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一场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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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夜体验过真正的行军之后,直在心中感慨,这他娘的也太累了!作为一个后世人,每日出门不是开车,就是火车飞机的,虽然累,但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劳累。而现在自己骑在马上一路行进,若不是自己体格好,就这一天的行军,自己非得累死。

不过整整行进了一天,还是没有遇到一个匈奴人,毕竟匈奴人全都是骑着马的,又是回家,速度定然快。因为回家不用打仗,不需要积蓄马力,也不需要自己养精蓄锐,只要一路狂奔,回了家就好。可高夜这边大大不同,本就落后了一日夜的距离,再加上大军为了预备作战,总不能时时刻刻都发足狂奔,以这样看来,想要追上匈奴人还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出兵第一天,整整一白天,都在行军之中度过。到了晚上,便安营扎寨。高夜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简直如蒙大赦,终于可以从马背上下来,休息一下了。眼见着高顺指挥着人马安营,高夜虽然没有说什么,却在暗地里学着。不是有人说过“世事洞明皆学问”么,有这样好的观察学习的机会,怎么能放过。

就在高夜偷师的时候,五原城内,督瓒早已写好了弹劾吕布私自出兵的奏折,他作为太守,有直接上书给皇帝的权利。

督瓒的信里,虽然着重描写了匈奴人打草谷的凶残,攻击五原城的猛烈,以及扫荡过后五原百姓的苦难生活。奏折里更是着重刻画了五原城一班官员对治下百姓惨遭荼毒的愤恨与惭愧,以及整个五原人民对于匈奴人高昂的恨意。最后才写了吕布、高夜闻听此事,怒发冲冠,不顾阻拦要去草原上报仇雪恨。但重点却在直言吕布此人感情用事,不听自己的先奏报朝廷等待军令的建议,还用什么战机稍纵即逝来搪塞自己。如此不顾军法,私自出兵,当真是罪大恶极。

督瓒的奏折看起来是在弹劾吕布,可实际上,却还是在为吕布着想。高夜的话说得对,于公自己是五原太守,自然要规劝吕布依令而行。自己是皇帝的官员,不是丁原的官员,公然支持吕布,顺从丁原,极易引起皇帝的猜忌,再加上十常侍的推波助澜,若是落得个不尊王命,结党营私的罪名,自己和丁原都吃不了兜着走。现在这样的奏折一上,参了吕布一本,不单单是告诉朝中大臣以及当今圣上,自己是绝对的尽忠职守,还把吕布描绘成了一个忠勇却感情用事的人。自己家的百姓被匈奴人杀了,做为并州第一的大将,受了匈奴人这等耻辱,要去报仇,也在情理之中。

况且督瓒知道,高夜在临走前亲自给丁原写了一封信,主要是要他具本上奏,多为吕布开脱。毕竟一来吕奉先是并州猛将,刺史大人回护倒也合情合理;二来吕布本是刺史大人的义子,父亲护着儿子,更是天经地义。况且此次出征,有吕布在,想来必是大捷,如此一来更能长我汉家威风,因此无论是陛下,还是大将军,定然欣喜,如此一来,就算十常侍想找麻烦,由他们挡着,自然无虞。如此,想来朝中便再无人提起这私自出兵一事了。

督瓒听说这是郭嘉给高夜出的主意,也觉得没什么毛病。经历了匈奴人围城打草谷这件事后,督瓒对郭嘉的智慧很有信心,别看他小,就这个脑子,长大了以后绝对是个妖孽!孔文举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话,定然是不会适合于自己面前的郭奉孝。不过想想五原郡现在这个烂摊子,督瓒的心情就好不起来……损毁总是容易的,建设,却很难啊,千头万绪,我该如何是好?

同样面临抉择的,还有高夜,在行军第四天的傍晚,前锋的哨探终于发现了匈奴人的大营。高夜就是因为这个,被叫到了吕布的帐中议事。

“诸位,我军前锋的哨探已经发现了匈奴人的营地,据报,约有五千余人,正在点火烤肉,好不热闹,想来正是劫掠我五原城的匈奴人中的一部分。我意待夜色降临之后,趁夜突袭之,诸位以为如何?”吕布闻听斥候的禀报之后,就想要去突袭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率领八千虎狼之师,杀死五千并无准备的匈奴人简直轻而易举。

“将军,我军有八千人马,敌人只有五千,而且毫无防备,趁夜直接袭击,定能得胜。末将既为先锋,自当先行突击。”宋宪当即说道。

“宋校尉不忙,你的前锋营一路急行军,军力损耗过大,不如还是让我先行突击的好。”侯成随即道。

吕布见高夜面有得色,不禁问道:“明曦,我见你面有得色,可是有了什么计较,不如说出来听听?”

