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兰博子爵家族的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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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之中的喧嚣逐渐落幕。

喊杀声,呼唤声,求饶声,逐渐归寂。

这场战斗最终在方宁的碾压性力量面前奠定了最终的胜利。

“唯一可惜的是被几个骑马的家伙逃掉了,罢了,穷寇莫追,几个小卒子懒得撵。”

战场之中的方宁解除了附魔鳞片的限制,体型恢复至八米级的庞大身躯。

两足跺地时,地表都为之一颤。

在其面前,正挤着一群战战兢兢的平民,多为妇女或者伤者。

而先前平民之中的成年男性则是被雄心骑士动员起来,指挥他们打扫战场,将一具具尸体排成一排。

数名幸存的强盗则是被驱至一团,被从尸首上解下的皮带绑束着双手,享受标准的俘虏待遇。

在雄心骑士的指挥下,一名名平民开始翻找着强盗们的衣兜财物,并且将其身上值点钱的装备解下。

此刻的雄心骑士将禁卫军的威严感展露无余,他的目光扫过任何一名平民的脸,都会令得后者颤栗一番。

在这样的心理压迫力下,无人胆敢在打扫财物的时候中饱私囊,全部都老老实实的。

“慢着,那是什么?”

在盘拿一具强盗头目的尸首之时,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物件吸引了雄心骑士注意力。

他从平民手中接过那物件,一枚白银色的徽章。

“这是,兰博家族的族徽?”

雄心骑士眉头紧皱,他穆地翻身下马,疾步行至劫匪头目的尸首上,仔细翻找起来。

这是一伙六十人以上的中型规模劫匪团,其中的头目自然远不止一位。

算下来,这伙强盗团足足有五名头目!

两名被方宁爆头,一名被金萝丝斩杀,另外两名头目被雄心骑士拿战锤锤得生活不能自理,被押往了俘虏堆里。

雄心骑士在三名强盗头目的尸体上都翻找到了兰博家族的的族徽。

而一旁的金萝丝同样也是面色凝重,她望向方宁道:“我们好像摊上事儿了!”

“无畏惧,只不过是为兰博家族修剪了一下手指甲而已,怕甚?”

方宁倒是一脸淡然。

兰博家族乃是世袭的子爵家族,统辖着一块偌大的领土,并且紧邻金萝丝的获封领地,白兰乡。

目前来看,兰博子爵家族内的最强者当属现任兰博子爵。

那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大地骑士,战斗力嘛……大概能打一排雄心骑士吧!

雄心骑士:哈?

虽说大地骑士战斗力彪悍,但是方宁本身却表示完全不怂!

反正大地骑士无法飞行,他方宁只需要将翅膀一扬,那大地骑士就只能气得在地上直跺脚……

“超过六十人规模的职业强盗团伙,兰博家族培养他们怕是废了不少心血吧?”

金萝丝叹了口气,心中有些焦躁。

在驭龙国,一些丧失了贵族底线的家族会着手培养一些强盗团伙,指使强盗们在其它领主的领土,或者无主的土地上大肆劫掠,为家族牟取暴利。

当然,如何使得麾下的强盗们乖乖将夺取的物资上缴可是件难事……

培养一位忠诚的强盗需要家族投入大量的精力,要抵得住诱惑又要对家族的忠诚度高,这难度距离培养一位死士并差不了多少!

而眼前这伙六十人强盗团中,光是扈从骑士便有足足四位,其中更是有一位正式骑士。

这样质量,这样规模的强盗团,不晓得砸了多少金币才能培养出来。

结果被方宁等人碰上,顺手就来了个团灭,将兰博家族的心血一波收割,这两家的梁子可就结大了……

不过对于贵族而言,培养强盗团伙本就是一件可耻之事。

一旦被坐实了培养强盗团伙,遭人耻笑是一回事儿,王国上层的责罚肯定是免不了,削爵剥地都算是轻的!

不过单凭几枚小小的家族徽章很难扳倒兰博家族,没准儿还会被人家倒打一耙,诬陷金萝丝图谋不轨,栽赃陷害。

总之,只能以不变应万变,看看兰博家族的态度如何。

若是兰博家族就此揭过,那金萝丝不介意赔偿一点儿小意思。

但若是兰博家族暗中报复,金萝丝也就唯有见招拆招了呗!

至于这些俘虏以及搜缴的装备怎么办?

当然是卖掉咯!

就算是还给兰博家族,人家也不可能认,这就相当于变相承认自己培养了强盗团伙。

这些战利品若是拿去变现应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填补金萝丝那空空如也的荷包,为领地建设积累一笔启动资金,着实不错。

毕竟,到嘴的肉,怎么能不吞呢?

