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沈若冰坐在那,呼呼地喘着粗气。
那两个警察已经从她的电话里听出了大概,道:“沈董事长,肖曼丽出逃,现在看来,已经形成定局,你们集团的事,需要报案吗。”
沈若冰真想说报案,但是转念一想,这样做不妥,一个是事情还没弄清楚,另外一个,肖曼丽并不是外人,这事,她得和他的哥哥商量。于是道:“暂时还是不报了,我们调查一下,看看是否确实因为项目的原因。”
“沈董事长,对于肖曼丽,我们是要追查到底的,她一有什么消息,你们一定要向我们报告。”两个警察看到事实如此,站起来,准备离开。
沈若冰认真地点了点头。
许老五最终没有顶住警方的强大攻势,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交待了作案的动机以及全过程。
肖曼丽被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而夏青青,拒不承认此事与她有关联。虽有许老王的证言,但仅就撞车一事,警方也无法证明夏青青参与其中,只好等到抓获肖曼丽后再进行侦查。
公安局长梁树华把案情向市长袁子良通报后,袁子良赶紧向市委书记陈沛林做了汇报。
陈沛林指示,这个案件一定要彻查到底。另外,华宇集团和北泰集团所承揽的滨河小区,已经到了大限,出现这么大的事故,这两家企业基本不能再履行协议,建议市政府重新考虑。
市长袁子良第二天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滨河小区事宜。
袁子良在会上说:“这些天来,我们清北市并不太平,发生了一系列的治安事件。通过自媒体的广泛传播,已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事件之所以如此快速传播,主要是涉及到滨河小区这个敏感的拆迁项目,据公安部门的调查,已经有一家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中,这不能不说,自媒体的猜测不无道理。我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什么事件,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想请大家都议一议,怎么来处理这起事件。”
随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梁树华发言:“从已经查明的证据看,华宇集团项目部经理肖曼丽,通过贿赂社会闲散人员许老五,对滨河小区拆迁户周氏三兄弟进行打击破坏,以迫使他们签订拆迁协议,而主案犯肖曼丽在逃,我们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基本案情就是这样。”
袁子良接着说:“刚才梁局长通报了案情,我们这次政府常务会议,不是讨论案情,具体办案,那是公安内部的事情,我们要讨论的是滨河小区棚户改造拆迁项目,下一步,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做好这个项目,平息这次舆论。如今的网络非常发达,信息传播非常快,现在是信息满天飞。那个叫什么微信的,已经基本普及到每个智能手机,在坐的,除了我这个五十多岁的人,大家估计都在使用吧,这次会议后,我还真得学一学,看一看。”
第二个发言的是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赵九洲:“滨河小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最初的时候,我虽没有直接参与,但自从分管住建以前,也没拿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我在这里向常务会做检讨。滨河小区事件,的确给我们的政府的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给工作造成极其的被动,特别是春节前的停水停电事件,没有引起我足够的重视,市委陈书记和袁市长,也亲自找我谈了话,我觉得,单从事件本来看,只是一两家企业,一起社会治安事件,但是,这里面,却折射出比较严重的问题,如果滨河小区棚户区不能如期进行改造,将来可能还有会更大的社会隐患。”
袁子良听他说到,插话问:“赵市长,你的具体意见呢?”
赵九洲说:“北泰、华宇、北京东方公司,自与市政府签定协议以来,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至今未完成拆迁任务,从协议约定上看,足可以收回他们的开发权。”
袁子良点了点头,问参会人员:“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谈一谈赵市长的提议。”
列席的市住建局长张泽天首先说:“我们住建部门同意赵市长的这个提议,但有一点,我个人还是觉得担心,在滨河小区的拆迁上,三家企业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拆迁了绝大部分外围棚户,当然,他们投入资金多少,与市政府无关,这是他们企业的行为,既然违约了,损失由他们自己来负,我的担心就是,事情闹到这个份上,我们把三家企业排除在外,谁还敢继续接这个烫手的山芋?”
赵九洲接过话说:“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滨河小区,清北市已经人尽皆知,估计没人敢接盘子,我们是不是重新对这个项目进行对外招投标?”
张泽天道:“招投标当然可以,涉及到的问题,即有三家企业的先期投入是否算不算在内,也有三家企业是否还允许他们再进行投标?如果允许他们再进行投标,事情闹到这个份上,估计没有哪家企业愿意插手,与他们竞争,他们会把价格压得更低,以阻止利润的损失,本身,这个项目就非常的棘手。”
袁子良问采购中心主任程野:“程主任,从招投标法角度,你说说。”
“从事件本身上讲,这三家企业是不可以竞标的。但是,恰恰这个项目当初是与市政府签有过类似口头协议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协议,是时任副市长刘凯旋和住建局长周维庄极力推动,采取的招投标方式是单一来源,我当时就提议,这么大的项目,实施单一来源,有些说不过去,但刘凯旋说,虽是单一来源,但这里面已经有三家企业参与,并非一家,从道理上说得过去,而且,这个棚户区,政府拆了那么长时间,也没拆动,能有人接盘,就已经不错了。”采购中心主任程野道:“张局长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这三家企业,如果采取招标的方式,我们事先剥夺的是他们违约的开发权,违约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既然重新进行招投标,从法律法规上,从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没有哪一条能把他们排除在外。”
事情一时陷入僵局,最后,还是市长袁子良拍板:“我看这样,解除与三家企业的投资协议,这已经形成了大家的共识,市政府的做法合法合规,住建部门下去后,与三家企业沟通一下,不,不是沟通,而是通报,按程序办理。至于招投标嘛,我倒是觉得可以试一试,鉴于这个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我们可以把招标的条件再提高一点,即使这三家企业再次参与,我想,从投标保证金和完成时限要求上,也会让他们有所忌惮。”
袁子良的这个提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