明曦拱手道:“其实我认为,趁夜突击,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已是日暮,如果趁夜袭击,休息的时间定然不足。宋校尉的前锋营,一路上都在最前方,急行军的时间比我们都要多一些,军力不整是一定的。其实我们都行军了整整一天,军士疲惫,即便是胜,也得不偿失。”

吕布听完,眉头一紧。高夜说的没错,都是自己手下的兵,若是白白死了,总是不好。只见高夜继续道:“家师曾经说过,战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这话可不是高夜自己胡诌出来的,在后世做为一个**员,如何能不学习**的《论持久战》这样的神作,这句话便是**在这一文中所提到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对战斗的描述与总结。

因此,众人在听到了这句话后,都在点头,这一句话很好理解,也很直接,最重要的是它很正确。

“因此,我等现在就去突袭,伤亡必大。既然匈奴人在营内庆祝,想来是根本就没想过,我等会追上来,因此他们觉得进入了草原,再无危险,抢劫也是大获丰收,自然要好好庆祝。哨探来报,匈奴人离我等不过二十里,我等应当就此歇息,只需暂时安营,不必扎寨,众军士吃些干粮就去休息,养精蓄锐。只等四更天时,我等袭之。想那匈奴人现在正在庆祝,待一会他们酒足饭饱,睡的定然沉。四更天时,我军正好体力充沛,战力复原,而匈奴人却在梦里,此时突袭,以逸袭疲,以有备袭无备,定能全胜。”

高夜说完,吕布三人都是一脸的喜色,确实,高夜所言,快要天明之时去袭击是比一会儿就去好得多了。吕布更是频频点头,随即便笑道:“明曦言之甚是有理,诸位可还有异议?”

“高校尉这一计确实不错,我这就传令,叫大伙好生歇息,准备夜袭。”宋宪说道。

“嗯,你们都下去安排吧。匈奴人现在还未发现我们,自然,要让他们一直发现不了我们,叫各军士都注意一些,晚上也不要生火做饭,多吃些干粮对付一下就成,抓紧时间好好休息。”吕布说完,便让诸将去安排。

高夜在自己的营里,一直都没有睡,反而在一直擦拭着自己的镏金镗和纵横剑,不因为别的,只是第一次上阵,太过于紧张,高夜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

忽的大帐中进来一人,正是高顺。“高校尉,该出发了。”

“嗯,循之,我们走吧。”

高夜说罢,戴上头盔,挂好佩剑,提起镏金镗,便和高顺一起走出了营帐。只见所有士兵都已列队完毕,正在帐外等候。不多时一个小校前来,通知高夜,吕布下令出击。

高夜随即带着本部人马,随着大部队出发。一路行军,所有的马匹都是衔枚摘铃,所有人连一句话,一个喷嚏的声音都没有。只待到了匈奴营地附近,吕布一声令下,随即全军冲锋。

高夜更是一马当先,随着吕布便杀入营中。营中匈奴人正在酣睡,哪里想得到会有汉军杀来。即便有那并未大醉的人,当他们意识到有骑兵的时候,已经晚了。高夜的马快,吕布的马也不慢,高夜紧随着吕布一同杀入,身后便跟的是八千人马。

匈奴的营地一时间只能听到汉军的喊杀声,却听不到有多少匈奴人的声响。大多匈奴人都在睡梦中,就惨死在了刀下。侯成宋宪杀入营地,更是四下里放起了火来,直到高夜从营地这头杀到那头,才听到匈奴人的鬼哭狼嚎之声。

一场战斗,直从四更天杀到了天明,才基本结束了战斗。高夜一身黑甲,满是血污,不过和吕布比起来,就差的远了。大军已开始打扫起了战场,吕布一脸喜色,见了高夜更是豪迈的笑了起来。等侯成宋宪诸人都到了之后,还宛如地狱的战场,仿佛成了茶话会一样。

“哈哈哈哈,将军,咱们这一次可是大胜啊!刚刚清点战损,一个死的都没有,只有那么几十个受了点轻伤,倒是这伙匈奴人,林林总总估计要死绝了!痛快,痛快啊!”

