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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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叮”的一声,到了。

我大步流星走出去,顺走廊左拐绕过那些乱七八糟的室内植物、玻璃屏风、办公桌,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大美人估计接到前台通风报信的电话,所以起身试图阻拦我。也不想想我十几年跆拳道是不是白练的,一巴掌就把她攘到墙边去了。她还来不及惊叫,我已经“砰”一声狠狠踹开了办公室的大门。

大美人终于追上来,象征性地挡在了我面前,“对不起,陆总,我没拦住她……”

办公桌后的男人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更没吭声。大美人已经十分知趣地消失了,顺手还带上了门。

很好!

我冲上去揪住陆与江的领带,恶狠狠地一字一句:“我!是!你!二!大!爷!”

陆与江慢条斯理地取下他那副金丝边眼镜,然后再慢条斯理地掰开我揪住他衣领的手指,最后慢条斯理地说:“叶景知,你知道我们家是五代单传,我没二大爷。”

我还没被气昏头,是因为我深知不能跟这混蛋斗嘴,只要跟他一搭上话,到最后肯定又是我有理说不清,当务之急是不跟他多费口舌,直接甩最后通牒然后走人。

“滚蛋!”我再次揪住他的领带,朝他怒吼,“给你丫24小时,立刻从我房子里滚出去,不然我就把你还有你的东西都扔出去……”

“那也是我的房子。”

提到这个就火大,当初我真是瞎了狗眼……不对,是被狗血冲昏了头脑,才会在那张协议上签字。

“好!你不搬我搬!”

“离婚协议第七条,谁如果从这套房子里搬出去,就算是自动放弃自己的那一半产权,转为对方所有。”

我靠!

那套别墅是当初我跟这混蛋结婚时买的,买的时候市价就是两千多万,后来房产价格一路飙升,尤其是别墅,我早就打听过了,现在起码值五千万!

一半产权就是两千五百万!

打死我也不能把两千多万人民币拱手送人啊!

尤其是送给这个混蛋!

所以我松开手,狠狠甩下一句话,“既然你不打算滚出去,那就最好识趣一点儿,学会大家和平共处,不要再偷窥我的私生活!”

“谁有兴趣偷窥你的私生活了?”陆与江松了松快被我拧成一根麻花的领带,声音是一成不变的无动于衷,“航班晚点所以我才会半夜到家,谁知道你有在客厅跟男友亲热的爱好。”

“狗屁!”我气得都口不择言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跟他亲热了?”

“哦,凌晨十二点,你们孤男寡女坐在沙发里谈人生谈理想谈次贷风暴雷曼兄弟?”

他的伶牙俐齿把我气得不轻。佛说心中是佛看到的也是佛,心中是狗屎看到的也是狗屎,心里是男盗女娼,看到的果然就是男盗女娼。

我把脸抬起来,十分傲慢地说:“关你什么事?我爱跟谁在客厅亲热就跟谁在客厅亲热,你管我是跟人在谈人生谈理想谈次贷风暴雷曼兄弟,还是在谈回形针意大利吊灯九九八十一式?”

谁知他竟然十分轻蔑地反问:“你会回形针意大利吊灯吗?”

我气得只差吐血。

“还有,你现在闯到我的办公室来大吵大闹,妨碍到我工作了。”

想到这个就气愤,简直是恶人先告状!

“你!”我大声控诉,“你三更半夜跑回家,明明我们早就离婚了,没有任何关系了。你却支使我拿东拿西,甚至叫我去替你找浴袍。你还胡说八道,最后把曹彬源气跑了……”

“曹彬源?”他终于皱了皱眉头,“这名字真难听。”

“再难听也比陆与江好听。”我完全被气昏头了,“人家曹彬源是青年才俊,著名的设计师,才华横溢。我多么不容易才泡上他!人家比你年轻比你能干比你有风度比你风趣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

他终于打断我的话,“恭喜。”

我一时有点转不过弯来。

他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找着这么优秀的男友,那就赶紧把我手里那一半产权买下来,这样整幢房子都是你的了,将来你们随便在哪儿亲热,也不用担心。”

这混蛋就是欺负我一辈子也挣不到两千五百万。

我突然觉得伤心,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可是我还是会觉得伤心。

“陆与江,这世上不止你一个人有钱。是,当初我是因为钱才跟你结婚,但婚前你有财产公证,最后离婚的时候,就这套唯一联名的房子,我也没办法卖掉一半产权,因为离婚协议规定只可以卖给你……”

“你现在觉得不公平了?”他冷笑,“想要得到什么,总要付出点儿代价。”

“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够了。”我彻底失控,“你守着你的钱过一辈子去吧!房子我不要了!我这就搬出去!我是疯了才会熬了这么久!我是疯了还住在那房子里!我才是真正的混蛋,大混蛋!”

