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赵齐有一个习惯,一个别人只要不顺从他,就会忍不住动手打人的习惯。
当初原主被领养的时候,就是赵齐的随手一指,说想让他当他的弟弟,于是他就被带回去了。赵齐因为觉得有了自己才会有的原主,从小到大,没少拿这个给原主施加道德绑架。
原主小时候性格自卑,不敢顶嘴,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受了气也只能往肚子里吞。
偶尔实在忍不住,稍微顶嘴了两句,就会被这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动手教训,而且还很有心机的把伤痕选在了别人看不到了地方。
小的时候,在别人面前,他依然是个好哥哥,在原主面前,就是个恶魔。
长大以后,本性暴露出来,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喜欢自己的弟弟,但在过度的伪装前提下,别人只知道他不喜欢自己的养子弟弟,却不知道他生气起来,那个养子弟弟完全就成他的出气筒。
平日里,赵齐用一些东西将自己伪装得像个常人,但实际上褪去了表面的修饰物,他就只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狗东西。
让人看了,厌恶感就抑制不住的从胃底翻涌而出。
同样作为哥哥,林争为赵齐这种败类感到心寒。
“哥哥?你他妈搞笑呢?”林争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情绪,眉头蹙起,“喂,给老子把手放开,怪恶心。”
听到林争说出来的话,赵齐的眸子慢慢放大,一字一句道:“你再说一遍?”说完牙关发出用力咬合的声音。
林争脸上毫无惧色,甚至还在火上浇了一桶油,“别担心,说一百遍都没问题,我说,被你碰到让我感到恶心。”他加重语气,着重强调,“想吐的那种恶心!”
赵齐最烦躁的,就是被人违逆,尤其还是被这个从小就逆来顺受的“弟弟”违逆。
他此时只觉得胸口里火燃得更凶,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烧通皮肤迸发出来。
“是的先生,客房就在前面,再继续往前就是休息室。”一道甜美的女声从两人的不远处传来,还伴随着两道脚步声。
两人正站在走廊上,位置过于显眼,赵齐稍稍收住脸上的表情,黑着脸松开林争的手,随后整理了一下外套,斜睨向林争,“什么人就该什么地方,我不管你是怎么混进来的,下次别再让我在这种场合见到你。”
说完,拿出手帕擦了下手,扔下林争走了。
赵齐走过拐角,刚才的两道脚步声也恰好从拐角处过来,跟赵齐擦肩而过。
林争站在身后,一脸无语。
看那人一脸的高傲劲,简直乌鸡鲅鱼。
手上传来刺痛,低头一看,刚才被赵齐捏过的手腕已经红起来了一圈。
林争在心里骂了一句,正要走,对上迎面走来的中年男人的视线。
中年男人在看到他的脸时,似乎诧异了一下,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什么,林争没去理会,迈出步子,和中年男人擦身而过后,便抬起手上的面具重新戴上。
回到会场,毫不意外的,顾霖身边依旧围着一圈有头有脸的人物。
林争放弃了过去找他。
优秀的男人会被他人嫉妒,极度优秀的男人,则会让他人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的簇拥者。顾霖是后者。
抛开私人恩怨不谈,顾霖确实是个极其优秀的男人。
无论是身材样貌、举止谈吐、还是事业上的能力,均是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程度。
林争正想着,一条手臂突然搭上自己身后,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那条手臂便把他拖到了一旁。
林争一脸懵逼,正要问话,就见那人摘下脸上的面具,“我去,老林,我就说怎么那么眼熟,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原来还真的是你!”
林争也认出了面前的人,“欢源!”
对了,林争差点忘了,于欢源不仅是他的同学,还是个家庭背景都很不错的富二代。
于欢源一笑,拍了下他的肩膀,摇着手指,“没想到啊老林,前两天见才说跟顾霖刚好上呢,结果这会儿就成顾霖舞伴了,你知不知道,以前顾霖可是从来没带谁一起来过。”
林争自然是知道的,林争本来想解释,但是个中原因太过复杂,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说了。
于欢源激动道:“我刚才看你俩跳舞了,你那会儿完全就是万众瞩目的对象啊!多少人都在好奇你的身份,我旁边那些个人一直猜来猜去,几乎把圈子里所有年纪差不多的小少爷都猜了一遍。”
林争怂了下肩,“可惜了,我还真不是什么小少爷。”
是也只是一个被豪门遗弃的假少爷。
这操蛋的人生。
于欢源一顿,勾住他后肩,“管他们呢,你跟顾霖好好处就行。”
提到和顾霖处,林争欲言又止。
林争想,算了,反正以后于欢源以后都会知道的。
于欢源性格外向,喜欢打打闹闹。
两人正在这边嬉笑闹着,都没有注意到那道从人群中央投来的视线。
“顾总?”