“是啊,我老宋打了这些年的仗,就数这仗最痛快!高校尉,以前总听将军说你武艺过人,没想到,这打仗也很有一套嘛。”

“不敢不敢,我才第一次上战场,不懂的事情还多着呢,还得像各位请教啊。”高夜谦虚道。

“行了明曦,谦虚个什么劲。你这计策确实是好的,总听义父说你们纵横家一派学识过人,果然是比我们强得多了。”

“纵横家?纵横家不是耍嘴皮子的么,还会打仗了?”侯成不禁问道。

“说来我纵横家之所以得名,还是因为苏秦张仪,合纵连横之策。其实在他二人之前,我纵横家还出过孙膑庞涓这样的人才,开山祖师鬼谷子更是兵法大家。我随恩师学习近十载,上次五原城下被匈奴人戏耍了一番,已经是给我的历代先师们丢了人啊。”

“诶,就算是上次丢了人,这次也找回来了场子,今天灭了他五千人马,明天还能在灭他五千!”宋宪也笑道。

“哼,他匈奴人敢来打草谷,我们这次就给他打回去!歼敌五千虽是大胜,再杀他五千也未尝不可。”吕布冷笑道。

“不然,今日我等大胜,实是胜在敌人毫无准备之上,这一场战斗下来,定有一二脱逃者,想来匈奴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在草原上的事情了。匈奴人几乎全民皆兵,况且右贤王现在手下还有不少人马。只怕那右贤王率师前来,到时候可就不好办了。”高夜一改刚刚喜悦的面容,严肃的说道。

“怕什么,区区一个右贤王。有我这八千骑兵,他就是来八万人,我也敢放手与他一战!”

“就是,明曦你是不知道啊,我们经常跟匈奴人作战,那匈奴人也没什么厉害的,有将军在,以少胜多更是常事。况且大草原上地形开阔,就算是右贤王带来十万人马来,我们打不过,扭头就回五原去了,都是骑在马背上,他还能追得上啊!”宋宪笑道。

“既然如此,还请将军下令,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高夜虽然心里对这话不太认可,但这种时候也没必要说明出来。吕布几个都是常年打仗之人,他们认为没关系,想来问题也不大。况且现在提出质疑,这几个人那是得罪定了。战场之上,其实最危险的不是凶恶的敌人,而是有冤有仇的同僚啊。

“战场也打扫的差不多了,我们这就离开。侯成,派人去向督太守和我义父报捷。高夜,排出斥候,继续打探军情。宋宪,派些人手,把他们的牛羊赶走,我们晚上饱饱的吃上一顿烤羊才是正理啊。”吕布笑道。

八千人马把匈奴死尸身上,周边能值点钱的东西都搜刮一空,然后骑上战马,离开了这里。至于匈奴人的尸体,进入野狼的肚子最后变成粪便或许才是唯一的结局。

众人缓缓行军了整整三十里,才算是摆脱了那浓郁的血腥味,就地安营之后,便到了午饭的时间,一时间羊肉的味道充斥了整个大营。经历过一次战斗之后,众人和高夜之间的距离明显近了许多,毕竟一起上过战场的情谊,总要深厚一些的。后世不是一直流传着四大铁里面,也有一起扛过枪这一条么?

高夜甚至亲自下厨,给大家伙烤起了羊肉,不时的用刀子割下来一部分,在自己的嘴里大嚼,又不时的割下来一大块,递给身边的大头兵。胜利能带来的,自然是欢悦,既然胜利了,又何尝不需要欢乐呢?

不过高夜一直都没有忘记乐极生悲这四个字,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这四个字的典型教材,高夜还是派了一部分人,四下巡逻,哨探更是放出了十里,免得自己和昨晚的匈奴人落得个相同的下场。

当然这样做的不只是高夜,吕布、宋宪、侯CD放出了自己的斥候,到底是久经战阵的人,该有的警觉还是一点都没有放下的。

不过匈奴人倒也给面子,这一天里都没有一个匈奴人露过脸,大家自然也乐的安生。接下来的几日里,吕布率领着这些人马,袭击了匈奴人六个部落,每个部落都被汉军屠戮一空。虽然高夜也觉得有点残忍,不过想想五原的百姓,这种怜悯顿时就会转变为愤怒。

毕竟,我若是因为可怜这些匈奴人而放过他们,那又有谁来可怜可怜那些枉死的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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