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知道想劝这位师姐就范那真是白费口舌,只好说道。
“我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我们不妨试试。”
吴伟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张皮子,拿出针线剪刀,做了一件大号的皮裙,又做了一件胸衣,首先穿在自己身上,像模特一样站在了两个师姐面前。
香云一看,噗嗤就笑出了声。
“云师姐,你先来试试,如果不合适,我再做一件。”吴伟说道。
香云很给吴伟面子,拿了围裙和胸衣到屏风后面穿好,很大方地走了出来。
“嗯,不错,我觉得很合身。”吴伟赞叹道。
魔女虽然没说什么,但还是斜着眼睛打量了香云一番,然后故意把眼睛移到了其他地方,什么话也没再说。
吴伟知道,这就是魔女的行事风格,只要她不反对,就表示同意了。
于是,他又动手给魔女做了一套,魔女什么话也没说就穿上了。
吴伟将丹姆叫进来说道:
“我们秦人的女子很害羞,这已经算是很大让步了,你看行不行。”
丹姆围着香云和肖川竹看了一圈,说道:
“也可以,但必须要擦桐油,还要纹上我族的纹身。”
“擦桐油没问题,但我们秦人的女子爱惜皮肤,像我这样画上就可以了。”
“你们秦人怎么这么多毛病……”丹姆边给香云擦边说道,“这种桐油是用特殊的方法熬制的,擦了不但防冻防晒,还能防止蚊虫叮咬,比你们的衣服还要有用。
纹身是分辩族人的标致,没有纹身,外族入侵的时候会被自己人砍死……不过,不得不承认,胸口遮挡一下很有必要,去给我也做一件……”
自从丹姆带了胸罩,这种东西便迅速在部落内部流形开来,没过三天,村子里十三岁以上的女子都带了这东西。
但用皮子做胸罩围裙有点奢侈,只有王室的人才有这个条件,其他人只能用麻布,甚至用茅草来编织。
看来潮流这东西,在任何文明中都是一种无法阻挡的东西。但吴伟相信,这个古老的部落中,这算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潮流。
两个师姐的到来,对吴伟来说无疑是一件喜事,至少他不再孤立无援了。
他虽然答应为他们造火药,但并不想把火药配方给他们,有两位师姐的帮助,他就不怕外人将火药配方学了去。
吴伟的计划开始全面实施起来,接受吴伟的提议,酋长亲自带着村里的男人,开始在内村周围建木头围墙与箭楼。
丹姆则带着村上的几个女木匠,在吴伟的精心指导下开始制作武万弩。魔女和香云则帮着吴伟开始熬硝,村子呈现出一片繁忙景象。
吴伟很快发现,丹姆不但能干,还是个非常精明的女人,吴伟虽然没让她参与制作火药的工作,但她总是抽空往熬硝的地方跑,每一道工序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而这儿她是主人,有些地方可以限制别人进入,但却没办法限制她。
但连续忙碌了几天,由于有特殊情况,无论是制弩还是造火药都被迫停了下来。
首先一件工作是年祭,其次是准备封山节。
生活在死海部落的人,由于要依靠那卡拉姆庇护,总是把向拉姆进贡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每月初一和十五,家家户户都要备上一份礼品,前往神庙去祭祀进贡,这叫小祭。
而每年封山节前的那一次祭祀,是以个人为单位祭祀的,叫年祭,也叫大祭。
为了这一天,不论男女老幼,都要亲自动手去准备自己的贡品。
“我们来分个工吧。”
在吴伟这个家里,真正的家主并不是他,而是丹姆,一大早,丹姆就将大家叫到一起开始分工:
“你们两个去林子里摘野果,你去捕鱼,我去打猎。”
“大冬天哪来的野果?”魔女说道。
“有,睁大眼睛找一定有。”丹姆不高兴地说道。
“我这眼睛大不了,我还是去打猎吧。”魔女总喜欢跟人抬杠,让别人不高兴才是她最大的乐趣。
丹姆知道犟不过对方,只好让步,带着香云去摘野果,让肖川竹去打猎了。
吴伟已经跟着丹姆学会了下海捞鱼,这大冬天的,下水这种事非他莫属。
四个人忙乎了一天,终于备齐了贡品。他们的贡品十分丰盛,不但有鱼有虾,还有各类干果。
那卡人不但不会种田养殖,他们连水果这样的东西都懒得储备,部落人为了生存虽然也学会了种地,但好多习俗仍然保留那卡人习俗。
所以,这儿的树林里,即便到了冬天,仍然能采到各类果实,虽然有很多都变成干果了,但仍然有水果的形态与风味。
魔女也没让大家失望,她不但打到了四只兔子,还猎到了一头小野猪。猪头可是最上等的贡品。
丹姆将大家的收获放到一起重新进行了一番搭配,他们家的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丹姆拍拍有猪头的那一份对吴伟说道:
“你不但代表你自己,也代表我们家,明天这份你带着,别拿错了。”
实事证明,丹姆也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她处理事情总能让大家都满意。
就拿这个猪头来说吧,祭祀这种事情,对那卡世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如果他以家主自居拿了这个猪头,那魔女将是第一个反对她的人。
但他把猪头给了吴伟,这事就没人说什么了,不管是真是假,吴伟是这个“家”名义上的家主,给了他当然没人说什么。
不过,吴伟望着那个猪头,眼皮子忽然跳了一下,心中马上就生出一丝不安来。
想起那天晚上的战斗,吴伟忽然问道:
“丹姆,以往有人在年祭这天骚扰过你们吗?”