听到身边的人喊了一声,顾霖才缓缓收回视线,和其中一位个子略高的中年男人道:“我似乎见于总的小公子也来这次的晚会了。”
于罄石听顾霖提到自家那个贪玩的小儿子,心下意外,按理顾霖应该不会关心这个才对,意外之于也有些惊喜,想到自家儿子,他一笑,“是,犬子平日贪玩,但年纪总归也差不多了,还是得让他出来多接触接触人,多学习学习。”
顾霖往林争的方向看了一眼,随之回以礼貌一笑。
于欢源和林争玩闹了一会儿,便被他爸叫走了,临走之前,告诉他有事记得联系自己。
林争比了个ok。
会场上的音乐悠扬婉转,透着古典端庄的气息。
林争靠在墙上,因为过于无聊,已经喝了不少酒,正好有侍应路过,他又伸手拿了杯酒,正欲凑到嘴边,酒杯便被人从手里夺了去。
一抬眼,看清来人,是顾霖。
“你拿我酒做什么?”林争说完,伸手就要夺回。
顾霖拿着酒杯的手一躲,“你已经喝了很多了。”
“这点酒算什么,我酒量好得很。”
“酒量再好也不能喝那么多。”
“我说能喝就能喝!”
林争不甘心的继续抢。
顾霖却偏偏不让他拿到,拿着酒杯的手臂往后,林争盯着酒就不管不顾的往前扑,回过神来,眼看就要扑进顾霖怀里,急忙刹住车,伸臂抵住。
虽然没丢脸的扑进顾霖怀里,但手掌还是按住了顾霖的结实的胸膛。
手掌下隔着衣物的触感并不特别强烈,但仍是能感受得到顾霖肌肉的轮廓。
顾霖微微挑眉,嘴角带上笑,打趣道:“没想到,原来喝酒都是借口,你的真正目的……是这个?”
“!!!”大脑反应过来的林争像摸到了烙铁似的,急忙收回手,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别过度脑补!我就是单纯想喝个酒。”林争边后退,边打上急救补丁。
还好两人所在的位置并不显眼,没人注意到这边,只要两人之间拉开到安全的社交距离,就没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
可顾霖却像是故意的,林争后退,他就往前,林争后退两步,林争就往前两步。
后背已经抵到墙的林争:“……”
他想着,顾霖要是继续往前,他就只能跑了。
所幸顾霖终于不再继续逼近,林争也不用跑了。
顾霖看着他,调笑道:“你就那么喜欢喝酒?”
闻言,林争一怔,随后认真点头,模样意外乖巧。
林争喜欢喝酒,没有任何缘由,就只是单纯的喜欢。
他不喜欢喝醉,但很喜欢喝完酒之后,那种身体里的细胞都像被激活了似的活力的状态。
顾霖看着面前的人提到酒就自然舒展开的表情,不禁觉得好笑,也有点……可爱。
顾霖很轻的叹了口气,“好,那就最后一杯,这杯喝了就停,嗯?”
林争觉得顾霖是考虑到了自己是他的助理,可能待会儿还有需要处理的事,所以不能喝太多,但林争试过了,这幅身体的酒量和他原本的酒量差不多,就算再来十杯,他真的都不会喝醉。
但顾霖没有亲眼见过明显是不会信了,所以为了先把眼前这杯拿到,林争便坚定地朝顾霖点了下头,这才成功从他手里拿到酒。
深红色的酒液在吊灯散发出来的光源下,澄澈透明,看不到一丝杂质。
顾霖看着面前的人捧着酒杯,酒液顺着颜色微淡的嘴唇的方向一点一点消失,脖颈上,小巧的喉结随着吞咽上下滚动,白皙的皮肤和深色的酒液对比强烈,不自觉便将人的视线勾了去。
顾霖抱着手,眼神放松又肆意。
果然,把这人放在身边是个很不错的决定。
他已经在林争身上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惊喜,他很好奇,还能再看到些什么。
林争拿着酒杯的右手慢慢举高,衬衫的袖口略微有些松,随着他抬手的动作,稍稍往下滑了一点,露出手腕部分的皮肤。
顾霖眼神忽的一滞。
林争手腕上是一圈很明显的淤青,颜色红得扎眼。
心里没来由的生了些烦躁。
顾霖压低眸子,眸色沉了下来,“手腕上的淤青怎么回事?谁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