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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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鸿沟

“滴答答,滴滴答答嘀嘀答答嘀......”军号声响,朱重九拎着杀猪刀,率先冲向不远处的敌营。百余名近卫团战士紧紧跟上,在其前后左右,组成数道看不见的保护网。

耶律昭的话并不完全准确,造价高昂,体形庞大的自鸣钟,不仅仅可以用来隐藏兵器和号炮,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统一协调时间。虽然,它一日夜的误差高达十分钟,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顶级精度。而其可以装在马车上随军移动的特性,更是令主帅在野外准确定时成为了一种可能。

看上去微不足道的进步,却清晰地分开了两个时代。

在得知中军生变后,象州军营里的精锐大多数都赶过去营救主帅去了。留守在营墙附近的,只是一些从地方征调而来的驻屯军。而这些驻屯军,名义上是士兵,实际上却等同于百户和千户大人的奴仆,平素只负责替顶头上司种地收拾庄稼,根本没受过什么正规训练。骤然遇袭,反应极为慌乱。仓卒中射出的羽箭,往往没等靠近目标,就已经软软地掉在了地上。即便零星数支射得远的,力道也明显不足,被奔跑中的淮安将士们用盾牌和刀刃一磕,就纷纷磕得倒飞出去,不知所踪。

业余,防守者的战斗水平太业余了,连淮安军的辅兵,都比他们精锐十倍。更业余的,是他们的精神韧度,当发现接连放了两轮箭发现没有任何效果之后,大部分士兵就立刻丢了兵器,蹲在了木制的寨墙下,两手抱头,屁股朝天。任旁边的牌子头和百夫长们如何威逼利诱,都不肯再抬头向对面多看一眼。

“站起来,站起来。持矛,持矛顺着栅栏缝往外戳!该死的,你倒是站起来啊!站起来,否则老子先杀了你们!”来自高丽的百夫长朴正根拎着把片儿刀,跑来跑去,催促麾下的汉军爬起来继续战斗。管事的千户们都被刺客给堵在中军帐里头了,真正懂得打仗的蒙古兵也都跑到中军帐附近去营救各自的上司。剩下他这个高丽仆从,带领一群根本没接受过任何训练的汉人奴隶,怎么可能挡得住敌军的全力冲击。那简直就是逼着蚂蚁去给大象下绊子,除了让自己变成齑粉之外,起不到任何效果。

没效果也得挡!朴正根来自高丽,熬了小半辈子,才混上一个百夫长。如果他敢带头逃命的话,非但自己会被处死,留在益州城内的老婆孩子都得一块儿遭殃。所以,他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去组织防守,拖延时间,等待奇迹的出现。万一中军帐里的麻烦解决了呢!万一蒙古老爷们听到敌军的喇叭声,能快速冲过来呢,万一.......

没有万一!一把修长雪亮的尖刀,隔着栅栏缝隙,准确地捅在了他的两片肋骨之间,从右偏向左,直抵心脏。在对方抽出兵器的那一刹那,朴正根浑然感觉无比的轻松。他瞪大了眼睛,努力看向天边的薄暮,仿佛那是人世间最为美丽的风景。然后,他看到整个天空都倒扣下来,将自己和大地一道包裹住,包裹到无尽的黑暗当中.....

“搭人梯,爬进去,把寨门打开!”朱重九高高举起手中的杀猪刀,大声断喝。难得又有一次机会亲临战场,他从头到脚,每一根骨头里都写满了兴奋。然而,周围的近卫们,却非常不给面子。一个个用身体贴着栅栏组成围墙,将他向前的道路彻底封死。

“你们挡着老子做什么?快,快搭人墙!这么厚的铠甲,谁还能伤得着老子?”朱重九眉头轻皱,大声怒喝。

近卫们依旧没有行动,手持兵器和盾牌,全身戒备,替他挡住任何方向可能出现的攻击。大伙的任务是保护主帅,而不是冲锋陷阵。任何斩将夺旗的功劳,都抵偿不了大总管被流矢射中的罪责,哪怕是流矢仅仅擦破了大总管手背上的一片油皮!

“太奶奶的,老子这是命令!你等......”没等朱重九大怒,举着血淋淋大杀猪刀威胁。还没等他的话音落下,远处猛然传来一阵欢呼,“开了,开了,门开了。阿斯兰,阿斯兰威武!”

“别耽误功夫,别抓俘虏!二十一旅继续向前,直插中军,二十二旅去夺粮仓,二十三旅清理大门周围残敌,然后列阵向营地深处平推!”吴良谋的身影忽然在黑暗中显现,举着一个巨大的铁皮喇叭,快速下达命令。

“是!”周围的回应声如惊涛拍案。在四敞大开的军营大门附近,第五军的将士自动分为三大块。在阿斯兰、徐一和吴良谋自己的带领下,分别奔向各自的目标。

整个变阵过程宛若行云流水,中间不带丝毫迟滞。从几个去年冬天升职的旅长,到今年春天刚刚入伍的普通一兵,都没表现出任何不适应。类似的战术变换,大伙在平素训练中演习过不下二十次。每个人对自己需要做的事情,都一清二楚。

