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与律师这个职业有关,沈默是个很少说废话的人,也极少对人对事直接评论,能忍不住说上这么一句,说明已忍无可忍。
刘可可苦笑:“命不好,让我摊上了。”
沈默摇摇头,没再说话。
有了沈默的帮助,刘可可至少可以暂时丢下冷莫风的案子,交由沈默权全代理,自己稍微轻松一下了。
就在开庭前三天,刘可可接到沈默的电话,说有空的话最好见个面,有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需要当面交流一下。
刘可可想了一下,说要不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权当对你最近一段时间帮忙的感谢。
沈默说不用,很快就要开庭了,自己还有许多事要忙;如果你现在不忙的话,出来找个离单位不远的地方,我一会儿就到。
……
刘可可在一家快餐店里等到了沈默。
沈默告诉刘可可,最近为了案子的事又去了看守所几次,冷莫风还向我询问你的消息,并托我转告你,让你照顾好自己,他没事……
刘可可听了只是淡然地笑了笑。
沈默接着说:“有关案子的情况,冷莫风已经向我讲述过了,但是根据我的判断,他并没有对我说实话。”
刘可可吃惊地说,“为什么,他隐瞒了什么?又为什么要隐瞒?”
沈默轻轻翻着眼前的菜单,说:“我问他,警察为什么抓他进来?他说警方怀疑他是这件斗殴案件的幕后指使,但他又说自己和严家苟并不认识,更谈不上什么过结。”
我就问他,那为什么刀疤脸和白眼男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他们不都是你的手下吗?
冷莫风辩解说,那是他们自己去的,他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也是有事才找他们,平时都各干各的;我又问他,那么案发时你在什么地方?他说反正我当时不在现场,我可以找人证明。
于是我说,照你这么说,你是清白无辜的,是警察抓错人了?
我看得出来,其实冷莫风并不怎么相信我,可又不得不依靠我来为他辩护,以洗清自己的罪名。于是他一方面口口声声说自己与案件无关,但另一方面又暗示我,即使警方知道了参与斗殴的是他的人,也无法证明就是他冷莫风指使人干的。”
“为什么?”刘可可有些不明白。
沈默耐心解释道:“因为当时在现场的人中,真正和冷莫风有关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刀疤,现在已经死了;另一个是白眼,对于白眼,冷莫风一再拍着胸脯表示,他对白眼有恩,白眼很讲义气,也很听他的话,因此绝对不会出卖他。”
沈默扳着手指说:“那么现在就剩下了两个问题:第一,冷莫风和严家苟究竟有没有什么过结?第二,冷莫风当时究竟在不在现场?”
沈默喝了一口饮料,接着说:“我先说第二点,我查看了警方的现场取证,就我掌握的情况,警方还没有发现冷莫风在场的证据,不过当时冷莫风究竟在哪里?有什么人可以证明?最后一点,严家苟在笔录中也承认自己并不认识冷莫风,那么到底两人之间有没有过结,如果有,是什么过结?
我想,如果说在这个城市还有谁了解冷莫风,那么你应该算是一个。毕竟你曾经和他在一起有一段时间。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关于这件案子,你还知道些什么?冷莫风真的就像他说的,与这件事情毫无关系吗?”
刘可可忽然想起冷莫风被警察带走前,最后一次见她时说过的话,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严家苟和冷莫风能有什么过结?估计严家苟自己也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这路瘟神。对严加苟来说,这完全是天降瘟神,整个过程自己感觉非常莫明其妙。怎么就会突然有人出来找事,他在单位正混的不顺,可完全没得罪外面的人啊。
不过,这一找事,倒是把严加苟长期以来无法渲泻的“怒”给激发出来了。当时他挥刀相向,完全把自己置身度外了,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那天,向来胆小怕事欺软怕硬的他,凭生第一次做出了亡命的状态!
可怜的严主任当时活的实在是太憋屈了,不错,他严加苟就是个小人,货真价实的小人,可在单位混了这么多年,他自我感觉比那些伪君子强多了。
哼,单位就是个大杂烩,可最可怕的不是针锋相对,而是道貌岸然!而后面这一条,凭心而论,严加苟一点都不沾边,当然,他的智商也完全达不到这个水平。
他莫明其妙地被人告了黑状,莫明其妙地再也捞不着威风八面。从天堂到地狱,果然是一眨眼之间。
对于冷莫风,他也不过是听王梅花说过三两次,说此人是混黑社会的,和办公室的刘可可热恋。他觉得凭刘可可这等姿色,没有人和她恋爱才算怪呢!自始至终,冷莫风也不过去办公室接过刘可可两次,他都没有碰见过。也就是说,他和这个冷莫风连个照面都没打过。
那天警察提审他时突然问他认识不认识此人?他很诚恳地摇头说:“不认识。”
“有过矛盾吗?”
“没有。”连认识都不认识怎么会有矛盾呢?问的真奇怪!
……
冷莫风自己当然是知道其中原因的,但他绝对不会说出来;那么这世界上最清楚的,就是刘可可了。
如果刘可可不说,谁又能想到这件事竟然是因她而起的呢?而冷莫风如果不在现场,最容易证明的,除了她还能有谁?
可是自己有必要为冷莫风证明清白吗?
刘可可定了定神,小心翼翼地问,“如果这两点都是否定的答案,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冷莫风与这起案件无关?”
沈默摇摇头,“这只是我的推断。经过调查,我认为警方拘捕冷莫风理由并不充分。警方之所以抓冷莫风,是因为有人反映冷莫风是案发地带的老大,同时他之前就有案底,为了防止他畏罪潜逃才抓的人。
我为冷莫风准备的辩护意见,无非也是针对这三点,一是冷莫风与严家苟素无瓜葛,不存在犯罪动机;二是冷莫风与闹事者无关,不存在指使的问题;三是当时冷莫风不在现场,不存在操纵斗殴的嫌疑;如果这三点都成立,警方的指控就属于证据不足,这件案子就有翻盘的希望。”
“那么,如果冷莫风被证明与案子有关呢?”
“那么这起案件就不是简单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而是涉黑案件。严家苟会因此减轻处罚,而冷莫风则至少会入狱十年左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