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爷曾经也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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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爷曾经也混过

岛城因为是沿海城市,夜空笼罩着一层白色的雾霭,看上去不像是在JN那么的晴朗,空气当中的湿度也比较大。

此时,暗夜魅惑酒吧门口旁边,有一个拉二胡的老头,老头看上去能有六十多岁,弯腰驼背,眼神晦涩愁苦,一看就是长期挣扎在社会底层。

老头名叫莫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也出来混过,出道的时候已经二十九岁,算是大器晚成,前文所交代的菜刀队队长肖三以及九爷,都算是他的晚辈,就连菜刀队都是他一手创办的。

他也算是华夏建国之后,最早的一批混子,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杂念,思想很单纯,无非就是填饱肚子,讲究一个行侠仗义,打抱不平。

那个年代,刚好赶上了华夏实行大包干,而莫云之所以出来混,也跟所处的时代有很大的关系。

在当时,莫云家非常贫穷,连饭都吃不上,爹妈死得早,快三十岁的人了,连个媳妇都没有讨上。

当时,村里有个跟他青梅竹马的姑娘,叫娟子,拿到现在来讲,也算是个美女,两人情投意合,私定终身。

但是,娟子的父亲是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嫌莫云家里面太穷了,闺女嫁过去都养活不了,背着女儿收了村长家的聘礼,六百块钱!

别小看这钱,拿到现在估计得顶十万。

谁都知道村长的儿子是个无恶不作的混蛋,在村里那是出了名的二流子,仗着老子是村长,欺男霸女,飞扬跋扈。

娟子是死活不同意,跟莫云两人私奔,结果被村长带人给抓了回来,把莫云打了一个半死,扔大街上,幸亏当时村里的一个赤脚医生好心,不顾得罪村长,将莫云拉到乡医院,这才保住一条性命,但是左手的一根中指也被村长剁了下来,说是以后在敢过来找娟子,直接砍掉他的手。

就这么,娟子含着眼泪,嫁进了村长家里,然而等待她的不是什么不愁吃穿的生活,而是一个万劫不复的火坑。

村长那禽兽不如的儿子,疑心病很重,总以为娟子跟莫云之间有染。

所以,婚后经常借着酒疯毒打娟子,还不准娟子回娘家,最严重的一次,直接把她打成了间歇性耳鸣,躺在床上一个多月,才勉强下地走动,关在一个小屋里面整整三个月。

娟子的爹妈后悔不已,不止一次过来找闺女,但每次都直接被轰出去,他们倒是去乡派出所报过警,那个年代也没有110。

但当时村长跟乡长沾亲带故,乡派出所也不愿意多管闲事,况且也没闹出什么大事。

不过,更惨的还在后面,娟子因为长期的身心受虐待,心理愤恨扭曲,当一次村长儿子醉酒之后要对她施暴的时候,娟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剪刀,一下子捅在了他的腿部血管大动脉上,连一条大筋都被捅断了,造成大出血。

村长儿子瘫倒在地上,娟子趁机逃了出去。

村长闻讯赶来,赶紧找了一辆马车,将儿子拉去乡医院,但是那个年代的医疗水平还有药物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跟全面,儿子的性命是保住了,一条腿也废了。

娟子也很快被抓了回来,这次直接被挑断了手筋跟脚筋,扔到了猪圈里面,生不如死。

莫云出院之后,晚上偷偷摸进村长家里,看到昔日如花似玉的恋人,被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怒火中烧,二话不说,到厨房摸了一把菜刀,将村长给砍死在睡梦中,然后又去乡医院,将他那个无恶不作的儿子也给砍死了。

一晚上,杀了两条人命,趁机连村长家里的钱也抢劫一空。

莫云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如果再在这里待下去就是死路一条,便连夜背着娟子,告别她的父母踏上了去东北的路。

那个年代信息不发达,不像现在这样,今天犯了大案,明天全国都知道。

混子们犯了官司,都兴往东北跑,找个毗邻俄罗斯边境的地方,隐姓埋名生活的话,警察也找不到。

就这样,莫云带着娟子辗转去了东北,不过,他身无一技之长,为了生存,为了养活娟子,他被逼无奈只有去黑金矿里面当矿工,又脏又累,每个月不到四十块钱,本地人没有愿意个的。

这么点钱,还要养活残废的娟子,生活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不过,莫云感到很快乐,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哪怕再苦再累也是甜。