……

半日后。

兰博子爵领。

领主府邸的花园内。

一名头发极其茂密的男人正躺在椅上,支着棚伞,品茗着杯中的咖啡,享受着安宁惬意的下午茶时光。

这个男人正是这兰博领内的一把手,现任的兰博子爵,科斯丁·兰博,执掌领地上的生杀大权。

兰博子爵科斯丁现年50,但是容貌却毫无人至中年的沧桑感,皮肤紧致,毛发粗密乌黑,看起来最多也就三十岁的模样。

其实兰博子爵能够维持这等年轻的外表,日常的保养滋润只能算是次要因素。

真正使得兰博子爵维持这等年轻容貌的,还是在与他本身……

一旦骑士将体内的斗气凝练至一种程度,斗气便会大幅度反哺肉身,令肉身的深层发生质的蜕变。

不但力量呈倍数猛增,就连寿命上限也会拔高一大截,平均寿命能够达到150年,更有甚者寿命能够达到200年之久!

而拥有这种程度斗气的存在,最起码也得是大地骑士阶段。

而恰巧,这位兰博子爵便是一位大地骑士,能够凭一己之力莽穿一支小规模普通军团的存在!

“嗯,今天天气不错,我可以预感到今天会有好事儿发生。”

兰博子爵喃喃了一句,举杯一饮。

忽而,一名行色匆匆的的侍从迈入花园大门,直奔兰博子爵而去。

“子爵大人,大事不妙!”

还未奔至兰博子爵的面前,那侍从便失礼地大呼道。

随后,那侍从一五一十的将麾下强盗团遭遇屠戮的消息汇报了上去。

“什么?谁干的!”

兰博子爵赫然从座椅上腾身而起,宽广的衣袍将桌上的饮杯被掀落于地,热腾腾的上品咖啡溅落一地,浓香四溢。

“是刚刚上任的金萝丝女男爵…还有那条名为方宁的极品亚龙…”

作为一个常年累月混迹于领主身边的狗腿子,一问三不知的低级错误岂能犯?

狗腿子侍从就如兰博子爵肚子里的蛔虫一般,早早的便将一切需要的信息搜集齐全,对兰博子爵的一切提问对答如流。

“呼——有多少人回来了?”

深吸了一口气,兰博子爵勉强镇定下来,但左手仍不住地揪着头顶的发丝。

“目前为止,仅有六人回归,而且……”

狗腿子侍从顿了顿,才凝重万分地道:“斗气达到扈从骑士及其以上的头目,至今音讯全无。”

“也就是说,他们基本完蛋了?”

鼻息粗喘,将双眼微微闭上,兰博子爵的心都在滴血!

足足五名骑士级别的战斗力啊,就这么完了!

培养一位骑士本就需要庞大的开销,更别提愿意为家族鞍前马后,行隐秘之事的忠心耿耿的骑士了!

五名头目之中,有三名都是兰博家族的血亲后裔,他们为了整个家族的发展牺牲了太多太多,不惜褪去骑士光鲜外表,披上人人喊打的强盗外衣。

兰博子爵心中越发焦躁,他实在是想不出来,该如何向那些亲戚们交代,足足三位前程无忧的后生啊…

揪动发丝的手速越来越快,兰博子爵只觉得整个人都闷得慌,像是身处于盛夏娇阳下,却被层层棉被包裹一般,直叫他喘不过气来。

呼啦——

揪住头顶的大把发丝猛然一拽,横亘于头顶的假发被兰博子爵成片拽下,露出那中年地中海发型,头顶光秃秃的,油亮亮!

别指望一个揪头发的习惯已经病入膏肓的人能有多茂密的发丝。

这兰博子爵平日里生气的时候喜欢揪头发,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揪头发,闲得无聊的时候,嘿哟,也喜欢揪头发。

再好的草皮地经过兰博子爵这般挥霍无度的折腾,再顽强根须也该郁郁而终了。

毛囊坏死的速度终究还是超越了大地骑士体质的自愈承载力。

中年谢顶的忧愁终究还是寻上了兰博子爵,将其年龄外表硬生生给拔高一截。

那狗腿子侍从低头哈腰,不敢发出半点声响。

兰博子爵都到了将假发揪下来的程度,就代表着他的恼怒已经达到了一个临界点,以至于最为重视的外表都暂时忽视了!

这个时候,唯有绝对的沉默与恭敬,才能减小被兰博子爵逮着发作点的几率。

“去,准备好资金,派人立刻动身赶赴附近的几个奴隶贸易市场,打听手下的消息,碰见了,就将他们赎回来,多花点钱都无所谓,关键是要注意隐蔽性,不要落人把柄。”

万事皆交由狗腿子侍从安排下去,兰博子爵转身朝屋内走去。

不一会儿,兰博子爵进入了一处僻静的地下室,他手持皮鞭,满脸阴鸷,“不知道今天新来的一批奴隶少女够我玩多久呢?可别像上次一样的挨了几下便落气了,简直无趣…呵呵呵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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