“没有。”丹姆摇头道,“大家一般都是这天祭祀,没人会选择这样的日子来动刀动枪……怎么了?”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吴伟说道,“我感觉到明天会出事……”
丹姆一听愣在了那儿,望着吴伟想了好久才说道:
“我奶奶活着的时候就有这样的能力,走,把这话告诉爹。”
两人出了门,就朝酋长的屋子走去。
“那个日子我记得很清楚,”丹姆边走边说道,“那是五年前六月的一天,奶奶说她感觉很不好,说要发生不好的事情,可大家都不信,结果晚上来了敌人。
那次我们村子损失很惨,死了好多人,我奶奶和我相公都是那次死的,我儿子也是那次被劫掠的。”
“你没有试着去找过他?”
“找到了有什么用呢?他已经被人家移魂了。”
“移魂?怎么移?”
“从敌对部落中抓一个小孩,将他的魂魄抹掉,再把快要死的老人的魂魄移过来,这就叫移魂。”
“谁会移?拉姆吗?”
“当然不是,拉姆不会干这种事,是族长,一般的族长都有这样的能力。”
“你爹会吗?”
“当然会,要不然村里怎么没老人……”
吴伟汗颜了。
原来吉野的那个发明并非他的独创,这儿早就有这种技术了。
再联想到宇文明和秦烈这些人的长相,吴伟越来越觉得,这些事肯定是有内在联系的。
与丹姆来到酋长那儿,丹姆就开始用那卡语与酋长交谈起来,吴伟听不懂,只能傻站在那儿想着丹姆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现在很想见见那些被移魂了的人,想问问他们有什么感受。
“小咋,你的提醒很重要。”酋长忽然转向吴伟说道,“其实我早就预料到,库拉族那帮家伙吃了亏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既然你有这种能力,我相信一定会是他们,说说看,你有什么好主意?”
“也没什么主意,”吴伟说道,“只是觉得,这种事最好事先有所准备。”
“嗯,不错,我会召集长老们好好讨论个对策,你们回去也好好想想,有什么好办法及时来报。”
“好的。”
出了酋长的家门,丹姆就认真地沉思起来,可吴伟惦记的却是移魂那件事,于是悄悄问道:
“能不能带我去看一个移过魂的人?”
丹姆有点不高兴地望了吴伟一眼,说道:
“移魂人最反感的就是别人问他们移魂后感觉怎么样,我劝你最好不要打扰他们,免得被人家讨厌,想知道什么你就问我?”
“你怎么知道他们的感受?”
“因为我就是一个移魂人……”
“啊?!”吴伟一看,不由自主地就与丹姆拉开了距离,嗫嚅道,“你……怎么可能……”
“那次外族袭击,我奶奶被一支毒箭射中,眼看没救了,我爹就把奶奶的魂移给了我。”
“那你……究竟是你还是你奶奶?”
“我当然是我了,血亲之间移魂,两个人的魂魄会合二为一,两个人的思想和记忆都会保留。”
“那你感觉你是你,还是你奶奶?”
“我不是说了吗,我当然是我自己了。”丹姆有点不耐烦地说道,“我只不过是知道了奶奶知道的一切,怎么能变成奶奶呢?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爹该不该叫我娘?”
“不是不是,只是好奇而已。”吴伟一看对方有点不高兴,就赶紧打住了。
也许丹姆感觉到自己说话有点重了,又用缓和的语气解释道。
“其实,这都是我们跟那卡人学的,他们就是这样做的。
因此,那卡人即使不读书,他们也会有学识,上代人把自己的记忆和学识全部原原本本地传给后人,他们的文明就是这样代代传承的。
但是,这种方法是有局限的,那就是只有血亲之间移魂才会有效,非血亲之间移魂,上代人的魂魄会把接受者的魂魄完全覆盖掉,等于杀了人家,然后抢了人家的身体。
这是十分残忍的事情,那卡人是从来都不会这样做的,可我们族人却会滥用这种方法,自己没有合适的血亲,就直接抢别人家的子女为自己续命,我那可怜的孩子就是这样被抢走的……”
吴伟安慰似地伸手搂住了丹姆的肩膀,本不敢再问什么了,不过,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地又问道:
“按你这么说,你现在应该没有五十岁吧?”
“那是我骗你的。”丹姆伸手揉了揉眼睛,又微笑道,“我现在实际上二十六岁。”
“女人不说自己的真实年龄很正常,”吴伟不解地问道,“可一般人会故意把自己的年龄说小,你为什么要说大呢?”
丹姆想了想说道:
“自从我身体里有了奶奶的记忆后,虽然我知道我还是我,可我发现,我说话做事很像奶奶,我怕说小了你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