我掉头冲出办公室,把外边坐在电脑前的大美人又吓了一跳。我睬也不睬她,冲到电梯前面拼命按键。电梯一直没有上来,而眼泪却簌簌地掉下来。

我怕会被人看到,没有等电梯上来,就从楼梯下去了。

一边走,一边哭,真是没有出息,还会这样哭。从三十八楼一直走下去,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哭得连头痛都发作了。

很久没有头痛过了,上次好像还是考研的时候,拼命地做模拟题,一直做到头痛。

不对,最后一次头痛应该是跟陆与江吵架的时候,我歇斯底里,而他只是冷笑,“你除了爱钱还爱什么?难道你嫁给我不是为了钱?”

字字诛心,如果是小言或者八点档连续剧,女主都可以吐出一口鲜血来,可是我只是头痛欲呕,几乎是拼命一样,“是,我就是爱钱,你要离婚可以,给我钱。”

他没有摔一张支票到我脸上,让我滚。

陆与江才不会这么傻,就算他肯他的律师团也不肯。我们的离婚协议据说是由一群法务精英草拟之后又修改多遍,大律师字字斟酌把关,最后才拿来让我签字。

我当时几乎是身无分文,婚后没有工作,自然没有收入,我的一切都是陆与江给的,所以我签字了。丧权辱国,总还得有权可丧,有国可辱。连割地赔款的地位都没有,还怎么可能讨价还价。

没有地方可以去,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小公园里。我觉得头更疼了,一个人坐在长椅上。

还好没有再哭了。

我很讨厌自己哭泣的样子,很丑,很难看。

我也没有漂亮过。当初跟陆与江订婚后,学院的师姐师妹们都找借口来实验室,专程来参观我。据说参观完后无一不大失所望,“为什么陆与江会看上她?”

不漂亮,经常打架,最爱爆粗口,成绩只能算混得过去,拼了命才考上一个普通学校普通专业的研究生,一点儿淑女气质都没有,跟“知性”、“高贵”这种词就更不沾边了。

为什么钻石王老五陆与江,他会看上我?

这是个秘密,只有我和陆与江知道。

结婚之初我们还是相处得挺好的,他装模作样,我也乖乖跟着装腔作势,人前人后,我们都是一对恩爱夫妻。还有杂志来做专访,好像那篇报道是要采访几个“成功人士”的家庭,我们是其中之一。就在我们新买的别墅里,我做小鸟依人状挽着他的胳膊让记者拍照。我还记得那篇报道的题目,叫《这世上最近的幸福》。

让人起鸡皮疙瘩,多可笑。

心知肚明这辈子跟幸福两个字不沾边。

坐在长椅上,傻愣愣地看着湖水。湖里种满了荷花,有一只癞蛤蟆蹲在荷叶上,如果是只青蛙,还有可能变成王子。就像仙度瑞拉,其实是伯爵的女儿,真正的贵族,所以才可以迷倒王子,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那么仙度瑞拉的那个坏心肠的姐姐呢,哪怕削掉脚后跟也穿不上水晶鞋,还会被人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是那只被打回原形的癞蛤蟆。

手机在荷包里一直震,一直震,我一看号码就立刻不再伤春悲秋,因为是老板打来的。

天大地大,老板最大,让你站着生,你就不敢坐着死。

“叶景知!”老板似乎很生气,“让你送个资料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马上回来。”

对待工作要珍惜,这样即使失恋、失身、失婚,你还可以活下去。

回办公室操劳到晚上六点才下班,果然身心俱疲,啥想法都没有了。

这年头连伤心都得要有资本,不然哪有时间、精力。当年是陆太太的时候,我闲得可以天天跟陆与江吵架,现在一离婚,就连吵个架都没有伤心的工夫。

我给陈默打电话,告诉他要去他那里挤两天,等找着房子再搬。

不出所料,陈默火烧屁股一样地叫起来:“啊?你要搬出来?那两千五百万呢?”

刚离婚那会儿我经常向陈默吹牛,“等我把那一半房子卖了,就有两千五百万了,到时候咱也是有钱人了。”

我没告诉陈默离婚协议规定我那一半产权只可以卖给陆与江,因为陈默一定会大骂我笨蛋。可是谁能算计得过陆与江?我被他连皮带骨头吃了都不够。

“被我花了呗。”我轻描淡写地说,“看我一下子花掉两千五百万,是不是很牛?”