所以,他在这里一干就是三年,实打实的干活,从来不偷懒,在矿工里面有着很高的威望,对于矿主的克扣工资,也是一忍再忍,不会像其他矿上的工人带头闹事,因为他知道,自己身上背着人命案子。

但是,八四年矿上发生的一件事情让他忍无可忍,那年金矿突然塌陷,砸死了四名工友,刻薄的老板他妈的一分钱都没有赔偿,甚至还责令其他工人不许将这件事情说出去,谁说出弄死谁。

因为这些工友,大多是被生活所迫,活不下去了,这才只身一人闯荡东北,不过是为了讨口饭吃罢了,如今却客死异乡。

莫云虽然是个穷困潦倒,但却有一颗侠义之心,振臂一呼,带领三十八名工友,打跑了老板雇来的打手,将黑心老板扔到山涧喂狼。

他跟工友占领了这处金矿,抢了老板的金子,一部分寄给了死去工友的家里,另外一部分包括以后挖出来的金子大家均分,如果有其他金矿的工友被矿主压榨欺负,莫云也会带人出头,给讨个说法。

就这般过着占山为王的生活,不缺吃穿,手里还有余钱,业余时间拉两下二胡,一直持续了好几年,好不逍遥自在。

但是好景不长,到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华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行扫黑行动,尤其是东北,很多黑社会头子锒铛入狱。

莫云所在的金矿山头,也很快被警察盯上,为了避难,莫云解散山头,带着娟子又回到老家。

这已经是十年的光景过去了,QD发生的变化不小,原先的小渔村变成了开发区。

村长的老婆在前几年也得了癌症去世,当年的血案没有人在去追,时间一长,就这么搁置下来了。

莫云带着娟子找她的父母,一家人团聚,组成了一个家庭,就在QD大麦岛一处小渔村租房过日子。

他虽然在东北淘金赚了钱,但是为给娟子治病,钱都扔进医院去了,所以生活仍旧很拮据。

莫云就开始在市内找了一个地方修自行车,这个时候的莫云已经将近四十岁,过了热血愤青的年龄,但是腰后面总是习惯性别着一把菜刀,那个年代也没有砍刀。

不过遇见什么不平之事,也会仗义出手,打抱不平,时间一长在QD也闯出了不小的名气,人送外号义薄云天,创建菜刀队,堪称岛城的第一大黑帮,叱咤风云,无人能出其右,肖三当时还跟他混了很长一段时间。

不过,那个时候的莫云已经淡泊名利,看透时境变迁,便将菜刀队队长传给了自己的一名心腹小弟。

自己依旧靠着修自行车养家糊口过日子,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但在QD没人敢动他,大家都知道这个修车老头极为厉害。

但是,随后几年菜刀队的发展却是让他大失所望,原先那群行侠仗义的好汉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一个个欺男霸女的青皮恶棍,他在想回去主持大局,已经没有人鸟他。

到了九十年达末期,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全面整顿市容面貌,吸引外商投资,市内的小商贩全都被城管掀了摊子,砸了饭碗。

多少人一夜之间失业,为了迎接老外,砸了自己老百姓的饭碗,这他妈的到哪里讨说法去?

城管过来的时候,莫云手紧紧地握住腰后的菜刀,最终叹了一口气,收拾摊子走人,留下一个落寞而萧瑟的背影。

后来,一直到现在,莫云都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生活穷困,卖过煎饼果子,摆过地摊,炸过油条。

近几年老了,什么都干不动了,干脆拿着马扎,晚上出来找个热闹的地方拉二胡,面前摆个茶缸子,遇见好心人就给点儿。

他也想白天出来,但是被城管掀了好几次摊子,怕了!

今晚,他像往常一样,在老地方拉二胡,琴声当中透露着一股子凄楚。

赵菲今晚一直加班到很晚,她如今是汇园果汁的销售部经理,郦静茹在JN开拓市场,QD这边就靠她支撑大局,工作压力相当繁重,已经连续加班一个周了,疲惫不堪。

路过这里的时候,看到刚开了一家酒吧,进去喝两杯放松一下心情对于都市白领来讲,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她走过那个拉二胡老头身边的时候,看见茶缸子里面都是一毛五毛的零钱,大票没有超过五块的。

赵菲心里一酸,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进茶缸子里面,只是刚要起身,就见从酒吧门口晃晃悠悠过来两个青皮流氓。

“美女,身材不错,哈哈。”

其中一个混子,坏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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