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们商量要不要对我下手之时,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狠狠地抽打小棕马,小棕马痛得嘶鸣一声,迈开四肢,在我的牵引下,掉头就跑,“小棕马,好样的,再跑快一些!”
“你们三个,追!务必剁了这小子!”
“得咧!”
三名匪徒在身后穷追不舍,渐渐的,三名匪徒将我团团围住,他们的马鞭抽向了我的小棕马,座下马儿吃了惊,直接把我甩到了地上,绾发的木簪断了,长发披散于双肩,女儿身已现,心中暗道:糟了,只怕更难脱身了。
“是个娘们,小模样挺俊俏的。”三名匪徒一脸奸笑地走向了我,我咬住了下嘴唇,触地的手摸到了一样硬物,我恶狠狠地盯着他们,即便是鱼死网破,我也绝不会落入他们手中!
忽然,一阵风沙袭来,迷了我的眼,这时,身后有一只手放到了我的肩膀上,“混蛋,拿开你的脏手!”手中的硬物狠狠地砸向了那只手的主人,即使是风沙迷了眼,这一回,我仍是可以肯定,我砸中他的脑袋了,之后,我在一声“薛塬”的惊呼声中打了个激灵,我揉了揉眼睛,这才发现,那三名沙盗早就倒下了,而我砸中的则是第四个人。
薛塬想着,他大概永远都忘不了这个场面,那个时候,他捂着被砸出血的脑袋,看着面前那个抓着石头一脸惊奇的姑娘,指着他大喊:“他们,他们,他是谁呀!”
算上这一回,他应该救了她三次了,可她不认识他就算了,还将他砸成这般模样,即便是在战场上,他都没有如此的狼狈。
更让他气愤的是,江华瑛砸伤了他之后,反而是跑到了高易水身旁,兴奋得大呼小叫起来,“我认得你,我认得你,起火那天是你救了我,您就是薛小将军吧,将军,今日,你又救了华瑛一回,大恩不言谢,以后您需要华瑛之时,华瑛义不容辞。”
高易水:“姑娘,你误会了,”看着眼前这个姑娘双目发光、一脸敬意地望着持剑的他,高易水挺直了腰背,“等会儿再跟你解释吧,你的恩人,现在急需包扎伤口。”说罢,高易水连忙越过江华瑛,跑到了受伤的薛塬面前。
篝火堆旁,看着来回忙活的高易水,江华瑛发出感慨:“我现在终于知道,薛小将军为什么会如此会俘获万千少女的心了。”
一听到这个话题,正闭目养神的薛塬睁开了眼睛。
高易水:“什么原因?”
江华瑛盯着高易水,说道:“因为将军你不仅相貌堂堂、武艺高超,而且还宅心仁厚,最重要的是你没有将军的架子,在我们两人面前,你都是事事亲力亲为,照顾我们,这样的将军,怎么可能让人不心动呢?”
正在烤羊肉的高易水,听了这话,百般滋味,最重要的是,他一动都不敢动,因为薛塬那双眼睛正盯着他,他的后背发凉了,早知道这样,那会儿收拾那几个沙盗的时候,他就不应该为了好玩,恳求薛塬他要借用一下他的身份。
“对对对,江姑娘的夸奖,我收下了。”
薛塬在那头冷冷地说道:“薛将军,肉烤焦了。”
“啊啊啊,肉焦了!呼,还好,不是很严重,把烤焦的地方削掉就好了。”高易水把肉分成了两份,一半给了江华瑛,另一份留给了自己,正当他要啃下去之时,薛塬的话在身后响了起来:“薛将军,这肉本来是要烤给谁的?”
已经张开的大嘴巴十分不情愿地闭合,高易水十分不舍地将手中的烤肉递了过去。
薛塬本想舒舒服服地吃完这一块烤肉,如果江华瑛不说话的,这个晚上应该会过得更舒服。
“你这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对薛将军呼来喝去的,这么蛮横无理!”
正要啃咬烤肉的薛塬,停下了动作,盯住了江华瑛。“你欠我一句感谢,还要一句道歉,因为我从沙盗手中救下了你,而你却砸伤了我的头。”
“你,救了我?怎么可能嘛,明明是他出手救了我!”江华瑛指了一下高易水,不料,高易水早早地就远离篝火堆。
高易水:“江姑娘,其实,是薛……是他救了你。”
“这,这怎么可能?”
