道睿睿是小主人。

见到陈凌抱着小家伙出来,两个家伙就一蹦一跳的围着陈凌打转,一跳就跳得老高,眼睛往陈凌怀里看着,好像在说它们也想看看小娃娃一样。

“给,你们想看就看。”

陈凌见状就笑着蹲下来,摸了摸两只狗的脑袋,让它们和怀里的儿子亲近。

“就是小东西还不会跑,会跑了就能交给你们带他了,我也能省点心。”

这话一说出口,那家伙可把黑娃小金高兴坏了,眼睛看着睿睿,嘴里哼哼唧唧的,背着耳朵,尾巴都快摇断了。

黑娃更是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好了,直接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打起滚来,这大憨狗最会搞怪,把睿睿逗得咧着小嘴直乐呵,嘴里也“伊伊呀呀”的又说起他的婴儿语。

小金倒还稳重些,但它也高兴,摇着尾巴,嘴里哼唧个不停。

若不是在晚上,它肯定兴奋地大叫一通。

现在呢,就只是蹲在陈凌跟前,嘴巴咧的大大的,眼睛也眯起来,那家伙脸上都出现笑脸了。

“嗯,真懂事。”

陈凌伸手用力的揉了揉它们的大脑袋,却不敢再带着儿子跟它们玩了。

这家伙,现在都够他和王素素受得了,以后要是觉得两只狗好玩,没两只狗陪着玩就不睡,那可就完蛋了。

“快去睡觉吧。”

轻轻拍了拍它们,陈凌就带着儿子进了洞天之中。

这里不冷不热的,完全受他掌控,是很让人放心的。

而这一来到洞天之后,他也有了惊讶的发现。

他发现小家伙在这里竟然会变得非常安分,不哭也不闹,而且很快就会在他怀里入睡。

“难道这臭小子变着法子折腾我,是想来洞天里?”陈凌突然惊愕的猜测道。

随后想想,还真有可能。

就耐着性子等了十分钟左右,又把小家伙从洞天抱了出去。

没醒,依然睡得很安稳。

陈凌一看乐了,“我明天再试试。”

紧跟着,一夜安稳度过,儿子的乖巧让王素素惊讶不已。

早上醒来的时候还在不住的念叨,丈夫啥时候本事这么大了,儿子这么难搞都能摆平了。

不过很快呢,这个事就不再被她放在心上了。

因为今天是热闹的一天,吃过饭后,村里就吵吵闹闹的来了许多人,连他们家都受到了影响。

因为很多来的都是熟人嘛,秦秋梅和钟晓芸两个,韩闯一家子等等,梁红玉一家就更别提了,他们闲着没事,来得最快。

不用多问,都是来看老鳖的。

这就跟以前的“鳖王爷巡游”似的,只有鳖王爷出现,大家自发性的就会奔走相告,到鳖王爷出现的地方上香、祈福、参拜。

各个乡镇的,村寨的,乃至县城的,凡是听到消息的,陆陆续续的都跑来陈王庄这里了。

这才是老鳖出现的第二天,就把水库围了个水泄不通。

第三天、第四天就别提了,那家伙连县城东边的、南边的,甚至临县的都开始往这边跑。

热闹程度让陈凌看了都咂舌,心说这场面都跟潮州那边有一拼了。

至于人越来越多,是不是把蒜头它们接回来呢,这个事他也想过,但想到水库中的不明生物,还是觉得先让它们在那边吧。

反正这些人也不会伤害它们,只是当成神仙来参拜而已。

也的确,这么大的老鳖,大部分人见了都会有敬畏之心。

又在这样的传言和氛围之下,是没啥人去捕捞的。

而且在老鳖不露头的时候,也没什么过激举动,祭拜一次后,还会再过来,都是期盼着能看到鳖王爷的真面目,非常虔诚。

随着时间越久,鳖王爷的事迹越传越广,来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但是……

这种熙熙攘攘,热闹无比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前后也不过半个月左右吧,就被连续的大暴雨给打断了。

