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P3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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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沙周胤刚到公司, 就被金彪一个内线电话叫到他办公室去。

金晶也在, 坐在会客沙发里摆着一张臭脸:“你居然还来上班?我以为你不会来了呢。”

金彪喝斥她:“晶晶!公事归公事,私事归私事,别混为一谈。”

金晶说:“什么公事私事, 不都是咱们家的事吗?他都要跟别的女人跑了,还能心安理得地坐着你给他的位子?”

沙周胤不动声色:“晶晶, 你好点儿了吗?昨天谁送你回来的?记得谢谢人家。”

说到这个金晶有点蔫:“我喝醉了没看清,不记得了。”

沙周胤说:“阿姨说是公司的员工, 姓陆。员工的姓名照片oa系统里都有, 你有空去搜一下。”

金晶站起来抬高声音:“说咱们的事你扯别人干嘛,就算是公司的员工,送老板女儿回个家怎么了, 真想学雷锋就别留名, 说不定心里正沾沾自喜呢!”

“不管别人因为原因帮助你,你终归是受益了。不然你一个单身女孩晚上在外面喝醉了, 有没有危险另说, 不方便总有吧?人家送你回去至少出了打车钱,说句谢谢不应该吗?”

“好,我这就去把大恩人找出来,给他送块锦旗牌匾,再给他升职加薪发奖金行了吧?”金晶阴阳怪气地翻白眼, “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昨天的事你怎么解释?”

沙周胤被她的大小姐做派气得没话说,冷声道:“我要解释什么?”

“你跟别的野女人手拉手逛街被我撞到了, 你还有理?”金晶指着他向金彪告状,“爸爸,你看他什么态度!”

“晶晶,你说话放尊重点。”沙周胤的脸也沉下来,“她不是什么野女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们俩约会天经地义名正言顺,不需要向任何人报备解释。”

金晶气得跳脚:“她不是野女人是你名正言顺的女朋友,那难道我是野女人吗!”

金彪也看出来了,他们俩的对话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他上去拉住金晶安抚:“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你先去隔壁屋玩会儿电脑,爸爸来跟小胤说好吧?”

他对女儿还是小时候那种娇宠的态度,半哄半推地把金晶送到办公室联通的休息间门口,她气冲冲地走进去咣地一声把门甩上了。

金彪回到办公桌前,指了指休息室的门自嘲道:“我这个女儿确实是被我娇惯坏了,脾气大得不得了,难怪你看不上她。”

沙周胤的语气软下来:“我不是看不上她,是真的没往那方面想过。晶晶九岁我就认识她了,我也跟您一样,对她一直是小时候的印象,扭不过来。”

“我听晶晶说那姑娘姓黄,叫黄芪是吧?我对她还有印象,你高□□学的时候她来工地上找过你。她老家好像也是黄沙镇的?你们俩从小就认识了吧?”金彪话锋一转,“所以说这个事啊,跟认识早晚没关系。”

金晶虽然蛮不讲理,但头脑也简单,跟她说话只费力不费神,可金彪就不一样了。沙周胤拿不准他想说什么,默默听着没接话。

金彪把两张椅子拉到一起,示意他坐下:“小胤,你爸爸对我有恩,我刚开始出来干亏了本,多亏他把自己场子里的材料赊给我扛过去,不然我早就负债累累翻不了身了。你爸爸被抓进去之后,我还去看过他,他说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要我帮着照顾你。小胤,我一直叫你爸大哥,咱俩虽然不是一个姓,可我真是把你当亲侄子看的。你爸爸去得早,我又没有儿子,你就跟我儿子一样。俗话都说女婿是半子,看着你跟晶晶越长越大,我就更有这个想法了。”

“可是我……”

