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
这时,陈歌冷冷一怒,“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着。”
片刻后。
陈歌一步上前,直接拔出金钱剑。
而后,陈歌手捏一枚符篆,随手甩了出去,呼哧一声,那焚烧符迎风暴涨,瞬间没入到了钱院长的身上。
据陈歌对续命邪术的了解。
如今,钱院长钱通所用的也是这一具尸体的身份,并非是自己的本来身份。
而后。
陈歌看着钱通在烈火之中,不断地被焚烧殆尽。
不久,留在原地的只剩下一把灰。
“还有,”陈歌回到院长办公室内屋,见到几个软趴趴,犹如皮球一般,趴在地上的几个女尸,没了钱院长的控制,这些女尸皮囊,没有力量。
不久。
陈歌用烈火符,将这些皮囊全部焚烧殆尽。
而后,陈歌从容离开。
次日。
陈歌在李沁别墅中,睡醒,陈歌如今也算是事业有成,想回家一趟,给自己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妈?在家干嘛呢?”
“小歌,你可算是给我打电话来了,没良心的。”这时,陈歌母亲,苏梅芳笑了笑道。
笑声,发自内心的开朗。
“妈,今天我回家,上午出发,中午能到。”这时,陈歌咧嘴一笑。
很快。
寒暄几句。
陈歌开车,走了两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便来到了自己小时候所在的县城。
梓桐县。
李沁小时候和自己玩的好,关系很铁。
李沁所在的阮灵县,在梓桐县的隔壁,距离很近,两家又都在县城边缘,所以距离也不算远。
陈歌临走时,问了下李沁,李沁不愿意回家。
梓桐县城,医疗一条街。
这条街,有好几家诊所,自己母亲便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经营着一家小诊所,虽然不能发财,但是也能够满足日常所需,拮据一些,母亲苏梅芳供自己上大学。
吱的一声。
停下车子,下车,带上一些给母亲比身体的礼品以及自己调配的一些药材,泡茶喝还是很不错的。
包装精美。
陈歌负责调配,林晓雅负责找人包装。
“妈---”刚走几步,陈歌便进了门,大呼一声。
紧接着,便是见,一个穿着很朴素的女子,绑着一条长长的很辫子,模样很清秀俊美,身材很好,没有丝毫像四十多岁的样子,若是不认识苏梅芳的人。
怕是,第一眼看上去,也就是三十来岁的熟妇。
“小歌,快进来,给妈看看,是不是瘦了啊?”苏梅芳一脸心疼抱着陈歌脸,仔细看了一圈。
“妈,我没事的。”
这时,陈歌摇头一笑,“我在外面很好。”
“小歌,这车?”这时,苏梅芳带着一丝疑惑看向陈歌,“你转正了?可是这跑车,妈也在电视上看见过,几百万的车,你怎么买的?我家小歌厉害了。”
“妈,先进屋,我慢慢跟你说。”陈歌笑笑,带着一抹感激。
而后,陈歌围着车子转了一圈,大包小包拎着便走进了屋子。
“嗯?”
陈歌进去时,眉头一挑,只见,屋内桌子旁椅子上,此刻正坐着一个中年人,梳着大背头,锃光发亮,打了蜡,脸上油油的,有些啤酒肚,个头挺拔。
丑?
倒是不丑,不过,一直色眯眯盯着苏梅芳。
上下扫视。
顿时,陈歌一肚子火气,“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