陈默半信半疑,最后竟然似乎是相信了,“你连陆与江这种老公都敢不要了,一口气花掉两千五百万,估计也只有你干得出来。”

我到麦当劳买了个汉堡,然后坐在店里啃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黑下来。隔着马路是偌大的城市广场,喷泉边有散步的情侣,也有散步的老人,还有带着孩子的母亲。

他们都步履悠闲,而我也不着急。反正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去就行了,最好陆与江已经睡了,这样才方便收拾行李。

说是收拾行李,也没什么东西,离婚后千辛万苦找着工作,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就跑去买了几套上班的衣服。

我还记得买了衣服后回来,陆与江正好在家,看到我提的大包小包,他还讥讽,“还不收敛一点儿?当心把卡刷爆了。”

没离婚以前,跟他吵架的时候我曾经刷爆过一次信用卡,陆与江的附卡啊,我估计银行快高兴死了。

难得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扬眉吐气,我说:“我花我自己的钱,关你屁事。”

我经常在陆与江面前说粗话,每次他都会很生气,那次是把他气得最狠的一次,所以我觉得很爽,终于有扳回一局的感觉。

我特意挨到半夜才回家,谁知道陆与江还没回来。

很好,说不定这混蛋忙着挣钱,又飞到几千公里外去了。

我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就把几件简单的衣服拿箱子装起来了。屋子里空荡荡的,我坐在床上发呆。自从那次大吵之后,陆与江就搬到客房去睡了,一直到离婚,所以主卧一直是我住。离婚后我把他的东西统统拿纸箱装了搁在走廊上,让他自己收拾去。而我们俩的东西,都被我扔了。

属于我们俩的东西也没什么,就是结婚照片,还有一只抱抱熊。

陆与江从结婚开始就很讨厌我抱着他睡,可是我不抱着东西又睡不着,于是他买了这只熊,在床上划了一条三八线。他把抱抱熊放在三八线中央,有时候半夜我要是睡得忘形,越过了界,他就会使劲推一下那只熊。大部分时候我都会被震醒,然后乖乖回到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去。

多心酸,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

我拎着箱子下楼去,楼下没开灯,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在墙上摸索了半天才找着开关,灯一亮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陆与江就坐在沙发上。

神出鬼没,真是可怕。

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我在二楼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箱子上,然后又落在我脸上。反正我也破罐子破摔了,连两千五百万我都不打算要了,我还怕他作甚?所以我昂首挺胸,狠狠回敬了他一眼,就朝大门走去。

“叶景知。”

我不理他,他晃了晃手里的遥控器,是大门的密码锁。这混蛋为什么锁上大门?

“你想干吗?”

“把箱子打开。”

我愤怒了,提高了声音,“你想干吗?”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卷带了什么东西?”他嘴角又有那种若有若无的笑意,“所有的房间都没上锁,家里古董字画又不少。”

士可杀不可辱!

所有的血液冲上头顶,我把箱子举起来狠狠朝他扔过去,可惜隔得太远,落在了屋子中间的地毯上。箱子的锁大概没锁好,拉链松开,箱盖翻开来,里面的衣物落了一地。我像疯子一样冲他尖叫:“你看啊!你好好看看!看我有没有卷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你睁大你的眼睛看着,我带了些什么!我告诉你,你给我买的袜子我都没有带走一双。我哪怕再爱钱,再贪财,我也不稀罕你的钱,因为你真叫我觉得恶心!恶心!”我声嘶力竭地向他大吼大叫,就像台湾剧里的角色一样。我知道自己一定又是面目狰狞,但却没有办法控制。

屋子里有短暂的静默,我抹了一下眼泪,把箱子重新收拾起来。没有扭头就走的资本,因为离下个月发工资还早,我还要租房子,没钱再去买这些衣服。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动,连口气都讥诮得如同往常,“很好,肯当着我的面掉眼泪了,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会哭呢。”

谁说我一辈子不会哭,今天我就已经哭了两次了,一次是因为他,还有一次也是因为他。

他把大门密码改了,我出不去。我腿一软就坐在箱子上,背倚着冰冷的门,只觉得筋疲力尽,“陆与江,你到底想怎么样?我们离婚已经一年多了,我忍了这一年多。现在我忍不住了,我认输,我搬出去,房子我不要了,我净身出户,你何苦还要这样苦苦相逼?”

“你欠我的。”他的声调更冷,如同窗外泠泠的夜色,“别以为就可以这么一走了之,没这么便宜。”

靠!

老娘不玩了!

我丧失了理智,扑过去冲着他拳打脚踢,“陆与江,你这个混蛋!给我开门!”

