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三天,一看受伤的人们恢复得差不多了,吴伟就带着阿国下了山。
这次他们下山的任务有好几个。一是让阿国去找他爹,再通过他爹找几个身强力壮的乞丐来充实他们的队伍。
这是吴伟想了一夜想出来的办法。乞丐一般无牵无挂,找来好管理。最重要的是,乞丐要求很低,只要给他们个安身之所,能吃饱肚子就行,不计较工资多少,他压力小。
其次是买几匹马。这是他们目前最需要的,就比如今天没有马,他们只能徒步走着去了,到永春山他们得走整整一天。
带阿国下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其他人都忙,阿国虽然是女流之辈,但她是现在是这些人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个人,带着她也是一个帮手。
再加上阿国老把那把未来世界的工兵铲背在背上当武器,还有她那不男不女的发型,给人一种方外高人的错觉,确实适合当保镖。
既然宇文明已经开始对他们出手,那以后就不会善罢甘休,出门小心是必须的。
吴伟化装成游侠模样,若大的斗笠全遮住了脸,这样两个人走在路上,是没人敢过来招惹的。
“阿国,你还想皮六吗?”吴伟边走边问。
“想啊,我想揍死他。”阿国一听,眉毛都竖了起来,“如果我再看到他,我会揍得他哭爹喊娘满地找牙,没良心的,也不知他死哪儿去了?”
看着这单纯的女孩,吴伟心有不忍,于是说道:
“这是个残酷的世界,他这么长不来找你,肯定是死了,你就不要再等他了,找个合适的人嫁了吧。”
“我爹已经把我嫁过两次了。”阿国满不在乎地说道,“但都被我打跑了。”
“呵呵,你真行,干嘛要打跑呢?你看不上他们?”
“第一个嫁的是猪头,这家伙很小气,讨了好东西他一个人偷着吃,被我发现后就被我打跑了。”
“那第二个呢?”吴伟越听越有意思。
“第二个是胖墩。这家伙胆小怕事还很自私,有一天有一条大黄狗追来,他撇下我自己逃了,于是我也把他打跑了。”
“呵呵,因为你太强了,他们都要依靠你。”
“说的也是。”阿国自豪地说道,“所以,他们追着我不放,希望我能原谅他们,我现在不知道要他们哪个好,就从月后逃到了月中,直到那天被你那个来福找到。”
“呵呵,你想不想把他们都找来为我们山寨出力?”
“找别人吧,我看见他们就烦。我现在又看上别人了。”说着,阿国含情脉脉地望着吴伟。
吴伟心中一阵紧张,就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不合适,我已经有老婆了。”
“呵呵,大人你想多了,我看上的可不是你,是你手下的那个来福,希望你能成全。”
说着,阿国还向他行了个礼。
吴伟臊了个大红脸,虽然他不想泡这个妞,但没被人家看上眼,心里就不是个滋味。于是问道:
“你为什么看不上我?难道来福比我强吗?”
“呵呵,大人你是金枝玉叶,我一个乞丐怎么敢看上你?来福与我地位相当,嘴又很甜,与他在一起,觉得很满福。”
一句话说得吴伟晕乎乎的,就说道:
“嗯,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回山后找个好日子,我做主给你们完婚。”
“谢谢大人!”阿国又向吴伟行了一礼。
“不过,现在你是我保镖,你得好好保护我。”
“大人放心,谁敢对大人不敬,我就砍死谁。”
说着,阿国拍拍背后的工兵铲。
自从那天用过以后,这妞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把铲子,再也不肯放手了。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赶路,不知不觉出了米山,来到了平原上。
经过观察吴伟发现,这个阿国确实是个很贴心的仆人,当他们休息时,她就自觉地去找水来让吴伟喝,或者钻进树林去摘野果让他解渴。
更重要的是,她思想单纯,心中想什么,首先就写在了脸上,让人有一种安全感,想想他接触过的那些贵族小姐,和她们交往,总觉得是一种压力。
到了下午五点左右,他们终于到了永春城。还好,家里一切安好,宇文明并没有来找阿正的麻烦,店里的生意也很正常。
在店里吃了点东西,阿国就动身去月后找他父亲去了。对乞丐来说,整天的走路算不了什么,赶路就是他们的生活。
这才离开几天,媚娘见了吴伟显得格外的亲热,爬在吴伟背上抱着他脖子不肯离开,闹了半天吴伟才搞明白,她这次想跟他回山去,于是吴伟说道:
“回山可以,但你得跟着阿佳姐姐将这本《蒙学》学完,考试合格才可以带你上山,其次,你还要学会做针线活,将来能为你弟弟做衣服。”
“哼,阿松没学完为什么能去?你偏心。”
说着,媚娘撅着小嘴,拿着《蒙学》写字去了。
石川不但在店后面建了厨房,又建起了一幢厢房,虽然有点小,但里面即有卧室,还有小客厅,也算是有家了。
阿正打发走了媚娘,就开口说道:
“听阿石说,你还有个女儿,这是真的吗?”
“这个……”吴伟一提这件事就觉得脸红,想了想说道,“这是个意外,不是我想要的……”
“既然是你的骨肉,就不是你想要不要的问题,”阿正说道,“我想说的是,你儿子也有了,闺女也有了,为什么还不成亲。”
“这个……还没有合适人选。”
“阿佳还不合适吗?”
“师父,你听我说,我今天正要说这事呢?我先问你,你为什么不让阿佳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怕她很伤心。”
“不,我认为,你不让她知道自己的贵族身份,是想让她平平安安做个普通人,这一点我也很认同,贵族家里除了尔虞我诈没什么幸福可言,为什么不把她嫁给一个普通人家呢?
我确实很喜欢阿佳,但这种喜欢是兄妹之情,我真的把她当亲妹妹了,我怎么能取亲妹妹呢?
再说了,我虽然不是贵族,但我现在走上了一条危险的路,这次去山寨的路上,如果没有大哥,我早就死了。你难道愿意把自己的亲闺女嫁给一个朝不保夕的人吗?”
吴伟的话看来说中了阿正的心思,想了好久才又说道:
“就算你说的对,也不能嫁给松寿。”
“松寿有什么不好?”吴伟赶紧解释道,“我看他很好的,他既聪明能干,又懂医术。更重要的是,阿佳也喜欢他,你情我愿,有什么不好?”
吴伟的一席话,说得阿正哑口无言,忽然站起身来,说道:
“那就等他有钱了再说吧,我可不原把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吴伟知道自己的劝说起作用了,心中顿时踏实起来。只要这门亲事定下来,松寿就得全心全意跟着自己干。
来到店里一直没见石川,晚饭时间他才回来,手中提着一对鸟笼子,里面关着一对白鸽子。
“大哥好雅兴,养鸟了?”吴伟望着鸟笼子说道。
“这是云鸽,是为你准备的。”
“为我?”吴伟不明白地问道。
“云鸽是这世上最好的信鸽,因为最早出自云州的云幡一族,取名云鸽。
云鸽是一雌一雄一对鸽子,将它们从小放到一起喂养,等它们长大后,就再也不能将它们分开了,无论将它们分开多远,它们都能找到彼此。
云鸽的最大好处就是能进行双向传递信息?”
“怎么个双向法。”
“也就是将两个鸽子放到不同的两个地方,传信的时候放出一只,他就会去找另一只,就把信送回去了。”
“可两个鸽子到了一起,怎么让它再返回?”吴伟不解道。
“这很好办,只要把其中一只连同鸟笼子放到地窖或山洞里,再用一口大铁锅扣起来,另一只就会寻着另一边的那个空鸟笼子飞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