这是立秋前的暴雨,这场雨刚开始的时候相当大,相当吓人。

夜里的雷声能把人从沉睡中惊醒,那雨落在瓦顶,彷佛就像有无数人用力的拿小石子在砸房瓦一样,噼里啪啦的,声音刺耳,让人担心这雨会不会把房瓦给打烂。

但还好,暴雨只是持续了半个夜晚,后续只是一阵一阵的,雨量并不大。

这种情况,让无数人对“鳖王爷”更加敬畏,都说是看那暴雨肯定是有鳖王爷镇着,没下起来,要不然,他们这儿肯定也和周围的省市一样,也会连着两年闹灾的。

别说,信的人还真不少。

而陈凌从最初的觉得好笑,以及心里一些暗戳戳的自得和颇有成就感的心思,到现在也麻木了。

听了老丈人和丈母娘,还有小姨子兴致勃勃的讲着老鳖的事,甚至颇感无聊。

人就是这样,对于眼里没有秘密的东西,很难保持长久的兴趣与新鲜感。

毕竟是自己养出来的老鳖,他啥啥都知道,了解的也非常清楚。

再过了最初那种暗戳戳的得意之后,真的还不如讲一个“狼赶猪”的故事,让他听着更觉得有吸引力呢。

只是“狼赶猪”不是能经常遇到的。

倒是公鸡大战,这几天经常上演。

这天的雨刚停,难得又是个晴天。

其实最近时晴时雨的,也说不准能晴多久。

大清早的,陈凌起床后刚准备去厨房做饭,就听见果林之中鸡叫声不断。

走到外面一看。

两只大公鸡站在鸡舍上面炸着羽毛,扑棱着翅膀正激烈的战斗着。

便提着铁锹过去,准备把它们驱赶开。

公鸡好斗。

鸡群当中的公鸡多了,如果不阉割的话,到了成年之后,就特别容易打架。

狗会争头狗。

鸡也要争鸡头。

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就是这个鸡头了。

用好听点的话来讲,也就是公鸡们都想当上鸡群的首领,因此常常斗得头破血流,直到打得别的公鸡认输为止。

这种情况,在乡下是十分常见的。

如果不想让公鸡因为争斗而造成损失,就要挑出来几个体格较弱的公鸡,将其阉割掉。

阉了的大公鸡,就不是公鸡了,自然不会像雄性一样好斗,会老老实实吃食长肉,乖顺得很。

这个做法在乡下很盛行。

以至于“阉鸡”与“劁猪”一样,在曾经都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

“还是给它们吃得太好了,这才小半年过去,就开始打架了。”

陈凌拄着铁锹皱起眉头,被搞得有点心烦。

以前小时候,他是很喜欢看公鸡打架的,甚至拿着棍子专门把两只大公鸡赶到一起让它们干架。

也有时候会不成功,被公鸡记恨上,路上见了他还会追着啄他。

他从小皮实也不怕这个,拿着棍子或者弹弓就跟公鸡一阵对打,常常弄得一地鸡毛。

但是到现在,换成自家养鸡了,加上去年的,公鸡也是有个六七只的。

而今年的鸡苗长起来的公鸡,现在半岁龄,和大公鸡没啥区别了,加上整天在山上跑,性子异常的野。

现在打架最频繁的就是它们了,专门找着去年的大公鸡首领战斗,被打得凄惨无比还不认输,那气性大的可以。

昨天就打了两场,今天又换其它公鸡上了。

可惜,大公鸡从去年就吃好喝好的,身子骨强健的超乎想象,鸡冠子又大,鸡喙跟铁钩子似的,那大鸡爪子都厚实得快顶它们一个半了,根本不是它们这些后来者能比的,一旦发起威来,那三下五除二就都给干趴下了。

地上的鸡毛都在乱飞,鸡血都溅出来了,鸡舍棚子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

“真是欠收拾,这么不老实,那就不留着你捣乱了。”

陈凌抓起这只斗败的公鸡就往家走,心想要是再有不听话的,也懒得费劲去阉鸡,直接炖了吃了。

入秋了,天气也转凉了,用天麻炖两只鸡吃,全家人都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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