此刻表现最抢眼的,无疑是负责向中军直插的第二十一旅。只见其旅长阿斯兰双手持一根铁枪,遇人捅人,遇马刺马。慌乱中跑过来阻挡的敌军将士,往往在他手底下连一个回合都招架不下,就被铁枪直接砸得倒飞出去。偶尔一两个身手还过得去者,勉强应付完了第一招,还没等还击,就被后续冲过来的其他淮安将士吞没,乱枪之下,眨眼间变成一具具残破的筛子。

“杀!杀!杀!”六百多名二十一旅士兵,在三名团长组织下,以阿斯兰为前锋,整齐地向前移动。队伍最外围的长枪,就像猛兽露出来的獠牙。任何挡在前进路上的人和牲畜,都迅速被獠牙撕成碎片,一排又一排,惨不忍睹。

最先赶过来迎战两个汉军千人队迅速土崩瓦解。陆续向大门附近跑来的其他几支汉军千人队,甚至连面都不敢照一下,就转过头,跟着溃兵一起朝营地深处退去。

打硬仗,那是蒙古老爷们的事情。大伙就是一群奴隶,平素连菜刀都得轮着用。有什么资格抢了蒙古老爷们的差使?况且即便淮安军打下了整个益州又怎么样?同样是扛长活种地,给朱屠户扛,和给蒙古老爷扛,有什么不一样么?

“弟兄们,别恋战,跟我来,给我去夺粮仓!”看到敌军一触即溃,二十二旅旅长徐一单手持刀,冲着麾下的将士大声招呼。

他的身材远比阿斯兰瘦小,所以表现也远不如前者璀璨夺目。但是,他所带领的七百多名弟兄,推进速度却一点儿都不比第二十一旅慢。与战友的队伍呈三十度夹角分开,他们从侧翼扑向敌军的后营。据耶律掌柜事先告知,那里正是元军存放粮食的地方。一共有四十几个粮仓,纵使此刻都处于半满状态,那也有二十余万石!既然被淮安军看上了,敌人就休想再将其付之一炬。

第二十三旅由吴良谋亲自指挥,与前两支队伍高歌猛进的战术不同,他们横着将队伍拉成一堵四排厚的围墙,在哨子声的协调下,统一向前推进。遇到负隅顽抗的敌军,则用长矛迅速刺翻在地。遇到拦路的帐篷,也乱矛攒刺,将里边装死的敌人直接刺成筛子,然后高高地挑飞到半空当中。

“啊——!”数十个帐篷被刺穿之后,一些心存侥幸的家伙从稍远处的帐篷里自己跳了出来,哭喊着逃走。第二十三旅的推进速度却丝毫不变,动作也丝毫不变,继续成四列横队向前平推。所过之处,留下一片空旷的白地。

“嗯——!”在近卫们团团簇拥下,从大门走进来的朱重九遗憾地收起杀猪刀。没有他什么事情了,吴良谋、阿斯兰和徐一这些人,已经都能独当一面。他这个大总管,继续带着亲兵冲杀在第一线,等同于给别人添乱。所以,还不如自己主动一些,收起刀做个彻彻底底的观战者,事后也能落个耳根子清静。

同样有力气没对方使的,还有傅有德和丁德兴两个。他们二人初来乍到,因为还不熟悉淮安军内部的运转规则,所以眼下只能各自带领一个连弟兄,留在朱重九身边充当预备队。而对手连正经抵抗都组织不起来,淮安军这边留预备队还有什么用场?只能拎着手中的秋水雁翎刀,眼巴巴地看热闹而已。

“你们两个,立刻去支援二十一旅!”好在朱重九能体谅到二人的心情,笑了笑,大声吩咐。“敌军的精锐此刻应该都守在中军附近。你们过去,助阿斯兰一臂之力!”

“是!”

“末将遵命!”

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兴奋地拱手,随即冲着身边的弟兄们挥了下钢刀,大步向前冲去。转眼间冲到了对手的中军帐附近,果然在这里看到了大批负隅顽抗的敌军。

总计大约两千余蒙古士兵,乱纷纷地堵在二十一旅的正前方,既组织不起来有效反击,又不肯让开道路。完全是凭着人数在拖延时间。

而二十一旅的三角形枪阵,也被来自对面的压力,挤成了一个薄薄的方块。最前排的弟兄们与对手厮杀在一起,后几排,则好像完全使不上力气。

“咱们两个,一左一右!”傅友德迅速给丁德兴使了个眼色,大声招呼。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他深知目前这种情况,最好的选择不是与二十一旅并肩作战,而是从两个侧翼寻求突破口。

“好!”丁德兴也明白回报大总管知遇之恩的机会来了,高举着钢刀,大声响应。

然而,还没等二人将各自的队伍拉开,耳畔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长哨,“吱吱,吱吱——吱......”

前排先前正在与敌军对峙的长枪兵,忽然向地面蹲了下去,露出身后的第二排弟兄。

紧跟着,便是一连串霹雳声响。“呯,呯,呯呯呯!”。

第二排弟兄端着正在冒烟的火枪,迅速下蹲,露出第三排弟兄。

第三排,又是整整齐齐一百多杆平端的火枪。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

霹雳声周而复始,连绵不绝,挡路的蒙元士兵,就像暴风雨中的麦子一般,被成排成排地割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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