我下手很狠,但占不到一点便宜。我练了十几年跆拳道,他却练了二十几年散打,所以最后他一个过肩摔把我狠狠地摔在地上的时候,我的后脑勺重重撞在了沙发的乌木脚爪上,痛得我眼前一黑,鼻涕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全身发软瘫在了地上。

我一定是把脑子撞坏了,因为晕晕乎乎,连陆与江的脸都在我眼前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叶景知!叶景知!”

他似乎有些焦急地拍着我的脸,又去揉我被撞到的后脑勺。我觉得他的声音离我很近,可是又似乎离得很远。我觉得害怕,就像无数个夜晚一样,我觉得怕极了,只会抱着他买给我的那只熊,在心底喃喃念:“别离开我……求求你别离开我……”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后脑勺一阵阵发麻,就像过去头疼的时候,疼得恶心想吐。我哆嗦着不知道在叫谁的名字,也许是妈妈,也许是姐姐。

“景知……景知……”姐姐轻轻唤着我的名字,“与江会照顾你,他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你……”

我头疼得要命,我不要陆与江,我只要姐姐,我宁可一辈子也不认识陆与江。

我不应该贪心,我不应该贪心……不是我的,那根本就不应该属于我,这是报应。

“景知……叶景知……”他的脸凑在我眼前,被我的瞳孔放得很大,如同相机的变焦。陆与江的睫毛很长,还微微上翘,我常常想等他睡着了偷偷拔一根,可是每次都不等他睡着,我自己就先睡着了。

我一定是又睡着了,因为我梦见陆与江,他很温柔地唤我的名字,用他的大手替我揉着头疼的地方,他甚至低下头来,在我唇上流连地轻吻,虽然很轻。可是他上次吻我是在什么时候呢?两年前?三年前?我近乎贪婪地吮吸着他的味道,不肯放开。他把我抱得更紧了,我听到他胸口怦怦的心跳,他喃喃地吻着我,“景知……天晓得……”他几乎是深深叹了口气,口齿含糊,“景知……我想你……”

我忽然清醒过来,就像被人从头浇了杯冰水,太阳穴那里突突跳,我的人也跳起来,一下子像只兔子,逃得老远去。

他还半跪半坐在那里,胸口微微起伏,看着我。

我就像被人灌了硫酸,从舌尖到胃里,全是滋滋作响的毒雾,一直蹿到脑门上去。我是真的清醒过来了,虽然后脑勺还很疼,虽然体内某个地方还像被揪着一样难受。我口干舌燥,但那句话却不能不说:“你看清楚,我是叶景知,不是叶竟知,竟知已经死了。”

他的脸白得像鬼一样,我想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有很长时间没有动,我也是。

最后我脚发麻了,站不住了,我把遥控器找着,塞到他手里去,“开门吧,我要走了。”

他没有开门,而是把遥控器狠狠摔在了地上,幸好地上地毯厚。我扑过去抢遥控器,而他扑上来撕我的衣服,就像疯了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狰狞的陆与江,额头甚至暴着青筋,就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以前就算他被我气得要死的时候,他最多也是用更难听的话来气死我。可是今天他一定是疯了,我就知道,一提到竟知,他就会发疯。我拼命反抗,才知道自己的力气比他差了有多远。他弄得我很疼,甚至比第一次还疼。第一次就是他喝醉了,把我当成了竟知,我顺水推舟把他哄上了床。然后威逼他,勒索他,拿罪恶感和道德观敲诈他,最后逼着他不得不娶了我。

他只差没有拿刀子逼问我:“为什么你要跟我结婚?”

“钱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哪里找去?”我恬不知耻地答,“本来你做我姐夫也挺好的,可惜我姐姐死了,你也做不成我姐夫了。所以我只好亲自出马,搞定你做老公了。”

所以他恨透了我,而现在我也恨透了他。

可是为什么这么厌恶,他还是会娶我?甚至结婚后,某些方面一度还挺“河蟹”的。虽然陆与江应该是有洁癖,“河蟹”完了就离我远远的,又不许我超过三八线碰到他。

我无数次地想过这个问题,最后无意间听到陈默的一句话,“男人会把爱与性分得很开,他抱着你的时候不定想着谁呢。”

我知道陆与江想着谁,他想着我的姐姐,叶竟知。

虽然我跟竟知长得一点也不像,她又漂亮又温柔又善良,就像一朵白兰花,而我浑身是刺,连心肝都是黑的。

我开始以为我忍受得了,结果我实在高估了自己。我会在梦里哭得肝肠寸断,只要他出差不在家,每个晚上我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怕得睡不着觉,怕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一回家,我又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跟他吵架,因为我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和颜悦色,因为他想起了我姐姐,想起了竟知。我一次一次歇斯底里,而他针锋相对。如果不是竟知,如果不是他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我,估计我们的婚姻也拖不到三年。

在这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地对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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