金彪摆摆手打断他:“我知道,晶晶比你小七岁,你小伙子时她还是个黄毛丫头,你对她没有男人对女人的那种感情。但是爱情什么的吧,也就你们年轻人时髦新潮看得重,我们这辈人其实不太在乎这个。像我跟晶晶妈妈,父母托人介绍的,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搁以前就算包办婚姻了吧?后来我们俩不也挺好的,过日子要那些虚的没用。

“小胤,这么多年我一直当你自家人,没跟你见过外吧?咱们明人也不说暗话,我就晶晶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我这些年拼死拼活为了谁呀?还不都为了她么?现在终于干出点名堂了,将来我腿一蹬,我创下的这公司、这家产,除了她还能留给谁?她又什么都不会,我也舍不得让她一个女娃儿出来抛头露面,你说我这一大摊子生意交给谁?我这么说够明白了吗?

“小胤,我就想找个你这样的女婿,人能干、思想成熟、人品也好,家业和女儿托付给你我都放心。我不在乎你对我女儿是不是爱得死去活来,说实话真能为了一个女人死去活来的男人,我还瞧不上眼呢。你从小就对晶晶好,包容她体谅她,以后我老了、先走了,你能像我一样照顾她,这就是我看重的。再说你也一直洁身自好,不乱搞男女关系,我相信你是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小伙子,如果娶了晶晶一定不会辜负她的。有的时候我真这么想,一定是晶晶她妈在天有灵,把你这么好一个小伙子送到我们面前来的。”

金彪说了一大通,沙周胤默默听着一直没插嘴。等金彪全说完了,他也没立刻表态,又无声地坐了好一会儿,转头去看办公桌。

金彪的办公桌收拾得很整洁,除了电脑、电话、文件等办公用品,只有两件装饰物。一件是景秀集团十周年的水晶纪念品,另一件是个相框,里面是金彪一家三口的合影。

照片里的金晶只有五六岁,头上扎朵大红花,坐在爸爸手臂上,一旁妈妈依偎着她脸贴脸,背景是野外的油菜地。三人的衣着打扮今天看来无疑都很老土,完全看不出来这是如今家产上亿的豪门。相片质量也不好,过了这么久已经有些褪色了,照片上的人五官都模模糊糊,但那种幸福洋溢的神情仍然穿过十几年的岁月清晰地传达出来。

沙周胤看了几眼相片,又拿起那个十周年纪念品,水晶外壳里镶的是纯金箔片,做成磨砂质感,只有“景秀集团”四个字是抛光的,嵌在水晶座中熠熠生辉。他拿在手里翻了两圈,问:“彪叔,景秀集团是用婶婶的名字命名的吧?”

金彪也做好了和他长谈的准备,点点头:“没错。”

“我从来没见过她,我去您工地上时她已经……彪叔,跟我说说你和景秀婶婶的故事呗。”

“景秀啊,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女人。”说起去世十几年的妻子,金彪仍然无限唏嘘,“我们俩也没啥故事,刚跟你说了,媒人介绍认识的。她是个高中生,人也好看,比晶晶还漂亮,晶晶长得像我;我呢,只念过小学,当时还是个瓦匠学徒,家里又穷。她同意嫁给我,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结婚的时候我借了一辆自行车把她从娘家驮回来,我发誓将来一定要干出点名堂,让她坐摩托车、坐汽车。当时眼界就这点儿,也挺好笑的吧?”

沙周胤跟着他笑了,没出声扰乱他。

“景秀跟我在一起九年,我们都没吵过架红过脸。其实是她脾气好,什么事都让着我,吵不起来。她对我那是没话说,在外头帮我干活不说,到了家里什么都不用我动手,有好东西都让给我先吃,我觉得我妈对我都不如她吧?她对我好,我在外面当然要更卖力了,这么好的女人我不能让她过好日子,一直陪我吃苦,我还是男人吗?后来我终于干上包工头了,自己出去揽活儿给自己干,手里也有了点小钱,家里造了楼房买了四轮的小货车。我以为终于能让景秀享享福了,谁知道……”

