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十五·四)秋,八月,葬宋共公。於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向带为大宰,鱼府为少宰。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
(传十五·四)二华,戴族也;司城,庄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鱼石将止华元。鱼府曰:“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鱼石曰:“古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祀於宋也。右师讨,犹有戌在。桓氏虽亡,必偏。”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乃反。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书曰“宋杀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
(传十五·四)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舍於睢上,华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华元自止之,不可,乃反。鱼府曰:“今不从,不得入矣。右师视速而言疾,有异志焉。若不我纳,今将驰矣。”登丘而望之,则驰骋而从之。则决睢澨、闭门登陴矣。左师、二司寇、二宰遂出奔楚。华元使向戌为左师、老佐为司马,乐裔为司寇,以靖国人。
(传十五·五)晋三郤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犁奔楚。韩献子曰:“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於难。”
(传十五·六)十一月,会吴于锺离,始通吴也。
(传十五·七)许灵公畏偪于郑,请迁于楚。辛丑,楚公子申迁许于叶。
成公(经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雨,木冰。
(经十六·二)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经十六·三)郑公子喜帅师侵宋。
(经十六·四)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经十六·五)晋侯使栾黡来乞师。
(经十六·六)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
(经十六·七)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经十六·八)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
(经十六·九)公至自会。
(经十六·十)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
(经十六·十一)曹伯归自京师。
(经十六·十二)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
(经十六·十三)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
(经十六·十四)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
(经十六·十五)公至自会。
(经十六·十六)乙酉,刺公子偃。
(传十六·一)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郑叛晋,子驷从楚子盟于武城。
(传十六·二)夏,四月,滕文公卒。
(传十六·三)郑子罕伐宋,宋将鉏、乐惧败诸汋陂。退,舍於夫渠,不儆。郑人覆之,败诸汋陵,获将鉏、乐惧。宋恃胜也。
(传十六·四)卫侯伐郑,至于鸣雁,为晋故也。
(传十六·五)晋侯将伐郑。范文子曰:“若逞吾愿,诸侯皆叛,晋可以逞。若唯郑叛,晋国之忧,可立俟也。”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必伐郑。”乃兴师。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郤锜将上军,荀偃佐之;韩厥将下军,郤至佐新军。荀罃居守。郤犨如卫,遂如齐,皆乞师焉。栾黡来乞师。孟献子曰:“有胜矣。”戊寅,晋师起。
(传十六·五)郑人闻有晋师,使告于楚,姚句耳与往。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令尹将左,右尹子辛将右。过申,子反入见申叔时,曰:“师其何如?”对曰:“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时顺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无不具,各知其极。故《诗》曰:‘立我烝民,莫匪尔极。’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厖,和同以听,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此战之所由克也。今楚内弃其民,而外绝其好;渎齐盟,而食话言,奸时以动,而疲民以逞。民不知信,进退罪也。人恤所厎,其谁致死?子其勉之!吾不复见子矣。”姚句耳先归,子驷问焉。对曰:“其行速,过险而不整。速则失志,不整,丧列。志失列丧,将何以战?楚惧不可用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