“是真的,原本我们是要快马加鞭赶往明州的,不料刚走了一半的路程,他就听见了不远的沙丘处传来追逐的马蹄声,这一片不太安定,时常有劫匪出没,以防万一,我们两人就追着马蹄声过去了……”
待高易水说完这件事,薛塬已经吃完了那一块烤肉,取下腰间的水囊,喝了一口水,他的眼睛很深邃,神色很平静,似乎他们所交谈的事情皆无他无关,他自做自的事情,天色已晚,薛塬正要打个盹儿,这个时候,江华瑛低着头,慢慢挪动双脚,站在了他的面前。
“对不起,还有,谢谢你!这块烤肉,让给你吃。”
薛塬抬了起头,篝火烧得正旺,火光映照了她的面庞,他看见她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看见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睁得很大,在祈求他的原谅,薛塬盯着她盯得久了,她看起来更加委屈了。
“道歉的话和感谢的话,我都听见了。肉,我就不吃了,留给你,堵住你的嘴巴,让我今晚安安稳稳地睡个觉。”
“不是,你先别着急着睡啊,你只是听见了道歉的话,那你到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啊?”
我想我大概是跟这个所谓的“救命恩人”有仇吧,他不仅不告诉我他的姓名,而且,总是在我望向他之时,摆出一副我欠了他几百两银子的臭脸。
当得知他们也要前往明州时,我们便一路同行,从白沙镇到明州大概两三日的路程,前往明州的这一路,我发现“薛塬”的玩笑话少了很多,他看起来心事重重的。
快马加鞭,终于在第三日早上来到了明州城,刚到城门,“薛塬”便直接同我说他们要去孟家,就此别过,有缘自会相见。说完,这两个人便径直骑马离开了。
“算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一个人逛逛明州了。”
钱到用时方知少,以前出门的时候,我想买什么东西,白莺总会第一时间付钱,所以,我从来都不怕没有银子花,可这会儿,异地他乡的,身上的钱财只够一顿饭和在客栈住一晚。
看着空空如也的钱袋子,我仰天长叹:“白莺,刘姑姑,华瑛好想你们啊。”
明州的繁华虽然比不上帝都大临城,不过,因为属于邲朝边境,来来往往的各国商人聚集在此地,渐渐的,明州成了北地最繁华的城市,街道上面兜售着各种新奇玩意,每一个小玩意,我都爱不释手,但是最后,我都只能依依不舍地同它们说再见,“要是在大临城,这些东西早就被我买走了。”
逛了许久,渐渐觉得有些无趣了,我便花掉身上最后的几枚铜板,在茶馆里要了一碗茶,点了两小菜,一边吃喝一边寻思着怎么样解决囊中羞涩。
“你们听说了吗,孟家千金失踪好几日了。”
“北地第一美人孟晚晚?平日里,她不是足不出户的吗,怎么会失踪了呢?”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说三日前,孟晚晚去天女庙还愿,护院们留在天女庙外面,也就半日的功夫,护院们这才发现孟家千金失踪了,而被打晕的婢女清醒起来之后,压根就不知道孟晚晚被谁带走了。”
“光天化日之下,在天女庙里,把一个大活人带走了?真是闻所未闻。”
“听说,这几日,孟老爷到处奔波,求人找回他的女儿,但凡能提供消息的,都有赏金百两,若是能将他女儿平安找回来的,赏黄金五千两。”
“孟老爷真不愧是明州首富……”
“毕竟,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
那两人的对话,尽数传到了我的耳中,其实,北地第一美人的生死与我无关,真正入了我的耳朵的,是那诱人的黄金五千两,可若是有了那笔钱……
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太尉府翠竹苑里,碧玉立在一旁,见到了不请自来的刘姑姑,连大气都不敢出,这太尉府中,即使是老夫人身边之人也不敢招惹这位刘姑姑,碧玉想起府中的老人说起过刘姑姑,刘姑姑年轻的时候,会一些拳脚功夫,一直是先夫人身边最得力的侍女,十年前的“太和之乱”,路遇叛军烧杀抢掠,是她拼死将江家这一双儿女平安送回了太尉府,听那些前去收敛尸骨的仆人说,刘姑姑杀了十一名叛军,到达太尉府之时,浑身上下鲜血淋漓,只余半条命,对于江家而言,刘姑姑可是个舍身护主的忠仆,于江家有大恩,可对于其他人而言,刘姑姑在他们心里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每每见到刘姑姑,碧玉她们就会想起这个故事,心里开始发毛,刘姑姑的眼睛一扫过来,她们的腿脚就开始发软,就像现在,虽然距离得很远,可碧玉还是能感受到刘姑姑浑身上来散发出来的可怕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