金彪说着眼里就起了泪花,双手抖抖索索地去擦。沙周胤知道他情绪激动,从茶几上拿了一根烟递给他。

金彪点上烟抽了两口,终于平静一点了。沙周胤说:“对不起彪叔,又让你想起难过的事了。你别说了,当我没问。”

金彪吐出一个烟圈:“嗨,都过去十几年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这事很多人都知道,景秀她……全都是我造的孽。我有个小货车,包工用到的水泥黄沙砖头都是我自己去拉,能省不少钱——对了,说起来当时好多货都是从你爸那儿拉的呢。景秀陪我押车,到了砖厂,她让我在树荫下休息点根烟抽,她自己去装货。她手脚麻利干活特别快,一车砖上千斤,她一个女人,跟砖厂的伙计搭着手就全装完了,完全不用我操心。

“那天也一样,我拉了一天砖累了,在树底下靠着睡了一觉,她就把砖装好了。天快黑了我着急赶紧拉回去,上车就开。平时我也是这么开的,她手脚很利索蹬一下就能爬上去。结果旁边有辆羊角把的自行车,勾住她衣服把她拖了下来,正好摔在车轮底下,我根本没注意。载满砖头的货车……当时人就不行了,连救护车都没来得及叫,也没能跟我说句话……”

说起伤心事金彪不知不觉已老泪纵横,沙周胤默默地抽了张纸巾递给他。金彪擦干眼泪,又抽了两口烟,话匣子打开就关不上了。

“景秀二十五岁嫁给我,到三十四岁丢下我和晶晶走了,正好是我最苦最穷最累的时候。第二年我就开始在城里包工程,她哪怕再多活一年,我就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就差一年……老天真是不公平啊,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不让她活久一点?假如她活到现在,她也能跟那些阔太太一样,每天只需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麻将,什么都不用愁不用吃苦,这才是她应该有的福报。

“前几年我开始有点钱,就有人来游说我,说我就一个女儿,年纪又不大应该再娶个年轻的老婆生个儿子继承家产。我倒不是思想多开放不想要儿子,就是觉得啊,我、景秀、晶晶,我们三个人才是一家子,别人再想插进来,我都觉得别扭。晶晶才是我的孩子,别的女人就算给我生了儿子,那也是别人的儿子。而且晶晶脾气那么大,她能受得了后妈的气?我可不容许别人来欺负我和景秀的娃。

“有人说我是个守财奴铁公鸡,一毛不拔,连包二奶的钱都舍不得花。没错,我就是这么抠门。我今天赚的这些钱,是景秀苦了十来年给我打下的底,是她用命换来的,她一天都没享受到,凭啥让别的女人直接捡便宜啊?我宁可全留给晶晶,至少她是景秀亲生的。再说那些女人真是喜欢我吗?我都糟老头子一个了,还不是看中我的钱。这年头啊,就算我变回年轻帅小伙儿,也找不到你景秀婶婶那种一心一意向着我的好女人了。

“我老了,一辈子也没什么可求的了,现在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晶晶。我再撑着这把老骨头干几年,给她把家底打厚一点,再帮她找个疼她爱护她的老公,给我添个外孙,我就能放心地去见你景秀婶婶了。所以小胤啊,你如果愿意和晶晶在一起,不仅是为你自己铺平前途,也了了彪叔我一桩大心愿。”

金彪说了一大圈,又绕回金晶的终身大事上。他的烟也抽完了,把烟头丢进烟灰缸里摁灭,目光沉沉地盯着沙周胤,等他的回答。

沙周胤终于抬起头来看他:“彪叔,我的故事和你比起来简单得多。我从十几岁开始喜欢一个女孩,如果小孩子的友谊也算的话,那就更早,要从我懂事算起。她对我意义,就像景秀婶婶对您一样,除了她我谁都不想娶。她在国内最好的大学念书时,我在离他们学校几公里外的郊区工地上拌水泥筛沙子,那时候我这个念头都没有断过,更何况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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